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第六章-《每日研经丛书》
哥林多前书第六章-《每日研经丛书》
哥林多前书第六章
法庭告状的愚拙(六1-8)
保罗所提出的问题,特别与希腊人有关。犹太人平常绝不会上法庭的;他们解决问题是在村子的长老或是会堂里的长老面前;有关公正的事应当以家的精神,不以法的精神去处理。事实上,犹太的律法,明文规定,禁止往告于非犹太人的法庭;这样做是亵渎上帝神圣的律法。希腊人完全不是这样;他们有好争讼的天性。法庭是他们一个主要获得偷快的地方。
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一下雅典的律法,我们看见法庭在任何雅典人民的生活中,占一个重要的地位。在哥林多的境况也不会有什么不同。在雅典,如果发生什么争执,最初求助于私人仲裁者。双方各请一个仲裁者,再由双方同意拣选第三位仲裁者作为公正的仲裁者。如果仲裁失败,则向一称为四十人法团(TheForty)的法庭投诉。四十人法团把这件事交给一个公众仲裁者和包括所有六十岁以上的雅典公民所组成的公众仲裁者;凡是被选上作仲裁者,不管他喜欢与否,必须担任,否则要受惩罚,被取消公民权。如果这案件还不能了结,则诉诸于法庭,如果这案件牵涉少于五十英镑,则法庭陪审员人数要有二百零一位公民,如果超过这数字,则人数当有四百零一位。有的案件,陪审员人数可以多到一千至六千位公民。陪审员由三十岁以上的雅典公民组成。做陪审员的,每天接受三个欧包(Obols希腊古代之小银币)作为酬劳,一个obol约等于半便士。公民有权做陪审员,在早上聚集在一起,然后用抽签的方法决定谁被选上担任审案。
很明显的,在希腊的城市中,每一个人多少是一个律师,用他大部分的时期决定或是聆听案件。希腊人是著名的,或是名声不太好的人,因为他们喜好争讼。很自然的,某些希腊人把他们好争讼的趋向带入了教会;保罗受到很大的震惊。他的犹太的背景使整个事件对他看来好似一种叛乱;他的基督徒的原则更使他有这种想法。他向他们质问:‘人怎样能够采取这种矛盾的方式,在不义的人面前,寻求公义?’
这件事使保罗觉得更是可笑的就是黄金时代即将来临,弥赛亚要来审判列国,圣徒要同祂一同施行审判。所罗门智训上说,‘他们要审判列国,治理万民。’(三8)。以诺书上说,‘我要使爱我名的人穿上闪耀的光辉,我要把每个人放在他尊荣的宝座上。’(一○八12)。所以保罗提出要求说,‘如果有一天你们要审判世界,即使是天使,受造中最高的,也要受你们的审判,你们,如有理性,怎样能把你们的案件向人投诉,而且向像这样的外邦人投诉?’他说,‘如果你们必须这样做,那么在教会里,把这判断的工作交给你认为最小的人的身上,因为没有一个将来要审判世界的人,愿意牵涉到这些微细的日常的争吵。’
于是保罗即刻抓住最紧要的原则。向法庭控诉,特别是把弟兄向法庭控诉,距离基督徒行为的标准太远了。好久以前,柏拉图说,好人时常自愿承受冤屈,不愿冤屈人。如果基督徒在他心袅只有玤一少的基督的爱,他会宁愿自己承受侮辱,损失,伤害,不愿加在别人身上──对弟兄,更是如此。复仇不是基督徒所当做的。一个基督徒与人交往,并不要求报酬,或计较得失。他是以爱的精神与人交往;爱的精神要他与弟兄和睦相处,并且禁止他贬低自己身份,做出向法庭控诉的这一类事来。
从前正是这样(六9-11)
保罗展开一系列可怕的罪,说明当时哥林多教会,生长在腐化的文化中。有些事讲的时候,令人觉得不愉快的,不过我们必须要看这一系列的罪,以了解最初教会的环境;并且知道人类的本性没有改变多少。
有的是淫乱,奸淫的人。我们已经看见性的放荡是当时外邦生活背景的一部分,贞洁的道德几乎消声匿迹。淫乱的人尤其是令人作呕;这是指男妓。在哥林多为罪所污染的气氛中做一个基督徒,必定是很不容易的。
有的是拜偶像的。在哥林多最伟大的建筑物是亚富罗底特(Aphrodite,爱之女神)庙。在这里,拜偶像和不道德双管齐下。拜偶像乃是人想把宗教看作较为轻易的一个可怕的例子。偶像并不以神开始;它以神的象征开始;其功用乃是要把神放在一个指定的地点,使崇拜较为容易。没多久,人所敬拜的不是在偶像后面的神,而是偶像本身。这是人生经常的危险,人所敬拜的只是象征,不是在象征后面的实在。
有的是作娈童的人。原文malakos这一个字是指那些柔弱,带有女子气的人。他们已经失去了男子的气概,度隐藏的豪华的生活?我们只能说,这是一种耽溺于娱乐中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男子已经失去了峻拒声色娱乐的能力。悠力息斯(Ulysses)和他的水手们来到了骚西(Circe)的岛屿,那地方长满了莲花。凡吃那花的,会忘了他的家,他的爱人,希望永远居住在那地方。那里常似‘下午的优闲’。他并不需要努力奋斗,获得喜乐享受。作娈童的人希望一生犹似‘下午的优闲’。
有的是偷窈的人。古代的世界十分的憎厌他们。房屋很容易被他们闯入。他们特别喜欢二种地方──公共的浴室和公共的运动场。在那里,他们偷窃洗澡的人或运动的人的衣服物件。他们有特别的本领诱奴仆成了常见的事。法律的条例显明这问题的严重。有三种判决死刑的偷窃案:(一)凡偷窃超过五十drachmae(古希腊银币,总值约为二英镑)者;(二)凡在浴室,运动场,港口偷窃值十drachmae(总值约四十便士)者;(三)在晚上偷窃者。基督徒是住在窃盗充满的人民中。
有的是醉酒的人。这一个字的渊源出于methos,指毫无节制的狂饮。在古代的希腊,就是小孩也是饮酒的;早餐称做akratisma,吃的是略浸酒中的面包。饮酒的普遍,当然是因为供水缺乏。一般的说来,希腊人是饮酒有度的人,他们饮的是三份酒,二份水相混的酒。不过在喜爱放佚生活的哥林多,放纵狂饮的也是很多。
有的是贪婪,勒索的人。两个字都是很有趣。贪婪的在希腊文是pleonektes。他的意思是‘欲壑难填,攫取他无权得到的东西’。这是一种侵略性的获得。这并不是吝啬的心,因为他的目的,有了以后就要用,以获得较大的娱乐,较大的享受;他们损人利己,不管受损害者是谁,只要他们自己获得。勒索的在希腊文是harpax。它的意义是搜刮,贪得无厌。很有趣的,这一个字也用于一种凶狠贪婪的狼;也用于在海战时,夺取敌舰的钩篙。这是一种用野蛮残酷的手段,攫取非份的东西。
我们把那最不合自然的罪放在最后──有的是亲男色的人(巴克莱译为同性恋的人──译者注)。这种罪犹如癌症一般蔓延在希腊的生活中,又从希腊侵入罗马。我们很难了解,在古代的世界里,为什么有这些丑事。伟大如苏格拉底也犯这种毛病;柏拉图的对话集(Dialogue)中,有一篇名叫‘谈丛’(TheSymposium)的,称誉为全世界讨论爱的最伟大作品之一,不过他讨论的论题,并非是自然的爱,乃是不自然的爱。在罗马皇帝最初的十五个人中,有十四人犯这种恶习。当时的皇帝是尼罗。他把一个男童,名叫斯波洛斯(Sporus),经阉割后,和他举行盛大的婚礼,作为他的妻子,游行到他的王宫。更有不可信的伤风败俗的事,尼罗自己下嫁给一个男子,名叫毕达哥拉斯(Pythogoras)的,称他作丈夫。尼罗被消灭以后,鄂图(Otho)登基。他所做的第一件事是把斯波洛斯接过来。隔了一段时间,哈德良王(EmperorHadrian)的名字和一个俾斯尼亚(Bithynia)青年安提努(Antinous)的名字连在一起。两人住在一起,形影不离。他死后,被尊为神,各地都立了他的像,他的罪和用他名称呼的那颗星,同垂不朽。在早期教会的时候,世界堕落在这种羞耻的恶习中;无疑的,这是衰落的主要原因,最后导致文化的崩溃。
在这一系列的罪恶之后──包括自然的和不自然的,保罗喊出胜利的呼声:‘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基督教的证明在于它的力量。它能够把人类中的糟粕,转变成为正直的人。在哥林多及全界,有许多基督再造力量的活见证。
基督的力量仍是这样。没有人能够改变他自己,只有基督能改变他。当时的基督教文学和非基督教的文学有强烈的对照。辛尼加(Seneca),保罗同时代的人,喊出人所要的是‘伸出援助的手把他们提起’。他宣告说,‘人在必需的事上,深深的觉得他们的软弱。’他以失望的语气说,‘人喜爱他们腐败的生活,但同时又憎恨它们。’他称自己是一个homonon tolerabilis,一个不可容忍的人。人觉得有一股不能阻挡的萎靡的浪潮侵入这一个世界,却来了基督教四围发光的力量,它能得胜一切,将一切都变成新的。
重价买来的(六12-20)
在这段经文中,保罗反对整个一系列的问题。到了最后,他呼召人,‘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上帝。’这是保罗在这里的战斗呼号。
希腊人轻视肉体。有一句谚语说,‘身体就是坟墓。’伊比克德(Epictetus)说,‘我是被尸体锁住的可怜的灵魂。’重要的是灵魂,一个人的精神;肉体却不重要的。这样会产生下列两种态度之一。或是严酷的刻苦主义,以种种方法抑制身体的欲望与本能;或是因为肉体无关紧要,因此可以任意为之──在哥林多流行的就是采取这种态度,你可以任意满足你的肉欲。这种态度使问题复杂,因为这与保罗所传的基督自由的教义混在一起。如果基督徒是在全人类中最自由的,那么他是否可以有自由依照他喜欢的去做,尤其是他那无关紧要的肉体?
因此,哥林多信徒论说,他们觉得已得到了启迪,让肉体任意放纵。不过放纵肉体是什么一会事?他们继续往下去说,肚腹是为食物,食物是为肚腹。食物与肚腹,自然的并且不可避免的,连在一起。完全一样:肉体是为本能;它是为性的行为,性的行为是为它;因此让肉体任意放纵。
保罗的回答很是清楚。肚腹和食物都是要过去的东西;那日子要到,两样都要废坏。不过身体,人格,人的整体不会过去;他为的是在这世界里与基督联合,并且将来更要亲近。那么如果他犯了淫行,又怎样呢!他将身体交给妓女,圣经说,男女相通,成为一体(创二24)。那就是说,身子原是应属于基督的,现在却因淫行归于别人。
记得保罗并不是写一篇系统的论文;他是讲道,带一颗火热的心,想说服人,以各种他所知道的论证,用舌头说明。他说,在所有的一切罪中,淫行是唯一影响人的身体,并且凌辱它。这一句话未必严格的正确──酗酒也能这样凌辱身子。不过保罗这样写的原因并不是得到逻辑考试的满意,他要拯救哥林多信徒的身体与灵魂;因此他说,其他的罪只是在人的外面,只有这种罪影响他与基督联合的身体。
于是他作出最后的恳求。只因为上帝的灵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使成了上帝的殿;因此,我们的身体是神圣的。更进一层──基督为人死,并不是拯救他的一小部分,乃是整个的人,身体和灵魂。基督牺牲自己,拯救我们的灵魂,洁净我们的身体。因一个人的身体不是属于自己,可以依照自己喜欢的去做;这是属于基督的,他不可以用于满足自己的欲望,乃是用于荣耀基督。
在这里,有两个伟大的思想。
(一)保罗坚决主张,虽然他有自由做任何的事,但是他不可让别的事来控制他。基督教信仰的伟大事实是它不叫人有自由去犯罪,乃是叫人有自由不犯罪。这是很容易让习惯控制我们;不过基督的力量能使我们控制它们。当一个人真有基督能力的经验,他不再是他肉体的奴仆,他成为肉体的主人。一个人往往说,‘我做我所喜欢的,’而事实上,他却任由习惯和肉欲掌握住,沉溺在罪中;只有一个有基督力量的人,他才真能说,‘我做我所喜欢的’,而不是‘我要满足那些有力量控制我的东西。’
(二)保罗坚决主张,我们不是属于我们自己的。世界上没有一个依靠己方而自立的人。基督徒乃是一个不想反权利,乃是一个总想及亏欠于人的人。他从不做他自己喜欢的,因为他不属于自己;他总是做基督所喜欢的,因为基督用牺性祂自己的重价,把他买来。
在第七章至第十五章的书信中,保罗回答哥林多教会写信给他,请求他指示的一系列问题。他开始说,‘论到你们信上肵提的事……’。也可以说,‘来函知悉,信上所提各事……’我们要渐次将问题大纲列出。第七章所讨论的是一系列有关婚姻的问题。以下是哥林多教会所提出的有关这范围内的问题,及保罗所给的答案。
一及二节:给那些以为基督徒不应当结婚的人的指示。
三至七节:给敦促即使是已经结婚的也要分房的人的指示。
八及九节:给没有嫁娶的和寡妇的指示。
十及十一节:给有的人认为已经结婚的应当分开的指示。
十二至十七节:给有的人认为在婚姻中,一个是基督徒,另一个是非基督徒,就应当离婚的指示。
十八至甘四节:劝告基督徒,不论其情况怎样,要度基督徒的生活。
廿五节,卅六至卅八节:给童身的人的指示。
廿六至卅五节:劝告不要让任何东西妨碍事奉基督,因为日子不久了,他很快就必再来。
卅八至四十节:对有的有意再嫁的人的指示。
在研究这一章的时候,我们必须在我们心里,坚定的存两桩事实。(一)保罗写信给哥林多──那是世界上最不道德的城市。住在像这样的环境中,宁可严格,不可放松。(二)保罗所给与的答案是根据他的信念,基督第二次再来是迫在眉睫了。这种盼望却没有实现;不过保罗所给的指示却是根据他的信念,纯粹为临时性质。我们可以十分的确定,有许多的事,他所给的指示,会有极大的不同,如果他所看到的,不是临时的,而是此较有永久性的时候。现在让我们细致的分析这一章。──《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