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纪上第16章查经资料
列王纪上第十六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列王纪上第十六章
十六 2 ~ 4. 耶户的预言并不一定是抄袭前人的预言(十五 30 ),因为神对同样的罪往往发出相似的信息(耶罗波安,十四 7 ~ 11 ;扫罗,撒上十五 17 ~ 19 ),其所使用的语言乃朗读式的,显然是很正式的,包括一般性的咒诅( 4 节;参二十一 24 ;王下九 10 、 36 )。
神从尘土中提拔人作君王,有时也如此对待穷乏人(撒上二 8 ;诗一一三 7 ,参:诗四十 2 )。以色列人并没有一直依循王朝的原则。有解经家认为要作一个君王( NIV ,新译作“领袖”, 2 节, AV 作“王子”; na{gi^d[ ,“显赫的地位”)与支派间的阶级有关。此字用于不同的军队、政府及宗教层面,但在这里却是指神赐给大卫(撒上二十五 30 )、耶罗波安(王上十四 7 )及后来的希西家(王下二十 5 )的地位。有些解经家认为这乃是指神(恩)的指派。
vi. 以色列的以拉(十六 8 ~ 14 )
本段经文除了按照常例的简介( 8 节)及结束公式( 14 节)以外,只记载了以拉被暗杀一事( 9 ~ 11 节)与较早期相似事件比较( 12 节;参 7 节)之下,这可以解释为是神审判巴沙家族之恶行,因此他的家族也必须像耶罗波安家族一样被灭族。这种不敬虔( 13 节)意味着王位的继承无稳定性,以色列族特别明显,因为没有犹大国早期所建立的王国原则。
8. 以拉的统治年期不足两年。
9. 心利 (可能是亚兰名,参:马里泥版的 Zimri-Lim )是王室的“仆人”( AV 、 RSV ),因此也是 臣子 ,统管一半战车,基于策略性原因,而非战术上的原因。一半的军力以米吉多为基地,另外一半则在得撒,随时准备对犹大采取行动 273 。因此心利因地利得以与行政主管家宰亚维(希伯来文意为“主管房屋〔宫廷〕者”)串通。 AV 译为“管家”、 NEB 译为“掌管全家者”,都不是最好的翻译,因此有些解经家认为最有可能的是指“总理”。他在军队主力围攻基比顿( 15 节)时采取行动,以拉当时并未随军出征,可能因为他的元帅( 16 节)负责指挥那次的出征,并不表示他不谨慎或畏惧。
11. 心利有计划地杀了巴沙的全家(参十五 25 ),连一个男丁或男性亲属〔 AV 译作“血亲”,亦即道义上有责任采取行动以报血仇( go{~e{li^m )的男性亲属〕也不留 274 。他连 朋友 也没有放过,这可能表示他们是王室的顾问(例如:“王的朋友”,见:撒下十五 37 ,十六 16 )。
12 ~ 13. 此处的重点是强调心利虽然并非有意(参 1 ~ 4 节)但他的行动却应验了神的预言。 罪 包括耶罗波安有意地敬拜异教虚无的偶像( AV 作“虚无”),此词乃用来形容除了耶和华以外其他的神祇(王上十二 28 ,十四 9 ;王下十七 15 ;申三十二 21 )。
273 Y. Yadin, The Art of Warfare inBiblical Lands ( London: Weidenfeld & Nicholson, 1963 ) , p. 301.
274 关于此点请见书二十 3 、 5 ;撒下十四 11 ;申十九 6 ~ 12 。
vii. 以色列的心利(十六 15 ~ 20 )
本段经文被包括在历史之中,因为虽然除了介绍( 15 节)及结束公式( 20 节)以外,惟一所知的便是他谋杀亚撒( 16 节)、自杀( 18 节),及发动背叛( 19 节),但他仍被视为正式的君王。
15. 基比顿 围城前后共计二十四年(十五 27 )。被概称为“民”(希伯来文 ha{`a{m )的,包括“众兵”( NIV 及 North ),一如二十章 15 节所示;参考:撒母耳记上十四章 25 节 全军 被译为“众民”。
16. 暗利 可能不是以色列名。他父亲之名并未被列入,可能只是表示他并非属于王室支派,他的出身卑微无闻。然而,他却是心利的上级军官( 9 节)。
18 ~ 19. 城堡 (现中、新译;和合作“卫所”; NEB 作“要塞”)乃王宫建筑的一部分(参:王下十五 25 ),与公众的军营是隔开( ~armo^n )的。放火焚烧王宫的可能是攻城者(整体看来)或是心利(犹太解经家持此立场,他们认为自杀是极为可厌的罪行),很有可能是心利自杀,一如亚述最后一王在尼尼微所行的一样。这个举动,加上谋杀以拉以及他在短期统治时期中的生活举止都是典型的耶罗波安式的恶行,足以构成作者在此总结恶评。
20. 他 背叛的情形 ( qis%ro^ ; AV 作“不忠”; NEB 作“谋反”,是较好的译法)暗示第 9 ~ 10 节只不过是总结一段更长的时期。心利从此以后成为背信忘义的弑君典型人物(王下九 31 )。
心利死后,内战( 21 ~ 22 节)遂起。 提比尼 得到足够的民意支持,甚至能够与有军队支持的 暗利 相抗衡。提比尼与暗利的对抗最少维持了三、四年(参 15 、 29 节),并被视为是以色列正式的君王,因为暗利是直到心利死后三年才作王的。经文并没有明说提比尼的确被立为王。并无证据显示这个得人心的民主政府及正式的王朝之间有任何冲突 275 ,也没有记载显示提比尼的“死”不是出于自然而是因为王室当权者剥夺他的性命 276 。
275 J. A. Soggin, 'Old Testament andOriental Studies', Bi.Or. 29, 1975, pp. 50 ~ 55.
276 J. M. Miller, 'So Tibni died ( 1 Kingsxvi.22 ) ', VT 18, 1968, pp. 392 ~ 394.
C 暗利家(十六 21 ~二十二 40 )
i. 以色列的暗利(十六 21 ~ 28 )
以色列第六
23. 有关暗利得以登基成为以色列惟一的王之前的争斗细节在此并无提及。在得撒的六年包括与提比尼内战的期间。
24.
撒玛利亚(希伯来文
s%om#ro^n
,亚述文为
samerina
)即现代的
Sebastiyeh
,位于示剑(
Nablus
)西北
25 ~ 26. “暗利……比他以前的列王作恶更甚” (NEB) 。对于其他的事迹( 27 节),作者将之形容为“他显出的”( AV )勇力( RSV )而顺笔带过,而他身为以色列最著名的统治者,对历史的主要贡献却因与本历史书之主题无关而被略过不提,这些成就包括使北国统一,与犹大和平共处,有效地控制北方的摩押地,“降服并占领 Medaba 地”,并在 Ataroth 及 Yahez 建立防御工事(根据摩押〔米沙〕石碑碑文,约主前 830 年, IDB , pp.1016 ~ 1017 )。暗利王朝长达四十余年。他强有力的政权及行政得到亚述人的口碑,在其后的一个半世纪之久仍称呼以色列为“暗利家/王朝”( bi{tHumri )。
ii. 以色列的亚哈(十六 29 ~ 34 )
亚哈王朝事迹乃按照一般的格式记载,首先提到其年代( 29 节),对这个家族日益败坏、比暗利更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评语( 30 ~ 32 节),因为亚哈不但对犯了尼八的儿子耶罗波安所犯的罪“还以为轻”( a light thing ),更娶了一位积极推动 巴力 崇拜为国家敬拜,与对耶和华神的崇拜齐头并进的外邦妇人为妻。有关耶利哥预言应验一事( 34 节)之记载颇不寻常,接下来的便是反巴力的大师以利亚及以利沙的生平事迹,激励人敬拜事奉真神(十七 1 ~二十二 38 )。接着有关亚哈王朝的结束公式则记载于二十二章 39 ~ 40 节。
29. 亚哈 乃以色列的第七任王,与犹大的亚撒王朝同期。他的名字很特别,不是以色列名,可能的意思是“我兄弟是阿爸(父神)”。与他同时期的亚述王撒缦以色三世(主前 859 ~ 824 年)称他为 Ahabbu ( ma{t ) sir~ilaia ,意为“以色列人亚哈”( Kurkhstela ii.90 )。
31. 谒巴力 ( Ittoba `al = 'Baal is alive' “巴力是活着的”)是推罗及腓尼基的王(“西顿”),谋杀前王篡位,并且根据约瑟夫(《犹太古史》 viii.12.1 ~ 13.1; Contra Apion i.18 )的记载,他是 Astarte 及 Melquart 神的祭司,共统治了二十二年。他的孙女笛多建立了迦太基城,他的女儿耶洗别可能在暗利王朝早期时便已嫁给亚哈,建立了两国之间的政治及经济“协约”。北国此举想要事奉两个主,巴力(意为“主”、“主人”、“丈夫”)及耶和华神,最终却导致灭亡。这个联盟建立的时候,推罗及西顿已不再向亚述王亚述拿西帕二世进贡,因此更有利于贸易联盟 277 。
33. 有关亚舍拉柱像,请参十四章 15 节 。
34.
亚哈在位的时候
,这句话引进了当代的资料。耶利哥(
Telles-Sultan
,离现代的城市西北约
277 B. Oded, 'The Phoenician Cities andthe Assyrian Empire in the time of Tiglath-pileser III', ZDPV 90, 1974,pp. 38 ~ 49.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