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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下第廿四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历代志下第廿四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历代志下相关章:

24:1-3 约阿施的统治记录序文:约阿施在北以色列王耶户7年,即在他7岁时登位,统治了40年。他在祭司耶何耶大生前实行了善政(4-14节),但耶何耶大死后便侍奉偶像,杀害先知,大肆施行暴政,最终被大臣所杀害。因为没有了对神忠诚的耶何耶大的摄政(2节),约阿施自己则施行了暴政,与耶何耶大的善政完全对立。

24:1 作王四十年:有的学者对40年的统治时间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因为在犹太人的观念和人类的生存或忍耐方面40象征着“相当长的时间”(创25:20;出2:11;16:35;民14:33)。大卫和所罗门也各在位40年(撒下5:4;王上11:42)。因此他们认为约阿施统治的40年里包括了亚他利雅统治的6年。但无论从圣经的年代记录或从考古学的考证来看,统治时间的确为B.C.835-796。

24:2 祭司耶何耶大在世的时候:王下12:2记录为“约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训他的时候”。也就是说,“在耶何耶大在世教训他的时候”,约阿施行了为正的事。可见约阿施的信仰是依赖于他人的信仰之上。同样,今天的信徒也应当对信仰有更坚定的确信。因为,信仰是神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不应该受他人的影响被左右。

24:4-14 约阿施命令修理耶和华殿:约阿施即位后第一件事就是修理圣殿。当时的圣殿被“亚他利雅的众子”拆毁(7节)。通过圣殿修理过程中发生的事件,可了解到以下几点:①圣殿修理计划失败的原因(5-7节):把圣殿的修理工程和财政交给祭司和利未人来管理,这是错误的安排(5节;王下12:5)。利未人的本职工作是掌管祭祀和敬拜,因此不懂得修缮工程,而且也没有足够的时间投入到工程中去。因此他们对筹备资金也没有热心(5b节),最终没能筹集到足够的资金。这一事件给我们的教训是,神的事业应当根据每一位信徒的特点而适当地分配,才能达到最佳效果。从这一点讲,教会初期,使徒只专心于祷告和传道,饭食由专门选派的7人来管理是有很深的意义的(徒6 :1-6);②第二次圣殿修理工程成功的原因(8-14节): i.自发地捐款(8,9节):约阿施在圣殿门口放置捐款柜,使百姓能够自发地捐款。这与第一次修缮圣殿时半强制性的筹款(5节)相反,可见今天的教会捐款也应当如此,提倡自发地捐款<林后9:1,关于捐款>; ii.公正地管理捐款:约阿施将捐款柜放在圣殿门口,使捐款管理公开化。从而使百姓了解用途而放心地捐款,同时监督祭司不能擅自动用。因此捐款严格地用在了修理工程中,而且剩余部分立即投入到了圣殿器皿的制作上(14节)。

24:6 王召了大祭司:这里的大祭司的希伯来文,是指“那祭司”,而不是“大祭司”,因此大部分英译本都将此句翻译为“祭司”(KJV,NIV,RSV等)。但在王下12:7中称耶何耶大为大祭司,因此并非是改译圣经的错误。约阿施召见耶何耶大,为耶何耶大没有立即执行他的命令而责问他。但他并没有责难或惩罚耶何耶大,而是同他一起研究圣殿修理工作的新方案。

24:8 作了一柜:根据列王记的记载,是耶何耶大作了柜(王下12:9)。由此可推,耶何耶大是受约阿施之令准备了柜。这捐款柜是圣经历史上最初的捐款柜,一直保留到耶稣时代(可12:41)。当时通过这一捐款柜筹集到的银子是由君王和祭司派遣的专人来管理的(代上26:20)。

24:12 王与耶何耶大将银子交给耶和华殿里办事的人:由君王的书记和大祭司数点银子后把它交给了负责圣殿工程的监工。此处的“办事的人”在列王记中称为“监工”(王下22:9)。他们与23:18中“耶和华殿的看守”不是一拨人。前者是负责圣殿修理工程的监工,后者则是监督圣殿的整体运作是否按律法进行的侍奉的人(23:18)。监工再把银子交给木匠和工人(王下12:11),这可能就是他们的工钱。这些银子又用于采购工程所需的木材和石头(王下12:12)。由此可见,捐献的银子有计划地用在了圣殿修理工作上。

24:14 他们就把其余的银子拿到王与耶何耶大面前:圣殿的监工把支付修理圣殿的劳务费和材料费后剩下的银子返还给了君王和耶何耶大。这一行动教育我们,献给神的财物不能为个人的目的而使用或隐匿。从这一角度讲,我们有必要明查今天的教会财政是否为世俗的目的而使用,或是否做了彻底的记帐和监察。

24:15-22 约阿施的恶行:祭司耶何耶大死后约阿施所犯的罪行有:①追随了恶人的谗言(17节);②鼓动偶像崇拜(18节)。在亚他利雅的统治下饱尽沧桑的犹大百姓对偶像崇拜深恶痛绝。因这些原因,约阿施在耶何耶大生前修缮圣殿,热心地侍奉过神。但耶何耶大死后,马上追随邪教,崇拜偶像,露出了他薄弱而不坚定的意志。可见他的信仰如“落在土浅石头地上的种”(太13:5),“盖在沙土上的房子”(太7:26,27)。

24:16 葬在大卫城列王的坟墓里:葬在列王的坟墓里的应该是约阿施,但他却没有葬在那里(25节),本没有资格葬在大卫城的耶何耶大却蒙受荣耀,葬在了大卫城的坟墓里(16节)。因为耶何耶大为“以色列和神和圣殿”尽心尽忠。可见,身份的高低并不是信徒进入天国的标准,而是是否遵循神的旨意行事才是关键。

24:18 离弃耶和华他们列祖神的殿:历代志的作者为了说明神惩罚昏君的原因,多次使用了这一词(20,24节;7:19,22;12:1,5;15:2;21:10等)。当犹大的君王遵循神的诫命时,将蒙受祝福。但一旦背离诫命,必受神的忿怒与惩戒。

24:22 不想念……耶何耶大向自己所施的恩:约阿施小时候受耶何耶大的妻子约示巴的照料才得以保住了性命(22:10-12),而且是借助耶何耶大的起义登上了王位(23章)。在他统治期间受耶何耶大的教导和帮助甚多(2节)。可是耶何耶大一死,约阿施便恩将仇报,杀害了耶何耶大的儿子撒迦利亚。新约中,蒙耶稣基督的恩得医治的9名麻风病人最后各走各的路(路17:17,18),亲眼目睹基督行善事却拿石头要打他的犹太人也是如此(约8:59;10:31)。可见每个人内心都潜在着邪恶的本性(申32:6;诗14:1-3;罗1:21)。

24:23-27 亚兰的入侵及约阿施的死:亚兰王哈薛的入侵可归纳如下:①原因:i.神的惩戒(18,20节);ii.哈薛急于确保地中海沿岸的商路(王下12:27);②经过:从以色列王耶户手里夺取约旦以东地区后(王下10:32,33;摩1:3),哈薛进入西南地区,开始攻打犹大。他先攻取了非利士地区的迦特城之后,进攻了耶路撒冷(王下12:17)。对于战争的经过,本文和列王记作了不同的记录。列王记没有记载约阿施在战争中负伤的情节,而本文则省略了约阿施给哈薛献贡品而休战的环节;③教训:约阿施不仅在战争中受了伤(25节),还被自己的手下暗杀而悲惨地结束了一生。更重要的是没能葬在列王的坟墓里,这对于他来讲是很大的耻辱(25节)。这教育我们,与神的关系被破坏,就会被众人所遗弃,而且无辜者的血(22节) 终究会偿还。

24:24 亚兰的军兵……交在他们手里:通过“小队”和“大队”的对比,强调了战争的胜败在于神的道理。即当犹大王和百姓依赖神的时候,尽管军队的数量或战略处于劣势,但仍然取得了胜利(14:9-15;20:2,12:22),相反,如果不依赖神,那么尽管军队数量多,仍然会惨败。这一道理同样适用于信徒的属灵战争(弗6:10-20)。

24:25 背叛……杀他在床上:约阿施在战争中负伤后,躺在床上养伤。他的手下就趁机杀了他。这些人可能是王宫里的官吏,26节还提到了他们的名字。他们能够潜入君王的寝宫,杀害约阿施,可能也是借助了这一身份。此外,根据列王记的记载,约阿施死在“米罗宫”(王下12:20)。本文指出,约阿施被杀的原因是因为要报“耶何耶大儿子流血”之仇。除此之外,被杀的原因还可推断如下:①王和祭司之间对立的关系(6节;王下12:7,8) :在修理圣殿期间,约阿施因工期的延长而责备过祭司(6节;王下12:7)。此外他为了不让祭司经手与修殿有关的捐款,还把修理工程委任给了其他人(11,12节;王下12:7,8)。当然,这些都是为了加快工程的进度,但对祭司来讲,无疑减少了他们的收入,而且他们的权利还受到了王权的挑战,因此两者之间产生了矛盾;②压抑在百姓内心的不满:约阿施在他的统治后期不断施行暴政(15-22节),激起了百姓对约阿施的不信任和不满的情绪。撒拔和约撒拔就借助百姓的不满情绪,趁机杀害了他。从约阿施的被害没有引起社会混乱,而且百姓并没有哀悼他的死,约阿施死后也没有受到相应的礼遇等细节(25b节)来看,以上推断比较合理。

——《精读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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