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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书第七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哥林多前书第七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哥林多前书相关章:

 

哥林多前书第七章

7:1-40 从本章开始是哥林多前书的后半部,叙述了保罗对哥林多信徒所提出的信仰方面问题的答复。本章谈到基督徒的婚姻及性生活,其内容可分为四个部分:关于结婚的一般性教训(1-7节)、独身生活与离婚(8-24节),处女的结婚问题(25-38节),寡妇的再婚问题(39,40节)等。本章明显表明一种现象,即哥林多教会内存在主张必须结婚的人和持反对意见的两类人。强调即使结婚也应以信仰出发,显明基督荣耀的目的而举行。在这里我们认识到:①对圣徒来说,夫妻生活本身不能成为目的;②在家庭里实现基督的爱;③家庭是执行基督救赎事工和神创造秩序的工具。

7:1-7 本文是序论部分,尚未进入具体的婚姻问题,讲述了关乎夫妻生活的一般性劝勉。在本文保罗说,他原则上赞成为基督的荣耀过独身生活,但又建议若不能克制自己的情欲就当结婚。从此我们可以看出保罗所持有的婚姻观的一面,与其说这是正常的家庭伦理,应当理解他这一立场的前提是迫近的再临或大患难等末世论立场。

7:1 论到你们信上所提:指哥林多教会在信上所提到的问题。借此我们可以知道本章的内容不是单方面的责备而是:①对哥林多信徒所提出问题的答复;②哥林多教会内也有很多照主的话语生活的忠实的信徒。男不近女倒好:在这里保罗原则上赞扬独身生活,但他不是极端禁欲主义或独身主义者。因为保罗谈起独身生活时,也强调健全家庭伦理的重要性(弗5;22,23,西3:18-25)。保罗对独身生活的赞成充分表现了他对基督全身心的忠诚与热情。

7:2 但要免淫乱的事:说明信徒结婚的理由,但这句话并不单纯意味着结婚的目的,而是为了避免性方面的堕落<7:25-38,基督徒的婚姻观>。

7:3-5 讲述了丈夫和妻子的权力和义务,特别指出丈夫和妻子没有权力拒绝另一方对肉体方面的欲望,为了特殊的某种目的,在一定时期内、双方同意的前提下暂时可以分居,暗示大家:①夫妻是相互依存的存在,而不是各自独立的存在;②人类的性冲动是引发犯罪和堕落的重要动机。

7:6-7 保罗说明前面提到的不是主的绝对命令,而是保罗自己的劝勉,明确指出独身或结婚当中不能绝对化某一方面。保罗认为独身好(7节),是因为可以以最佳的方法传播福音,从而归荣耀于神,而并非因为这是神对人类创造秩序的根本目的。

7:8-9 保罗劝勉大家独身固然好,但与其犯淫乱罪,不如结婚好。阐明了基督徒的圣洁和警戒犯罪的重要性,暗示信徒们生活的目标乃是归荣耀于神(10:31;太6:33)。

7:10-24 谈论了关于基督徒离婚的问题。在保罗当时;离婚问题是教会的重要问题。保罗早已考虑到这些情况,因此关于离婚问题,向他们指出了新的生活指南。在这对离婚习以为常的世界,保罗的此番教导,越来越显得切实、必要。在这里我们可以明白神对当今圣徒家庭所发出的声音,借着建立美好的家庭伦理规范,在这社会中作光作盐。

7:10-11 若是离开了:保罗奉基督的名禁止夫妻双方均为基督徒的人离异。并且叮嘱他们若是已离开了,就不得与他结婚,尽可能重新结合。这段经文表明:①哥林多地区的家族制度是以男性为中心的家长制;②哥林多教会里面确实存在因禁欲或信仰为由,违背主命而离异的夫妇;③使我们感觉到,对违背诫命的人再次给机会的神细心的看顾和大爱。

7:12-13 叙述了夫妻中一方为非信徒的家庭离异时的问题。指出如果不信主的一方情愿一起生活就要同住,反之则任由他。在这里我们可以认识到:①原则上夫妻双方最好都是信徒;②夫妻一方非信徒的理由,不能成为离婚的条件;③择偶时当以爱情、感情、和睦等内在原理为前提,而不应该更看重外在条件(徒16:31)。

7:14 本节强调信主的丈夫或妻子有义务借着自己的敬虔信仰,感化不信主的一方成为信徒。同时表明,若信徒放弃,不执行自己的这任务,那么其子女也将排除在救恩之外。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领悟到真正的信仰以真理和爱感化周围的人、引领他们得救,是一种积极而主动的力量,而不是只满足于个人得救的消极而自私的信仰。

7:15 不必拘束:当不信主的一方首先提出离婚、并离开时,信徒不必因此而受拘束,也允许再婚。召我们……和睦:尽管在上述情形下允许离婚,但毕竟是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不和睦状态,因此提议大家尽可能不要离婚,竭力维持和平的婚姻生活。

7:16 作妻子的……怎么知道:附加说明当非信徒首先提出离异,并固执己见时,信徒没有继续挽留对方的必要。换言之,由于救恩完全属于神,因此以救对方灵魂为名,执意留住对方并不正确,也不是出于信仰的行为。

7:17-24 讲述了基督徒有义务在生活中竭力追求和睦。劝勉基督徒无论处在任何境况下,都要知足,活出单单追求神的国和神的义的生活。表明:①圣徒与基督的关系,或为主而作的事奉,不受圣徒所处环境的任何影响;②表明保罗正视社会不平等现实结构的态度。

7:18-19 论及关于割礼的问题。犹太主义者注重割礼,也要求外邦信徒受割礼。反之一部分人认为这样的作法阻碍基督十字架的救恩并视其无用,因此强迫已受割礼的人必须抹煞这个记号。保罗借着重申割礼与救恩毫无关连的事实,警告哥林多信徒关于割礼的争论 ;强调全然信靠救恩的福音和神的旨意才是真正重要的,而不是外在形式或律法(加5:6)<创17:9-14,割礼与信仰>。

7:21-23 提及哥林多教会奴仆身份的信徒。保罗强调,即使是奴仆身份的人在基督里就是真正自由的人,宣告在福音里不分奴仆或自由人。在此我们可以明白:①当时哥林多教会里确实有不少奴仆身份的信徒;②只有在信基督的信心中,才可以无视一切属社会的差别,恢复真正的平等。

7:21 若能以自由……更好:意思是指“如果你能得自由,就那么做吧”。

7:23 不要作人的奴仆:指由于他们蒙基督宝血的拯救成了主的仆人,因此生活中最先作的就是归荣耀给主和神国的事,而不是无视自己的社会身份,无条件地作自由人。

7:25-28 叙述了关于处女结婚的问题。让我们再仔细看一下基督徒的婚姻观。①结婚的定义:是得到律法认可的男女的结合。意味着一对男女离开父母的保护,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互相联合组成家庭。结婚与安息日不许工作的规例一样,是神制定的基本创造秩序(创2:24)。②结婚的目的:不信主的人是基于伦理方面或维系种族的立场上结婚,但基督徒结婚是以如下内容为目的:i.通过组织家庭、生养儿女的生活,成就神所吩咐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的神的创造秩序。ii.基督徒的婚姻赋予信徒一些当行的义务,即通过完全的联合同传福音的使命归荣耀给神。iii.借着防止性方面的堕落和建立健康的家庭伦理,持守信仰的纯洁,并在社会中担负起光和盐的作用。③结婚的意义:夫妻间完全的联合,表明基督和圣徒的关系。圣经以男女的婚姻比喻基督和圣徒的关系,即基督为新郎,圣徒为新妇(太9:15;25:1-6)。通过婚姻我们可以发现基督与成为圣徒的我之间确实存在着真正的爱,这个爱具有夫妻般的一体感、爱情、亲密感。④结论:因此基督徒夫妇应当明白,婚姻中蕴藏着神的创造秩序和深奥的爱,因此应为了组织美好、神圣而幸福的家庭而共同努力。

7:26-28 因现今的艰难:①从末世论角度,指耶稣再临之前将发生的大患难;②从历史的角度,指罗马帝国对初期教会的严酷逼迫(太24:8,9,29,30)。另外我们当记住,在这段经文中保罗强调虽然自己比较鼓励独身生活,但不是主的启示,而是纯属他个人的意见。但我们应当记住保罗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考虑到当时初期教会的状况是需要冒着生命危险全力以赴的时候,而决不是因为独身生活更符合圣经教导(徒14:22)。

7:29 时候减少了:?“时候”的希腊语指主再临的时期。因此这句话意味着世界的末日已近,但为主工作的时间却减少。通过强调基督再临时间迫近,给初期教会信徒,甚至给当今的圣徒带来无限慰籍和鼓励。

7:31 因为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强调了这个世界的暂时性和虚妄,末日,即基督再临的迫近性。当基督再来时,人类成就的业绩和所有价值都将销毁、不留痕迹,因此信徒不应留恋于属这世界的东西;在生活中当持有为主再临而准备的心志(诗103:15,16)。

7:32-34 本节中保罗就已婚者与未婚者对信仰所持的态度进行了比较。换言之,未婚者可以专心一志地服侍主,但是已婚者,由于他们还要对配偶花费心思,因此容易怠慢信仰上自己当守的义务。

7:35 服侍主,没有分心的事:谈及了自己对比已婚者与未婚者的理由:①为了敦促哥林多信徒持守信实的信仰、活出作光的生活;②为了使他们在基督里持续而完全地将自己奉献给主。

7:36-38 保罗就己到结婚年龄的处女的婚姻问题,对他们的父母进行劝勉。在这里保罗指出,尽管将女儿嫁出去也无妨,但若女儿愿意独身,成全她反而更好。保罗强调:①结婚与否是女儿,即当事者的权利;②要按合宜情分待已过适婚年龄的处女。

7:40 想被 神的灵感动了:意味着保罗对独身的见解,虽不是主直接的诫命,但却是从圣灵的感动而来的,因此符合神的旨意。

—《精读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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