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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纪上第十一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列王纪上第十一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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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纪上第十一章

饱暖之外(十一113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六14),很多人都把这节经文应用在基督徒的婚姻上,固然保罗所意的范围实在比这更广泛,不过在婚姻上我们实在极需要这句话的提醒。

 .后宫一千(1~8)──由于所罗门国势强大,于是列国争相与之结交,而最普遍的方法,莫过于把公主嫁予为妻或妃嫔,(想想昭君出塞的故事),故此所罗门「免不了」拥有许多妃嫔。这些虽然都是「政治性」的婚盟,所罗门却「宠爱」她们,触犯了神所禁止的,「因为她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事奉别神」(申七3),果然所罗门在年老时禁不住引诱,为妃嫔的偶像筑起邱坛来。

 .千古恨(9~13)──不论所罗门如何强大,只要神的忿怒来到,这些都要成为过去,而且要承受可怕的结局:国家将要被人夺去,可幸神还留下一个支派,是因为神曾与大卫立约。这似乎是神的恩典,不过对所罗门来说却是极大的痛苦,因他要眼巴巴的看国家衰亡,而自己却毫无办法。

  放眼看今日基督徒的家庭也非十全十美,更何况那些单方面是信徒的家庭?结果是总有一方需要妥协。当然谁也希望是不信的一方妥协而信主,但恐怕有一日我们看到是信主的一方离开所信的,甘心追随偶像。在择偶时,我们愿意安心等候神的安排吗?

祈祷 求主让我能始终坚守信心,安心等候的作为。

衰亡之始(十一1425

思想 你有否天天敏感于圣灵的引导,并知道何时回转归向神?

  国家兴亡必定有不同的征兆出现,决不会突然的兴盛,然后突然的消亡。所罗门国家的分裂,当然也先有预兆。

 .第一个预兆(14~22)──曾经有一段时间,大卫把以东人打败至落荒而逃(撒下八13~14),以东王带年幼的王子哈达投奔埃及,哈达甚得法老喜爱,然而他却念念不忘以东,于是就在大卫及约押相继去世后要求回国去,虽然在埃及生活一无所缺,不过这时所罗门犯罪离开神,国势渐衰,正是以东复国的大好时机,这是神所兴起第一个以色列的敌人。

 .第二个预兆(23~25)──利逊本来是琐巴(以色列北面,亚兰人的地方)的叛徒,趁大卫攻打琐巴人时,招聚了一伙人到大马士革,以后竟成为亚兰人的王,而亚兰人就一直成为以色列人一个大患,这是神所兴起的第二个敌人。

  神兴起这些敌人是因为所罗门将偶像带入国中而开始了以色列国的衰亡先声,相信若所罗门能够及时悔改,神仍会宽恕,因为这也是神对我们的应许,纵然我们不能立时离开罪恶的网罗,然而神答应我们何时回转,祂必拯救,「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9)。

祈祷 求神赐下对罪敏感的心,更赐下悔罪的勇气。

同样的诫命(十一2643

思想 在这个人人都自以为是,缺乏绝对标准的社会里,我当怎样坚守绝对的真理?

  所罗门正受到内忧外患的困扰,外患包括有南面由哈达领导的以东人,北面利逊带领的亚兰人;而内忧方面,则是耶罗波安的崛起(他将是神所看中作为十个支派的继承人)。

 .兴起(26~28)──27节的发生其实并非耶罗波安背叛所罗门的「缘故」,「缘故」一词实在应译成「过程」(参现代中文译本)。耶罗波安是一个很有才干的人,甚至所罗门也很欣赏他,大概他在修补米罗时表现出色之故,所以就派他监管一切的工程。

 .拣选(29~37)──亚希雅撕裂衣服的举动可能使耶罗波安震惊,然而真正使他震惊的,该是亚希雅的说话:他将要从所罗门手上接管十个支派,这是耶罗波安想也不敢想的。先知详细解释神这样的安排,是因为所罗门离弃神,目的也是要警戒耶罗波安……。

 .诫命(38~43)──神曾经与所罗门立约,只要他谨守神的话,他必能永远保有国位,可惜所罗门却没有这样做,同样这命令也给了耶罗波安,让他知道自己并不比所罗门好,若他不能遵行同样的诫命,结局仍会是一样。

  我们之所以得救恩,并不因我们比其它人好,相反却是我们软弱才需要救恩,任何愿意相信耶稣的人都可得救。同样神也给了我们诫命,若我们不能坚守到底,结果亦会失去一切福气。

祈祷 求神帮助我有力量去面对「今天」的试炼,并且坚守到底。──《新旧约辅读》

iv. 从繁荣到失败(十一1~43)

  所罗门王朝开始的时候,他蒙神应许赐下智慧,也成功地运用智慧累积财富、大事建筑、重整军备及行政。然而,他的治权是否得以延续并非取决于外在的表现,而是以内在的属灵景况为关键。因此他在王朝末期每下愈况,种下动荡不安的种子,最终导致统一王国的分裂。这段经文为此提出神学性的评估,他个人违背律法规定,娶不信的妻子(1~13节),外在的敌人(14~24节)也削弱内部的统一。这些因素都在耶罗波安叛变、外患(14~25节)及内忧(26~40节)交煎时达到最高潮。在这段叙事中穿插着神学评语,显示这些事件都是神所允许发生的,因所罗门对神的警告(申七1~4;出三十四11~16)置若罔闻,知法犯法而自取其祸。

a. 所罗门的众妻妾(十一1~8)

  妻妾成群并非罕见之事,大卫有十五个妻子(代上三1~9),其中有些所罗门接收;耶罗波安有十八个妻,六十个妾(代下十一21),当时还有其它的君王拥有比所罗门还要多的妻妾。他妻妾之多是由于打算借着婚姻稳固政治联盟的缘故:东有摩押、亚扪、以东;借着希兰而与西顿人结交(五1);北面则有叙利亚(「赫人」及亚兰人,十22)。LXX 在此加上「亚兰人」,因为大卫有亚兰妻子(撒下三3)。这些都只是例子;之外(1节)意为「例如」或「还有」(希伯来文 w#~et[)。读者当谨记,虽然多妻是律法所容许的(申二十一15),但却甚少有人如此行。与外邦人通婚(现中、新译;和合作「往来相通」,2节)更被严厉禁止,因为恐怕他们被诱惑偏离正路,去随从别神(4节,如:民二十五1~15)。所罗门虽然祷告求神(八23),但成群的外邦妻妾仍然会挑起他强烈的性欲(「随从」),心不专一(6节),无法保持一心一意向着神的关系,亦即无法与祂「相合」(希伯来文 s%a{le{m)。

  3. 妃七百(RSV、REB 作「公主」),可能是四舍五入的数目(有一个埃及王室家庭有三千妻妾)。

  56. 由此处开始,大卫成为衡量一个王是否「行得正」(12节;三14,九4,十四8,十五3)的标准。所罗门是第一个因为随从其它的神而被归类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的王。

  究其原因,所罗门行差踏错是因为迦南的价值观随着婚约登堂入室。这些假神包括:亚斯他录(Ashtoreth 迦南人的 Attarat,巴比伦人的 Ishtar,希腊人的 Astarte),乃爱神及丰饶女神,许多古迹中都发现有其小雕像。她在推罗及西顿特别受到尊崇,她名字的发音据说乃受 bo{s%et[('shame' 「羞耻」)的影响。米勒公乃亚扪人的国家神祇,可能代表「王」的头衔,也可能是摩勒(7节)之同义字,与叙利亚人的神 Reshef(「火焰」)相似,后者乃与儿童「经火」启蒙有关245,是否涉及献人为祭则尚待考证246。这种敬拜被贬为可憎的(AV 作「憎恶的」;REB 作「可厌的」;LXX 作「偶像神」),因其过程极为下流。从事这种敬拜就是行耶和华眼中看为的事,此为整段历史中用来审判君王的钥句(见:导论Ⅵ A 「前言公式」的7. b 段,原书55页),使所有不按申命记十三3的要求专心(RSV 作「完全」;AV 作「完满」,最合乎希伯来文 mille{~)顺从神的人都难逃此罪。

  7. 有关山上的邱坛,请见三章2节。基抹(Kamus)及献给基抹的邱坛在摩押碑石(1.4)中均有提及。

  8. 向这些假神烧香(「起烟」)及献祭等动作不断地重复出现,强调以色列人偏离正道,走上混合宗教的路线。

b. 神预告审判(十一9~13)

  旧约历史从不讳言其中伟人的失败之处(此为其真实可靠之证据),并就其不顺服神的结果提出清晰的警告。神的要求清楚的表达于文字及口头的教导上(律法,如:出二十1~17,三十四28),借着先知及其它的方法不断重申(如:神的显现,9节)。不顺服神(「遵守我所吩咐你守的」)便惹动祂的愤怒。

  祂的审判是(a)预言:你既行了这事(NIV 作「你既然是这种心态」;「心」NRSV 作「心思」)……我必……;(b)借着将你的国夺回(强调语气);(c)警告(12~15节;撒上十五28);(d)开恩延期我不在你活着的日子行这事(12节;参:王下二十19);及(e)因大卫一心遵守神的约的缘故而轻减(撒下七11~16;参:亚伯拉罕,创十七18)。请注意这里说神会留一支派给他,犹大现在已与便雅悯合并。所罗门虽然失败,却不会因此废去神的应许,祂仍会保守仅剩的余民。大卫王朝、耶路撒冷及圣殿之命运息息相关。

c. 统一王朝破裂的政治因由(十一14~40)

1)以东人哈达(十一1422

  神的审判也许会是渐进式的。所罗门王朝的瓦解始于他继位早期。以东人的敌意最初是因为战败遭屠杀而被挑起(撒下八13~14)。约押似乎留守葬埋阵亡的人(15节),有解经家将此解释为「搜寻山洞」(Gray),亦即他有一段时间曾出任以东首长247。以东及犹大之间互相疑忌的情况一直维持到以土马的希律的时代。

  14. 神使……兴起作……敌人(s*a{t]a{n)。神容许撒但兴起,作者后来将之拟人化,使之成为敌挡神及其子民者的专有名词(参:代上二十一1;伯一6~12)。哈达乃暴风之神(巴力),叙利亚文为 (H)ad(a)du,在叙利亚及以东也被用作君王的名字248(23节;代上一30、46)。

  1718. 哈达青年(na`ar qa{t]a{n)时期便逃亡至埃及,其路线不详,为先南经米甸(摩西由埃及逃亡至此),接着由亚喀巴以北达西乃山的 Reiran河249。他在埃及受到王室人质的待遇,得蒙房屋田地以养生(参:王下二十五28~30)。

  19. 王后的地位(希伯来文「母后」)在此受到强调,因此把答比匿(埃及文为t.hmt.nsw,「王的妻子」)这头衔加在她身上,她及王的名字均未被提及。

  2122. 容我回去!与出埃及记九1遥相呼应。这件事发生于所罗门王朝的早期,显然埃及并非有意要干涉他的国务。

(2)大马色人利逊(十一2325

  政治的变动乃因为神的作为(23节)。利逊攻取哈马口以南的琐巴,更形削弱所罗门之国势。这可能发生于大卫在该处得胜之后(撒下八3~8),导致另一敌对的王朝有机可乘,攻取亚兰(参十五18)。希旬可能是他个人的名字,利逊(Rezon)则为头衔。以利亞大乃叙利亚名。

  24. 加入一群「打家劫舍」(RSV)的匪徒(「土匪头目」,REB)的策略与大卫的选择相似(撒上二十二1~2)。他们在那里掌权(MT 作「他们治理」,不需要按照NEB一样译为「他……作王」),敌视以色列(他离间;希伯来文「厌恶」以色列)。

(3)尼八的儿子耶罗波安(十一262840

  最大的威胁来自内部。这位篡位者的一生言行成为「得罪神及祂的子民」250的代表,后来的王常以他为鉴戒,受到警告,更有些被形容为「行耶罗波安所行的道」(十五34,十六2、19、26,二十二52)。

  26. 作者注明他母亲之名,可能是为了要与犹大其它君王的记载一致(见:导论Ⅵ A 「前言公式」的6. 段,原书52页)。以法莲人可能因为耶路撒冷的扩展而受到威胁。洗利达便是 Banat-Bar,靠近伯特利西北的 'Ain Seridah251。

  28. 耶罗波安被描述为大有才能的人,「极能干」、「极勤奋」(RSV)、「极有干劲」(NEB)、「大有能力」(REB),特别表现于他监工建造耶路撒冷的米罗(见九24)一事上。北方的支派(约瑟)被用为搬运工人(se{b[el)而非服苦之人(mas),另一可能性便是前者为后者的地方语。

(4)亚希雅之预言(十一2939

  对问鼎王位者而言,得到预言的支持是很重要的一环。这位先知可能是新被任命的(穿着一件新衣?),并且反对征召服苦之人。有关预言的象征,请见列王纪下二20;撒母耳记上六7,在耶利米书中也常常出现。

  30. 此处对撕裂的动作加以解释,正如割下王袍的一角表示叛乱一样,见第11节(参:撒上十五27,二十四4~6)。实际上这意味着北方十个支派(31~32节)及犹大(西缅)──便雅悯(由下可见)将完全分开,泾渭分明。这里有关律法上的控诉(33节)所用的是「申命记」用语。

  此应许乃是有条件性的(34~36节)。所罗门只能终身(34节)为君(na{s*i^~,NIV 作「统治者」,另有译作 'prince' 的)。此头衔并非意指较君王为低的地位,而是指被选出来的领袖252。

  36. 灯光象征:

  (i)传宗接代。熄灭灯光(ni^r 乃 ne{r 之罕见形式)或火盆意味着家庭命脉的中断253。

  (ii)继承王位(参:撒下十四7)。我们不需要视此为「管理」(亚喀得文为 ni^r,「轭」)。

  (iii)在别处有神的引导之意(见十五4)。因为神的话永远是我们「脚前的灯」(诗一一九105;撒下二十二29;箴六20、22)。若弃绝神的律法,不啻自弃于黑暗之中。见:列王纪上十五4。

  38. 「若耶罗波安遵守他所说的,则可以有两个敬畏神的王国同时存在。但他却未如此行,这便是拿八的儿子耶罗波安所犯的罪。」254大卫王朝会受限制,但是不至于永远,显示成书日期乃为被掳之前,此应许继续了归回及弥赛亚的应许(参:耶三十9)。这个未能成功的叛变(40节)的细节记录在 LXX 的十二章24节之后。示撒是圣经中第一位提名的(见十四25~26)埃及法老(王)。

d. 结束公式(十一41~43)

  这是第一次使用完整的结束公式以记载一个王朝的结束(见:导论Ⅵ C 「结束公式」)。四十年可以用来指一个世代(参二十11)。所罗门死于约主前九三二年,年约六十。有关埋葬请看二章10~11节。他的继任者记载于十四章21节。「所罗门王朝虽然荣华,却已蒙上悲剧的阴影。」(H. J. Blair)

245 参:王下十六3,二十一6,二十三10;利二十2~5;耶三十二35。

246 A. R. W. Green, The Role of Human Sacrifice in the Ancient Near East(Missoula: Scholars Press, 1975),176页始;M.Weinfeld, 'The Worship of Molech and the Queen of Heaven', UF 4, 1972, pp.113~154; G. C. Heider, The Cult ofMolek: a Reassessment(Sheffield: JSOT Press, 1985) 主张此名一向是指一位神祇(原本与耶路撒冷有关);参:JACE 107, 1987, pp. 727~731。J. Day, Molech: a god of humansacrifice in the Old Testament(Cambridge: CambridgeUniversity Press, 1989),pp. 13~16,主张摩洛一向是一位神祇,且与献人为祭有关,绝非仅是仪式上的奉献。

247 Y. Aharoni,The Land of the Bible: A Historical Geography(London:Burns & Oates,2 1979), pp. 223, 307,他认为是哈达带领以东人叛离所罗门的(十一25)。

248 N. Avigad, 'Seals of Exiles', IEJ 15, 1965, pp. 222~232; J. R. Bartlett, 'An Adversary against Solomon, Hadad the Edomite', ZAW 88, 1976, pp. 205~226.

249 N. Glueck, 'The First Campaign at Tellel-Kheleifeh(Ezion-Geber), BASOR 71, 1938, p. 7(民十二16,十三3)。

250 十二31,十三33~34,十四16,十五30。

251 M. Kochavi, 'The Identification of Zeredah, Homeof Jeroboam, son of Nabat, King of Israel', EI 20, 1989, pp. 198~201.

252 创十四24,十五18~21;D. J. Wiseman, Essays on the Patriarchal Narratives(Leicester:IVP, 1980), p. 145.

253 CADB 73,参:伯十八5~6,二十一17;箴二十20。

254 S. Talmon,'Kingship and the Ideology of the State', 取自A. Malamat所编之 The Age of the Monarchies: Culture andSociety(Jerusalem: Massada Press, 1979)。WHJP V, pp. 13~15.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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