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注释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注释
二十七1-2耶稣被交在罗马巡抚手里(参可十五1;路二十三1)
耶稣已被判有罪(二十六65-66),但惟有罗马巡抚彼拉多,才有权执行死刑。彼拉多声名狼藉,向有苦待百姓的恶名,后来更因无理残害百姓,被查撤职。但要说服此人,犹太领袖还需要有比神学上争议的「僭妄罪」更实质的指控,才能令彼拉多定耶稣死罪。故领袖在清晨「商议」,无疑是商量如何在彼拉多面前控告耶稣。
二十七3-10犹大之死
与此同时,马太记述了另一段关于出卖的故事,但它与彼得的情况不同。彼得因抵受不住压力而卖主,但他痛哭忏悔,在以后的记载里,暗示他重新站起来。但相反地,犹大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卖主的,他虽然发觉自己犯了大错而「后悔」,但他没有真正悔改,反而陷在绝望中,终于自杀而死。
「血价」(6节)是延续二十三章29至36节论到流先知血的大罪,这主题在二十七章24至25节达至高潮。犹大既不能交还30块钱以减轻其罪孽,就「出去吊死了」;但祭司长用他遗下的30块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也同样有罪。传统指此「血田」(Akeldama,亚革大马),位于欣嫩子谷(此处出产陶土)。马太在此及别处的描述,显出他从杰里迈亚书十九章1至13节的角度理解这事。欣嫩子谷与殓葬,并「无辜之人的血」及窑户相提并论。杰里迈亚书的其它记载也可能与此有关(耶十八提及陶匠的家;耶三十二记述买地之事)。
文中用一段公式引句(9-10节),使事情发展至高潮,所引用的经文大概出自杰里迈亚书,当中提及以血价买得窑户的田。而文中的语句,则显然引自撒迦利亚书十一章12至13节,当中提及的「三十块钱」(参二十六15之注释),竟奥秘地「在耶和华的殿中,丢给窑户了」。在撒迦利亚书的记载中,这笔钱是含有侮辱性的工价,由叛逆的羊群交给神差来的牧人(弥赛亚),以打发他走(至于与此段预言相关的经文,请参二十六31之注释)。但此处亦非单独引述一段旧约经文,作者是将杰里迈亚书至撒迦利亚书当中多段与马太福音所载有关的事迹,穿插写成。而且马太所追溯「应验的事」,比单单收录个别的预言更丰富。
第5节使徒行传一章18至19节记载犹大之死,细节与马太福音有别,但也记述了他的死与血田(亚革大马)有关连。
二十七11-26罗马巡抚前受审(参可十五2-15;比较路二十三2-5、18-25)
耶稣在巡抚府第门前受到公开审讯。彼拉多可全权判定祂有罪或无罪,可是他被人操控,终判耶稣死刑,但彼拉多公开表示他不过依从犹太领袖所求,故自己不当负任何罪责。而众人既要求处死耶稣,就得负起最终的责任。
至于「犹太人的王」,猜想是犹太领袖控诉耶稣的罪状,这称号比「弥赛亚」更具政治性,罗马官员就不能不受理;犹太人的王可以是叛党的首领,耶稣就为此被判死刑(37节)。耶稣对控罪的回答(11节),如二十六章64节一样,祂虽承认,但言词审慎;祂明白祂的称号对外邦官员而言,会有不同的理解。因此,耶稣直至上十字架前,都保持缄默。
彼拉多却借当时特赦的常例,以逃避判处无辜者有罪之责,可是他却判断错误,巴拉巴并非一个普通的强盗,他是很受欢迎的民族首领,在耶路撒冷,比那加利利的先知有更多拥护者。当然「祭司长和长老挑唆众人」也是原因之一,但众人也太易被怂恿,以致听从了。我们不必假设这群众就是二十一章8至9节中,欢呼迎接耶稣入耶路撒冷的加利利朝圣者,他们可能是城中的居民(参二十一10-11之注释)。
第24-25节所描绘的最后一幕,论及责任的问题。彼拉多正式判耶稣有罪,但他「在众人面前洗手」,将杀害耶稣的罪,转嫁到众人身上。在第25节,「众人都回答」,愿意承担这罪。马太在此显示,「祭司长和长老」发动谋害耶稣,但群众却要求钉死耶稣,须全体负上责任。但没有基础去扩大这原则,以定历世历代的犹太人都要背负此罪(作者马太也是犹太人,耶稣早期教会的领袖也是犹太人)。正如耶稣在二十三章37至39节所言,罪要归在居耶路撒冷的「这世代」身上。主后70年,他们的罪受到报应:耶路撒冷全城及圣殿被摧毁。
第16节英译本将巴拉巴形容为「恶名远播」,但在希腊原文可解「著名」和「受欢迎」。第16-17节早期的文献记载此囚犯名「耶稣巴拉巴」,这也可能是马太所记的名字。耶稣是当时很普遍的名字。如此,第17节所述,就是在两名「耶稣」中,要众人选其一。第19节彼拉多的夫人资料不详,没有记载,这外邦妇人肯定耶稣是无罪的,与犹太群众的偏见,成为对比。第22节大多数犹太人恨恶「钉十字架」的刑法,认为这罗马的刑法野蛮,但他们要入耶稣叛乱的死罪,钉十字架就是无可避免的结局。第25节希腊原文作「他的血在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并非祈愿接受这罪责;比较乔舒亚记二章19节。
二十七27-56耶稣被钉十字架
二十七27-31罗马兵丁戏弄耶稣(参可十五16-20)
文中提及兵丁暴力地对待耶稣,但重点却在他们的嘲弄上。当犹太人的「王」落在外邦兵丁手里,他们就上演了加冕大典,用随手可得的各物戏弄耶稣:以兵丁红色的袍权充王袍,以苇子为令牌,以荆棘编成王冠。如此,「犹太人的王」先被祂的百姓苦待(二十六67-68),再被外邦人戏弄。
二十七32-44钉十字架(参可十五22-32;比较路二十三33-39)
马太没有描述十字架酷刑的可怕情节;这段经文的重点仍是被人拒绝及讥讽,这次的讥讽者是耶稣的同胞。在此段中,虽然以此称呼耶稣的人存心讥讽,但出乎意料地带出弥赛亚几个伟大的称号。于是透过这些表面的讽刺,我们可略窥到耶稣之死的真正意义。诗篇二十二篇和六十九篇被多次引用,提醒我们耶稣透过受苦与受死,应验了旧约的预言(35、39、43节与诗二十二18、7、8节产生回响;46节引述诗二十二1;34、48节与诗六十九21产生回响)。
髑髅地是行刑的地点,位于城外(大概是今天圣墓教堂坐落之处)。兵丁在此幕担任重要角色,他们被派看守坟墓,而他们在54节作出极重要的认信。马太笔下的兵丁并非虐待狂(「苦胆调和的酒」可能是麻醉药,用来减轻痛苦),他们是中立的旁观者。耶稣头上钉上的牌子,写着祂的罪状,就是祂被处死的正式理由,以此阻吓其它民族领袖。
不同阶层的犹太人都讥诮耶稣。文中的「两个强盗」(38及44节)大概是反抗外邦人统治的政治犯(可能是巴拉巴的党人)。所以耶稣死时,被奋锐党人左右包围,而他们向来是耶稣要激烈回避的族群。「经过的人」是普通的犹太人,他们曾听过别人控诉耶稣要毁灭圣殿,也听过祂承认是「神的儿子」。他们以此讽刺耶稣,令人想起四章3节及6节,魔鬼用「神的儿子」之身分来试探耶稣;但耶稣在客西马尼园已面对过这试探,也正因为祂是神的儿子,祂更不能「从十字架上下来」。最后,「祭司长和文士并长老」(注意如十六21,犹太公会的所有成员都包括在内)也重复类似的讥讽,他们更以「以色列的王」的宝贵名号来讥诮祂。耶稣被祂的百姓完全弃绝,在这一段里明显可见。
第32节西门是无辜被逼背负耶稣的十字架,但他的名字记在经上,可能是经此之后,他加入了门徒的行列。
第38节此处译作「强盗」一词的原文,在约瑟夫的著作中是用来指犹太人的自由战士。同一个字词见于二十六章55节,在约翰福音十八章40节,作者以此形容巴拉巴。
二十七45-56耶稣之死(参可十五33-41;比较路二十三44-49)
耶稣被讥讽,却一直闭口不言。马太现在将焦点放在耶稣身上,当我们读到耶稣垂死之际,我们可以看见当时发生的事是何等意义重大。
从正午到下午约3时,耶稣在十字架上仍活着。当时遍地黑暗(逾越节是满月的时候,故不会是日蚀),显出神极不喜悦(摩八9)。耶稣在黑暗中的呼喊(祂用了诗诗二十二1的字句),表示祂为众人付上赎价时,身受极大的苦楚(二十28)。这次也是耶稣唯一不称神为「父」的记载,显示出在这段时间里,天父和爱子的亲密关系也要中断(十一27)。
旁观的人以为耶稣呼喊「伊莱贾」,是因为他们听到祂喊「以利」,即「我的神」之意。有些犹太人相信,伊莱贾可从天上下来救助有需要的人。「醋」(一般兵丁的廉价饮料)是那人出于善心的行动,因为与诗篇六十九篇21节相似,故作者将之记载下来。
被钉十字架的人,通常要捱数小时,甚至数天才渐陷昏迷。但耶稣的情形却像是祂控制一切:「释放祂的灵」(gave up his spirit),新国际译本;和合本:「气就断了」),这一句很特别,暗示这是一个有意识的行动。
第51-53节(连同第45节所述的黑暗)指出耶稣之死,非比寻常。「殿里的幔子」将至圣所分隔开,故幔子全然裂开,显出神的能力(「从上到下裂为两半」),预言有更大的破坏将会临到,这也是一个象征,表示耶稣之死,开出一条路,直达神那里去。地震同样显出神的权能和审判(士五4;珥三16;鸿一5-6)。之后,「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是否指旧约时代的圣徒?),也暗示到了末日,死人要复活(赛二十六19;但十二2),是由耶稣的复活开始。那时,神子民的所有期望,都得到满足。
外邦兵丁见此超自然现象,极其害怕,他们的反应毫不令人惊诧,但他们称耶稣为「神的儿子」,就大有犹太人的意味;可能他们只是以40及43节中所听到的来称呼耶稣。但无论如何,就算兵丁不大明白这称呼的含义,马太也将之记下来,让读者明白众人对耶稣之死的反应。它再次显示,外邦人看见了犹太人看不见的真理(比较二1-12,八8-12,十二41-42,二十七19)。
第52-53节文中所述的奇事,只在这里记载了;而马太也没有提供足够的数据,让我们明白所发生的事:例如,为甚么复活的圣徒,不是立刻进入耶路撒冷;他们进城后发生了甚么事?当中的象征意义颇清楚,但我们没有足够的资料,难以决定这事件是否正史。
第55-56节同一班妇女目睹耶稣死而埋葬(61节),之后复活(二十八1);由此可见,耶稣之死是千真万确,也不可能认错坟墓。
二十七57至二十八20耶稣被葬、复活及大使命
马太福音的最后一段,用「反照」的方式写成,生动地描述耶稣复活带来的影响。其中心点就是空坟墓及复活主的一段记载(二十八1-10)。之前的一段,即兵丁看守坟墓的记载(二十七62-66),与之后的一段,即守墓兵丁的报告(二十八11-15)是平衡的;而耶稣死而埋葬(二十七57-61),与耶稣复活掌权(二十八16-20)也是平衡的。
二十七57-61耶稣死而埋葬(参可十五42-47;路二十三50-55)
被钉死之犯人的遗体,通常都是草草埋葬在公墓里,约瑟将耶稣葬在「自己的新坟墓里」,以行动证明他是委身的门徒。时至今天,那时代的许多家族墓穴,仍可以在耶路撒冷一带见到,墓穴是在石山凿成,入口很狭小(以大石作门),里面的洞穴,足以安放多具尸体(文中说是「新坟墓」,意即没有其它尸体在内)。惟有财主才买得起邻近京城的墓地。
二十七62-68兵丁守墓
只有马太的记载里提及守墓的兵丁,他需要这样提到,因为当时有谣言散播(二十八15)。有兵丁守墓,叫人更深领会到耶稣复活的震撼性。
「预备日的第二天」,意即安息日。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这两党人本为对立,但因逼害耶稣而联成一线)去见彼拉多,又求他派兵守墓,他们不惜破坏「自己」鼓吹的安息日诫条,为的是要肯定耶稣已被除去。可能犹大事前曾警告他们,耶稣曾三番四次预言,祂在「三日后要复活」,派罗马兵丁守墓是当时最严密的保安措施。
第64节「先前的〔迷惑〕」,指耶稣自称是弥赛亚,「后来的迷惑」,指安排「复活」的骗局,以证明祂是弥赛亚。
二十八1-10空坟墓和复活主(比较可十六1-8;路二十四1-11)
这段并非着眼于描述耶稣的复活,乃是描述众人如何发现祂已复活。大石被滚开,并非要让耶稣出来,乃是让妇女能入内察看空坟。每卷福音书都以不同的角度描述发现空墓的经过,但没有一卷描述复活的过程。
妇女不似犹太领袖,她们在安息日按例休息,翌日就赶去「看坟墓」;马太描写她们最初不打算入内,但因看见「主的使者」,她们改变初衷(描写天使的词句,用以形容神也是恰当;但七9,十6)。天使告诉妇女们,耶稣「已经复活了」,他移开石头,好让她们亲睹「安放主的地方」,现已空无一人。妇女不应感到惊讶,因为所发生的事,不过是「照他所说的」,天使再提醒她们(7节),耶稣应许往加利利去,跟门徒重聚(二十六32)。妇女的反应是「又害怕,又大大的欢喜」。天使的形貌可畏(4节),加上耶稣的尸首失踪,已令她们惊惶。纵然她们不大明白,但绝望已转化成希望,她们获得应许会再见耶稣。
门徒却要等到在加利利才可与耶稣会面。妇女们遇见复活的主一事,只记载于这里的9至10节(虽然她们「抱住他的脚」,并主差她们「去告诉我的弟兄」等细节,令读者想起约二十17中的抹大拉的马利亚)。在当时的社会里,妇女是二等公民,但她们在耶稣复活之事上,却举足轻重。耶稣重复了天使说过的话,然后加上「我的弟兄」的亲密称呼:在二十六章56节中,门徒失败跌倒了,但耶稣的话流露了重新肯定他们之意。
二十八11-15守兵的报告
我们的目光转到加利利及复活主的胜利上,我们在这里要看耶路撒冷最后一眼,看其当权者如何狼狈地竭力隐瞒事实。我们要预备看最后的一幕,在那里,加利利和耶路撒冷的对比已达到顶峰。
犹太领袖必定「拿许多银钱」,才能说服兵丁散播谎言,因罗马兵在当值时睡觉,可构成死罪。但彼拉多向有恶名,如果他得知此事,只需行赂便可摆平。据犹斯丁(Justin)所言,直至主后第二世纪,那些反对空墓的流言仍然流传。
二十八16-20耶稣复活掌王权
重回加利利,令众人舒一口气。在此正式展开基督徒的使命:门徒首先与复活的耶稣会面,祂现在的身分是万有的王。第18节的词句似乎再次与但以理书七章14节的内容产生共鸣,但前文所述的,是前瞻人子将来要得世上所有的权柄,应验但以理书的预言,但如今预言已在耶稣身上应验了。
凭着他已得的权柄,耶稣现在差派门徒出去,「使万民作我〔耶稣〕的门徒」,以传扬耶稣的统治。门徒的性质可见于主的两个吩咐:「施洗」和「教训」。门徒要呼召人全然委身于新的群体(以洗礼为象征),从此以「凡我所吩咐你们的」,作为行事为人的依归,耶稣就常与他们同在。耶稣也曾应许:「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十八20)。「同在」一词令人想起「以马内利」,即「神与我们同在」(一23);这正是耶稣真正的身分。
第16节「十一个门徒」清楚指出犹大不在其中,但同样明显地指出,虽然彼得在耶稣受审期间,一败涂地,但他仍列在十一门徒之中。
第17节「疑惑」一词,曾出现于十四章31节;它不是指智能上的不信,而是指当人遇见奇怪或「不可能」之事,犹疑不决的自然反应。
第18节注意此处与四章8至9节所述的不同;撒但可以给予的,只是「世上的万国」!
第19节「奉父子圣灵的名」,指出受洗是归向谁,此段的父子圣灵三位一体「公式」,尤为突出;新约别的经文不曾如此描述,虽然「子」及「父」的亲密关系,记载于十一章27节及二十四章36节。注意:在耶稣受洗时,3位都同时出现了(三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