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书第二章-《圣经背景注释》
以弗所书第二章-《圣经背景注释》
以弗所书第二章
二1~10
与基督同被高举超过罪
保罗继续说明,神施恩将基督徒与基督一同高举。
二1~2 大多数犹太人相信,*撒但(即列国天上使者的首领)掌管全世界,只有以色列除外。「空中掌权者的首领」是根据他的掌权自然赋予他的称号;一般人相信,邪灵占据诸天最低的层次(即:大气层的范畴),远远低于神最高的天使和祂的宝座所在的境界。「空中」是平常对大气层的说法。
二3 许多犹太人试图将所有的罪都解释为魔鬼工作的直接结果(特别参考 * 死海古卷的「错谬之灵」)。保罗并不认为罪总是魔鬼直接的耸动,但他以为,魔鬼是以较非直接式的影响力来渗透全世界(包括造成种族的区分:一21~23节);而以色列的后裔并不能脱离这种影响,只有信靠耶稣才能(4~6节)。
二4~7 这里描绘神乐意将祂的爱永远倾倒在祂子民身上的说法,是将 * 旧约所刻画神对祂子民特殊的爱(如:申七6~9)作进一步的演绎。
学者曾将二章6节信徒被高举的说法,与犹太人认为义人在未来世界中将坐宝座的说法互相比较;基督徒已经先行尝到来世生命的滋味(参一14的注释)。此处的上下文,对于从前因惧怕命运或星辰而受其辖制的读者,别具意义:二章6节「与基督一同坐在天上」,意思与一章20~21节相同──坐在宝座上,超过邪恶的权势。基督徒不需要害怕魔鬼、命运,或任何东西;他们的生命是由神掌管。
二8~10 善行是神在我们里面工作的结果,而非我们的行为使得神能在我们里面工作。神赐诫命给以色列人之前,已经救赎了他们(出二十1);祂的旨意总是要人因祂的 * 恩典而行善──尽管以色列没有把握住这一点(申五29,三十6、11~14)(今天许多人也一样)。在保罗的时代,大半犹太人同意他们是因神在圣经中的恩典而得救,但是他们不会把这种思想扩及到非犹太人,因这些人无法藉出生而承袭圣约。
二11~22
在新圣殿中合一
二11~13 在古代犹太人的信仰中,非犹太人若不行割礼,绝不可能完全在圣约中有份,不过他们可能因遵行某些基本诫命而得救。受割礼等于接枝到以色列的团体中,成为神立约之民的一份子。
二14~16 保罗是从监狱里写这封信,因为他被诬告,说他带非犹太人进入耶路撒冷的圣殿(徒二十一28)。把一名非犹太人带进圣殿、越过分隔点,乃是严重违反犹太人的律法,甚至罗马人也允许犹太领袖将违犯者处死。保罗在以弗所和亚西亚的读者显然知道保罗是因何入狱(徒二十一27~、29);因此,对他们──亦是对保罗──而言,在犹太人和非犹太人之间,没有一个分隔象征比第14节「隔断的墙」更巨大。但保罗说,这个隔断的墙在基督里已经拆毁了。「祂是我们的和平(和合本:和睦)」,可能是借用弥迦书五5的希伯来文(但并非必然)。
二17~18 以赛亚书五十七19可能被解释为,以色列分散的种子便是「远处的人」,但是在这段经文之前不久,神曾应许,祂的家也将接纳别国之人(赛五十六3~8)。因此,这段经文十分适合保罗所要说明的,即犹太人和 * 外邦人在新圣殿中合而为一(亦参:徒二39)。
二19~22 在*旧约里,圣殿中惟一的区分是祭司与百姓,但到了保罗的时代,建筑家加上了分隔的墙,把非犹太人和妇女区分出来(与王上八41~43成对比);保罗说,在神真实的属灵圣殿中,这类区隔已经废除了。有些犹太作者曾提到,神的子民便是祂的圣殿,但是只有保罗和一些早期基督徒指出,这个新圣殿也包括非犹太人在内。(保罗借用诗一一八22,刻画基督为房角石,或许他受到耶稣教导的影响,参:可十一10的注释。)
就在保罗写这些话,强调在基督里种族合而为一之时,犹太人和叙利亚人正在该撒利亚(他不久之前才被囚的所在,徒二十三23)的街道上互相残杀。此处保罗对种族歧视的反对,并非单单仿效自己文化的一般立场,更是将宗教团体的种族歧视与隔离主义加以定罪;只不过他并没有向自己的文化发出挑战,要他们这样做。── 《圣经背景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