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第十一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以西结书第十一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以西结书第十一章
错误的倚靠(十一1~12)
以色列民间领袖是远离神的律法(12)、心中图谋罪孽(2)的人;然而却并非没有宗教思想的。他们以为:耶路撒冷因神坐镇其中,所以是一座圣城,是牢不可破的,是一个最安全的居所;敌人可以毁坏其它城镇,却不能动耶路撒冷分毫。这是犹太人的一个根深蒂固的传统「神学」思想,虽然迭经先知们抨击(参耶七1~7),还是修正不过来。所以这些领袖自豪地说:「这城是锅,我们是肉」,意思是:耶路撒冷是我们的保护者,正如锅保护肉下被火烧一样。而且「盖房屋的时候尚未临近」,意思是:打仗后,被毁的房屋是要重建的,现在敌军不能入侵本城,当然不需要重建房屋。其实那时敌军已经兵临城下,国亡在即。这种狂妄的安全感源于不正确的观念,虽然这种不正确的观念可能十分「宗教」化。
一个人可能具备十分「传统」的宗教观念而生命却不属于神。有人对教义很认识,所行却和教义的精神相反。这种人是最可悲的:他接触了恩典却得不恩典。有一个「基督徒」因为另外一个基督徒不信耶稣再来的道理而把他杀死,在法庭上还振振有词地认为那人该死,因为他不相信「真理」。还有一位牧师在教会里坏事做尽,仍然坚持自己是一个「重生得救」的人。只认识信仰的条文和观念而不活在信仰里是最危险的。这种人的结局和本段经文的二十五个人相同。我们是否属于这一类人?有一个自我测验的标准,就是看看我们是否有敬畏神的心。假如因一时不慎犯罪跌倒,而还有敬畏神的心,知所悔悟,我们还是在恩典里。假如经常犯罪而对神冷漠如故,我们就在危险的边缘了。
思想 我对神的认识,建基于宗教思想,还是建基于经历祂的话语呢?
创新(十一13~25)
这段经文出现两种人,生活在不同的处境,因而有不同的思想和心态。
一种是固守家业的耶路撒冷居民,他们对于被掳到巴比伦的同胞投以轻蔑的眼光。他们认为离开国土的人是离开了神,无权承受神的应许;只有他们是神的子民,因为他们固守家园、亲近圣殿,所以只有他们才有资格承受神的应许。这种人忠于传统,他们的观点并非全盘错误,只是宥于一隅,永远看不见新的境界。
另一种是流放到异国,要在异族和异文化中挣扎求存的人。在传统观念:「离开国土就是离开神的赐福,离开圣殿就见不到神」的阴影下,他们必须承受内心苦闷的挣扎,冀望有新的突破。
然而神的胸襟和慈爱毕竟广阔无限,远非人所能量度。祂虽将自己子民分散在列邦之内,却「还要在他们所到的列邦,暂作他们的圣所。」神与祂的子民同在之处,便是他们无形的圣所。有形的圣所会毁坏,无形的圣所是永恒的。有形的圣所仍需神同在,但神既同在,有否有形的圣所乃在其次。以色列人虽受笞责,却仍得享父亲的爱,不仅有同在的应许,更有新心新灵的应许(19~20)。笞责是苦的,但若是神的笞责,一定在苦中含有无比的福气。以色列人在异地流徙数十年,在新的环境中不断接受挑战、磨炼和自我反省,对神的认识终于开拓了一个新的境界。
思想 神是一位创造主,祂所作的,无事不新;我应以怎样的心态面对和适应新的事物和道理?──《新旧约辅读》
六、罪恶的首领(十一1-13)
「灵将我举起,带到耶和华殿向东的东门。谁知在门口有二十五个人。我见其中有民间的首领押朔的儿子雅撒尼亚和比拿雅的儿子毘拉提。」(十一1)
灵将先知举起带到东门,这东门可能不是圣殿向外的出口,而是从外院到内院的门(参阅八14、16),以后当以西结描述将来的圣殿,特别论述东门口有首领特别的职责。
在东门口有二十五个人站立。那地点一定是很宽敞的,正如本书四十章起所描述的,这二十五个人就是八章十六节所记的,那些人大概是官方的组织,是一种议会的性质,有固定的人数。他们在旧约中其它书卷并未提及。其中只有二人的名字记载出来,他们是「民间的首领」,正如历代志上(廿一2)及历代志下(廿四23)的用词。尼希米记十一章一节「百姓的首领」,以斯帖记三章十二节「各族的首领」也相似。
雅撒尼亚与毘拉提二人,除此处提说(前者也只有在本书八11与此处),其它无经文可以依据。但是犹太拉比学者认为列王纪下廿五章廿三节及耶利米书卅五章三节雅撒尼亚应该是这里所提的同一个人。又毘拉提,在历代志上三章廿一节有毘拉提,但尼希米记十章廿四节毘利哈是否同一个人,不得而知。至于雅撒尼亚的父亲押朔,在耶利米书廿八章一节基遍人不一定是同一个人。八章十一节雅撒尼亚的父亲是沙番。因此,这些都无法有一肯定的结论。8
「耶和华对我说,人子阿,这就是图谋罪孽的人,在这城中给人设恶谋。」(2节)
他们是图谋罪孽的人,他们怎样设恶谋,在此处没有说明。八章五至十七节与九章一至九节是主说的话,指责的罪状,足资说明。他们以首领的身分敬奉偶像,使百姓也随干罪,他们说些乐观的话,认为圣殿与圣城可以确保平安,所以大家不必惧怕,也无需悔改,因为神不会降罚。从耶利米的经历中,可以看出当时一般人的反应与态度。那大概是在西底家在位的后期。
「他们说,盖房屋的时候尚未临近。这城是锅,我们是肉。」(3节)
照希伯来文的经义,这似乎是一句十分消极的话。现在已到了危险的情势,不必再盖造房屋。在围城的状况之下,人们好似锅中之肉,只有供外邦的侵略者吞吃了。但是这样与上一节的经文就不连贯了,因为他们那些恶人只说些表面乐观的话来粉饰太平。七十士译本可能较易明了,那是以闲话的口吻:盖房屋的时候不是临近了么?我们好像锅中的肉,十分安全。有锅盖保护,就无任何虫类或污秽之物侵入。有锅底的火保持食物不会变坏,肉一直可以新鲜。9这样的说法是否可以自圆其说呢?这就引起神的怒气,而嘱咐先知说预言攻击他们。
「人子阿,因此你当说預言,说預言攻击他们。」(4节)
他们认为先知所宣告的祸患是不会临到的,都还不是时候。在十二章廿二节以色列中有俗语说:日子迟延,一切异象都落了空。
肉锅的事应该是先知秉承神的旨意所说的比喻,正如廿四章三节起所说的。肥美的肉块以后都必倒出来。神以忿怒的话说出来的。耶利米在异象中看见有北方倾倒的烧开的锅,也是表征灾祸。以色列实在是在艰困之中,他们明知这是由于他们的罪,出于耶和华公义的审判。但是他们仍旧不知悔改。先知说预言攻击他们,为使他们醒悟,但是他们好似无动于衷,可见事态的严重。
这就是主说的话,对他们的错谬予以答复:你们杀在城中的人就是肉,这城就是锅。你们却从其中被带出去。神的忿怒可见一斑。
「耶和华的灵降在我身上对我说,你当说,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家阿,你们口中所说的,心里所想的,我都知道。」(5节)
耶和华的灵降在先知身上,为要向他启示异象,本章廿四节也是如此,将先知举起,在异象中藉神的灵让他看见神的心意。
神对先知启示的灵,使他们受命传信息,是十分具体的事实(撒上十,王上廿二24等)。有的时候神的灵大大感动先知,使他们可以承受神的使命(撒上十7、10)。
神要先知所说的,是祂完全洞悉以色列人虚妄的话。他们所说的是在三节,他们所想的在第二节图谋罪孽。耶和华都知道,祂看见人内里的思念,参阅诗篇一三九篇。
「以色列家阿,」是有讥讽的语气,因为首领们自以为重要,他们是神所特选的子民,但他们已经背弃神,神已离开他们,他们还有什么可以自恃?他们难道没有看见北国的败亡?南国的被掳?他们已经在自身难保的状况之下,怎么还不醒悟?
在本章十四节起,神要先知重新温习历史的往事,神对以色列的一切恩惠。以色列家是神所重视的,他们怎可使祂失望?
「你们在这城中杀人增多,使被杀的人充满街道。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你们杀在城中的人就是肉。这城就是锅。你们却要从其中被带出去。」(6、7节)
耶路撒冷城甚多暴行,流血的事是社会的或是政治的必层出不穷,在先知著作中屡见不鲜(如赛一21-23;摩二6-8;何四1-3;弥三1-3等)。
在二节已严责他们图谋罪孽,现在再加杀人流血的罪。首领被控为流血的罪(在十九3、6,廿二6、25)。君王的暴虐也这样被指控,对玛拿西王(王下廿一6;参阅耶二30),对约雅敬(耶廿二17,廿六20-24)。对先知祭司的指责也在杀人流血的过犯(哀四13)。
第七节是答复人们所说的锅肉安全。这里可查考弥迦书三章三节:「吃我民的肉,剥他们的皮,打折他们的骨头,分成块子像要下锅,又像釜中的肉。」
人们认为在锅中可以安全(3节),其实耶路撒冷的城墙快要攻陷,其中的居民不是得保护,反而无法逃脱,成为瓮中的鳖,总被外邦人吞吃,被带出去,到外邦之地再被食用。
「你们怕刀剑,我必使刀剑临到你们。这是主耶和华说的。」(8节)
你们怕刀剑,但又为甚么图谋罪孽呢?他们是否在备战?想动刀的,必倒在刀下。也许他们怕巴比伦的刀剑,所以想联络埃及来对抗,但这并不因此逃脱巴比伦的侵略,他们实在无法避免。
刀剑与瘟疫、饥荒三项,是耶和华的审判刑罚。现在以色列因罪不能逃避这三项的灾祸。因为这是耶和华说的。根据列王纪下廿五章二十节起,耶路撒冷的首领,在哈马地的利比拉被巴比伦王那里护长尼布撒拉旦击杀。那是主前五八七年。本书可参考的经文在六章十四节。
「我必从这城中带出你们去,交在外邦人的手中,且要在你们中间施行审判。」(9节)
以色列人被带出去,在第七节,又在此处提说,这是指以色列被掳至外邦。他们从此就分散在各地,在列国中被抛来抛去。
他们以为可长居家乡,安全度日,但是神的刑罚使他们无法安居,审判已经在他们中间。他们既随从外邦可憎的事,他们就被赶到可憎的民中,供人们驱使与奴役。这是神公义的报应。
「你们必倒在刀下。我必在以色列的境界审判你们。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10节)
这已有历史的见证,诚如上述。他们首领们倒在刀下,许多百姓也不能幸免。有的在边境被杀戳,有的越边境被带到外地。他们都不能再在原地,好似树木连根被拔起,无法自救。
神已以公义的刑罚成为具体的启示,叫他们从此能认识耶和华。这认识的方式,在此处再重复。
「这城必不作你们的锅,你们也不作其中的肉。我必在以色列的境界审判你们。」(11节)
这城不再有安全,无法保护你们。你们也不可能只成为其中的肉,藏在里面。神的审判已经来到,在本国的境内施行刑罚,在极大的祸患中,经受极大的苦难。事实上遗留在本地的,即使不被杀戳,也有极艰困的生活。被掳到外邦的,反蒙耶和华的保护,而成为少数的余民。他们还没有受那么多的苦,以后蒙神恩惠,成为复兴的核心再被带回。在这样严重的历史浩劫中,人们必会深切认识耶和华公义的审判,罚恶的报应,应该醒悟过来,不可再蹈覆辙,不可再犯列祖的罪孽,再惹动耶和华的怒气。历史的教训是严峻的。
「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因为你们没有遵行我的律例,也没有顺从我的典章,却随从你们四围列国的恶规。」(12节)
认识的方式在通常的情形下是在一般信息的结语。但这里是在开端,却有解释的话。以色列人知法犯法,罪不可宥。律法是神圣约的宪章,他们必须遵守,才可以得福。律例典章实在不是予以色列人约束,而是使他们蒙福的途径。他们如肯遵行与顺从,是多么有福的生活,但是他们故意违背。
四围列国的恶规是异教的习俗,是十分低下的迷信,何等卑劣的行为,多么虚妄的举动。但是以色列人居然乐意随从,甘心堕落。这是使耶和华深切失望的事。神的审判原是对外邦的,现在先要降在祂子民身上。
在全部旧约中,这是以色列人主要的罪孽,是先知唯一的指责,是神公义审判的主因。从以色列人出埃及在旷野,这是他们主要的罪孽。当他们进入迦南地定居的时候,由士师时代进入列王时代,一直到被掳,他们的罪恶就是在此。
随从列国的恶规,是重复五章七节的话,此处大部分经义也是几乎引述那节的内容,在七十士译本却是省略的。
「我正说預言的时候,比拿雅的儿子毘拉提死了。于是我俯伏在地,大声呼叫说,哎,主耶和华阿,你要将以色列剩下的人灭绝净尽么?」(13节)
现在实际的审判已经具体地表露了,在这二十五个人中,有一个已经倒地死亡。先知的话常立时见效,有甚多的例证(如在王上十三20-25;王下七1-2、17-20以及耶廿八15-17)。这事必增加先知惊惧的心,知道神的公义的审判确实可怕,于是先知才俯伏在地,大声哀求。他的祷告与九章八节十分相似。
死者是在二十五人当中,如果这二十五人是一个议会的组织,在议程中有这一项,是多么可怕的。他们凭人的思想所议论的或议决的,是被神完全否决了。「神的否决权」(God's Veto)是严重可怕的。10
参考耶利米书廿八章押朔的儿子哈拿尼雅,他任意否认耶和华藉先知耶利米的话,以致耶利米预言他必去世,几乎近于咒诅。当年哈拿尼雅果然死亡。这里是否与耶利米书有关连?但其中的涵义却有相似之处。耶和华神虽不轻易发怒,然而祂的怒气一发,其后果是可怕的,先知有深切的感受。
本章一至十三节由先知传信息,至一个首领被杀而使先知哀求耶和华。这与第八章起的内容有很大的分别。先知不在圣所中,在敬拜的动作状态(八6、16)。看来好似在城里(九3)。那些首领似在图谋政治的事,他们以为可以凭借自己的方法谋求和平,却完全忽视神在当时情势的作为。本来在主前五九七年耶和华已经粉碎他们的意图,使伤口破裂无法医治的了。且看耶利米与西番雅的信息,可以明白耶和华审判无可逃避,人们除悔改一途必无其它的出路。但是先知以西结所看到的,人们非但无意悔改,而且仍在设法躲在墙边,以为城不会被攻破。其实神若保护,他们那有这安全?
他们的不虔与顽梗,不肯切实悔改,审判怎可避免?在那个人突然死亡,无疑是晴天霹雷,给予他们极严重的打击。死亡本来就是审判。审判的警告不予注意,只有以实际的审判来作具体的说明。
先知的哀求(此处及九8),是深感神审判的威胁。「毘拉提」原意为神使余民逃脱,但这里那个人就无法逃脱。可见事态的严重。以下的耶和华言词(十一14-21)。可说是作进一步的解释,答复这问题:以色列剩下的人是否全然灭绝净尽?
8 R. Hestrin, M. Mendeles, Hotamo}t mime bayitris%an,1978,19.
9 William Brownlee, Ezekiel 1-19, 157.
10 Friedrich Horst and Theodore H. Robinson, Die zwo/lf Kleinen Propheten, 1964, 342.
七、救恩的需要(十一14-21)
「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人子阿,耶路撒冷的居民,对你的弟兄,你的本族,你的亲属,以色列全家,就是对大众说,你们远离耶和华吧!这地是赐给我们为业的。」(14、15节)
这段经文(14-21节)与上段的差别,是没有异象或行动,完全是耶和华答复的话。耶和华使先知明白,被掳的人反而有希望,因为刑罚临到遗留在本地的人,出去的人必蒙恩惠与保守。
耶路撒冷的居民以为凡被掳去外邦的人是被弃绝的。这些远离本地的,就是远离耶和华的人。凡留在本地的仍有产业可以承受,他们仍在强调产权及现成的权益。其实他们的观念完全错了。耶利米书廿七至廿九章仍认为被掳的人必然回来,他们并没有真的丧失一切的权益。他们在外邦蒙保守,日后是民族中兴的中坚分子。他们远离耶和华的地土,并未真实远离耶和华。耶和华不是只在耶路撒冷及该地的圣殿。祂甚至在被掳之地,在外邦,正如第一章的见证。耶和华的荣耀是无所不在的,却逐渐离开圣殿。这是以色列民族历史的悲剧,神要被掳的人知道,神的意念究竟高过人的意念。祂在历史中仍有作为,就是救赎的恩典。
「所以你当说,耶和华如此说,我虽将以色列全家远远迁移到列国中,将他们分散在列邦内。我还要在他们所到的列邦,暂作他们的圣所。」(16节)
耶和华虽将那些被掳的人带到远处,却有恩惠的目的。四散在列国,分散在列邦,是以西结常用的词句(如在十二15,二十23,廿二15,卅六19;指埃及人是在廿九12,三十23、26)。本来都指刑罚,但在此处却是有恩惠的心意。神要在外邦,作他们的圣所,表明仍同与他们在一起,祂的同在向他们保证继续的恩惠与看顾,耶和华决不离弃他们。
耶和华作他们的圣所,就是作他们的神。这是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创十七8),对摩西的呼召(出六7),对以色列所立的约(廿九45)。这就成为圣约的条款。在圣所内,神与圣约之民同在。耶和华吩咐说:敬我的圣所,我是耶和华(利十九30、26,廿六2)。圣所是圣者的化身,所以要求人敬畏(申五29,六24等)。
耶路撒冷居民说:「你们远离耶和华!」耶和华说「我将你们迁移。」所以被掳的人不必埋怨。耶和华没有离开他们,却与他们相近,在外地作他们的圣所,与他们同在。
「你当说,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必从万民中招聚你们,从分散的列国内聚集你们,又要将以色列地赐给你们。」(17节)
耶和华作答,不向耶路撒冷的居民,而向被掳的人,要招分散的人回来。归回的人要重新从耶和华得回地业,不是只属于遗留在本地的人们。这应许的十分具体,而且也满有恩慈。
以色列地可谓圣约的凭据。在十六节用「列邦」,在此处是「万民」。这两个词原是十分接近的(如二十34、41,卅四13)。列邦原专指外邦人,但万民是着重人民百姓,神不偏待人,祂的救恩是为普世的万民,但祂仍恩待祂子民以色列,藉他们再恩待万民。
这里是第二人称:「你们」,但七十士译本为第三人称:他们,好似耶和华答复在耶路撒冷的居民,提及那些被掳的人。
「他们必到那里,也必从其中除掉一切可憎可厌的物。」(18节)
被掳的人终必归回,他们回来要除去偶像等物。遗留在本地的人并没有切实悔改,他们仍旧敬拜异教的神明,他们仍有可憎之物。苦难没有使他们回转,管教的刑罚没有使他们真正觉醒,他们又怎能承受复兴的福分呢?可见被掳归回的以色列人还有更重大的使命与责任。以色列地必须得洁净,不然复兴仍不可能。神的救赎在建造以前,仍须拆毁与除灭。
「我要使他们有合一的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他们里面,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19节)
神的救恩是要使他们有合一的心,这里的合一不是指二者合而为一,而是着重纯一与单一的心,不再心怀两意心口不一(诗十二2),生发二心的(代上十二33),而是一心一意的(十二38),专心(诗八十六11)。专心是不分心,集中心思意念来敬畏神。
心灵必须更新,有新灵是耶和华的灵所赐的,正如卅六章廿七节所说的。在十八章卅一节有新心与新灵,这是神恩典的赐予。
石心是刚硬的、顽梗的,没有感受的,不受感动的。肉心却不同,有感应,有生命的活力。11肉心能接受并遵行耶和华的诫命与律法。
这一个心,是耶利米书卅二章卅九节:「同心」,原意为另一个心。这是完整的心,最完善,能领受神一切的恩惠。
「使他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们的神。」(20节)
这里再重新强调圣约的性质,因为约是有要求的,律法是圣约的宪章,使以色列人有所遵循。神是信实的,祂必守约施慈爱。圣约的条款是明显的: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们的神。在耶利米书屡次提及(在七23,十一4,廿四7,三十22,卅一1、33,卅二38)。以西结书有祭司的背景,与耶利米一样,同为祭司与先知,有利未记的根据:利未记廿六章十二节。在以西结书中除本节(十一20)外,还有十四章十一节,,卅四章廿四节,卅六章廿八节,卅七章廿三、廿七节(参阅亚八8)。
这里提到圣约的条款以外,就在十六章五十九至六十二节提到立定永约。
「至于那些心中随从可憎可厌之物的,我必照他们所行的报应在他们头上。这是主耶和华说的。」(21节)
这里又作尖锐的对比。十九节的肉心,再比较此处刚硬的心。十二、二十节的顺从与此处随从,前者是神的律例典章,后者是外邦异教的可憎可厌之物。
神有报应的公义,祂断不以有罪为无罪,祂必刑罚恶行,尤其是虚妄的迷信。
最后一句话是重复九章十节的:要将他们所行的,报应在他们头上。
11 Aubrey R. Johnson, The Vitality of theIndividual in Thought of Ancient Israel, 1949, 26-39.
八、主完全离开(十一22-25)
「于是展开翅膀,轮子都在他们旁边,在他们以上有以色列神的荣耀。耶和华的荣耀从城中上升,停在城东的那座山上。」(22、23节)
曾在东门停留(十19),现在已经到了城中,再从城中上升,停在城东的那座山上,就是橄榄山。这也是大逃避押沙龙的叛乱,离城向东到橄榄山(撒下十五23)。在城东的山上,是完全离开这城了。照犹太拉比的传统,神的荣耀停在橄榄山上,足有三年半的时间,每天都宣告说:背道的儿女阿,回来吧(耶三22)。但是背道的儿女没有回来,最后耶和华荣耀终于离去了,祂说:我要回到原处,等他们自觉有罪,寻求我面。他们在急难的时候,必切切寻求我(何五15)。12
可见这儿是接续十章的记载。耶和华的荣耀从此就离开圣殿,离开耶路撒冷,离开橄榄山,离开圣地而远去了。神的荣耀现在那里呢?没有谁可以说明,不只是在外邦异地(一章),应在宇宙遍处,一直到以后再回来。
「灵将我举起,在异象中藉神的灵将我带进迦勒底地,到被掳的人那里,我所见的异象就离我上升去了。我便将耶和华所指示我的一切事,都说给被掳的人听。」(24、25节)
这是异象的结束,灵将他带回原在的地方,就是在迦勒底地,回到八章一节,一切再回复到原来的情况之中。异象离去了,正如创世记(十七22及卅五\cs1613)所记述的,神的显现到此为止。
先知感到有这必要将这信息传给被掳的人,要他们明白信息的要点:第一、神的审判临到以色列人,使他们多人被迁到远方陌生而不友善的地方。但是这不算他们的终局。神却作他们的圣所,他们仍旧有神的同在,他们可以敬拜祂,而且可以遵行祂的律法,他们的祷告仍蒙垂听。
第二、圣所不在耶路撒冷,而在外地,表明神的圣约没有作废,仍旧有效。他们在圣地的产业仍没有丧失,日后可以归回复得。神且赐给他们新心新灵,不再硬如铁石,而是肉心,可以听受、敬爱、看见、祈祷神,以心灵与诚实敬拜。神是他们的神,他们是神的子民。
第三、神的救恩必带他们从被掳之地出来,归回故土这应许之地(17节)。一切可憎的事,不荣耀神的都必清除,神公义的审判可达到最澈底的地步(21节)。
12 Pesikta de-Rav Kahana. 13:11 三世纪的注释书,作者为 R. Johanan.
第八至十一章概要
在整个异象中,有一个十分明显的构架:
八章一节上 日期、场合及被掳中长老的聚会。
八章一节下 神的灵降在先知身上,异象的开端。
八章二至三至节 先知被带至耶路撒冷。
十一章廿二至廿四节上 耶和华的荣耀向东方离去,先知仍被带回到迦 勒底地。
十一章廿四节下 异象上升离去,就此结束。
十一章廿五节 先知将一切蒙指示的事传给被掳的人。
在整个异象中,可约略分为两大部:(甲)八章五节至十章七节可憎之事的性质与后果。(乙)密谋罪恶的情况与受罚在十一章一至廿一节。
(甲)在圣殿中行可憎之事共有四宗(三加一,多而又多)。他们真是三番四次的犯罪(八5-18)。罪人终于被击杀,上面有命令焚烧这城(九1-十7)。这两小段内容有许多连结之处。他们大声呼求(八18),他大声喊叫。前者求救,后者发命。八章十七节不法与强暴,九章九节罪孽深重。「耶和华已经离弃这地,耶和华看不见我们。」在八章十二节,九章九节再重复。
那穿细麻衣的人从中间将火炭取满两手,撒在城上(十2),在翅膀下有人手的样式(8节),手是表征动作。
(乙)这里(十一1-21)也有两件要事:在东门口民间的首领图谋恶事(1-13节)。但真正获得救恩的是被掳的人(14-21节)。首领们以为他们可得地业(十一15)。其实真正得地业的,将是从被掳之地归回的人们(17节)。
先知以为被掳的人是以色列剩下的,是余民,他们是无可存留的了,所以引起他苦苦地哀求神怜悯(13节)。但是灭尽的是耶路撒冷人。被掳的人反蒙保守,日后必归回。
这二十五个民间的首领,是代表众人在城中凶杀作恶,结果他们中有一被杀。神照他们所行的报应在他们头上(6节与13节)。神要将他们从圣所逐出,但对被掳的人,神要作他们的圣所(可参阅八6与十一16)。
在八章起神的灾祸接续而来,但在十一章却带来盼望的复兴。这也是十四、十六、十七节及二十章的内容:从审判至救恩。救恩先是将人心彻底改变,使刚硬的石心改变为柔和的肉心,才可使人们因遵行神的律法而更新与蒙福(十一19、20;参阅诗一一九32)。
八至十一章另一重点,是在耶和华的荣耀与。在异象中,神的荣耀从那里上升,停在门坎(十4)。从十章十八节起,这里就十分明显,先是由门坎那里出去,停在以上。以后出去停在殿的东门(19节),再以后出到城东的那座山(十一22起),就这样全然离去了。
当耶和华的荣耀从那里上升,在圣殿的右边,就是南边。荣耀停在门坎,他们没有移动(十3-5)。
那时神的荣耀在殿内,因为那里充满云彩。但他也在院宇,即内院,有光辉充满。可见耶和华的同在不能局限在圣所,祂原是无所不在的。但是先知的感受,体会神是从圣所中出来了。九章三节,以色列神的荣耀本在上,现今从那里升到殿的门坎,没有再回到原来的宝座。
十章一节主对那穿细麻衣的人命令,似仍在宝座上,四节才说荣耀上升停在门坎。综合来说,九章三节与十章四节似指同一动作。
的动作,在十章九节起才有描述。当耶和华的荣耀从殿的门坎那里出去,真正出去,与神的荣耀在一起(18、19节),他们停在殿的东门口。
耶和华的荣耀与,在十章描述的,与第一章相同,兹以合参的方法列出:
八章二节:光辉的形状(一27)
十章一节:宝座(一26)
十章五节:翅膀的响声(一24)
十章八节:人手的样式(一8)
十章九至十三节:轮子(一15-18)
十章十四节:脸面(一10)
十章十六、十七节:行动一致(一19、20)
十章二十节说:这是我在迦巴鲁河边所见以色列神荣耀以下的活物,我就知道他们是。在至圣所内,只有两个,但是活物有四个,在第一章只提活物。以单数字可能只指「形像」(九3,十4),数目是一对。但异象中有的活动,用多数字,就指两对,就是四个。
十章与第一章不同的,不仅提说来取代活物,而且不提牛的脸面,只说是的脸。这里提说旋转的轮,在第一章只是轮。学者们研究第十章是否以后附加的,但作者必特别有用意,为解释异象所带来的信息,藉先知来教导众人。
八至十一章的异象,是为解释七章所宣布的结局。社会与宗教的恶行导致神的审判,似在重复洪水的记载:创世记六章十三节:人的尽头已经来到,地上强暴,必遭毁灭,可与以西结书七章六、廿三节参照。
先知以西结在异象中被带至耶路撒冷,又被带回迦勒底地,好似先知以利亞被旋风带至不同地方(王上十八12;王下二1等)。先知是目击人们宗教的败坏,而有审判临到他们。
人们的骄妄与轻忽,竟然大言不惭:耶和华看不见我们,耶和华已经离弃这地(八12及九7)。耶和华看见这一切,还要叫先知看。耶和华是不愿离弃这地的,但他们的恶行促使耶和华离开。祂真的逐渐离去了,虽然有极大的留恋与忍耐。
在异象中,先知受命在圣殿的北边,对北方的侧重(八3、5、14),可能有表象的涵义。照异教的观念,神明的座位在北边。异教的因素进入耶路撒冷的圣殿之后,北边成为拜偶像之处,所以神吩咐以西结:人子阿,你举目自北观看(八5)。
先知不仅看见宗教的恶行,也看见社会的恶行(十一2-8)。所以耶路撒冷城必须被毁灭,审判是不可免的。
先知看到这毁灭的来临,就两次为那些定罪的人们请命(九8,十一13)。代求是先知的职责。13但是耶利米的代求(七16,十四7-十五4),神一再拒绝。对以西结的代求,神给予积极的应允,只是在解释上不同,因为耶路撒冷人是无法幸免这灾祸,在被掳的人们却有复兴的希望。圣约是不会废除的。
在审判的信息中,竟然有救恩的应许。在深沉的黑夜里,有一线曙光出现。这盼望的预言在耶路撒冷败亡之后仍不断出现(如卅三23-29,卅六24-28)。
耶路撒冷城的居民必须受刑罚,因为他们至死不悟,仍敬奉偶像,继续在虚妄与迷信之中。惟有被掳在外邦的人已有切实的悔改,可以归回,而且在回故土之后除去一切可憎的事。
神要赐你新心,先在耶利米书廿四章,又在卅一章再行强调,以西结书卅六章论述更为具体。
十一章十四至廿一节是单独的信息单元,与异象还是有密切的关连,说明神对祂的子民有无限的心意。神的圣约不能废弃,祂的信实何等广大!
13 T. Muffs, "Tefillatam s%el nevi~im,"Molad 35/36 (1975)204-10, and "Reflections on Prophetic Prayer in theBible," Eretz Israel, 14 (1978) 48-54.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