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第廿二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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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第廿二章
二二2,3 这段的意思是:若在晚上把一个挖墙偷窃的贼打死了,那是可以辩解的杀人事件;若在日光之下杀了人,那户人家就要受到盗贼之近亲的报复。
二二6 用来筑篱笆的"荆棘"烧得坑邙猛烈,火势会迅速蔓延至谷物那里。
二二7~13 这些条例针对财物的破坏或偷窃,适用的情况是物主出外而把财物交托别人看管。
二二14,15 借用别人的财物要负起全部的责任,除非物主仍与财物同在一处。
二二16,17 人若引诱一个没有订婚的处女,就要把"聘礼"(通常是大量的)交给她的父母,无论他进而娶她与否。
二二18 "行邪术的女人"(女巫师)。一个自称有超乎常人能力的女人,她的能力来自咒语、魔法,或从邪灵而来的知识(比较撒上二八9)。
二二22~24 很多律法是关乎保护寡妇的(另参看申一四29;一六11,14;二四19~21;二六12,13)。
二二25~27 借钱给穷人(和所有以色列人同胞;比较申二三20)不能收取利息(另参看路六34,35)。"拿……衣服作当头"。一个只能用外衣作抵押的人是十分穷困的,每天晚上,债主都必须把他的外衣(类似披风)交还给他,好让他用这外衣作被子盖身。参看申命记二十四章10至13节和阿摩司书二章8节的脚注。
二二28 "神"是复数,但可指三位一体的神。官长是神的代表。参看使徒行传二十三章4、5节的例子。
二二29,30 头生的儿子要用钱来买赎(比较民三46~48);头生的牲畜要献作祭物。
──《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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