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旧约尼希米记-《圣经串珠注释》
圣经旧约尼希米记-《圣经串珠注释》
尼希米记
尼希米记 第五章 注释
5:1-5 富者的剥削行为
本章内容从以上1章的记载岔开 , 提到犹大的富者剥削穷人。当时的
贫穷情况可能早已存在,而尼希米动员修城的行动使情况恶化,因为
穷人协助修建而无暇种植,引致粮食缺乏,他们又无法缴税,负债累
累,只有把产业给别人作抵押,儿女们也给了别人作仆婢。
5:6-13 处理令人愤怒的事件
8 「卖与外邦的犹大人」:可能是指以前在外地或本处作外邦人
奴隶的犹大人。
11-13 起誓将田产归还负债者
11 学者认为「百分之一的利息」是很低的利率,但假如他们以月
利计算,利息就十分重了。事实上摩西的律法禁止以色列人向
同胞索取利息,包括向借贷者直接索取利息,或是从所押田产
获得收入。
13 「衣襟」:原文可能是指有口袋的腰带。
「抖著胸前的衣襟」:是一种象徵的行动,意即抖空一切所有
的。
5:14-19 清正廉洁
本段是尼希米的自白,是十二年後加上去的。
15 「以前的省长」:可能是先前撒玛利亚的省长,这些人兼管犹
大。
思想问题(第5章)
1 十七世纪著名牧师亨利马太曾说:「有些人有财产但却没有子女
承受;有些人有子女却没有财产承受。那些两样都有的人理应谢
恩;那些两样皆无的则较容易满足。至於那些子女多,物业少的
,则应全心依赖上帝的供应和应许 ...... 」
本章1-5节所记的问题对当时犹大人的心灵有何影响?
这是否你今日所处社会的写照?
2 旧约中有讨论借贷的问题吗?参申23:19-20。
就律法而言,当时犹大人问同胞收取利息是否已抵触了律法呢?
参出22:25。
照人之常理,收取利息能否构成一项罪行呢?
圣经的法律和社会的法律有什麽不同?
3 箴言的作者说过:「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他的善行,
耶和华必偿还。」(箴19:17)
由此看来,他是否和尼希米一样直接指斥借贷的赚钱手法?
基督徒今日可否经营「以本赚利」的生意?
3 尼希米本人也有借钱粮给百姓,为何他要大力指责其他人的行径
呢?参4-5节。
他在众人面前指责借贷之事表现他那一种堪当领袖的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