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第廿六章-《中文圣经注释》
创世记第廿六章-《中文圣经注释》
创世记第廿六章
3 以撒在南地 廿六1~35
这一章圣经,除了34~35节是关心年岁和谱系的经文,为出于祭典外,其余的是耶、游、神三典的合编。基本上,3下~5节为重律例之神典的;1~3上,6~11和24~25等节为来自耶典;而12~22和26~33节则是游典的。
近代的学者都承认,这章是将好些有关以撒的传统故事编辑成章的。
A 利百加在基拉耳的险遇 廿六1~11
廿六1
在亚伯拉罕的日子,那地有一次饥荒,这时又有饥荒 以撒是住在南地的,特别是以庇耳拉海莱为其大本营(请参看廿四62和廿五11)。这地雨水量稀少,常会发生饥荒。但这句经文,部分为原有耶典,而部分却可能属编辑者的加笔,用于和十二10的话相连系。
以撒就往基拉耳去,到非利士人的王亚比米勒那里 有关基拉耳,请参看十19的注释。非利士人,请参看十14的注释和本书绪论的“非利士在主前十二世纪才有”之段。至于亚比米勒,则请参看二十2的注释。
廿六2~5
耶和华向以撒显现说,你不要下埃及去……寄居在这地,我必与你同在,赐福给你,因为我要将这些地都赐给你和你的后裔 这段话,显然是耶典将上主曾应许亚伯拉罕的,现在又以拟人化的显现与以撒说话,将这一切的应许赐给以撒,让他不但承受了父亲属世的产业,也承受其属灵的产业,就是上主恩典拣选的应许。
我必坚定我向你父亚伯拉罕所起的誓……加增你的后裔……又要将这些地都赐给你的后裔……都因亚伯拉罕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 这段和前段的话类似而有些重复,又特别强调上帝的律例,明显为出于神典的。五经编辑者用这些话,表明在神典中,上帝对亚伯拉罕所应许的赐福,现在都给了以撒。
廿六6~7
以撒就住在基拉耳 因上帝的吩咐和应许,以撒便没有下埃及去,乃是住在应许之地。
那地方的人问到他的妻子,他便说,那是我的妹子 按照五经现有的编排,这次的称妻为妹是第三回。但按照把古代口传故事记录成书的次序,则这是首次。因为这段经文乃出于在主前第九世纪写成的耶典,而十二10~20乃是主前约八百年写成的游典,二十1~18则为主前第八世纪中叶写成的神典。我们在总结二十1~7的注释时,就曾把这三个故事可能在实际上只发生过一次的理由,作了简述,请读者参看该段及本书绪论中有关“称妻为妹的重复”一段。
他心里想,恐怕这地方的人,为利百加的缘故杀我,因为他容貌俊美 和合本在他心里想的旁边加点,明显原文无这片语。这片语是根据第9节而加的,并且加得颇为合适。利百加的原义就是“逗人欢喜”或“以美迷人”的意思。她是人如其名的容貌俊美。但是,这件事若发生在她生了双生子之后,正如这经文的位置的话,则她不但难得对人称夫为兄,而她亦必是在四十岁以上的女人,可能也不必这样伪装为夫之妹了,这意思是说,若果这事正如耶典所记的发生了,则必定是发生在廿五章所记述利百加生双生子之前。
廿六8~9
见以撒和他的妻子利百加戏玩 原文的以撒( Ys]h]q )和戏玩( ms]h]q )是相连的前后字,明显这是惯以舞文弄墨的耶典作者的笔法。但戏玩和卅九14、17之“戏弄”为同一字,表明是性行为的婉转语。这 ms]h]q 用现代语,则可能要翻为“抚爱”,所以现代中文译本翻作“亲热”。
他实在是你的妻子,你怎么说他是你的妹子 这是亚比米勒召了以撒来责问的话。要注意的乃是,这记述和前面十二10~20及二十1~18的最大不同处,是王帝并未将以撒之妻取去,乃在偶然间从王宫窗口下望发现秘密。
廿六10~11
你向我们作的是什么事呢?民中险些有人和你的妻同寝,把我们陷在罪里 这不但是对以撒的责备,也显出外邦人的义行。所以我们说,创世记并不轻视外邦人,并在很多方面指出神的选民并不如外邦人之有义。因此,选民之受拣选,并不在他们本身有什么长处,乃完全是出于上主的恩典。
于是亚比米勒晓谕众民说,凡沾这个人,或是他妻子的,定要把他治死 这也显明外邦人亦是守法的人。许多时候,以基督教为国教的国家,往往有轻视外邦人,以为他们是无法无天,以致要为他们立法,或将之赶尽杀绝,如十字军东征时之所为,这都是错误的。他们有人间的义,也有人间的法制,所缺乏的惟有一项,就是上帝在基督里福音的爱的信息。
廿六1~11
这段经文实际是由两小段组成:(一)第一小段(1~5节)述说在以撒的住地发生饥荒时,他到了基拉耳。原定要从那里继续前往埃及的,却因上主向他显现,指示必将与他同在和赐福给他,要他不要下埃及去,乃要留住迦南,好得这地为其后裔之业。(二)第二小段(6~11节)则记述以撒在基拉耳称妻为妹,因怕当地人见利百加之美色而杀害他。但这做法给亚比米勒王识破,给王召去受责,王且下令人不可沾以撒或其妻子,否则将治以死罪。
B 以撤挖井 廿六12~25
廿六12~14
以撒在那地耕种,那一年有百倍的收成,耶和华赐福给他 上主赐福给以撒,使他富有。这方法,不像亚伯拉罕获得富有一样。亚伯拉罕是因撒拉的险遇,而获得极大的赏赐(十二16)和补偿(二十14~\cs1616)。以撒的富有,却是自己耕种的收成。南地雨量甚少,阳光极为充足。但有时雨量忽然多起来,在小麦长苗后,夜里下雨日间晴,则真有可能达到近百倍的收成。这里的百倍\cs8,当然亦是一个概数,即形容众多的意思。从这句话看来,由游牧生活的亚伯拉罕,进到迦南的第二代,已经是过半游牧半农耕的生活了。
他就昌大……成了大富户。他有羊群、牛群,又有许多仆人 这是极言以撒的富有,以致导出非利士人就嫉妒他。这非利士人,乃是当地土人之意。
廿六15~17
当他父亲亚伯拉罕在世的日子,他父亲的仆人所挖的井,非利士人全都塞住,填满了土 当地土人起先是眼红以撒的富有,跟就和以撒捣蛋。这些井,有可能就是与廿一25~31有关的。
你离开我们去罢,因为你比我们强盛得多 继眼红与捣蛋后,跟并下逐客令了。这是寄居之人的悲哀。但亚比米勒到底还比法老为好,没有强迫以撒做他们的奴隶。
以撒就离开那里,在基拉耳谷支搭帐棚,住在那里 在迦南地居住的人,一般多居住在山岗,谷地是为牧畜和耕种之用的。为这原因,富贵人家都住在山岗的城堡,越下山坡就越是穷困和无身分的人。因此,以撒从基拉耳迁到基拉耳谷支搭帐棚居住,是明显受到歧视对待的含义。
廿六18~22
亚伯拉罕在世之日所挖的水井……以撒就重新挖出来,仍照他父亲所叫的,叫那些井的名字 这在中国人来说,以撒的确是克绍箕裘,真能承续父业的了。迦南地的井,一般都很大很深(参看约四11),而且都有名字(参看约四6)。
得了一口活水井 原文的得字是“找到”的意思。通常南地的人挖井,并不像我们中国人心目中的井,有水从其中涌出来。他们地土干涸,挖深一个大坑,下面通常是达到石,再挖深一点,使水不会容易漏去或渗透走掉,然后就在沿山开沟作疏导,待天雨时引水入这水池。所以,所谓井者,其实是一个蓄水池。惟有在有泉涌的地方,这种井,他们就叫做活水井。这对他们来说,比得到什么财物还要宝贵。
埃色 原义是“争嘈”或“争论”的意思。因为基拉耳的牧人和以撒的牧人争嘈互要这口活水井,故此以撒给那井起名埃色。
西提拿 原义是“敌对”或“仇待”的意思。这是以撒仆人另挖的井,基拉耳的牧人又为这井而争竞之故。
利河伯 原义是“宽广”或“自在”的意思。在以撒的仆人另挖一井,没有人再来争论时,他就感到宽广自在,深知要更为昌盛了。这一小段虽然讲挖井,却是为述说各井名的来源之传奇的故事。
廿六23~25
别是巴 请参看廿一31的注释。
当夜耶和华向他显现 这是以撒到了一个新地方后,可能因面对新环境而心有惶惑,所以上主向他显现,重新将应许亚伯拉罕的话,向他保证得。就当时的情景来说,最使他得安慰和帮助的,可能还是:“我是你父亲亚伯拉罕的上帝,不要惧怕,因为我与你同在!”
为回应上帝这些恩典的应许,以撒做了三件很重要的事:
以撒就在那里筑了一座坛,求告耶和华的名 他先以上主的坛为重,先以敬拜上主为重,先将一切精力和心思,放在上主的事上──先求上帝的国和祂的义(太六33)。
支搭帐棚 其次,他才安顿自己的家人和照顾财产家业的事。
在那里挖了一口井 进一步,他在当地挖井为供给家人和牲畜的需要。他不是仰赖外来之水,乃是自食其力的去挖,并且是在当地去挖掘。
廿六12~25
这段经文实际是由以下四小段所组成:(一)12~14节极言以撒的富有,而他的富有是由上主的赐福和他的努力耕耘而来。因为成了大富户,就招惹了当地人的嫉妒。(二)15~17节叙述以撒父亲所挖的井,都遭当地人填塞,而城邦君王又向他下逐客令,他只好离开而受歧视的在谷地支搭帐棚。(三)18~22节说明以撒的努力,承续父亲基业在当地挖井,但屡为当地人霸占其成果,实质上也说明当地三个井名的由来。当地人不再与他另挖的新井争竞时,以撒为此深感上主恩德,认为必将在那里昌盛了。(四)23~25节是以撒新迁到别是巴,正在对新环境有惶惑时,上主当夜向他显现,保证与之同在并将会把应许亚伯拉罕的福赐予他。于是以撒便在那里筑坛敬拜上主,支搭帐棚安顿家人和财物,又挖井以供给家人和群畜的需要。
C 以撒和亚比米勒在别是巴立约 廿六26~35
廿六26~27
亚比米勒同他的朋友亚户撒,和他的军长非各,从基拉耳来见以撒 有关亚比米勒和非各,请参看廿一22的注释\cs16。朋友,用现代政府机构的名词来说,是“政治顾问”或“国策顾问”的意思。大卫(参看撒下十五37,十六16)和所罗门(参看王上四5),均曾有这样的朋友。亚户撒的原义是“抓牢”或“属我的物业”的意思。在平行的经文廿一22~33中,神典的作者并未提到这人。这段记述与亚比米勒的立约经文,26~33节,却是出于游典的。
你们既然恨我,打发我走了,为什么到我这里来呢 这是接续12~23节之游典经文的。在那里,以撒因上主赐福和自己的努力而成大富户,当地人嫉妒他,把他赶走。以撒首先迁下山谷,然后到别是巴。现在亚比米勒竟从基拉耳带同政治顾问和军中统帅前来。以撒自然要追问原委。
廿六28~29
不如我们两下彼此起誓,彼此立约,使你不害我们,正如我们未曾害你,一味的厚待你,并且打发你平平安安的走 这是要求订立互不侵犯之和平条约的意思。按照游典现有的记载,这是完全平等的条约。按照神典在廿一22~33的叙述,却暗示了保护和受保护的含义,因为亚伯拉罕曾经把羊和牛给亚比米勒,然后二人就彼此立约(廿一27)。从情理上推测,既然以撒成了大富户,亚比米勒带同政治顾问和军事统领到来,名义上是立和平互不侵犯条约,实质上可能仍有“敲诈”成分在内的。
廿六30~31
以撒就为他们设摆筵席……他们清早起来彼此起誓……他们就平平安安的离开他走了 通常的立约,必在谈妥条件后,在神坛前起誓献祭,并共食祭肉,藉以表明神的见证和人的友好。这里游典所记,却简述而不将细节说出。在廿一22~33,神典却暗示了他们是在“永生上帝”的名下起誓,而亚伯拉罕却认这永生上帝就是上主(参看廿一33)。游典是南方尊重上主为独一真神的文献,可能删除了任何与外族神明有关的词汇。神典却是北方的文献,北方人原是敬拜上帝(伊罗兴)的。他们把伊罗兴等同上主,因此就暗示这种等同神名的事,早在亚伯拉罕时代已经有了。
廿六32~33
那一天,以撒的仆人来,将挖井的事告诉他说,我们得了水了 这是表明在立约的那同一天,仆人来告知得到活水井的喜讯。
他就给那井起名叫示巴。因此那城叫作别是巴,直到今日 这又是地名来源的传奇故事。这故事和廿一章末段雷同,或说重复。可知原是一件事,但在南方和北方的口传流传下来后,便把先祖名称各记成以撒和亚伯拉罕,而立约的对方则仍然是亚比米勒。示巴的原文,在无母音符号时代可作三种不同的发音: Shib`ah(七),Sh#bu{`a{ (起誓)和Sib`a{h(丰盛)。按照廿一30~31的记述,是包含了七和起誓的双关语。但按照现有廿六章之一再提到以撒的富有、昌大、昌盛来看,则这字是包含了起誓和丰盛的双关语。有关别是巴,请参看廿一31~32的注释。
廿六34~35
以扫四十岁的时候,娶了赫人比利的女儿犹滴,与赫人以伦的女儿巴实抹为妻 这段与年岁、谱系有关的经文,是属祭典的。有关年岁,请参看五3~5的注释。赫人,其实在此乃当作迦南人的统称(参看廿八6~9及廿三3的赫人之注释的第三项)。比利的原义是“阐释者”或“井泉所属”的意思。犹滴的原义是“属犹大人的”之意。这名明显是与时代不合,因那时还没有犹大人。因此后面再提到以扫的妻名时,就没有她的出现了(参看廿八9和卅六2~3)。以伦的原义是“强壮”或“橡树”的意思。这里说他是赫人,但在撒玛利亚抄本,七十士译本和叙利亚文译本却说他是希未人。巴实抹的原义是“香气”或“悦意”的意思。在卅六2却说她是赫人以伦的女儿亚大。这有两个可能:(一)巴实抹又名亚大。(二)以扫有好些妻子,其中一个是希末人以伦的女儿巴实抹,另一个是赫人以伦的女儿亚大。因为父名同为以伦,后人将两人混淆为一了。
他们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里愁烦 这句话和这两节经文,都原没有在这以撒和亚比米勒起誓立约的事件中的必要。五经编辑者将其安插在这里,乃是为廿七和廿八章作一伏笔,指明后事的原委。
廿六26~35
这段经文亦由两小段组成:(一)26~33节是以撒和亚比米勒的立约,藉以说明别是巴名称的由来。这种传奇故事,在北方人神典的记述中,是以亚伯拉罕和亚比米勒订立互惠的和睦之约,暗示亚伯拉罕在此寄居,受亚比米勒之保护。他们并且是在当地人的神“永生上帝”的名下起誓立约的,亚伯拉罕却认同这永生上帝就是上主(廿一22~33)。但在本段经文中,南方的游典却把立约的先祖列为以撒,并且不提以撒对亚比米勒有何进贡,亦无言及向何神起誓的话。甚至在神前吃喝的事,都说成是以撒设筵款待来客而已。至于别是巴的名称,前段平行经文(廿一22、33)是把此井与七和起誓作关联,而本段经文却使之与丰盛和起誓连结在一起。(二)34~35节是属祭典的。祭典有不同的前人记录收存。五经编辑者取了这两节经文安插在此,乃为使读者易于明白廿七和廿八章的背景之用。其实以扫的妻子众多,在祭典学派中,不同的时代可能存有不同的名单,以致这两节的名字,无法与卅六2~3的名字相符合。──《中文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