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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第四章-《灵修版圣经注释》

加拉太书第四章-《灵修版圣经注释》

加拉太书相关章:

加拉太书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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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4:1-2>嗣子就是继承者,何解会与奴仆无异?是人抄圣经抄错了吗?

4:1-2 按照当时的习俗,嗣子(承受产业的儿子)在未成年的二十五岁之前,仍须受管于管家和师傅(大多都是被掳的希腊学者,即奴隶)手下,故说与奴仆毫无分别。

加4:3-7>世俗小学,这个名称好不陌生,与我们的信仰有何关系?

4:3-7 世俗小学是指当时犹太教或外邦宗教初级阶段的宗教理论,也就是入门的道理。保罗以奴仆来说明在基督来为我们的罪受死以前,众人都被律法所辖制,以为律法可以使他们得救,不断努力守律法,又不住失败。从前我们是奴仆,如今可成为神的儿女,完全属于祂,跟祂建立密切的关系。因为有基督,我们也再不用惧怕神了,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祂的面前,知道祂会接纳我们成为祂家里的一员。

加4:4>时候满足,神就会来,我想等那时候,但又等得很不平安……

4:4 “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耶稣来到这世上为我们的罪而死。犹太人一直盼望弥赛亚的降临,盼了好几百年,但是神的时间却是最完美的。有时我们会怀疑为什么神不应允我们的祈祷,但是我们绝不可以怀疑祂或放弃等候。在最适当的时候,祂便会回覆我们。你是不是正等待着神的时间呢?信靠祂的判断,并且相信祂是以对你的最大的好处为念的。

加4:4-5>耶稣也只不过是一个人,祂有什么了不起?

4:4-5 耶稣基督是由女人所生,祂是一个人;祂生为犹太人,受到神的律法制约,并且完全遵守了。虽然耶稣完全是一个人,却没有罪,因此他是无瑕无疵的祭牲,祂死是为了所有被罪捆绑的人,使我们获得释放,并成为神的儿女。

加4:5-7>我喜欢称神为阿爸父,你问我晓得这字义多少,这……

4:5-7 根据罗马法律,养子拥有和亲子一样的父业继承权,即使他以前是一个奴隶,他也不是次等的儿子,在身分和继承权上与亲子平等。“阿爸”是亚兰文中对父亲的称呼,基督祈祷时也称天父为“阿爸”(参可14:36)。作为神所接纳的儿女,也就是祂的后嗣,我们跟基督一样同享天父的基业,也同享基督的痛苦与荣耀(参罗8:15-17)。

加4:13-14>在患难和困苦中的人,其实也真可怜;论到尽心帮助嘛,我……

4:13-14 当保罗初访加拉太的时候,他正忍受着疾病的折磨。这个世界对人们的痛苦与不幸常常都是漠不关心的。保罗称赞加拉太人没有轻看他,即使他的景况成为他们的试炼。他们的这种关怀就好像耶稣要求我们所做的,去关怀无家可归的、饥饿的、有病的或坐牢的人,就如他们是耶稣本人一样(参太25:34-40)。你是拒绝那些在患难或困苦中的人,还是愿意把他们看作耶稣本人一样地照顾他们呢?

加4:15>从前我信,信得很起劲,是啊,现在嘛……

4:15 你是否经已失去了喜乐?保罗感到加拉太的信徒已经因律法主义而失去了得救的喜乐。律法主义会夺去喜乐,因为(1)它使人有罪咎感,而不觉得被爱;(2)它使人恼恨自己,而不是谦卑;(3)它强调表现,而忽视关系;(4)它指出了我们所做不到的地方,却忽略了基督已经为我们所成就的。你若感到罪咎、或是觉得自身不足,就要查一下你所注视的。你是依靠信赖耶稣而活,还是按着别人的要求和期望而活呢?

三种偏离基督教的派别

加4:16>明明知道人的批评,要用心虚心听,只是听罢就满心不是味儿……

4:16 保罗不太受欢迎,因为他责备加拉太人离开对基督起初的信。人性不会有多大的转变,受别人责备时我们也会愤怒填胸。但对给你意见的人,不要一概拒人千里,他们的话里或许有真理。谦卑地接受别人的意见,细心思考,当发现自己的态度或行为需要改变时,切记要一步一步地去做。

加4:17>世上哪有热心待人,却又想害人的人,保罗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4:17“那些人”是指自认为宗教权威,精于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假教师。他们利用信徒希望做得好的心理,赢得不少的追随者。但是,保罗指出他们的错误及自私的动机。假教师通常是道貌岸然也很具说服力,因此我们应当籍着圣经来检验人的言论和行为。

加4:19>作工犹如生产之苦──为了栽培别人,要搞成这样,我可真怕怕,你的想法是……

4:19保罗带领了不少人归主,又扶助栽培他们,使他们在灵命方面不断长进至成熟。或许这是他成功地成为属灵父亲的原因之一;他对属灵儿女有着深切的关怀,他把自己为信徒的灵命成长所受的痛苦比作生产之苦。我们也应该像保罗那样深切关怀自己的属灵儿女。当你带领一个人信主后,记住,要支持他,扶助他成长。

加4:21-31>受与不受律法限制也可以选择?我不会是夏甲吧……

4:21-31我们都是因着相信基督而得救,并非靠着行为。保罗将那些受律法辖制的人(以受辖制的奴婢夏甲为代表)跟那些不受律法辖制的人(以作主人的撒拉为代表)作了一个对比。夏甲嘲笑撒拉(参创16:4),就好像犹太教士逼迫外邦信徒一样,坚持他们必须遵守律法才能得救。最后撒拉获胜,因为神按着应许,赐给她一个儿子;同样,那些以信来敬拜基督的人,最终也一定会获胜。

加4:24>保罗用作辩论的方法你可知道?就是……

4:24保罗解说在撒拉和夏甲身上所发生的,正好比神跟人的关系。他所用的是当时人们和他的对手惯用的辩论方法,正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灵修版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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