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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第十六章-《圣经注解-黄迦勒》

创世记第十六章-《圣经注解-黄迦勒》

创世记相关章:

【亚伯兰娶夏甲为妾】

  一、撒莱建议亚伯兰收夏甲为妾(1~3节)

  二、撒莱与夏甲不和(4~6节)

  三、夏甲逃而复返(7~14节)

  四、夏甲生以实玛利(15~16节)

 

贰、逐节详解

 

【创十六1「亚伯兰的妻子撒莱不给他生儿女;撒莱有一个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

  〔吕振中译〕亚伯兰的妻子撒莱不给他生儿女;可是撒莱有一个婢女,是埃及人,她名叫夏甲。」

  ﹝原文字义﹞「夏甲」飘泊,寄居的,逃跑。

  ﹝背景注解﹞「撒莱有一个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这个使女夏甲,恐怕就是亚伯兰下埃及时,法老王所赠的仆婢之一(创十二16)。

  ﹝文意注解﹞「亚伯兰的妻子撒莱不给他生儿女,」神曾应许赐给亚伯兰后裔(创十二7),并指明必须是他本身所生的才算是他的后嗣(创十五4),但妻子却是不能生育。

    「撒莱有一个使女,」神在创十七章之前并未明言必须经由撒莱生子,而现在身边有一个年轻的使女,似乎是现成又垂手可及的代用妻子,这是亚伯兰所面临的潜在危机。

  ﹝话中之光﹞(一)我们的信心虽然是出于神的话,但我们所处的事实环境,往往与所相信的话背道而驰,这是神在试验我们的信心。

     (二)信心的对象是神,不是环境;但人很容易从神转眼注目于环境。

     (三)从前失败时的所得(埃及人夏甲),有可能成为再度失败的网罗。

 

【创十六2「撒莱对亚伯兰说:『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得孩子原文作被建立)。』亚伯兰听从了撒莱的话。」

  〔吕振中译〕撒莱对亚伯兰说:『你看,永恒主抑制我、使我不能生育;求你进去找我婢女,同房,或者我的后裔得以树立起来。』亚伯兰听从了撒莱的话。」

  ﹝文意注解﹞古时希伯来妇人以不能生育为羞耻(创卅23),所以撒莱在这里想用自己的方法来解决她不能生育的问题。

    「同房,」原文与创四1的『同房』不同字,那里是指夫妇之间相对等的知道、深交、经验,这里则单纯指男人『进到』女人房里。

    「得孩子,」原文作『被建立』,意即家室被建立,即从妾侍得子在自己名下,使自己能抬起头来见人。

    当神的应许迟迟尚未应验的时候,试探却抢先来袭;撒莱的献策,表面看似乎是解决子嗣的有效办法,可以立竿见影,但实际上却给家庭带来了不息的争端(参4~6节;创廿一9~10),也给后裔带来了很多的困扰。

  ﹝灵意注解﹞「撒莱对亚伯兰说,」这就属灵的原则说,与夏娃给亚当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创三6),犯了相同的毛病──女人出头──豫表人提出办法,要来帮神的忙,好成全祂的旨意;也就是说,人越过神来作事。前次是造成受造人类的堕落,这次是造成蒙召族类的堕落。

  ﹝话中之光﹞(一)神的应许用不着人肉体的力量去成全。

     (二)人的信心一软弱,就会转向自己的办法,但我们不可用自己的方法来帮助神,因为血气和情欲不能成就神的应许。

     (三)撒莱和亚伯兰的意思虽好,但他们所用的方法却不好;我们不可用不正当的手段,来达到好的目的。

     (四)信徒当专心仰赖神,不依靠人的膀臂,也不求助于人的智慧。

     (五)人既知现状是出于神──「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就应当安于现状,应当感谢神说: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十一26)。

     (六)神不是问我们所作的事对或不对,神是问我们凭甚么作事;人凭着自己所作的,即使外表看来相当不错,仍不能满足神的心。

     (七)信徒固然应当彼此同心(罗十五5),但若二人同心试探神,那就非常危险了(徒五9)。

 

【创十六3「于是亚伯兰的妻子撒莱,将使女埃及人夏甲给了丈夫为妾;那时亚伯兰在迦南已经住了十年。」

  〔吕振中译〕这样,亚伯兰在迦南地住了十年之后,亚伯兰的妻子撒莱才取了她的婢女埃及人夏甲给自己的丈夫亚伯兰为妾。」

  ﹝文意注解﹞亚伯兰离开哈兰时年七十五岁(创十二4),故此时他已经八十五岁了;如今他的年岁已老,十年之久,仍未见神的应许成全,他的信心虽然还是不软弱(罗四19),却想帮助神成就祂的应许。

  ﹝灵意注解﹞「使女埃及人夏甲,」本章至少有六次提到她这『使女』的身分,因她豫表那捆绑人、使人为奴的律法(加四23~25)。亚伯兰收夏甲为妾,豫表他想靠肉体行律法来成全神的旨意(加三3)。

  ﹝话中之光﹞(一)我们既是靠圣灵入门,就不可靠肉身来成全。

     (二)等候神不在乎等候的时间多久,乃在乎一心信靠;真正信靠神的人必不着急(赛廿八16)。

 

【创十六4「亚伯兰与夏甲同房,夏甲就怀了孕;她见自己有孕,就小看她的主母。」

  〔吕振中译〕亚伯兰和夏甲同床,夏甲就怀了孕。夏甲见自己有了孕,就轻看她的主母。」

  ﹝文意注解﹞「小看她的主母,」意即撒莱的尊严被埃及使女践踏。这也是神对撒莱的管教,神藉夏甲来对付她,使她悔悟。

  ﹝灵意注解﹞「夏甲,」豫表律法,而律法代表神的要求。

    「亚伯兰与夏甲同房,」豫表人要靠自己的血气来答应神的要求,讨神的喜悦。

    「夏甲就怀了孕,」豫表人的血气开始产生功效。

  ﹝话中之光﹞(一)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加六8)。

     (二)人若为自己设定计谋,终必自吃苦果。

     (三)肉体不但不能为神作工,反而会带来愁烦。

     (四)人何等容易恃宠而骄,因得意而忘形,造成人际间的问题。

     (五)里面怀有东西(「怀孕」)的人(例如:怀有许多属灵道理知识的人),容易小看别人。

     (六)一个人的骄傲存乎内心,平时别人看不出来,但在某种环境之下,自必显明出来。

 

【创十六5「撒莱对亚伯兰说:『我因你受屈,我将我的使女放在你怀中,她见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愿耶和华在你我中间判断。』」

  〔吕振中译〕撒莱对亚伯兰说:『我之受屈都归在你身上;我将我的婢女放在你怀中,她见自己有了孕,就轻看我。愿永恒主在你我之间行判断。』」

  ﹝文意注解﹞撒莱的意思是说,是你亚伯兰纵容夏甲,不给她约束,她才如此对待我;你这种纵容她的态度必不得神的称许。

  ﹝灵意注解﹞撒莱和夏甲两个妇人代表两约(加四24):撒莱代表应许之约,是神应许人要成就一些事情,所以这约是神作事、人享受,属于恩典的性质;夏甲代表律法之约,是人应承神要履行一些事情,所以这约是神要求、人作事,属于行为的性质。

    信徒既已接受恩典之约,是在恩典之下(罗六14~15),若是还想凭自己的血气作工以帮助神,就是把自己置于律法之约的底下,其后果乃是造成两约之间的难处,使基督十字架的道理落了空(林前一17~18)。

  ﹝话中之光﹞(一)我们自己作错了事,却常喜欢归咎别人。

     (二)自义的人喜欢利用神来称义自己,因他们只看见别人的过错,却看不见自己的过错。

     (三)我们作事常不事先求问神,但事后一发生问题却要求神判断。

     (四)信徒应当谦卑地求神光照,勇于认错,安静等候神的拯救。

 

【创十六6「亚伯兰对撒莱说:『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随意待她。』撒莱苦待她,她就从撒莱面前逃走了。」

  〔吕振中译〕亚伯兰对撒莱说:『看哪,你的婢女全在你手中,你看怎么好,就怎么样待她吧。』于是撒莱苦待夏甲,夏甲就从撒莱面前逃走了。」

  ﹝文意注解﹞亚伯兰接受撒莱的纠正,承认夏甲是在撒莱的权下;因此撒莱严厉的管辖夏甲,以致令她因忍受不了而逃跑。

  ﹝话中之光﹞(一)别人的「苦待」是一件最难受的事,甚至一个脸色也会叫人难堪;教会中最可怕的是:弟兄苦待弟兄。

     (二)忌恨叫人分离(「逃走」);惟爱心能得着人、造就人。

     (三)律法只不过是影儿,那形体乃是基督(西二17);基督既已来到,律法就应当逃走退避(「夏甲」原文字义)。

 

【创十六7「耶和华的使者在旷野,书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见她,」

  〔吕振中译〕永恒主的使者在旷野的水泉边,在往书珥路上的泉旁遇见了她。」

  ﹝原文字义﹞「书珥」旅行,墙,壁垒。

  ﹝文意注解﹞「耶和华的使者,」此种称呼在圣经里面常用来指着主耶稣,因为祂是奉神差遣的(约三17),故常以神自己第一人称的口气来说话(参10节)。

    「书珥,」是靠近埃及之地,位于今苏彝士运河附近。

  ﹝话中之光﹞(一)虽然世界有如旷野般的荒凉、干旱,但主的同在能带来活水的供应;我们甚么时候遇见神,甚么时候就得着活水的供应。

     (二)许多时候人虽无心寻找祂,但祂却来寻找人、遇见人。

 

【创十六8「对她说:『撒莱的使女夏甲,你从那里来,要往那里去?』夏甲说:『我从我的主母撒莱面前逃出来。』」

  〔吕振中译〕就说:『撒莱的婢女夏甲,你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夏甲说:『我从我主母撒莱面前逃出来。』」

  ﹝文意注解﹞「撒莱的使女夏甲,」这个名称是在提醒夏甲,叫她认清自己的身份,而服在撒莱的权下。

    「你从那里来,要往那里去?」这是提醒她虽然能从人的权下逃出,但不能逃出神的权下。

    「我从我的主母撒莱面前逃出来,」夏甲在此承认撒莱是她的主母,因此得神进一步的指示。

  ﹝话中之光﹞(一)先认识自己是「在人的权下」,才能认识权柄的源头──神(太八8~10)。

     (二)信徒都是主重价买来的,所以不是自己的人(林前六19~20),而是主的奴仆(「使女」)。

 

【创十六9「耶和华的使者对她说:『你回到你主母那里,服在她手下。』」

  〔吕振中译〕永恒主的使者对夏甲说:『你回到你主母那里,屈服在她手下。』」

  ﹝灵意注解﹞神要夏甲服在撒莱的手下,意即律法应当服在恩典之下;服在恩典之下的律法,就成了「基督的律法」(加六2)。

    主来不是要废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太五17~18);信徒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林前九21)。由此可见,「基督的律法」如今在信徒的里面作主掌权。

  ﹝话中之光﹞(一)神对付问题的原则是:从那里出来,就回那里去──从那里坠落,就在那里恢复(启二5)。

     (二)主人(或上司)好,我们固当服从;主人(或上司)不好,我们也应当服从,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罗十三1)。

     (三)一般信徒只愿服神而不愿服人,其实许多时候,服人就是服神。

     (四)信徒不可将恩典里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加五13),我们仍然要顾到里面「基督的律法」。

 

【创十六10「又说:『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甚至不可胜数。』」

  〔吕振中译〕永恒主的使者又对她说:『我必定使你的后裔大大增多,多到数不过来。』」

  ﹝文意注解﹞「我必使你...」表示说话者就是神自己。

  ﹝灵意注解﹞『夏甲的后裔』乃豫表凭血气来敬拜神的『宗教徒』。

  ﹝话中之光﹞(一)顺服神的话,就必大大得着神的祝福。

     (二)今天教会中喜欢在外面遵守规条的宗教徒何其繁多,不可胜数。

 

【创十六11「并说:『你如今怀孕要生一个儿子,可以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因为耶和华听见了你的苦情(以实玛利就是神听见的意思)。」

  〔吕振中译〕永恒主的使者又对她说:『看哪,你如今怀了孕,必生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因为你受的苦难永恒主听见了。」

  ﹝原文字义﹞「以实玛利」我的神听见,神已听见,神已应允。

  ﹝灵意注解﹞「以实玛利,」豫表按血气生的(加四23)。

  ﹝话中之光﹞(一)神知道我们一切的苦情(出三7;诗廿五18),并且祂也体恤我们的软弱(来四15)。

     (二)信徒最大的难处就是血气肉体,神知道这个实情,所以正在安排万事万物来对付我们的血气肉体。

 

【创十六12「他为人必像野驴;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众弟兄的东边。』」

  〔吕振中译〕你儿子必像人类中的野驴:他的手必攻打人;人的手也必攻打他;他必居于和众邦亲相对的地位。』」

  ﹝原文字义﹞「东边」对面。

  ﹝文意注解﹞「他为人必像野驴,」意即离开常人居住之地,在旷野四处漂泊,无拘无束,并且对别人怀有敌意,性情凶暴,不服管辖。

    以实玛利是阿拉伯人公认的祖先,有十二族从他而出(创十七20),世世代代与以色列人为仇。

  ﹝灵意注解﹞本节豫表灵与肉之争(加五17),并且大多数的情形,是属肉的逼迫属灵的(加四29)。

  ﹝话中之光﹞(一)我们的天性若不被驯服,就容易攻打、伤害别人。

     (二)人的肉体总是喜欢与灵相争,因此须要受对付。

     (三)宗教徒的特点是像「野驴」,常大发肉体,不受管束,彼此嫉妒分争(林前三3),并且自高自大(「东边」在圣经有『尊大』之意)。

 

【创十六13「夏甲就称那对她说话的耶和华为看顾人的神;因而说:『在这里我也看见那看顾我的么?』」

  〔吕振中译〕于是夏甲称那对她说话的永恒主叫『你是看见万事的神』,因为她说:『连在这里我也居然看见那看着我的么?』」

  ﹝背景注解﹞古时人相信看见神的面会导致死亡(出卅三20)。

  ﹝文意注解﹞夏甲似乎诧异她虽看见了神,竟还能存活。

  ﹝灵意注解﹞夏甲看见神,豫表律法的功用是在显明神的所是,叫人看见神。律法一面显出人的败坏无能,另一面也引人看见神,因而不再依靠自己,转向神并依靠神的生命,故此得以存活。

  ﹝话中之光﹞(一)当我们落在困境中,要记得:神是看顾我们的神。

     (二)无论我们的出身如何低微,处境如何偏僻,神的看顾仍会临及。

 

【创十六14「所以这井名叫庇耳拉海莱;这井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间。」

  〔吕振中译〕因此这井名叫庇耳拉海莱:看哪,就在加低斯与巴列之间呢。」

  ﹝原文字义﹞「庇耳拉海莱」那看顾我的永活者的井,那活着且能看见者的井;「加底斯」圣的,分开;「巴列」雹,种子之地。

  ﹝话中之光﹞神是又真又活的(帖前一9),凡遇见祂的人,就必得着生命活水的供应,并且要「生长结果」(「巴列」的字义);神也是圣的,凡遇见祂的人,就会被「分别为圣」(「加低斯」的字义) 。

 

【创十六15「后来夏甲给亚伯兰生了一个儿子;亚伯兰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

  〔吕振中译〕夏甲给亚伯兰生了一个儿子,亚伯兰给他的儿子、就是夏甲所生的、起名叫以实玛利。」

  ﹝文意注解﹞亚伯兰照着神指示夏甲的名字给他儿子起名(参11节),表示他在经历中认识了神真是一位听见人苦情的神。

    以实玛利的出生,后来给亚伯兰带来忧愁(创廿一11);以实玛利的后裔,也给以色列人带来许多的难处(诗八十三5~6)。

  ﹝话中之光﹞(一)人种的是甚么,收的也是甚么(加六7);从肉身生的,仍是肉身(约三6)。

     (二)亚伯兰的问题不在于生不生儿子,问题乃在于藉着谁生儿子;信徒的问题不在于传福音作见证,问题乃在于凭谁(凭自己或靠神)传福音作见证。

 

【创十六16「夏甲给亚伯兰生以实玛利的时候,亚伯兰年八十六岁。」

  〔吕振中译〕夏甲给亚伯兰生了以实玛利的时候,亚伯兰正八十六岁。」

  ﹝灵意注解﹞「八十六岁,」『八十六』离一百尚差两个『七』,表明这孩子的出生够不上神圣的完满──在神完满的心意之外。

 

叁、灵训要义

 

【信心的危机】

  一、环境不印证──撒莱不生育(1节)

  二、有顺理成章的代用办法──使女夏甲(1节)

  三、长久等待仍未见神作工──已经住了十年(3节)

  四、有别人的印证──撒莱提议(2节)

  五、自以为仍有可为──亚伯兰接受夏甲(2节)

 

【两约之争(4~9)

  一、撒莱代表恩典之约

  二、夏甲代表律法之约

  三、恩典之约底下的人不可靠行律法来成全

  四、律法必须服在恩典之下

 

【灵肉之争(10~16)

  一、从撒莱生的代表属灵的

  二、从夏甲生的代表属肉的

  三、属灵的和属肉的要彼此攻打

  四、属肉的逼迫属灵的

── 黄迦勒《创世记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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