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10神拯救的能力在教会的救恩中展现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二1-10神拯救的能力在教会的救恩中展现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以弗所书
注释
二1-10神拯救的能力在教会的救恩中展现
经文在此划分为另一章是很可惜的,因为我们有很充分的理由相信这部分与一章15至23节是组成一个单一的段落的。保罗在前面说明神在教会的能力,是借着成为人类代表的耶稣之复活显示出来,而神再将被高升为宇宙统治者的耶稣赐给教会。保罗在此希望收信者继续注视神这种能力,不过,它如今却是透过神带领我们出死入生这个范畴展现出来。他在第1节以直接的连接词「和」(and)作为开始(大部分译本都略去此字),显示他想要写的是「和你们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的,他使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与西二12-13,三1-2相似)。然而,他接着所讨论的却离开了这句浅白的句子,因为他感到需要解释何谓「死在过犯中」。当他为收信者以前的光景描绘了一幅黯淡的图画后(2节),他需要在第3节清楚指出,不单是「你们」,而是「我们」各人都在这困境之中,需要神以怜悯来拯救我们。保罗终于在第5-6节回到他开始的题目上,不过如今他却取了第一人称的复数代名词:「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他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此处进一步揭示神在教会中的能力的本质;这种能力正是保罗祈求收信者能够理解的,因为当他们认识了神的这种能力之后,必然会为他们的生命带来意义、为他们的心灵带来喜乐、使他们的嘴唇充满了感恩的敬拜,以及在他们的争战中获得力量。
第1-3节「你们死在过犯之中」同样是犹太人的一种表达方式;它的势力在犹太人的注释书米大示(midrash)对传道书九章5节的解释中,解说得十分贴切:「犯罪的人即使活着也算是死的」。那些热衷犯罪的人注定要死,因此早已属于死亡的领域;他们心目中的「生命」,其实只是死亡的预示,因为他们的生命中没有神〔参约五24;约壹三14和1QH十一10-14(译注:昆兰古卷之一)〕。虽然保罗在别处指出,这种死亡的状态是犯罪的后果,但却不是这里的重点;他只是要指出「在过犯罪恶之中」正是他们从前生活的特征。这些事情便是他们「死亡」的败坏果子。保罗在第2节将这种犯罪的生命归因于两种关连的因素──「今世」的影响(即现今堕落的创造,以及它在社会中所产生的势力,被视为悖逆神,且与将来的「新纪元」或「新创造」对立的),和撒但的影响──这里描述为「空中掌权者的首领」。「空中」是指低于高天而最接近人世的地方,一般被视作邪灵的所在地。撒但「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观念,在其它犹太人的著作中也可以找到。例如在《以赛亚升天记》中便记述撒但要「因玛拿西而在耶路撒冷中欢喜快乐,并且赋予他能力去领导已遍满全耶路撒冷之背道和不法的事」(二2-4;参王下二十一;代下三十三)。这使人听起来就好像是人注定要去犯罪,而我们却无须负上责任,可是,第3节却将罪责公平地摆在我们悖逆、充满恶欲和歪念的本性上。这一切使我们成了保罗所谓的「可怒之子」;也就是,那注定要承受神对罪所发出的圣洁愤怒的人。
第4-7节神以慈爱和怜悯所成就的,实际上是成就在我们身上,于是,这里的图画与第3节所预测的绝境形成了令人诧异的鲜明对比,而且十分戏剧性地展现了神在我们身上所运行的能力。第5节将它描述为复活的能力,它使我们从「死」转移至「生」。我们可以只将它理解为关系复和的象征(正如路十五32),但其含义可能比此更深。这里说我们已经「与基督一同活过来」(made alive,通常是指复活),似乎是扼要地说:「我们将会与基督一同复活,进入新造的生命,而我们可以将它视作一件已经成就的事情来谈及它,因为首先作为人类代表的耶稣,其决定性的复活已经在昔日成就,而其次,我们如今借着与祂联合,便已经开始参与这种新造的生命」。
第6节所表达的意思也是一样,它指出我们已经高升,与基督一同坐在「天上」(即与在神的右边,坐在王位的基督同在;第6节是参照一20)。虽然保罗教导信徒,他们将来会参与审判和统治新天新地的工作(见例:林前六2;参启三21),他同时亦坚持我们如今「尚未」在这个光景中(林前四8)。这几节经文实际上并没有提出一些新的教训。
不少释经家力言以弗所书在这里的教导,并非真正出于保罗;因这里所教导的救恩是已经完成,战争已经完结,而信徒也已经在天上作王。于是,作者(通常假定是保罗的一位门徒)便被指责为胜利主义者。然而,这种责备是严重忽略了一章3至23节所强调的盼望;也漠视了四章20节至五章15节,六章10至18节,尤其是六章12节,这些经文都显然是描述基督徒现今的生活,是与旧日的犯罪本性,和今世的势力不断争战的。第5至6节最好理解为对未来的展望:当中所说的目前只应验在基督身上,但它所包含的意义却可以成为我们的保证──祂是我们的代表,祂决定了我们的将来,而我们如今可以借着圣灵与祂联合。同样的,第5节(和第8节)的「你们得救」虽然属于完成时态,但并不表示作者认为我们的救恩已经完成,只是指我们完全的救恩已经在基督里获得肯定和展现,而且在我们的生命中正逐步地成就:我们确实开始经历到离开死亡,转移进入复活和生命的领域中。我们必须将这几节经文理解为保罗对他在歌罗西书一章13节,三章1至4节所陈述的,作出更圆满的解释。第7节(回应一6-7、18、21)指出救恩和恩典要在将来才显明,我们如今只能凭信心领受。
第8-10节这个总结在某程度上,是对加拉太书和罗马书所论及的毋须遵守摩西律法而得以因信称义的道理作出回响。虽然两者是相辅相成,保罗在此所提出的论点却不同。他指出,我们从出死入生、与耶稣联合而经历到的救恩,大大彰显了神恩典的能力,因为它完全是出于神。它不是我们透过行为所获得的成果,或是换取回来的赏赐;它是神对信心的赐予。(保罗所采用的希腊文并没有表示他认为信心也是纯粹出于神的恩典,虽然其它所考虑的可能有这种暗示。)保罗立即澄清,这并非表示行为不重要。不过,我们从前的生活和行为只会使我们陷入困境,以致我们需要获得拯救。对比而言,保罗在第10节以神在基督里使我们成为新造的人的这个角度,来阐述我们的救恩(参林后三至五,五17;加六15)。因此,我们与耶稣一同成了新造的初熟果子,而目的是让我们能够确实行善。这点会在四章17节至六章20节作更详尽的解释。
二11-22题外话:教会、宇宙复和与合一:新的圣殿
保罗在这里中断了他为收信者祷告的祷文,因此,正确地说,第11至22节是一段题外话。然而,却有另一层意义,它是这卷书信的神学核心,因为当中所包含的真理正衬托和说明了保罗的颂词和祷告,并且更加强了其中所传递的信息。倘若以弗所书是保罗神学著作中的皇冠,那么二章11至22节也许便是中央的宝石;但正如一颗经过雕琢的瑰丽宝石一样,其深度和精细之处是不容易用三言两语概括出来的。
从结构上来看,这部分主要是从前和现今的对比(它将先前第1-7节的类似对比加以详述)。在第11-13节的开首部分,主要是强调「从前」的光景(注意11节的「从前」,12节的「那时」,以及13节所对比的「现今」在基督里)。第19-22节再继续讨论,而重点则放在「现今」。第14-16节(17-18节是要点重述)提供了最重要的核心和转折,因此将第11至22节的整段经文划分成3部分。
保罗对从前和现今所作的对比,主要是以昔日的隔绝(12、19节)、远离(13节)和敌对(16节),与如今的复和(16节)、联合(15-16节)及和平(17节)作为重要的主题。简言之,这段经文告诉我们,神如何开始宇宙复和这永恒的计划(一9-10)。这当中包含了两个重要的层面。第11-15节的焦点,主要是犹太人和外邦人中间的重要藩篱如何在基督里得以拆除,而外邦人得以与信主的以色列人联合起来。我们可以称此为「横向的复和」。然而,第16-22节却有不同的着重点,它们说明了犹太人和外邦人是如何一同被引到神那里(16-17节),得以进到神面前(18节),并且成为天上的圣殿,得到神的内住(19-22节)。我们可以称此为「纵向的复和」。我们将对各个部分作更详细的注释,藉此细察它们的关连性(以及如何产生)。
二11-13
第一部分呼吁以外邦人基督徒为主的收信者,回想他们昔日还未成为神子民时的光景。他们那时正是大部分犹太人称之为「没受割礼」的人。割礼是神与以色列人立约的标记,因此也成了区别犹太人与其它人的记号。信奉犹太教的人便自称为「受割礼之人」,表示是「神立约的子民」,同时摒弃站在约以外的其它人,称他们为「没受割礼的人」。重点并不在于只有犹太人进行了这种简单的手术(其它闪族的人也同样进行),它的意义在于成了进入摩西之约的礼仪。
保罗首先采用任何犹太人都会指出的「局外人」处境,来描述外邦人昔日的光景。不过,保罗同时亦清楚地表示,他并不喜欢用这种方式来形容他们,他感到有必要加以澄清,指出只有这些犹太人是「自称为受割礼的人」。保罗认为他们的割礼完全是人手所做,因为对他而言,他们的割礼通常仅是一种外科手术,而这原是与神关系的象征并没有成为神所作成的内在实体。对保罗来说,只有凭着信心与神建立关系的人,才能真正成就割礼的意义(参罗二28-29);而这对基督徒来说是完全真实的(腓三3;西二11)。
保罗在第12节重新回到他的重点。收信者从前是未信的外邦人,当然与基督无分,因为弥赛亚是以色列最首要的王(罗九5)。他们与「以色列的国民」──蒙神赐福的百姓──是隔绝的。保罗采用「群体」(这是新修订标准译本所用的字词,比新国际译本译作「国民」为佳)这个词汇,暗示他在这里并非想到以色列国,而是特别将忠心的犹太人视为一个活在神权统治下的群体。外邦人被排除在神百姓的群体之外,表示他们在应许赐下弥赛亚的救恩的诸约中是无份的。(这里乃是对罗九4作出强烈的回响。)他们可能拥有很多「指望」、很多「神」,但这些都被证明是虚幻的,因为外邦人没有真神,也没有真神所赐的指望,而这个指望现今正开始成就。
但如今,「在基督里」(13节),他们的情况却是大大地改变了;保罗采用了圣经中一个常见的比喻来表达这种对比。「亲近」和「远离」这个形象化的比喻是源自以赛亚书五十七章19节,而这个观念一直主导着保罗的叙述,直至第17和18节(他在这两节经文更直接引用了以赛亚书的字眼)。
然而,他在第13节的用词,较直接地反映出当代犹太教的特殊用法。「亲近」这个动词已经成为一个专用术语,意即使非犹太人改变宗教信仰,加入以色列的会众。这使当事人的「亲近」,包含了两种犹太教着重的含义。他得以「亲近」神其余的百姓,并且「亲近」那些百姓所「接近」的神。他们可以进入圣殿(神同在的特别地点),以及进到经常与百姓同在的神面前。我们将会明白,保罗此刻所想的是一群被神改变的百姓,一所天上的圣殿,除了这些之外,第13节所作的比喻皆与以赛亚书的经文相似。
二14-18
这几节经文领我们进入保罗对复和的福音所理解的核心。
他首先在第14-15节论及横向的层面。他先指出耶稣使「我们和睦」,因为祂将人类的两大阵营(没有受割礼的和受割礼的)合而为一。借着祂,将竖立在犹太人和外邦人中间、无可避免地容易引起互相猜疑和憎恶的障碍拆毁之后,已消除两者之间的「敌意」。当中所涉及的障碍是指摩西的律法,它所包含的圣洁详细的条文,简直使任何忠于信仰的犹太人无法与外邦人有任何亲密的接触。
《阿立斯蒂亚信件》(Letter of Aristeas,约主后100年)对这些法则所持的看法是:「立法者(摩西)以牢固的铜墙铁壁来包围我们,免得我们在任何事情上与任何其它人厮混,我们因此得以保持身体和灵魂的纯洁……敬拜独一全能的真神」(139),除此之外,还有「因此,我们不会受到任何东西的污染,或是因着与那些毫无价值的人交往,受其影响而堕落,他已经在饮食、视觉、听觉、触觉等事情上,以指定的洁净条例在各方面保护着我们」(149)。写在圣殿中之文字的障碍,以死的痛苦来禁止外邦人进入以色列敬拜的内院,只不过是摩西律法要求的外在表达而已。
我们从经文中得知,摩西律法引致人的罪性所产生的敌意,祂已经以「自己的身体」来废掉(15节)──这是指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歌罗西书描述为「肉身」受死(西一22,二11-22;参16节)。当摩西律法作为与以色列连合、不可分割的约被废掉之后,紧接着就被新造之条款、以及在基督里相应所立的新约所超越和取代(参林后三3-18)。这并非意味着保罗反对律法,这可在他书信的其余部分清晰可见(留意他在五31至六3明确地引用妥拉的教训)。其实,摩西律法确实有保护以色列免受别国歪风影响的美好目标,只是,如今一个更崇高的目标在15节中指出来,并且反映了神的永恒计划(一9-10)。神期望从犹太人和外邦人中创造一个新人类。要了解保罗神学的中心思想,可参考以下的经文:哥林多前书十二章13节;加拉太书三章28节和歌罗西书三章11节。
第16节如今将焦点转移到纵向的层面。直至目前为止,我们所得到的大概印象(透过Marcus Barth对全章的理解),是基督的工作保留了以色列的身分,它基本上没有改变:外邦人只是外加给她,与她一同蒙受祝福。然而,这却绝非保罗要提出的重点,因为他进而肯定,从犹太人和外邦人所造出来的「一体」,要借着十字架与神复和。这假定以色列同样因为罪的缘故(参二3),而遭受与神隔绝的痛苦,同时需要借着十字架来得胜;惟有当她参与这个新人──基督的身体、由信主的犹太人和外邦人所组成的教会──她才能经历到与神的复和。当然,我们不应该将保罗的说话过分推演,以为它是先创造了犹太人和外邦人的普世教会,然后才借着十字架与神复和的想法。保罗其实是要指出,十字架上的耶稣就是末后的亚当(罗五12-21;林前十五45;腓二5-11),祂所代表的不单是犹太人,更同时是外邦人。最初,祂是「借着自己」(15节),从两者中造成一个新人;随后,惟有借着与祂联合归为一体,才能经历到宇宙的复和。对保罗而言,这意味着教会实际上是第三种存在的实体──非犹太人或外邦人,而是新人。
在造成一个新人这说法的背后,隐藏了犹太人的一个盼望,就是神最终会再造一个更美好的世界,甚至比堕落前所造的第一个世界更好。在这个再造的过程中,神的子民将会被改变,获得复活了的身体以配合他们进入这个新的世界,因此,他们成了一个新人类,与神和与人彼此之间在完全与和谐中生活着。对保罗来说,这个过程正是由基督的复活开始,祂的复活便成了我们复活的模式,甚至已经在我们的生命中开始(参罗八;林前十五45-49;林后三至五;加六15;腓三21)。但要留意的是,惟独「借着祂自己」──借着基督──这一切才成为真实;惟有当教会与基督联合,她才可以确实地开始体验到这种宇宙的联合。
第17-18节这两节经文引用略经修改的以赛亚书五十七章19节来重述要点,并且再作进一步的解说。祂「来传和平的福音」这句话不是指耶稣的道成肉身和在世的事奉,也不是指基督升天后借着使徒传道,反而应该将它理解为第14至16节的总结:它们是明确的指十字架和复活。「传和平的福音」这几个字是响应以赛亚书五十二章7节,而其余的部分是概略地参照以赛亚书五十七章17节。这段经文最初是指神对耶路撒冷的犹太人(近处),和散居的犹太人(远处)的赐福,但在这里却是表示弥赛亚的「和平」要达致一个新层面的应验──基督将复和带到犹太人的信徒(近处),和外邦人的信徒(远处)中间,及致新造的新人和神中间。第18节引用圣殿的规条作为比喻来诠释这点。在旧约,只有代表以色列人的大祭司能够直接进到神的面前,即只有他可以进入至圣所,而且也只限在赎罪日。以色列人要站在远处,而外邦人则要站在更远的地方。然而,借着基督的受死和复活,以色列人和外邦人都可以借着圣灵的恩赐,直接来到神面前,每个人都可以意识到神与他们同在。
保罗在这一切论述中,并没有明确指出十字架如何达致人与神之间的复和。当中的用词暗示双方的隔膜和敌意已经化解。在人类这方面,神向人发出一个合理且出于慈爱的要求,就是遵从祂,却因人的悖逆而引致人对神产生敌意。在神那方面,同样可以指出有某种要素导致与人的隔绝,那就是祂对我们的罪充满慈爱而圣洁的愤怒(二3,四17-18,五3-6)。保罗一直认为──正如在这里所表达的──后者正是我们最基本的问题,需要借着十字架来处理(即在我们任何一个人相信和享有这个复和机会之前)。正因如此,他才不断强调神丰盛的「怜悯」(二4)和「恩惠」(一2、6-7等)。他确是告诉我们神如何成就这一切──却没有指出那是借着代赎的行动(此点可参考有关罗三25,五9-11;林后五19-21;加三13的注释)。他似乎已作了这样的假定(一7,五2、25-26),并在这卷书信中更着力阐述它所带来的后果──与神关系的复和,特别是指神在基督里的计划,要带来宇宙整体的合一、和谐与和平。
二19-22
保罗采用最后一个比喻,来强调神在基督里为从前是「局外人」的外邦人读者所成就的荣耀(接续第13节)。他们有幸成为与「圣徒」同国的国民;这「圣徒」并非指犹太人或犹太基督徒,而是「神的」其它「子民」,以及在神天上圣城内的「家里的人」。保罗曾在加拉太书四章26节贬抑犹太教的基督徒,说基督徒并非属于地上的耶路撒冷,而是属于天上的耶路撒冷(参腓三20)。这句宣言的神学权威是源自一个假设:将来的世代早已在天上实现,而在新天新地里的耶路撒冷,正等待着「降临」(参例如启二十一1-4,二十一10至二十二5)。若说我们已经成为圣城内的国民,就是表示我们如今借着与基督联合,已有份进入那彰显着神荣光的天城,而它最终将显现,并且取代我们在今世视为实体的一切。要了解另一个类似的观点,即教会如今已分享和彰显末日在天上圣城、荣耀圣徒聚集的敬拜,可参阅希伯来书十二章22至22节。成为圣城内国民的观念,一直贯彻着第18节提出的进到神面前的主题,因为天上的城充满了神同在的荣光。事实上,按照启示录二十二章5节所言,祂本身就是日夜发光的那光。
我们在第20-22节所得到的,基本上是同一个信息,只是比喻稍微地更改了。信徒现在被描绘为逐渐建造成天上圣殿的石头。大部分犹太教信徒都预期来世的耶路撒冷会有一所新的圣殿,而且,某部分的犹太教信徒更相信神的「子民」将会构成神圣洁的居所(参耶稣在约二19的教训)。此处所表达的正是这个观念,同时更指出它「已经」在逐步应验(正如林前三16-17;林后六16-17;彼前二4-10所言)。保罗还对收信者说,他们如今更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这里的希腊文文法是两个名词同有一个冠词(正如三5),暗示一个基本组别,而不是两个,即使徒同时肩负了先知的角色(即传达启示);虽然四章11节将先知区分为另一个组别。耶稣自己被认定为「房角石」,是在上向外建造四面城墙的根基。于是,其重点似乎是要指出,圣殿的建立是借着基督所给予的启示,再透过先知及使徒等人物将启示说明和将奥秘活现出来(参三4-11,特别是第5节)。但一切都是建造在基督之上,由基督所支撑,而建筑物的形貌也是由作为房角石的基督所决定。另有一个解释将基督视为「拱顶石」(最后加上的一块石头,用以紧扣拱型建筑物的其它部分);但这是基于被译为「房角石」的那个词后期出现的意思,而且,它也并不真正吻合建造圣殿的图象,因为它意味着基督如今不属于圣殿的一部分。
这章最后一节经文提醒收信者,他们是万分荣幸地成为圣殿这整座建筑物的一部分。他们与独一的普世教会成为一体,成为神借着圣灵居住的所在。他们只要借着与基督联合,便能够成为此圣殿的一部分;万物都借着基督的十字架得以复和,进入宇宙的和谐与和平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