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家园
阅读导航

尼希米记第十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尼希米记第十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尼希米记相关章:

尼希米记第十章

10:1 本节至27节为立约签名者的名单,表明9章所作的认罪祷告是全民一致的,全体在此立誓,遵守与神所立之约,与外邦人断绝关系(29-30节)。名单中一共有84个人,包括尼希米在内,称他为“省长”,且为第一个签名的人。继尼希米之后是西底家(又名撒督),此人可能是记录此事的书记,所有祭司的家族首领,从大祭司西菜雅家(可能由现任大祭司以利亚实代表)开始。

10:2-8 这里列出的人名有一半再见于12:1-7。

10:9-13 大部分人名见于8:7和9:4-5的名单中。

10:14-27 几乎有一半的人名见于7:6-63和《以斯拉记》2:1-61的名单中。

10:31-33 这几条可能是尼希米为了匡正13:15-22所记犹太人作的恶事而立的定例。

这种年捐乃供圣殿每日献早、晚祭及其他支出之用。古时以色列男丁的捐额为半舍客勒(出30:13-14),新定捐额较少,当为依照实际需要和百姓经济能力来决定,凡年满二十岁的男丁都有捐献义务。

10:33 “陈设饼”用细面粉烤成,每安息日摆在耶和华面前,一共十二个(利24:5-9)。

10:34 祭坛上的火要终年不息(参利6:12),供献早、晚祭等之用,故需要大量木柴。但这是首次列为经常奉献项目,可能圣殿财政状况不及从前,故硬性规定由各族抽签决定,轮流供奉。

《犹太律法遗传集》列有祭坛用柴规定,除葡萄藤与橄榄树外,任何木柴都可以。

10:35-39 本节至39节是关于百姓实物奉献的定例,供圣殿献祭及祭司和利未人生活所需,其中大部分已见摩西五经。最显著的不同处是着重条例的全面遵守,因为百姓过去长久疏忽应尽的本分(13:10,31)。另一特色为利未人收什一奉献时须有祭司在旁。这是因为利未人须从收入中提出十分之一给祭司(民18:26),祭司有权知道利未人的实际收入。

“初熟的土产”和“初熟的果子”用以供养祭司和利未人(民18:13;申26:1-11)。

10:36 奉献“头胎的儿子”:看《出埃及记》13:13及注。

10:39 本节综述百姓和利未人给祭司的奉献收存的地方。百姓所献的均为土产(37节),利未人的则为十分之一收入中的十分之一(民18:26-29)。这些奉献都存放在“收存圣所器皿的屋子”里,给供职的祭司、守门的和歌唱的生活之用。

百姓若能为圣殿踊跃输将,尽32-39节所规定的本分,圣殿当可运作自如。

—《启导本圣经注释》

 

查阅相关章:
更多关于: 第十章   注释   圣经   基督徒   文摘   唐纳   尼希米记   安息日   祭司   以色列   圣经   的人   简介   百姓   第十章   点此   顺服   摩西   注释   约翰   基督   上帝   这是   他们的   耶和华   誓言   旧约   福音   在这里   关系   木柴   异族   子民   名字   自己的   家族   彼得
返回顶部
圣经资料,在线查经,版权归相关权利人所有。
@c.zyesu.com 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