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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下第12章查经资料

历代志下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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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下第十二章

iii. 罗波安的悔改(代下十二1~12)

  「王自卑的时候,耶和华的怒气就转消了,不将他灭尽。」(十二12)

  十二2,参:王上十四25

  十二9~11,参:王上十四25~28

  罗波安统治的第三,也是最后阶段的记载(参十~十一章),对于列王纪上十四21~31作了相当的扩充。比起列王纪对罗波安的评价「犹大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王上十四22),历代志的记载更细致。在支持列王纪的基本结论的同时,历代志也表明一个国家的悔改如何转消神的愤怒(5~12节)。

  一般常认为历代志对于罗波安比列王纪要宽厚,提到他的善事(参12节,新译),这并没有出现在早期的记载。然而与此反向的说法可能更准确,因为尽管罗波安悔改(14节),最后仍被定为有罪。圣经中最严重的处罚,是临到那些领受神的恩典之后继续犯罪的人。时刻将到,不会再有悔改的机会,或是任何代赎的牺牲(参:来六4~8,十26~29,十二16~17)。根据新约圣经,这像是重新把神的儿子钉十字架(来六6)。旧约圣经表达方式有所不同(耶七16,十一11;结八18),但是语调却一样强烈。神的百姓被掳,是因为他们一再硬心反对祂的圣殿和祂的话语(代下三十六13~16),而这也正是罗波安所走的路。

  主要的重点,是证明罗波安悔改的有效性,特别是在历代志作者本身所独有的经节中(5~8、12节)。一些历代志里最典型的辞汇能够在这里找到,特别是在离弃(1、5节)和谦卑(6、7、12节)之间的对比。这些和他最喜爱的其他辞汇诸如耶和华的律法(1节)、不忠(2节,吕译;「得罪」,和合)、神的愤怒(7、12节)、立定心意寻求耶和华(14节),全都是以罗波安为例,让读者有所取舍。一个人可能一意孤行,这样的态度使王国分裂(十章),导致被掳(三十六章)。另一方面,谦卑和悔改的途径总是可行的,圣殿(14节)和先知的话语(5、7~8节)不断地提醒神要复兴他们。因此,关键在神的恩典而不是犹大的悔改。神的心意是要衪的百姓立定心智在衪身上(参十一16,十二4),而不是隶属臣服于凡人的领袖(8节)。

a. 埃及王示撒的攻打(代下十二1~4)

  在历代志里,君王一般开始他们的统治,是借着巩固他们的王位,但是这里的语言,坚立和强盛,是双重的强调(1节)。在历代志第一个动词正常来说是指神建立以色列王国,而神在这里不寻常的缺席可能是故意的(参:代上十四2,十七11,二十八7;代下十七5)。86第二个动词较为中性,根据上下文会有正面的(如:代下一1,十七1,二十七6)或者是负面的意思(如:代下二十一4,二十五3)。在这里在罗波安的强盛是一个好的记号(参十一11、12、17),和所造成的果效却导致他转离神,这两者之间应该要区分。罗波安没有留心申命记八10~18,却任凭他的成功(十一章)沦落为骄傲和倚靠自己。

  罗波安的失败藉由两个历代志典型的片语来形容:他离弃耶和华的律法(1节)和得罪了耶和华(2节)。第1节可能是总结列王纪上十四22~24,特别这是列王纪中惟一一处罗波安的记录,却没有在历代志直接提及的。离弃律法和离弃我(5节)之间的平行,强调神与律法的个人连结(参六16,在该处遵守律法乃是行走在神面前;有关律法的书写形式,参:代下十七9,二十五4,三十四14~15)。87离弃或是撇弃神,是寻求祂的反向(参14节,代上二十八9;代下十五2),意思是拒绝圣殿,却朝拜其他神明(如:代下七19、22,代下二十四18,三十四25)。离弃神的律法潜藏着极端严重的危险,第2~4节说明了历代志下七19~22的原则之有效性,不过被掳的审判因为神的慈悲而延后。

  对神不忠(吕译;希伯来文 māʿal;「得罪」,和合),乃是历代志关键字汇之一(没有出现在撒母耳记或列王纪中),并且其经常性的出现表明以色列不断地远离神。这个字每每出现在作者写作的转捩点上,诸如家谱的开始和退出(代上二5,九1),王国的开始和退出(代上十13;代下三十六14),而且不忠也是分裂王朝的特色(如:代下二十六16、18,二十八19、22,二十九6、19)。其中牵涉到的经常是举国上下没有把神当得的敬拜归给祂,而在历代志里这是被掳的主要原因。

  罗波安的不忠在历代志其他地方有两个有趣的类比。首先,综合他的不忠(2节)与没能顺服神的话语(1节),或没能寻求神的旨意(14节),使他成为第二个扫罗(参:代上十13~14)。第二,他骄傲自身的强盛预示了乌西雅的倾覆(代下二十六16)。两者的平行强化了罗波安犯罪的典范性。

  法老示撒或是示桑克一世(ShoshenqI,主前945~924年)是二十二王朝(利比亚,Libyan)的第一位国王。他的战役(2~4节)主要的目标似乎是示桑克的老盟友耶罗波安(参:王上十一40),而圣经的记载也被位于卡纳克(Karnak)的亚孟神殿(Amun)一个凯旋的浮雕,和一个从米吉多挖掘的碑文小碎片得到佐证。88耶路撒冷独自力挡外敌,没有被攻占,也反映在圣经外的记载。路比人和苏基人是从埃及的西边而来,古实人(NIV、REB、NEB;「衣索匹亚人」,NRSV、RSV、JB;「苏丹人」,GNB)乃是从南部而来。十一章5~10节有多少个设防城(新译)被掳掠则不得而知(4节),不过亚雅仑是列在十一章10节和在卡纳克的。

  示撒的入侵是神的惩罚(因为他们得罪了神,2节,加添到王上十四25),这在历代志是明显地写出,而在列王纪却是用暗示的。将以色列的罪和国家的灾难经常连接在一起,(如:代下六24~39,二十一10,二十四24),以及将顺服和祝福连接在一起(如:代上十一7~9;代下十二6~8)是历代志的典型手法,不过我们不应该理所当然地认为,历代志把苦难看成一定就是罪的结果。举例来说,有些攻击不是罪所招致的(如:代下十四9~15,十六1~7,二十1~30),而祝福从来不是人赚取获得的,因为没有不犯罪的人(代下六36)。历代志作者所关心的,是表明罪孽或不忠实和离弃神,就如他所声称的,总是导致神的不喜悦,但是神经常在审判中带有怜悯。与其他旧约圣经相较之下,历代志可能更尖锐地强调个中相关联的强度。新约圣经持续这个关联,但是更着重于死后的生命,而不是现今,并且更着重于个人和教会的议题上,而不是国家性的议题。罗波安惩罚的立即性与希律安提帕一世(徒十二21~33)、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徒五1~11),或是哥林多教会成员的疾病和死亡(林前十一29~32)遥相对应。耶稣的教训则集中在将来的审判(如:太十三40~42;路十六19~31)。照样,基督徒有时候也会得到物质上的好处(如:太六33 b;腓四18),而耶稣鼓励祂的跟随者,期待现在和未来都能获得属灵的祝福(太十九28~30;弗一3~10)。

b. 犹大谦卑的悔改(代下十二5~12)

  在这危机中先知示玛雅(参十一2)带来审判(5节)和怜悯(7~8节)的信息。每一个都得到回应,而就如在十一章1~4节,预言和应验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对第二个预言的反应固然可以说是意料中事,第一个却不是如此。神离弃那些离弃祂的人,这原则(5节)似乎是够清楚和简单的。这也是历代志的基本神学立场,在历代志上二十八9、20;历代志下十五2,二十四20,几乎是逐字重复,并且在历代志下七19~22里扩充(参19、22节的「转离,丢弃」)。但正如在旧约圣经他处(参:拿三4~10;王下二十1~6;代下二十四20),当以色列的(等于犹大的,参1节)领袖自卑(6节),绝对性审判的宣告,也可以是进一步悔改的机会。他们并没有坐等七章19~22节的审判,而是紧紧抓住七章13~14节所提供的赦免。在悔改中谦卑自己是历代志所认知归回神的途径,特别是历代志下三十至三十六章所确定的(参三十11,三十二26,三十三12,三十四27)。在本段落当中这也是个关键字汇(6、7、12节),因为它转离灾难进入拯救。效法大卫的榜样(代上二十一13),他们宁愿选择信靠神的公义(6节,RSV; 「公平」,NIV等),而不愿落在法老的军队手里(第5节的结尾,字义上「借着示撒代理运行」,参7节)。

  犹大悔改所带来的结果,是神应许他们「略得」(「些许」,REB、NRSV、RSV)拯救(7节,NIV等;「释放」,REB),或有可能是「过不久」(JB,参NIV)。言语字词似乎是受到以斯拉九8~9的影响(参考「仆人/ 服事」,8节)。这个类比将会给予历代志作者同时代的人真正的激励,因为神的应许也挪走祂的「怒气」(GNB;愤怒,NRSV、RSV、NIV等);怒气似乎是笼罩在被掳归回后的以色列(参:代下三十四25,三十六16;拉九14,十14)。部分的拯救使以色列能够重新学习(和合:「知道」)服事神的意义(8节)。这所包括的不只是持守衪的律法(参1节),也是从地上君王(「外邦人」,和合)的暴政得着自由的最佳盼望(参「他的服事是完全的自由」)。89

  第9节的开始有一部分重复第2节,表明列王纪上十四25又重新开始。示撒被一次付清的贡物所收买(10节),也就是用铜盾牌取代金盾牌(参:代下九16),和设立一个新的安全系统(11节)。除了护卫兵之外,盾牌被存放在一个特殊的房间,该希伯来文是独特的字,但有「内屋」的含义。90

  第12节最好被视为整个罗波安统治的总结,第一个句子是指第5~11节,而(字义上)「善益的事」则令人想到第十一章。这个片语难以翻译、注解。NIV的一些好事可说是够好的尝试,不过这个片语在历代志下十九3是指敬拜的改革和更新,这里的上下文则蕴含着一个更广泛的意思(新约圣经一个类似的注解,参:启三4)。

iv. 结语(代下十二13~16)

  十二13 b~14,参:王上十四21~22

  十二15~16,参:王上十四29~31

  这个段落合并列王纪上十四21~22、29~31开始和退出的公式。他作王十七年有不同的主张,从主前九三七至九二一年(Hughes),九三一 / ○至九一三年(Thiele)和九二二至九○五年(Albright),端靠经文上的决定。自强(13节,字义是「使他自己强壮」)合并第1节首先两个动词,可能是指他作王的整个时间。这观点是根据MT的「因为」,是出现在关于他的年纪和统治时间的叙述之前,不过在英文译本被省略。这比「加强他的能力」(REB、NEB、GNB)更可取,后者乃是把它与示撒入侵的后果联系起来。

  13-14. 神拣选耶路撒冷的叙述(参:王上十四21),和提到神的名,都与圣殿相关(参:代下六5~6、34、38,七12、16,三十三7)。这些也会提供罗波安谦卑的背景,因为圣殿的存在是为要鼓励谦卑的悔改(参:代下七14)。反向的,对于罗波安最后的评价,加强了列王纪负面的看法。列王纪上十四22作「犹大行恶」,历代志却使他要付上个人的责任,并且加添「他不立定心意寻求耶和华」(NRSV、RSV)。「寻求神」在历代志里是形容一个人整体的态度,而罗波安适与亚撒(代下十四4、7等)、约沙法(代下二十3~4)、乌西雅(代下二十六4~5)、希西家(代下三十19,三十一21)、约西亚(代下三十四3)反向,不过亚玛谢也是同为不信的国王(代下二十五15、20)。

  15-16. 这个结论公式更紧紧沿袭列王纪,不过有几个小的更动。它强调历代志作者来源的先知特性(取代「犹大列王的记录」,王上十四29),历代志作者很有可能直接取用其中的资料,至少关于示玛雅的记录是如此(代下十一2~4,十二5、7~8,对于易多,参:代下九29)。另一个加添,在许多英译本被省略,是提及某种家谱记录(参NIV)。这固然可能与利未人有关(参JB、Ackroyd),但似乎更有可能是指先知来源的内容。历代志作者省略关于罗波安亚扪人母亲的第二个叙述(王上十四31,参13节),应该是基于文风上的理由,但省略罗波安「与他列祖」的埋葬(王上十四31),可能是反映一个负面的评价。

77「他返回」(2节)是比「他住过,居住」(王上十二2)较好的读法。对这经文的议题更为完全的详情,例见:Dillard, Williamson.

78参H. Reviv, The Elders in Ancient Israel(Jerusalem: Magnes Press, 1989), pp. 100~101.

79参Gray, p. 306.

80「看见」一字在MT虽然遗漏,英译本从王上十二16来补充是正确的作法。「以色列众人」一词,带有改变地在第16~19节中重复几次,显出这个作为一个段落的开始,所以句子非常不可能是沿续第15节(见Williamson, Dillard)。

81Japhet, Ideology, pp. 157,170, following Loewenstamm.

82对这些位置更完全的详情,和这名单的形式和日期,例参Williamson, Dillard, 和他们之间的讨论,N. Naʾaman('Hezekiah's fortified cities and the lmlk stamps', BASOR 261, 1986,pp. 5~21; 'The date of 2 Chronicles 11:5~10 - a reply to Y. Garfinkel', BASOR 271, 1988, pp. 74~77) and Y. Garfinkel ('2 Chr 11:5~10: Fortified cities list and the lmlk stamps-reply to Nadab Na'aman',BASOR 271, 1988, pp. 69~73). 地图,看J. M. Miller and J. H. Hayes, A History of Ancient Israeland Judah(London: SCM Press, 1986), p. 239.

83虽然LXX有「他行走」,从两个先前的动词和第13~16节内容来看,MT的复数更可取。

84「亚比孩」(18节)应该肯定的被认为是玛哈拉的母亲(与VSS)而不是罗波安的另一个妻子(MT明显采此立场)。

85NRSV、RSV可能是正确的跟随LXX、Vulg.,增添「他有意」(「计画的,REB、NEB),是被MT的句子构造所要求的。

86「被坚立」(NIV、NRSV、RSV,参REB)是一个可接受的对MT经文的稍微更动,罗波安是其代表。

87参T. Willi, 'Thora in den biblischen Chronikbuchern', Judaica 36,1980, pp. 102~105.

88参K. A. Kitchen, 'Where did Solomon's gold go?' Biblical ArchaeologyReview 15/3, 1989, pp. 32~33.

89「君王」(8节,参REB、NEB)而不是「王国」(JB、NRSV、RSV),参九19和W. G. E. Watson, 'Archaicelements in the language of Chronicles', Bib. 53, 1972, p. 204.

90参Akk. tāʾum (AHwb,p. 1340).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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