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第六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加拉太书第六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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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第六章
六1 "被……所胜"指被逮捕。出其不意,当场被捕。至於"属灵"的意思,参看哥林多前书二章15节的脚注。"挽回"。修复,这术语用在驳骨和补网的意思上。
六2 "重担"。即我们必须与另一个人分担的过重的担子,而不是第5节的"担子"(另一个希腊文),那里所指的是每个人必须自己担当的正常分量。"基督的律法"。即基督的命令,尤其是彼此相爱的新命令(约一三34)。在恩典下的生活不是放纵;那是一种爱与服侍的生活(五6,13)。
六6 "当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即分享物质的东西。
六9 "丧志"。直译作:丧失勇气。关於这用词,参看哥林多後书四章1节的脚注。
六10 "信徒一家的人"指信徒。关心这群人是神的儿女的特殊责任。
六11 "……字是何等的大呢"。直译作:用多麽大的字。保罗从文书手中接过笔来,用大字写完这段结束的话,目的是加强效果(但有些人认为这显示他患了眼疾;比较四15)。
六14 保罗已经与这个"世界"的体系隔绝("钉在十字架上"),不再受其种种引诱和宗教的影响,而是分别出来,只为"基督"。
六15 惟一要紧的是借相信基督成为一个"新造的人"(林後五17)。
六16 "神的以色列民"。即犹太基督徒,作为亚伯拉罕肉身和属灵後裔的人。教会与神的新以色列民不相等;这里提到两群人--所有信主的加拉太人,而特别是在他们当中信主的犹太人。
六17 "印记"。即在逼迫中受苦所留下的疤痕,这比犹太派信徒试图厉行之割礼的印记更有说服力。
—— 《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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