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书第六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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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书第六章
6:8 波斯的法律一经国王颁布,不可更改,必须执行。比较《以斯帖记》1:19;8:8。
6:10 被掳的人祷告时面对耶路撒冷,是照所罗门当日献殿祝祷时所说的话而行(代下6:38-39)。“一日三次”:看《诗篇》55:17。
6:16 据圣经学者估计,但以理此时已年逾八十。王说他“所常侍奉的神”必能救他脱离狮子的口,见证他从青年到老年侍奉神忠心不渝。
6:22 “使者”:天使。
6:24 依波斯国法,一人犯罪,全家抄斩。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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