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书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何西阿书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四1至十四9审判的预言和复兴的应许
四1-3耶和华与以色列争辩
这段所用的语气暗示耶和华与以色列辩论或者争吵,或许有点像当日在城门开庭诉讼的情景。我们可以想象何西阿面向负责审讯的长老,宣告说:神有案件要申诉;「这地的居民」被控诉两件事:
第一,他们欠缺神的子民所该有的优良素质:诚实(包括诚实的话和忠诚的行为)、坚定的「良善」(新国际译本:「爱」,这爱是神与子民立约时所表达的特性,神也期望子民以同样的爱来响应。参何六6;申五10,七9、12),以及对神的认识(参十三4-5)。第二,他们行神所厌恶的恶:发咒(向别人发咒语,目的是要降祸与他人。参士十七2)或「起假誓」(参十4;译注:以上两个字词和合本合并为「起假誓」)、「不践前言」、「杀害」、「偷盗」和「奸淫」。十诫中针对人际关系的各诫命,都被公然违背了(出二十13-16)。
第3节谈到神的审判,是一幅很有诗意的图画,描写在神的咒诅下大地的光景。对照以色列被复兴的时候,大地和其中的活物都要蒙福(二18、21)。
四4-9律法被废弃:祭司罪大恶极
第4节特别难解;但是整段的主题明显是要定祭司的罪;他们本应谨守律法,并且要以律法教导别人。窝尔夫(Wolff)的译法如下:「不,不是随便任何人(被控),也不是任何人(受责备),我所控诉的是你啊,祭司!」虽然这译法仍不能肯定,但大致上应该是对的。
祭司们疏忽了神所交付他们的律法,后来他们走歪,并且「跌倒」(5节),先知(另一类的宗教领袖)也是如此。他们放弃自己的「荣耀」(7节),并教他们如何讨神喜悦的「律法」(6节),取而代之的是不道德,可厌的异教礼仪。他们迎合百姓的欲望,拜别神以混饭吃(8节)。祭司既不以律法教导人民,他们便不认识律法,以致「因无知识而灭亡」(6节,「认识」的原文与1节「认识」同)。他们的报应是全国(「母亲」5节)受惩罚,祭司与百姓一样,没有例外(9节)。
四10-19淫乱的敬拜
第10节继续上文,更仔细地绘画出他们所得的惩罚;他们吃却不得饱,行淫而不得立后。子女向来都被视为一种福分,神向亚伯拉罕的应许之一就是赐他众多的子孙(创十五5)。神在一对年老夫妇身上所成就的,这些与很多娼妓交配的人竟然不能达成(罗四18-21)。接下来神继续描写他们的愚昧:他们酗酒以致失去理智(11节),又去求问木偶、木杖(12节),迷醉于拜异教神祇,在高岗上「献祭烧香」。这些神庙不是律法所允许的,有很多败坏的风习在其中引起。以色列人拜异神,甚至不择地方,不管任何树下,只要有树影的,就在那里献祭(13节下)。
后来他们的女儿们也同样行;这里所针对的是肉体上行奸淫和淫乱的性行为,他们的妇女若与男人比较起来可说是较无辜的(14节),因为这些男人本应为女儿立下好榜样,然而他们却去找妓女和庙妓。在迦南人的宗教里,找庙妓是增加田产的方法之一,其观念可能出自「模拟法术」;与庙妓性交可引起大自然模拟其行动,使田地结果生产。
就作者足迹所及,今日的世界都不再有庙妓;但是很多人的宗教活动,都不外是满足自己的私欲,并非为荣耀神。我们最好不时扪心自问,究竟在基督信仰中,是甚么事情给我们带来喜乐,是情感上的经历吗?是权势吗?是自以为是的满足感吗?是安全感吗?是别人的尊敬吗?还是举止得体的朋友?诗篇一三九篇23至24节是一个很合用的祷告!
第15节是顺道向犹大发的警告:他们不可跟随以色列的前例,这警告适用于何西阿以后读其预言的犹大读者。
「吉甲」是以色列一个主要神殿的所在地,「伯亚文」(邪恶之家)一名很可能是故意把伯特利(神之家)读歪而成的;伯特利是主要神殿的所在地。先知劝百姓不要上这些腐败的地方去敬拜,也不要指着神的名字起誓(15节下)。接下来是一连串快速变动的画面:以色列「倔强」,拒绝接受神的复兴(16节);他们又是拜偶像的,与行淫者同等,即使明知毫无益处,还是不肯放弃淫行(18节)。最后的结局是「被旋风卷去」(和合本:「风把他们裹在翅膀里」),他们所献上的祭物,不能带来渴求的福分,反而令他们「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