尼希米记导论-《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尼希米记导论-《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五1-19社会与经济危机
虽然经文没有明显指出,但似乎在夏季期间,一些人要从郊外到来,参与建造城墙(比较六15),使一个可能已存在好一段时间的经济危机,到达了极点。本章最后一段(14-19节),是关乎一些颇为后期的事,但也包括在这里,是因为它是谈及相同的主题。
五1-13债项问题得解决
第2-4节详述了3个不同的申诉,而第5节大概是3个申诉的撮述。文中提到「他们的妻」(1节),其中讲述她们最关心那即将来临的灾难,因为她们要在丈夫离家往耶路撒冷时,负责整个家庭的事务。
第一组(2节)是没有田地的家庭,因而首先因参与城墙重建,没有了家庭收入而受苦。第二组(3节)是已经典押了田地的人,他们若不能以收成来偿还债项,便会全然失去所典押的田地,而第三组(4节)显然是要举债来缴付税项。对他们所有人来说,这种社会不公义的感受是至深的,因为他们的债主就是自家的犹太人(1、5节),而她们快要把自己卖作奴仆来偿还债务了。
虽然典当、卖身等做法并不是违法的,却只容许人用作权宜之计,而律法更着重保护赤贫者长期的利益(例如出二十一2-11;利二十五;申十五1-18)。这情况在目前危急的处境下并不能制止;此外,所发生的事,正与尼希米欲达致的整体民族精神相反(6-8节)。因此,他在公众面前与这些债主对质,并直率地承认他自己在此事上的疏忽(10节),藉以把道德压力加在他们身上。这样,他便直接避过任何法律上的争议,为要高举律法的道德精神,跟一些早期先知的做法很相似。
五14-19尼希米的榜样
为表明在群体内,要舍弃个人利益,以慷慨待人的原则,尼希米回想他作省长以来,一直坚持的做法──我们首次知道他已作省长有12年之久(14节)。这段日子比二章6节所设想的日子长得多,而我们几乎一点也不知道第一年以后发生了甚么事情。圣经记载中这种高度选择性的本质在此又一再强调了。
附注
第19节这是尼希米独特的「求你记念我」祷文中的第一篇(比较六14,十三14、22、29、31)。这些祷文像本段的情况一样,多半是城墙重建后多年才写成的,并似乎指出,当尼希米回顾这许多年,他感到所服侍的群体,并没有公平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