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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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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十七1-13看见耶稣在荣耀中(参可九2-13;路九28-36)

此段少有地清楚显示事情发生的时间(「过了六天」),可能作者原意是将此事件与六章28节连在一起:当日在场的几个门徒,可短暂地得见耶稣王权的荣耀。整个事迹从门徒的角度去写,这是向他们启示耶稣的真正身分。这记载也平衡了十六章21节以后的几节经文所作出令人沮丧的宣告。在山上的3个门徒有幸看见幔子暂时被揭开了,得窥死亡以外的荣耀。有3个元素加在一起,清楚确定耶稣不单是肉身的弥赛亚。

首先,祂面貌改变(变了形象),「明亮如日头」(2节),又有「光明的云彩」(5节),由此可知祂不单是神的代言人,身分也异于其它先知。

第二,祂与摩西和伊莱贾连在一起,他们都是古时的伟人,神曾透过他们拯救百姓,并向他们说话(他们和耶稣一样,被神的百姓弃绝)。人们都盼望他们再来,揭开弥赛亚年代的序幕,所以他们的出现,宣告了耶稣就是弥赛亚。

第三,一如耶稣受洗时(三17),神亲自证实耶稣是祂的爱子,如此,门徒必须听从祂,纵然他们因耶稣的宣告(十六21以后几节)而感到害怕。

这次经历实在太震撼人心,彼得竟提议为耶稣及祂的尊贵客人在山上搭3座棚。当然耶稣不理会他!3个门徒极为害怕,耶稣嘱咐他们守秘密(9节;比较十六20)。可以想象,如果门徒随便说出这次奇特的经历,会招惹严重的后果。

在第10-13节,门徒仍在尝试理解他们的所见所闻有何意义:是否伊莱贾再来的预言已经应验(玛四5-6)?耶稣指出那预言已在施洗约翰的传道及受害上应验了。如此,必须受苦的主题,或许在门徒见异象时已被抛诸脑后,耶稣却透过自己及约翰的经历,再强调受苦是必然的。

第1节作者没有道出是哪一座「高山」,在该撒利亚腓立比一带,最高的山就是黑门山,但当然也有不同的说法。第4节彼得的提议,可能是他情不自禁地要款待嘉宾,也可能是他想将这异象留住。

十七14-20信心的能力(参可九14-29;路九37-43)

经过在山上的荣耀后,耶稣再回到苦难和不信的人群中。经文所提及的看似是羊症(译为「癫痫」的原文是一个很少用的字,字面意思为「受月亮的影响」),但耶稣却视之为被邪灵附身。祂所说的「不信」,是指整个世代的不信,却特别斥责门徒因为缺少信心,故不能帮助受苦的人。

第20节更暗示他们全无信心,因为芥菜种的体积非常小!在此信心的大小并不重要,只有极小的信心已足够了。重要的是所相信的是神,神定能成就任何不可能的事(甚至移山)。

十七22-23第二次预言耶稣被杀(参可九30-32;路九43-45)

内容与十六章21节接近,但这处经文提及耶稣要被出卖。一如十七章9节,耶稣述及祂的受死时,也提及复活,但从门徒的反应看来,他们却好像没有把焦点放在复活的预言上。

十七24-27圣殿税

大部分犹太人憎恶向罗马纳税,但他们每年纳两个银币作丁税,以维修圣殿,却是犹太人引以为豪的。收税的人来问耶稣,显出众人都觉得耶稣向来不守俗例。耶稣再一次道出祂不用从俗的原则:祂身为神的儿子,可以免税(比较十二5-6:「在这里有一人比殿更大」),但祂愿意纳税,以免得罪人。但当祂有充分理由时,祂倒不惜得罪人来说明真理(参十五12-14,特别注意二十三章),但这次却不涉及真理的问题。

我们不知道彼得是否去钓鱼,也不知道他是否从鱼口得钱。这事件的重点,不是从鱼口得钱的神迹,而是耶稣对社会俗例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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