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第十六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创世记第十六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创世记第十六章
逐节详解
【创十六1】「亞伯兰的妻子撒莱不给他生儿女;撒莱有一个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
﹝原文字义﹞「夏甲」飘泊,寄居的,逃跑。
﹝背景注解﹞「撒莱有一个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这个使女夏甲,恐怕就是亞伯兰下埃及时,法老王所赠的仆婢之一(创十二16)。
﹝文意注解﹞「亞伯兰的妻子撒莱不给他生儿女,」神曾应许赐给亞伯兰后裔(创十二7),并指明必须是他本身所生的才算是他的后嗣(创十五4),但妻子却是不能生育。
「撒莱有一个使女,」神在创十七章之前并未明言必须经由撒莱生子,而现在身边有一个年轻的使女,似乎是现成又垂手可及的代用妻子,这是亞伯兰所面临的潜在危机。
﹝话中之光﹞(一)我们的信心虽然是出于神的话,但我们所处的事实环境,往往与所相信的话背道而驰,这是神在试验我们的信心。
(二)信心的对象是神,不是环境;但人很容易从神转眼注目于环境。
(三)从前失败时的所得(埃及人夏甲),有可能成为再度失败的网罗。
【创十六2】「撒莱对亞伯兰说:『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得孩子原文作被建立)。』亞伯兰听从了撒莱的话。」
﹝文意注解﹞古时希伯来妇人以不能生育为羞耻(创卅23),所以撒莱在这里想用自己的方法来解决她不能生育的问题。
「同房,」原文与创四1的『同房』不同字,那里是指夫妇之间相对等的知道、深交、经验,这里则单纯指男人『进到』女人房里。
「得孩子,」原文作『被建立』,意即家室被建立,即从妾侍得子在自己名下,使自己能抬起头来见人。
当神的应许迟迟尚未应验的时候,试探却抢先来袭;撒莱的献策,表面看似乎是解决子嗣的有效办法,可以立竿见影,但实际上却给家庭带来了不息的争端(参4~6节;创廿一9~10),也给后裔带来了很多的困扰。
﹝灵意注解﹞「撒莱对亞伯兰说,」这就属灵的原则说,与夏娃给亚当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创三6),犯了相同的毛病──女人出头──豫表人提出办法,要来帮神的忙,好成全祂的旨意;也就是说,人越过神来作事。前次是造成受造人类的堕落,这次是造成蒙召族类的堕落。
﹝话中之光﹞(一)神的应许用不着人肉体的力量去成全。
(二)人的信心一软弱,就会转向自己的办法,但我们不可用自己的方法来帮助神,因为血气和情欲不能成就神的应许。
(三)撒莱和亞伯兰的意思虽好,但他们所用的方法却不好;我们不可用不正当的手段,来达到好的目的。
(四)信徒当专心仰赖神,不依靠人的膀臂,也不求助于人的智慧。
(五)人既知现状是出于神──「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就应当安于现状,应当感谢神说: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十一26)。
(六)神不是问我们所作的事对或不对,神是问我们凭甚么作事;人凭着自己所作的,即使外表看来相当不错,仍不能满足神的心。
(七)信徒固然应当彼此同心(罗十五5),但若二人同心试探神,那就非常危险了(徒五9)。
【创十六3】「于是亞伯兰的妻子撒莱,将使女埃及人夏甲给了丈夫为妾;那时亞伯兰在迦南已经住了十年。」
﹝文意注解﹞亞伯兰离开哈兰时年七十五岁(创十二4),故此时他已经八十五岁了;如今他的年岁已老,十年之久,仍未见神的应许成全,他的信心虽然还是不软弱(罗四19),却想帮助神成就祂的应许。
﹝灵意注解﹞「使女埃及人夏甲,」本章至少有六次提到她这『使女』的身分,因她豫表那捆绑人、使人为奴的律法(加四23~25)。亞伯兰收夏甲为妾,豫表他想靠肉体行律法来成全神的旨意(加三3)。
﹝话中之光﹞(一)我们既是靠圣灵入门,就不可靠肉身来成全。
(二)等候神不在乎等候的时间多久,乃在乎一心信靠;真正信靠神的人必不着急(赛廿八16)。
【创十六4】「亞伯兰与夏甲同房,夏甲就怀了孕;她见自己有孕,就小看她的主母。」
﹝文意注解﹞「小看她的主母,」意即撒莱的尊严被埃及使女践踏。这也是神对撒莱的管教,神藉夏甲来对付她,使她悔悟。
﹝灵意注解﹞「夏甲,」豫表律法,而律法代表神的要求。
「亞伯兰与夏甲同房,」豫表人要靠自己的血气来答应神的要求,讨神的喜悦。
「夏甲就怀了孕,」豫表人的血气开始产生功效。
﹝话中之光﹞(一)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加六8)。
(二)人若为自己设定计谋,终必自吃苦果。
(三)肉体不但不能为神作工,反而会带来愁烦。
(四)人何等容易恃宠而骄,因得意而忘形,造成人际间的问题。
(五)里面怀有东西(「怀孕」)的人(例如:怀有许多属灵道理知识的人),容易小看别人。
(六)一个人的骄傲存乎内心,平时别人看不出来,但在某种环境之下,自必显明出来。
【创十六5】「撒莱对亞伯兰说:『我因你受屈,我将我的使女放在你怀中,她见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愿耶和华在你我中间判断。』」
﹝文意注解﹞撒莱的意思是说,是你亞伯兰纵容夏甲,不给她约束,她才如此对待我;你这种纵容她的态度必不得神的称许。
﹝灵意注解﹞撒莱和夏甲两个妇人代表两约(加四24):撒莱代表应许之约,是神应许人要成就一些事情,所以这约是神作事、人享受,属于恩典的性质;夏甲代表律法之约,是人应承神要履行一些事情,所以这约是神要求、人作事,属于行为的性质。
信徒既已接受恩典之约,是在恩典之下(罗六14~15),若是还想凭自己的血气作工以帮助神,就是把自己置于律法之约的底下,其后果乃是造成两约之间的难处,使基督十字架的道理落了空(林前一17~18)。
﹝话中之光﹞(一)我们自己作错了事,却常喜欢归咎别人。
(二)自义的人喜欢利用神来称义自己,因他们只看见别人的过错,却看不见自己的过错。
(三)我们作事常不事先求问神,但事后一发生问题却要求神判断。
(四)信徒应当谦卑地求神光照,勇于认错,安静等候神的拯救。
【创十六6】「亞伯兰对撒莱说:『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随意待她。』撒莱苦待她,她就从撒莱面前逃走了。」
﹝文意注解﹞亞伯兰接受撒莱的纠正,承认夏甲是在撒莱的权下;因此撒莱严厉的管辖夏甲,以致令她因忍受不了而逃跑。
﹝话中之光﹞(一)别人的「苦待」是一件最难受的事,甚至一个脸色也会叫人难堪;教会中最可怕的是:弟兄苦待弟兄。
(二)忌恨叫人分离(「逃走」);惟爱心能得着人、造就人。
(三)律法只不过是影儿,那形体乃是基督(西二17);基督既已来到,律法就应当逃走退避(「夏甲」原文字义)。
【创十六7】「耶和华的使者在旷野,书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见她,」
﹝原文字义﹞「书珥」旅行,墙,壁垒。
﹝文意注解﹞「耶和华的使者,」此种称呼在圣经里面常用来指着主耶稣,因为祂是奉神差遣的(约三17),故常以神自己第一人称的口气来说话(参10节)。
「书珥,」是靠近埃及之地,位于今苏彝士运河附近。
﹝话中之光﹞(一)虽然世界有如旷野般的荒凉、干旱,但主的同在能带来活水的供应;我们甚么时候遇见神,甚么时候就得着活水的供应。
(二)许多时候人虽无心寻找祂,但祂却来寻找人、遇见人。
【创十六8】「对她说:『撒莱的使女夏甲,你从那里来,要往那里去?』夏甲说:『我从我的主母撒莱面前逃出来。』」
﹝文意注解﹞「撒莱的使女夏甲,」这个名称是在提醒夏甲,叫她认清自己的身份,而服在撒莱的权下。
「你从那里来,要往那里去?」这是提醒她虽然能从人的权下逃出,但不能逃出神的权下。
「我从我的主母撒莱面前逃出来,」夏甲在此承认撒莱是她的主母,因此得神进一步的指示。
﹝话中之光﹞(一)先认识自己是「在人的权下」,才能认识权柄的源头──神(太八8~10)。
(二)信徒都是主重价买来的,所以不是自己的人(林前六19~20),而是主的奴仆(「使女」)。
【创十六9】「耶和华的使者对她说:『你回到你主母那里,服在她手下。』」
﹝灵意注解﹞神要夏甲服在撒莱的手下,意即律法应当服在恩典之下;服在恩典之下的律法,就成了「基督的律法」(加六2)。
主来不是要废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太五17~18);信徒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林前九21)。由此可见,「基督的律法」如今在信徒的里面作主掌权。
﹝话中之光﹞(一)神对付问题的原则是:从那里出来,就回那里去──从那里坠落,就在那里恢复(启二5)。
(二)主人(或上司)好,我们固当服从;主人(或上司)不好,我们也应当服从,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罗十三1)。
(三)一般信徒只愿服神而不愿服人,其实许多时候,服人就是服神。
(四)信徒不可将恩典里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加五13),我们仍然要顾到里面「基督的律法」。
【创十六10】「又说:『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甚至不可胜数。』」
﹝文意注解﹞「我必使你...」表示说话者就是神自己。
﹝灵意注解﹞『夏甲的后裔』乃豫表凭血气来敬拜神的『宗教徒』。
﹝话中之光﹞(一)顺服神的话,就必大大得着神的祝福。
(二)今天教会中喜欢在外面遵守规条的宗教徒何其繁多,不可胜数。
【创十六11】「并说:『你如今怀孕要生一个儿子,可以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因为耶和华听见了你的苦情(以实玛利就是神听见的意思)。」
﹝原文字义﹞「以实玛利」我的神听见,神已听见,神已应允。
﹝灵意注解﹞「以实玛利,」豫表按血气生的(加四23)。
﹝话中之光﹞(一)神知道我们一切的苦情(出三7;诗廿五18),并且祂也体恤我们的软弱(来四15)。
(二)信徒最大的难处就是血气肉体,神知道这个实情,所以正在安排万事万物来对付我们的血气肉体。
【创十六12】「他为人必像野驴;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众弟兄的东边。』」
﹝原文字义﹞「东边」对面。
﹝文意注解﹞「他为人必像野驴,」意即离开常人居住之地,在旷野四处漂泊,无拘无束,并且对别人怀有敌意,性情凶暴,不服管辖。
以实玛利是阿拉伯人公认的祖先,有十二族从他而出(创十七20),世世代代与以色列人为仇。
﹝灵意注解﹞本节豫表灵与肉之争(加五17),并且大多数的情形,是属肉的逼迫属灵的(加四29)。
﹝话中之光﹞(一)我们的天性若不被驯服,就容易攻打、伤害别人。
(二)人的肉体总是喜欢与灵相争,因此须要受对付。
(三)宗教徒的特点是像「野驴」,常大发肉体,不受管束,彼此嫉妒分争(林前三3),并且自高自大(「东边」在圣经有『尊大』之意)。
【创十六13】「夏甲就称那对她说话的耶和华为看顾人的神;因而说:『在这里我也看见那看顾我的么?』」
﹝背景注解﹞古时人相信看见神的面会导致死亡(出卅三20)。
﹝文意注解﹞夏甲似乎诧异她虽看见了神,竟还能存活。
﹝灵意注解﹞夏甲看见神,豫表律法的功用是在显明神的所是,叫人看见神。律法一面显出人的败坏无能,另一面也引人看见神,因而不再依靠自己,转向神并依靠神的生命,故此得以存活。
﹝话中之光﹞(一)当我们落在困境中,要记得:神是看顾我们的神。
(二)无论我们的出身如何低微,处境如何偏僻,神的看顾仍会临及。
【创十六14】「所以这井名叫庇耳拉海莱;这井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间。」
﹝原文字义﹞「庇耳拉海莱」那看顾我的永活者的井,那活着且能看见者的井;「加底斯」圣的,分开;「巴列」雹,种子之地。
﹝话中之光﹞神是又真又活的(帖前一9),凡遇见祂的人,就必得着生命活水的供应,并且要「生长结果」(「巴列」的字义);神也是圣的,凡遇见祂的人,就会被「分别为圣」(「加低斯」的字义) 。
【创十六15】「后来夏甲给亞伯兰生了一个儿子;亞伯兰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
﹝文意注解﹞亞伯兰照着神指示夏甲的名字给他儿子起名(参11节),表示他在经历中认识了神真是一位听见人苦情的神。
以实玛利的出生,后来给亞伯兰带来忧愁(创廿一11);以实玛利的后裔,也给以色列人带来许多的难处(诗八十三5~6)。
﹝话中之光﹞(一)人种的是甚么,收的也是甚么(加六7);从肉身生的,仍是肉身(约三6)。
(二)亞伯兰的问题不在于生不生儿子,问题乃在于借着谁生儿子;信徒的问题不在于传福音作见证,问题乃在于凭谁(凭自己或靠神)传福音作见证。
【创十六16】「夏甲给亞伯兰生以实玛利的时候,亞伯兰年八十六岁。」
﹝灵意注解﹞「八十六岁,」『八十六』离一百尚差两个『七』,表明这孩子的出生够不上神圣的完满──在神完满的心意之外。
── 黄迦勒《创世记注解》
创世记第十六章
【创十六1】「亞伯兰的妻子撒莱不给他生儿女...」
在创十五章里,要生儿子的应许是有了,信心也有了,但是一天过一天,一月过一月,一年过一年,还是没有儿子。这就给我们看见,信心是要经过试验的。亚伯拉罕的信心是一步一步长进的。―― 倪柝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创十六2~3】「...亞伯兰听从了撒莱的话,于是亞伯兰的妻子撒莱,将埃及人夏甲给了丈夫为妾。」
亚伯拉罕听了妻子的话,纳夏甲为妾,生了以实玛利。他以为神既然应许他有一个儿子,他就想帮神的忙,好成全神的旨意。但他没有看见,信就是停止自己的活动,等候神来作。我们甚么时候能信,我们甚么时候就不自己作(来四10)。这是亚伯拉罕因儿子的事所受的第一个试验。―― 倪柝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神所定规的,是亚伯拉罕要借着撒拉生儿子。问题不是在于亚伯拉罕生不生儿子,问题乃是在于他借着谁生这一个儿子;不是亚伯拉罕有了儿子就能满足神的心,乃是亚伯拉罕的这一个儿子必须是从撒拉生的才能满足神的心。我们应当作见证,我们应当传福音,这些事都是对的;但是,神所争执的,乃是问由谁来作,由谁来传。神所注重的问题还不是在于事情的有无,而是在于事情的来源。―― 倪柝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24 以实玛利和以撒的后裔有何分别?创十六11,15;十七19-21】
答:1.以实玛利--是神听见的意思(十六11),为亚伯拉罕之妾埃及人夏甲(意即逃跑)所生的儿子(十六3,6,15)。因以实玛利是按着血气由使女生的,是从人意生的(加四23,约一13),他的母亲夏甲又为含的后裔,出于咒诅的宗族(创九22-25,十6),所以神没有应许他作亚伯拉罕正统的后嗣。但神也应允赐福给他,使他的后裔昌盛繁多,他必生十二个族长,成为另一大国(十七20,廿一13,18,廿五12-16)。他蒙神保佑住在旷野,成了弓箭手。当他住进巴兰的旷野时,夏甲从埃及地给他娶了妻子,生了十二族长,又生一女儿名玛哈拉,又名巴实抹(廿一20,21,廿五12-16,廿八9,卅六3)。以实玛利享年一百卅七岁(廿五17)。他的后裔即为阿拉伯的土人,所以阿拉伯人称夏甲为他们的祖母,说夏甲非亚伯拉罕之妾,乃是他的妻子,其子以实玛利所生之十二子,后来成为亚伯拉罕之十二族。清真教主穆罕默德即为他的后裔。他们所信的神是唯一的真主阿拉(Allah意即天父或神),乃为穆氏所倡导者。
2.以撒--是喜笑的意思(廿一6),为亚伯拉罕之妻撒拉所生的,是照神所应许,所定的时候而生的独生子(十七19,十八10,14,廿一2,3,廿二2,加四23)。神与亚伯拉罕立约,立他作多国的父,使他的后裔极其繁多,国度从他而立,君王从他而出,神要作他和他后裔的神(十七4-7);同样神也要与以撒坚定所立的约,为他后裔作永远的约。从以撒生的,才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十七19,21,廿一12)。亚伯拉罕在将以撒献为燔祭的事上,表明了父子二人同行,顺服神的美好见证(廿二1-18)。以撒享年一百八十岁(卅五28,29),其妻利百加生下双子以扫和雅各,二族要从他们分出(廿五23-26)。后来以扫的后裔繁多,成为以东人的始祖(卅六9)。雅各生十二子,乃为以色列人十二支派书宗族的代表(廿九31-卅24,民一20-44)。他们所信的神,乃是称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出三6)。从以上二子的出身和地位观之,一是凭着血气和人意生的,一是出于神的应许生的,他们的后裔形成种族和信仰上的两大宗系,即以色列人与阿拉伯人。这两个民族,不但信仰不同,并且成为世仇,祸患迄无止境。――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
【创十六14】「所以这井名叫庇耳拉海莱。」
「庇耳拉海莱」的意思是「那活着并看见我者的井」。夏甲起这名的故事告诉我们,祂一直是那察看的神,也是永活的神,祂一切的作为都根据祂的察看。许多时候,在蒙拣选的选民之外,祂也赐恩给那些看见祂的人,不管他们对祂的认识,是何等的残缺。―― 摩根《话中之光》
【创十六15】「后来,夏甲给亞伯兰生了一个儿子,亞伯兰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
夏甲就是指律法(参阅加四23~25)。律法是代表神的要求,十条诫命就是代表神对于人的十样要求。所以,遵行神的律法意思就是我要给神,我要讨神的喜欢。但是,「凡以行律法为本的人,都是被咒诅的」(加三10)。换句话说,以「我要」讨神喜欢为本的人,就是被咒诅的人。因为人凭着自己不能讨神的喜欢,不配得神的喜欢。甚么时候人要行律法,甚么时候就有肉体(罗七章)。一个用肉体的力量去讨神喜欢的人,就是神所不喜欢的人。夏甲就是代表律法,以实玛利就是代表肉体的结果。―― 倪柝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我们能不能讨神的喜欢,关键是在于十字架有没有在我们身上作工,对付我们的肉体,对付我们的天然生命;真信神的人就不凭着自己的血气动。神是工作的主,所以,神的儿女最得罪神的事,就是夺去神作工的地位。许多时候,我们的错就在这里:我们不能信,我们不能托,我们不能等,我们不能把事情交在神的手里。这是我们得罪神的根源。―― 倪柝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创十六16】「夏甲给亞伯兰生以实玛利的时候,亞伯兰年八十六岁。」
神所定规的,是要等到亚伯拉罕一百岁的时候生儿子(创廿一5)。所以,甚么叫作以实玛利?以实玛利就是不及时而生的,又是出乎自己的。我们可以说,以实玛利包括两个特点:一个是源头不对,一个是时间太早。神决不喜欢在神的时候没有到之先,我们就生一个以实玛利。―― 倪柝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创世记第十六章
壹、内容纲要
【亞伯兰娶夏甲为妾】
一、撒莱建议亞伯兰收夏甲为妾(1~3节)
二、撒莱与夏甲不和(4~6节)
三、夏甲逃而复返(7~14节)
四、夏甲生以实玛利(15~16节)
贰、灵训要义
【信心的危机】
一、环境不印证──撒莱不生育(1节)
二、有顺理成章的代用办法──使女夏甲(1节)
三、长久等待仍未见神作工──已经住了十年(3节)
四、有别人的印证──撒莱提议(2节)
五、自以为仍有可为──亞伯兰接受夏甲(2节)
【两约之争(4~9节)】
一、撒莱代表恩典之约
二、夏甲代表律法之约
三、恩典之约底下的人不可靠行律法来成全
四、律法必须服在恩典之下
【灵肉之争(10~16节)】
一、从撒莱生的代表属灵的
二、从夏甲生的代表属肉的
三、属灵的和属肉的要彼此攻打
四、属肉的逼迫属灵的
── 黄迦勒《创世记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