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注释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注释
九1-8医治与赦罪(参可二1-12;路五17-26)
马太不提及许多人挤在屋内,也没有提到有人在房顶挖洞,马太所关注的,是耶稣和其它人的对话。此处指出疾病和犯罪是没有因果关系的,但医治的能力,被视为灵魂获释之更之权能的明证。文士指控耶稣犯僭妄之罪,是因为惟有神能赦罪,人如果自称能赦罪,等于自称为神。可是,耶稣是以人子的身分行此神迹,人子的称号是包括耶稣的人性和神至高无上的权柄,如但以理书七章13至14节所描述的。
第5节说「你的罪赦了」是很容易的,因为说这话并不需要可见的结果;但如果耶稣说:「起来行走」,那人照做了,看见的人会假设祂其它说话都是所言不虚的。
第8节「众人看见都惊奇」,因为彰显了耶稣独特的权柄。
九9-17打破传统(参可二14-22;路五27-38)
第3节第一次记载犹太律法师对耶稣的不满。我们由此得知宗教领袖(法利赛人)愈来愈敌视耶稣的原因。他们恨恶耶稣与罪人为伍(9-13节),而且耶稣表面看似轻视禁食的传统(14-17节)。如此,祂冒犯了领袖所重视的正统。其实耶稣是故意挑战他们,要取代他们对神的心意陈旧的理解。
税吏在当时不单有滥收暴殓的恶名,他们在宗教和政治上也被人鄙弃,因他们与信奉外邦神的罗马政府朋比为奸;任何敬虔的犹太人都不会跟他们坐席。可是耶稣在12至13节提出不同的见解:医生必须「手沾污秽」以救人,只肯与义人一起的,就不能施恩拯救罪人。他引用何西阿书六章6节(十二7再次引用),说明在神的优先次序里,付代价的爱比墨守宗教仪式更重要。
耶稣回答们人问及禁食的问题时(耶稣并不反对禁食;参六16-18),提出了新的见解。古旧的宗教条例,要被新的喜乐所替代。以新皮袋和新酒比喻神与人的新关系,是有力的、雀跃的,能冲破旧宗教仪文的僵化限制。
第9节马太就是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中的利未,他是边城迦百农的税官。
第15节这是最早暗示耶稣之死的经文。
九18-26使死人复活(参可五21-43;路八40-56)
此处更进一步揭示耶稣的权柄,死亡也在祂掌管之中。马太浓缩地记载此事(马可福音的记载共23节经文,马太福音则只有9节)。依马太所述,管会堂的来求耶稣时,他的女儿已死,并不是在耶稣动身前去之时才死去的。倘若真的如此,管会堂的对耶稣的央求,就更为特别。马太不想我们将第24节中耶稣所说的,看成是女孩被误诊断为死亡(马可的记载可能引起这种误会)。耶稣是指女孩肉身虽已死,却不是永远的死亡。
此段记载插入了另一段有关治病的神迹,就是耶稣医好了患上严重经期失调的妇人。妇人欲触摸耶稣的外袍,可能是基于她对耶稣的医治能力片面的理解,但也足见她的信心,故耶稣对她赞许,并医治了她。
第20节经血令妇人在礼仪上成为不洁,所以她只是触摸耶稣的衣裳,便招来一个敬虔的犹太人的责骂。
第23节「吹手」是当代办丧事时雇用的人。
九27-31两个瞎子
此简略的记载与二十章29至34节所记的事迹相似。他们称呼耶稣为戴维的子孙,即弥赛亚,马太记述耶稣医治的神迹时,都提及此身分。耶稣在第28节中查问他们的信心,他们也凭信心得医治。耶稣嘱咐他们保守秘密(比较八4),实在很难办到。如何能瞒住瞎眼得医治的事实呢?当然他们两人未曾尝试隐瞒此事。耶稣陷在无可避免的张力中,祂既不愿意人因祂所行的神迹,而不恰当地宣扬祂,但祂所行的神迹,却有力地显明祂的身分(参十一2-5)。
九32-34赶鬼招来指控
此段精简记载,可与后来的一段更详尽的叙述(十二22-24)相比,在较长的一段经文中,交代了犹太人指控耶稣和撒但连手赶鬼,以及耶稣如何辩驳此控诉。但此处只轻描淡写地记载了人们对耶稣公开的敌意,有何新的变化。马太向来清楚区分鬼附及身体的伤残;但在此处,两者有直接关连,在字里行间却只记载赶鬼的实录;第33节中众人的反应,正是总结他们对第八及九章所载之神迹的反应。
九35至十42讲论二:门徒的使命九35-38收庄稼的工人(比较可六34;路十2)
此小段是第五至九章所载耶稣的事工(35节是此段的摘要),与第十章所载耶稣差派门徒延展这工作之间的一道桥梁。实在太多人有需要,耶稣也应接不暇,故祂呼召亲近的跟随者,帮助有需要的人。这使命建基于怜悯上,这是带着情感的响应,常引发爱心的行动。收庄稼的意象(得人如得鱼,四19)暗示门徒要得新的门徒。神是庄稼的主,可以求祂差派所需的工人。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向神祈求工人的门徒,在下一章经文中,被神差派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