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纪上第三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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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纪上第三章
三1 娶了法老的女儿为妻,所罗门与法老(西亚们)便可以各自为自己的国家寻求和平。法老把基色(贸易路线上一个策略性的岔道,位于耶路撒冷西北面18英里或29公里)送给所罗门,作为女儿的嫁妆(九16)。
三2 耶路撒冷的圣殿建成之前,百姓使用"丘坛"来敬拜耶和华,并不如后来那样被神厌恶。
三4 "基遍"在耶路撒冷西北面约六英里(9.7公里)。
三7 "我是幼童"。不在年龄上(当时他大约二十岁;比较代上二九1),而在经验上。
三11 "讼"即判断(如在28节)。王通常会为自己作出这样的要求。所罗门却与别不同,他祈求能为神子民的福祉而尽心努力(9节)。
三15 关于"燔祭"和"平安祭"的意思,参看利未记第一和三章的脚注。
──《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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