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纪上第十六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列王纪上第十六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列王纪上第十六章
杀人者(十六1~20)
虽然死刑在香港已很久没有被执行,但对于那些犯了谋杀罪的人,法官仍会判他们死刑的,因为杀人者死毕竟是天公地道的事,自古以来就是如此。
.预言(1~7)──耶户的预言发人深省,巴沙并不属于王族,却登上了王位,就如从尘埃中被提拔出来一样(想想我们何尝不是蒙神的恩典,被神从尘埃中提拔,致得神儿女的尊贵身分?)。可惜巴沙没有珍惜神的拣选,依然犯罪如故。他杀了耶罗波安的家族,而自己也快要面对同一的命运。
.杀人者(8~14)──巴沙的儿子以拉接续巴沙作王,他的一个将领心利背叛他,趁他喝醉就杀了他。心利登位后立刻清除前朝家族,不但杀灭巴沙的家族,甚至连他的朋友也没有留下一个。巴沙这个杀人者自己亦遭逢厄运,因为他不但自己犯罪,且使以色列人也犯罪。
.另一个杀人者(15~20)──心利似乎并不受人拥戴,他只作王七天,围攻非利士的军民就另外拥立元帅暗利作王了,暗利带领军队倒戈相向,进攻京城,心利不堪一击,结果自焚而死。心利作王只七天,对于神来说,这七天也多了,因为心利在七天内已显出他的恶行,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中。
我们所处的世界何尝不是如此相争相斗?若不是神怜悯,从尘埃中救拔我们,我们也许会成为其中的一个杀人者了。
思想 神所创造的世界为何会变成人类互相践踏的地方?
更甚(十六21~34)
正当犹大王亚撒仍在位时,以色列已多次转换朝代,且常常经历残忍的屠杀,当然这都是因为以色列国离开了神,崇拜偶像的缘故,结果君王都一个不如一个。
.更甚(一)(21~28)──暗利战胜心利之后,并没有立刻称王,因为国中有一半人民已跟随了提比尼,这分裂的局面一直维持到提比尼逝世。暗利迁都撒马利亚是因为心利焚毁了宫殿;既要重建,暗利就选了一个更高的山城(那时高地是战略的重点)。以往的君王大都行了「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惟暗利所行的比以往的更甚。
.更甚(二)(29~34)──犹大王亚撒还在位时,以色列暗利的儿子亚哈又接续作王,所谓虎父无犬子,他比父亲所行的恶事更甚,他娶了西顿王的女儿,连偶像巴力(巴力是土地之神,对于以农业为主的社会,向偶像祈求风调雨顺是十分重要的)和它的妻子亚舍拉也带回来,结果神的怒气亦比以前更甚。
这时以色列人也不管耶和华的吩咐就胡作胡为。有人竟不顾神的咒诅(参书六26)而公然重建耶利哥城,结果长子、幼子也相继死去。
怎样看出一个人已离开了神?只要有一天发现他没有神的话语,只顾偏行己路,他便已离弃了神。两个王越来越恶,带动了全国人民的不信,在上的不晓得依靠神是何等可怕的一件事。
祈祷 求神让我常引古人之成败为鉴戒,免得我得罪。──《新旧约辅读》
十六2~4. 耶户的预言并不一定是抄袭前人的预言(十五30),因为神对同样的罪往往发出相似的信息(耶罗波安,十四7~11;扫罗,撒上十五17~19),其所使用的语言乃朗读式的,显然是很正式的,包括一般性的咒诅(4节;参二十一24;王下九10、36)。
神从尘土中提拔人作君王,有时也如此对待穷乏人(撒上二8;诗一一三7,参:诗四十2)。以色列人并没有一直依循王朝的原则。有解经家认为要作一个君王(NIV,新译作「领袖」,2节,AV 作「王子」;na{gi^d[,「显赫的地位」)与支派间的阶级有关。此字用于不同的军队、政府及宗教层面,但在这里却是指神赐给大卫(撒上二十五30)、耶罗波安(王上十四7)及后来的希西家(王下二十5)的地位。有些解经家认为这乃是指神(恩)的指派。
vi. 以色列的以拉(十六8~14)
本段经文除了按照常例的简介(8节)及结束公式(14节)以外,只记载了以拉被暗杀一事(9~11节)与较早期相似事件比较(12节;参7节)之下,这可以解释为是神审判巴沙家族之恶行,因此他的家族也必须像耶罗波安家族一样被灭族。这种不敬虔(13节)意味着王位的继承无稳定性,以色列族特别明显,因为没有犹大国早期所建立的王国原则。
8. 以拉的统治年期不足两年。
9. 心利(可能是亚兰名,参:马里泥版的 Zimri-Lim)是王室的「仆人」(AV、RSV),因此也是臣子,统管一半战车,基于策略性原因,而非战术上的原因。一半的军力以米吉多为基地,另外一半则在得撒,随时准备对犹大采取行动273。因此心利因地利得以与行政主管家宰亚维(希伯来文意为「主管房屋〔宫廷〕者」)串通。AV 译为「管家」、NEB 译为「掌管全家者」,都不是最好的翻译,因此有些解经家认为最有可能的是指「总理」。他在军队主力围攻基比顿(15节)时采取行动,以拉当时并未随军出征,可能因为他的元帅(16节)负责指挥那次的出征,并不表示他不谨慎或畏惧。
11. 心利有计划地杀了巴沙的全家(参十五25),连一个男丁或男性亲属〔AV 译作「血亲」,亦即道义上有责任采取行动以报血仇(go{~e{li^m)的男性亲属〕也不留274。他连朋友也没有放过,这可能表示他们是王室的顾问(例如:「王的朋友」,见:撒下十五37,十六16)。
12~13. 此处的重点是强调心利虽然并非有意(参1~4节)但他的行动却应验了神的预言。罪包括耶罗波安有意地敬拜异教虚无的偶像(AV 作「虚无」),此词乃用来形容除了耶和华以外其它的神祇(王上十二28,十四9;王下十七15;申三十二21)。
273 Y. Yadin,The Art of Warfare in Biblical Lands(London:Weidenfeld & Nicholson, 1963), p. 301.
274 关于此点请见书二十3、5;撒下十四11;申十九6~12。
vii. 以色列的心利(十六15~20)
本段经文被包括在历史之中,因为虽然除了介绍(15节)及结束公式(20节)以外,惟一所知的便是他谋杀亚撒(16节)、自杀(18节),及发动背叛(19节),但他仍被视为正式的君王。
15. 基比顿围城前后共计二十四年(十五27)。被概称为「民」(希伯来文 ha{`a{m)的,包括「众兵」(NIV 及 North),一如二十章15节所示;参考:撒母耳记上十四章25节全军被译为「众民」。
16. 暗利可能不是以色列名。他父亲之名并未被列入,可能只是表示他并非属于王室支派,他的出身卑微无闻。然而,他却是心利的上级军官(9节)。
18~19. 城堡(现中、新译;和合作「卫所」;NEB 作「要塞」)乃王宫建筑的一部分(参:王下十五25),与公众的军营是隔开(~armo^n)的。放火焚烧王宫的可能是攻城者(整体看来)或是心利(犹太解经家持此立场,他们认为自杀是极为可厌的罪行),很有可能是心利自杀,一如亚述最后一王在尼尼微所行的一样。这个举动,加上谋杀以拉以及他在短期统治时期中的生活举止都是典型的耶罗波安式的恶行,足以构成作者在此总结恶评。
20. 他背叛的情形(qis%ro^;AV 作「不忠」;NEB 作「谋反」,是较好的译法)暗示第9~10节只不过是总结一段更长的时期。心利从此以后成为背信忘义的弒君典型人物(王下九31)。
心利死后,内战(21~22节)遂起。提比尼得到足够的民意支持,甚至能够与有军队支持的暗利相抗衡。提比尼与暗利的对抗最少维持了三、四年(参15、29节),并被视为是以色列正式的君王,因为暗利是直到心利死后三年才作王的。经文并没有明说提比尼的确被立为王。并无证据显示这个得人心的民主政府及正式的王朝之间有任何冲突275,也没有记载显示提比尼的「死」不是出于自然而是因为王室当权者剥夺他的性命276。
275 J. A.Soggin, 'Old Testament and Oriental Studies', Bi.Or. 29, 1975, pp. 50~55.
276 J. M. Miller, 'So Tibni died (1 Kings xvi.22)', VT 18, 1968, pp. 392~394.
C 暗利家(十六21~二十二40)
i. 以色列的暗利(十六21~28)
以色列第六任君王建立了一个新的王朝(暗利王朝),持续了三代之久(约主前885~874年),在这里却仅以七节经文交代了事,显示作者是有选择性的记录。暗利及他的继位者的统治虽然长达作者全部叙事的三分之一(王上十六章~王下十二章),其中包括神的国度及其先知中的佼佼者以利亞、以利沙与恶王之间的斗争,但他却觉得对暗利及其继位者乏善可陈。除了通常的王朝细节(23、27节)以外,只提及撒玛利亚新都的建立(23~24节),还加上作者对暗利王朝的恶评(25~26节)。
23. 有关暗利得以登基成为以色列惟一的王之前的争斗细节在此并无提及。在得撒的六年包括与提比尼内战的期间。
24. 撒玛利亚(希伯来文 s%om#ro^n,亚述文为 samerina)即现代的 Sebastiyeh,位于示剑(Nablus)西北十一公里处,其考古出土显示暗利乃第一位在这个高达一百公尺的山丘上施工建筑的人,地点乃为上选,因为能历经几次的围城而不倒(参二十1~21;王下六24~25,十八9~10)。暗利可能计划要得到(a)可以遗留给子孙的遗产;(b)独立的迦南中心(十六32;巴力敬拜);(c)在山脉分水岭以西立一个交通中心,比东向的得撒更便于与推罗、西顿进行开放的贸易;及(d)为北国建立一个独立的新都,正如大卫使耶路撒冷成为南方的势力中心一样。
25~26. 「暗利……比他以前的列王作恶更甚」(NEB)。对于其它的事迹(27节),作者将之形容为「他显出的」(AV)勇力(RSV)而顺笔带过,而他身为以色列最著名的统治者,对历史的主要贡献却因与本历史书之主题无关而被略过不提,这些成就包括使北国统一,与犹大和平共处,有效地控制北方的摩押地,「降服并占领 Medaba 地」,并在 Ataroth 及 Yahez 建立防御工事(根据摩押〔米沙〕石碑碑文,约主前830年,IDB,pp.1016~1017)。暗利王朝长达四十余年。他强有力的政权及行政得到亚述人的口碑,在其后的一个半世纪之久仍称呼以色列为「暗利家/王朝」(bi{t Humri)。
ii. 以色列的亚哈(十六29~34)
亚哈王朝事迹乃按照一般的格式记载,首先提到其年代(29节),对这个家族日益败坏、比暗利更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评语(30~32节),因为亚哈不但对犯了尼八的儿子耶罗波安所犯的罪「还以为轻」(a light thing),更娶了一位积极推动巴力崇拜为国家敬拜,与对耶和华神的崇拜齐头并进的外邦妇人为妻。有关耶利哥预言应验一事(34节)之记载颇不寻常,接下来的便是反巴力的大师以利亞及以利沙的生平事迹,激励人敬拜事奉真神(十七1~二十二38)。接着有关亚哈王朝的结束公式则记载于二十二章39~40节。
29. 亚哈乃以色列的第七任王,与犹大的亚撒王朝同期。他的名字很特别,不是以色列名,可能的意思是「我兄弟是阿爸(父神)」。与他同时期的亚述王撒缦以色三世(主前859~824年)称他为 Ahabbu (ma{t) sir~ilaia,意为「以色列人亚哈」(Kurkh stela ii.90)。
31. 谒巴力(Ittoba `al = 'Baal is alive' 「巴力是活着的」)是推罗及腓尼基的王(「西顿」),谋杀前王篡位,并且根据约瑟夫(《犹太古史》viii.12.1~13.1; Contra Apion i.18)的记载,他是 Astarte 及 Melquart 神的祭司,共统治了二十二年。他的孙女笛多建立了迦太基城,他的女儿耶洗别可能在暗利王朝早期时便已嫁给亚哈,建立了两国之间的政治及经济「协约」。北国此举想要事奉两个主,巴力(意为「主」、「主人」、「丈夫」)及耶和华神,最终却导致灭亡。这个联盟建立的时候,推罗及西顿已不再向亚述王亚述拿西帕二世进贡,因此更有利于贸易联盟277。
33. 有关亚舍拉柱像,请参十四章15节。
34. 亚哈在位的时候,这句话引进了当代的资料。耶利哥(Tell es-Sultan,离现代的城市西北约二公里处)位于以色列境内东南部(Aharoni,p. 322)。考古出土显示直到主前第九至十八世纪的铁器时代以前都没有人居住,即使有,也是极为稀少的人口(撒下十5)。希伊勒([A]hiel)的重建可能是为了抵抗来自摩押的威胁(王下三5),显然必须得到亚哈的准许。此举违犯了神对耶利哥的咒诅(书六26),这乃是亚哈的另一罪状。希伊勒为此付上重大的代价,「牺牲了」(合和作「丧了」;希伯来文用 with;AV 用 in)他的儿子。他们的死乃是已有预告的,并不一定暗示是在建立根基时献儿童为祭,此乃极为少见的情况(参:王下十六3)。但不论如何,他们的死乃是预言的应验。
277 B. Oded,'The Phoenician Cities and the Assyrian Empire in the time of Tiglath-pileserIII', ZDPV 90, 1974, pp. 38~49.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