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第一章-《圣经背景注释》
加拉太书第一章-《圣经背景注释》
加拉太书第一章
一1~5
前言
保罗的信就像古代大部分书信一样,开始通常会有一段感恩的话,但是加拉太书却没有。这表示保罗相当生气,因此他采用了*修辞学中责备书信的型式;他不在意让人知道他在发怒。
一1 书信的开头常是寄信之人的名字;描述寄信者的话比较少见,只在有需要时才会写。「使徒」是受委任的使者;保罗曾经受人的委派(徒九2),但如今却不再如此。他在此已经向对手发出挑战,因为他们声称,自己拥有来自耶路撒冷的权柄(参:一般而言包括犹太地,徒十五1)。(在许多其他地区的犹太人眼里,耶路撒冷人别有地位,这种情形可参 * 约瑟夫所记的一件事,因着耶路撒冷人的反对,其他地方的权威就不算数了。)
一2 保罗发信的对象,究竟住在正式的加拉太(即学者常称的北加拉太,是小亚细亚的一个地区,使徒行传没有提到,凯尔特人〔Celts〕在那里定居,后来才慢慢接受了基督教),还是住在所谓的南加拉太一带(有些学者称之为弗吕家-加拉太),学者的看法不同。倘若保罗是采用专门术语,就是指北加拉太(包括安西拉、他维姆,和彼西拿斯);倘若他是采用一般性说法(有些古代作者曾这样用),就可包括使徒行传十三、十四章所提到的弗吕家一带(包括安提阿、以哥念、路斯得和特庇)。
一3 保罗此处采用标准的犹太式问安;参:罗马书一7的注释。
一4~5 这个时期几乎所有犹太人都将历史分为两大时代:现今的时代(由邪恶的列国掌权),和未来的时代(由神完全掌权)。既然未来的 * 弥赛亚第一次已经来过了,保罗便声称,基督徒如今乃处于未来时代的 * 神国之中。有关救赎,参:以赛亚书五十三10~12和四十三3~4。
一6~9
真假福音
保罗在这几节中毫不矫揉造作;一般的演说与书信起头总是要对听众美言几句,或礼貌性的致谢一下,但他却直接从责备开始。这种文学型式,在古代只出现于最严厉的书信。
一6 责备的信──尤其是用较严厉的型式所写的──常会用到「我希奇」这样的讲法。保罗的读者一定明白他十分生气。
一7 使者若是扭曲信息,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熟悉 *旧约的人会想到,从前扭曲神的信息便是假先知(如:耶二十三16),而他们的刑罚是处死(申十三5,十八20)。
一8~9 当时有些犹太神秘主义者声称,他们从天使得到启示(尤其在*启示文学中)。起誓与咒诅在古代的宗教、法术和日常生活中均很常见。保罗在此可能隐指不守摩西律法之人,在圣约之下受到的咒诅(申二十七~二十八);而更值得注意的,是「咒诅」这个字在*七十士译本申命记十三章中的用法:假先知和附从他们的人都会被毁灭。
一10~17
所得启示非出于人
演说和书信常会有一段相当长的 * 叙事部分,是按时间顺序而写。这类叙事有时是自述,保罗在此是用标准的古代自传笔法,来支持他的论点。古代论证的内容可包括神祇的见证、品格与行为的查证,以及将不同的价值观或争论的各方以拟人化的角色来比较。在重大的演说中,若有人对讲员的人品有所质疑,他首先必须陈明,自己的品格与行为皆正大光明。
一10 讨神的喜悦,不求人的欢心,是哲人常用的说法。取悦群众的政客,在贵族圈中并不受欢迎,常遭公开的斥责。保罗将他的对头刻画为要讨人喜欢之人(六12~13)。
一11 「我告诉你们」或「我愿意你们知道」(NASB)一语,有时是用来引介演说中的 * 叙事部分。保罗就像以自己作为道德模范的哲学家和道德人士一样,将自己描绘为 * 福音的榜样。不过,凡是被解释为自夸自擂的话,古代的人都很反感,除非理由十分充足;为自己辩护,或说明是因别人(此处为神)的缘故而夸,可算理由充分。
一12 在辩论的时候,第一手知识格外受到重视。「领受」有时是指人间传统的传递,如犹太学者所作;此处保罗是指他在使徒行传第九章的经验。
一13~14 「有长进」(14节)是哲学学校中学习有进展的专门用语;不过 * 散居的犹太人也使用,可以指某位 * 拉比的学生,正如此处的用法。巴勒斯坦犹太人所用「热心」的比方,根源为非尼哈的榜样(民二十五11),以及 * 马喀比人,他们愿意为神的缘故而杀人。「遗传」可以指一般团体的习俗,然而保罗既是 * 法利赛人(腓三5),这个词可能指法利赛人的传统,犹太人在讨论法利赛主义时,常会提及。(法利赛人以拥护口述传统出名。)保罗对当时巴勒斯坦犹太式虔诚的了解,比他的对头更深入。他的立场与活动,使徒行传八1~3和九1~2都曾提到。
一15 杰里迈亚书一5说,神在母腹里就将祂的仆人分别出来(亦参:创二十五23;诗七十一6;赛四十四2,四十九1);保罗是按 * 旧约先知的说法,来陈明自己的呼召。
一16 「肉与血」(KJV、NASB;和合本:「属血气的」)是「必朽之人」常见的象征讲法(见「任何一人」,NIV;「任何人类」,NRSV)。
一17 「亚拉伯」指拿巴提,即叙利亚境内大马色的四围一带。这一带相当繁荣;彼特拉(亚里他的首府)、格拉撒,和非拉铁非(现代约但的安曼)等希腊城市,都属于拿巴提的亚拉伯人,而游牧民族贝督因人也在那一带。大马色就在拿巴提旁边,当时可能由拿巴提的王亚哩达四世统治(参:林后十一32的注释)。
一18~24
回到犹太地
在一章11~24节,保罗清楚说明,他的 * 福音不是从耶路撒冷 * 使徒的传统得来;因此,他不在他们之下(若从老师手中领受传统,便在老师之下)。倘若他的对头声称是从耶路撒冷直接领受传统,保罗可以反驳说,他的权威和耶路撒冷的使徒不相上下,而且他的数据也是第一手的。
一18~19 按古代的算法,头一年的一部分就算全年,故「三年」可以指两年或三年。犹太人的家很看重款待客人。
一20 类似这样的誓言(「在神面前」),在法庭中可以使用,以强调一个人的正直;违背誓言会遭天谴,大部分人都诚心相信,凡向神(或神祇)如此起誓的人(即:请神祇为证人),若食言,就会受到其审判。
一21 无论保罗的意思是否指整个「叙利亚-基利家」省(他当时可能如此),不过他在基利家(大数)和正式的叙利亚省(安提阿为其首府)都待过;参:使徒行传九30,十一25~26,和十三1。
一22 保罗是指一般「犹太境内的 * 教会」,不是指耶路撒冷;他在巴勒斯坦犹太人中受过最高的教育,也是最 * 希腊式的教育(从一章14节和保罗的 * 修辞学可以看出),因此,他必定是在耶路撒冷受教育,如使徒行传二十二3的言下之意。
一23~24 犹太人有几则故事,讲到逼迫他们的人转而相信了神,这些故事通常都强调神的伟大与能力。保罗真正的 * 悔改,在犹太基督徒当中一定会造成这样的反应。 —— 《圣经背景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