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道书第八章-《圣经背景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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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道书第八章
八2 朝臣的应有言行 朝臣的言行应该如何,是智慧文学必然会有的忠告,因为它的主要功用是训练朝廷将来的工作人员。埃及的《蒲他霍特普的教训》中有很多的段落,都是针对各种身居领导地位之人写作的。《安肖桑基的教诲》的忠告与传道书本节十分相似:「不要作出你是错误的判决」(16:17);「在你主人面前说话不要急躁」(17:10)。本节对朝臣所提出的忠告和《阿希卡尔的言词》也很相似。阿希卡尔是主前七世纪亚述宫廷的顾问。
八11~12 以色列的刑事处分 以色列在刑事处分方面,法律传统与古代近东其他地方相同。圣经之中最常提及的刑罚是石刑、烧死,和分尸。古代近东的史料(汉摩拉比法典、中亚述法律等)偶尔亦会提到刑罚的方式,如:溺死、分尸、刺刑。监禁并不用作犯法的惩罚。有的是为欠债者和政治犯而设的监牢。此外,待审的犯人亦会囚于狱中。
──《圣经背景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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