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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纪上第十一章-《圣经背景注释》

列王纪上第十一章-《圣经背景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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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纪上第十一章 

十一1~13
所罗门被妃嫔诱离正道
十一1~3 和亲 古代近东到处都以婚姻为外交工具。例如主前十八世纪的马里王心利林,将几个女儿嫁入邻国以巩固联盟,缔结条约。同样,法老杜得模斯四世(主前1425~1412年)亦与美坦尼国王的女儿结婚,来表示友好关系,结束与这个幼发拉底河中游的王国之间的一连串战争。故此,古代统治者的婚姻往往是政治联盟的代表。想要与这统治者结盟或受他保护的村镇、城邦、部落、国家,都会将首领家族的女儿嫁给宗主或他儿子,来缔结条约。这是藩属效忠的表示,因为王朝的延续如今对他有了切身的关系。大卫登上以色列国位之前,亦结了好几次婚,以巩固自己的政治和经济地位。和扫罗女儿米甲的婚姻,使他成为王族的一份子。与亚比该结婚拉拢他和希伯仑地区的关系,娶耶斯列人亚希暖则是与米吉多、伯善一带的家族建立联系。这个亲族的关系网保证全国各地的长老议会中,都能够有拥护大卫的声音。
  本节提到妃嫔数目庞大的用意,是在所罗门以及臣仆和邻邦的关系上反映出他的财富和权势。作者并没有谴责他的多妻行径──因为这是政治活动无可避免的一部分。他所谴责的是所罗门容许她们引诱他离弃耶和华。
十一2 异族通婚的禁令 混合宗教是圣经作者最关注的事务之一。以色列若要忠于耶和华,便不能受外来的影响。从这角度看,异族通婚和容许非以色列的母亲教养孩童只会削弱盟约的结连(见:申七3的注释)。
十一3 王裔的妃子 本节分列地位较高的妻子和一般的妾(原文的「妻」、「妾」,和合本分别译作「妃」、「嫔」,下同)。乌加列文献亦提供了禁宫有类似分类的例证。在阿尔哈巴(Arhalba)的宫中,子女有继位资格(如:库巴巴〔Kubaba〕)的妻子才算是真王族的女子,与地位较低的女子有别。
十一3 嫔三百 禁宫兼具政治和满足性欲的功用。妻子(妃)是国际联盟系统的一部分,也是继位者的来源。妻子众多是权力的反映,也是防范女性不孕的措施。然而禁宫女子的社会地位不尽如一,来自较不重要家族的女子只可为妾(嫔),其子女不得继承王位。
十一5 亚斯他录 她是迦南的丰饶女神,风暴之神巴力的伴偶,有关讨论可参看:士师记二13的注释。乌加列文献(史诗《凯雷特》,和《巴力和亚拿特故事循环》)称之为亚他尔(Athtar)或亚施他特,在美索不达米亚的宗教典籍则名叫伊施他尔。腓尼基的推罗和西顿都把亚斯他录/亚施他特奉为首席女神,并将其崇拜遍植地中海各处地方。在那些地方她被认同为希腊女神亚富罗底特(Aphrodite)。
十一5、7 米勒公 亚扪人的神米勒公(=迦南的巴力),第7节称为摩洛。(有关迦南和腓尼基神祇摩洛与以孩童为祭的关系,见:利十八21的注释。)亚扪碑文和人名之中,都可以找到米勒公一名的例证。这名在本段中比摩洛合理,因为所列的是国神的名字。至于第7节的摩洛究竟是笔误还是同一名字的不同写法,却难以确定。
十一7 基抹 摩押王米沙(约主前830年)用十分近似耶和华的字眼,来形容这位神祇。基抹是一名国神,他惩罚自己子民的方法,是用容许他们当暗利在位时,被以色列所挟制(见:王下三)。他又要人发动解放的圣战(十分相似书六17~21的赫伦),并且和耶和华一样是摩押人的神圣战士(书十42)。除摩押以外,崇拜基抹的可能还有称他为卡米什的埃卜拉人。此外,某个亚述文献指称他就是阴间神明匿甲,故此,他似乎是美索不达米亚诸神系统的一份子。
十一14~43
所罗门的政敌
十一14 以东人哈达 以东在大卫制服邻邦的战役中,已经被大卫所征服(见:撒下八13~14)。大卫设立防营的用意,可能是维持对商道的控制和前往亚喀巴湾的通道。如今大概因为得到埃及的勉强支持(见22节的注释),新一代的以东领袖对以色列的控制构成了威胁。没有什么证据证明当时的以东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哈达比较可能是代表该区有势力的一个部落而已。他与所罗门作对的形式,可能只是袭击商队,而非独立战争。当代的经外史料,并没有提到这个人物。
十一15~16 约押对以东的攻势 亚述记录也有这种全面性的灭族行动的例证,在拉吉发现的万人冢遗迹,亦可上溯到主前七○一年西拿基立进攻犹大的战役。冢中一千五百具尸体中,有很多都是平民;反映围城之时的人口损耗,和杀灭要塞中大部分居民的手法。
十一17~18 哈达的历程 哈达和耶罗波安一样,向埃及寻求政治庇护。他首先从以东向东南方逃亡,到达阿拉伯半岛北部的米甸,然后前往西乃半岛西北部的巴兰(大概是费兰绿洲;见:民十三3)。迂回的路线和崎岖的地势,有利于逃亡之人。
十一18 法老的身分 第40节指明当时的法老名叫示撒,本节则不然。本节中的最有可能是第二十一王朝的法老,但身分已无进一步证据。由于哈达从儿时直到成人在埃及居住,几位法老都可能与他有过接触──奥索康(Osorkon;主前984~978年)和西阿蒙(主前978~959年)都肯定包括在内。这时代的法老不论是谁都会欢迎巴勒斯坦和外约但的流亡政客,面对日益强大的所罗门和希兰,他们需要维持力量均势。
十一18 哈达之流亡 古代近东政界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政治上的异见人士和流亡的王族,会经常得到别国的收容(埃及、巴比伦、波斯,按照《辛奴亥的故事》,甚至巴勒斯坦的蕞尔小国也会这样做)。互相竞争的君王以这些人为棋盘上的卒子,所争夺的是全区经济和政治的控制权。庇护人把住处供给流亡者,与他们缔结婚约,向他们提供一些金钱或军事上的援助,便放任他们尽量在对手边界生事。这是消耗对方资源,以备将来入侵的方法。
十一19 答比匿 这字源自埃及语的 t.hmt.nsw,可能是职衔而非人名。其意思大致与希伯来语的 gebira(「母后」,和合本:「王后」)相当,这字在原文圣经接在「答比匿」后面(中文是在前面),作其批注。她的身分是「王之妻」,太子之母。
十一22 法老挽留哈达 这位法老很可能是西阿蒙。若然,他就是与以色列结盟(见三1),并把女儿嫁给所罗门的那王。与大卫年间相比,此举代表政策上的转变。当时埃及窝藏与哈达同类的仇敌,以牵制以色列的扩张。哈达决意归回组织叛党与所罗门作对,使西阿蒙陷入极度尴尬的处境。
十一23 利逊 这名与 rozen 一字同源,可能是王的尊号。虽有有人提出希旬才是他的真名(见十五18),这看法却甚少支持的证据。他较有可能是希旬本人的父亲或祖父。这位亚兰人统治者哈大底谢的臣子显然逃脱了大卫的屠杀(撒下八3~8),并且做过一阵子山贼的头目。在所罗门当政的初期,他自立为大马色的统治者,建立了一个王国(亚兰),在整个主前十至九世纪,与以色列作对。
十一24 琐巴王哈大底谢 有关大卫和外约但北部及加利利西部亚兰诸国所发生的冲突,可参看:撒母耳记下八3~8,十6的注释。琐巴位于大马色北面(见:撒下八3的注释),大卫和所罗门扩张以色列领域之前,它是控制部分之叙利亚和美索不达米亚北部的几个亚兰王国之一。
十一24~25 大马色的亚兰 这是以叙利亚大马色城为中心的小国(见:撒下八5~6)。它在以色列分裂为两国之后势力渐增,成为叙利亚─巴勒斯坦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国家。亚述王撒缦以色三世年间的史料提到它是举足轻重的敌手,并且是一个国际联盟的首脑(主前853年夸夸之役,见二十二1的注释)。
十一26 洗利达 耶罗波安的诞生地可考据为以法莲境内,示剑西南约十五哩的塞里达泉('Ain Seridah)。
十一27 米罗 有关米罗之建筑的用途,可参看九章15节的注释。
十一28 耶罗波安的职位 耶罗波安是所罗门政府的地方官员,负责管理地区性的徭役,即「约瑟家」(以法莲/玛拿西)区域中,被政府征召担任短期服务(从事搬运、建筑)的人。由于本节没有用「服苦」一词,可以假定耶罗波安管理的是以色列人,不是奴隶。他的职位大概与马里文献中的 rabi Amurrim「亚摩利人之首」相同。后者的职责包括率兵和管理地区性劳工,监督水坝和庙宇整修等建筑工程。
十一29 亚希雅 示罗(见:撒上一3的注释)虽然在以利之时已经被毁,不能继续作为祭仪中心,但由于具有悠久的历史,它在宗教上依然有其传统地位。亚希雅来自北方可能没有特殊意义,然而他所扮演的,却是早期先知常有的立王者之角色。扫罗和大卫都是先知撒母耳所膏立的,示罗正是撒母耳受训之地。这先例在下世纪延续不止,北国每个主要王朝(耶罗波安、巴沙、暗利、耶户)的兴衰,都是按照先知的宣告成为事实。被指定为王的人有些甘愿等待时机成熟(如:耶罗波安),但先知的宣告有时亦会触发政变(如:耶户)。古代近东的祭司有时是政治要角,但古代近东其他文化却完全没有先知扮演立王者角色的例证。无论如何,初民普遍相信先知不但宣告神明的信息,更能借着宣告触发神明的行动。亚述王艾萨克哈顿给藩属的指示,规定任何人说出不合体统或批评的话,他们都必须举报。但被他特别指明必须举报的对象,却是先知、超脱式预言者,和圆梦者。亚希雅此举实时导致耶罗波安身陷险境,却是不难想见的事(40节)。
十一30 先知衣裳的分割 亚希雅撕裂的是一般的衣裳(见:申二十二26),不是代表他职位的服饰。这是惊人之举,因为衣服十分昂贵,大部分人只有一套可供替换。象征性动作成为先知传达信息最普遍的方法之一。这些动作有些是普通、正常的行为,但大部分都有反常的倾向(见:结四1的注释)。有动作附同的先知宣告,能使预言的实现和功效,有更强的迫切感。它和其他先民对法术世界的看法,也有一些相似之处。念咒施法时,也需要进行某些仪式性的行动,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有关先知和法术关系的进一步资料,可参看:列王纪下四34,五11的注释。
十一33 亚斯他录、基抹、米勒公 有关这些迦南神祇的讨论,可参看:列王纪上十一5、7的注释。
十一36 耶路撒冷有灯光 永恒的火焰是持久和纪念的象征,同样,大卫的后代在耶路撒冷执政,也是神对大卫王朝应许的实据(撒下七8~16)。这字在乌加列语和亚喀得语的类似用法,则与统治的永恒性和神明的临在有关。亚述王提革拉毘列色三世被形容为人类之光。一个古巴比伦的惯用语,将家庭无后形容为火盆熄灭。
十一40 示撒 示撒(史称示桑克一世)原是定居于埃及三角洲地区(布巴斯蒂斯〔Bubastis〕)之吕彼亚(今利比亚)一个大族的首领;他们在此定居,是几百年前(主前十二世纪)被征服的结果。他靠结婚成为第二十一王朝的法老家族的一份子。该王族死而无后,便继位为第二十二王朝的创始君王(约主前945年)。把戚族置于要位,和建立更多的婚姻联盟,都是他赖以得位的手段。示撒一登大位,便决志恢复埃及昔日的强盛,在好几处地方──三角洲地区(包括泰尼斯和孟斐斯)和赫拉克里奥坡立(Herakleopolis)──策画庞大的建筑工程。圣经的记载和他在比布罗斯的人像都证明了他极有意在叙利亚─巴勒斯坦地区扩展埃及的霸权。他在主前九二五年侵略巴勒斯坦的经过,录于卡纳克的碑文(包括被毁城市凡154个),和米吉多的纪念碑上。罗波安付出了巨额赔款,耶路撒冷才得以幸免于难(王上十四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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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米吉多的示撒石碑的残余部分

十一40 埃及作为庇护者 哈达怎样在埃及得到政治庇护(见十一18的注释),耶罗波安亦向示撒寻求支持和保护。援助所罗门的对手自然符合有意进侵巴勒斯坦之法老的政策。耶罗波安接受帮助的代价,甚至可能是不妨碍示撒的入侵,容许他沿海北上到他纳、米吉多和内陆直至伯善。
十一41 所罗门记 圣经在讨论君王事迹之后,习惯上表明记述所参考的典籍──这典籍往往是「以色列诸王记」(见:王上十四19,十六14)。然而本节所列的史籍却似乎是专门记述所罗门生平事迹和他智慧言行的书卷。从历史学角度而言,这些史籍佚失十分可惜。古代的王室年表往往不独是史实的客观记述,更是君王在神明面前树立信誉,惠及后世君王的工具。这些年表不论是以神学还是宣传为目的,重点通常都是身后的名声。

──《圣经背景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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