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第六章 -《启导本圣经注释》
马太福音第六章 -《启导本圣经注释》
6:1 法利赛人喜欢把善行做在人前。6:1-18谈到他们三种外表敬虔的行为:施舍、祷告和禁食。耶稣的教训是:不可只为求人看见才做。参《路加》5:33注。
6:2 假冒为善的人所得的奖赏是人的称誉,他们已经得到了。真正行善的人的奖赏来自天父(4节)。施舍的目的是救助贫苦,不是为了个人的自满和荣誉(3节)。
6:5 耶稣并非说在公众场所的敬拜有什么不好,而是警告人不可为了“让人看见”才做。第7节的“外邦人”似指信其他神祇的人,这些人怕他们的假神听不见,把话重重复复,又不断呼唤诸神的名字。
6:9 关于耶稣教导祷告,参《路加》11:2注。此处所记的祷告较《路加》的长,但包括了路加所记的祷词。
6:12 “债”在这里指罪(参罗3:23)。神的赦免可分两类:1,信主称义时得到的赦免。人的罪因凭信心接受基督,白白地得蒙赦宥(弗1:7)。2,一生都需要的赦免。神的儿女生活在世上可以不为罪所阻,与父神交通不断。这种赦免必须承认罪又远离罪才能获得(约壹1:9)。此处所讲的赦免属第二类。
6:19-31 耶稣关于“财宝”(19-21节)、“眼睛”(22-23节)、“财利”(24节)以及“忧虑”(25-34节)的教训,都是要我们对神忠心侍奉,不为世上的事担心。世上的财宝例如衣物,有虫咬有贼偷,但积蓄在天上的便十分安全。有钱财应慷慨奉献,救助需要的人,等于存入天上的仓库(玛3:10)。人的眼如光线,能指引人觅路(22节)。眼睛若放在神又放在自己的财宝身上,就会昏花,迷失方向(23节)。侍奉神要专一,一个仆人不能同时对两个主人尽忠(24节)。“玛门”有“金钱”、“利益”、“财富”诸义。相信金钱万能,哪能敬神爱神?唯有专心寻求神的旨意,不为物质所羁的人,才能有份于天国。我们可以向飞鸟和百合花学习。
6:32 “外邦人”意为世上一般人,信徒所求的应与一般人不同。
6:33 信徒企盼的是神的国,既不是人手能建立,便应一心一意寻求神旨意的实现。神的国是应专注的目标,其他一切的需要神都能供应。人总免不了为将来忧虑,唯有全心信靠神,寻求祂的国,才能不为明天担忧(34节)。
6:34 “难处”的希腊原文意思指不幸、苦恼、挫折和逆境。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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