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第十五章-《每日研经丛书》
马太福音第十五章-《每日研经丛书》
不论这段经文在我们看来是多么困难与不清楚,它仍是整个福音书中最重要的段落之一。它代表耶稣正宗派犹太教的领袖间正面的冲突。第一句就很清楚的表明文士和法利赛人从耶路撒冷专程来到加利利,要向耶稣发问。这次的问题不一定带有恶意的。文士与法利赛人这一次并不是恶意的要找机会与耶稣纠缠,他们的确是感到困扰与詑异。因为这段经文的重要性不是在于耶稣与法利赛人之间有个人的冲突,而是更进一步地指出在宗教上两种观点,以及对于上帝要求的不同看法的冲突。
在这观点之间并没有妥协的可能,也不能设法周施和解。一个存在,另一个就非除灭不可。因此在这段经文中孕育了历史上最重大的宗教竞争。要明了这件事,我们首先必须了解犹太的法利赛人与文士的宗教背景。
我们在本段经文中看到洁净与不洁净整个的观念。我们一定要十分清楚,所谓洁净与不洁净的观念,与身体的清洁生无关,这完全是礼仪方面的事。一个人在洁净的条件之下,方能敬拜、接近上帝;不洁净的人就不可能敬拜,接近上帝。
这种不洁净是由于触摸某种人或物传染的。例如一位妇人若有血漏就算为不洁净,即使在正常的月经期间她也是不洁净的,她在生了小孩以后的一定时期是不洁净的。每一具尸体都是不洁净的,摸到尸体的人也成为不洁净。每一个外邦人都是不洁净的。
这种不洁净可以传递,也就是所谓有感染性。例如:一只老鼠碰到了一件陶器,这件器皿就不洁净,若非按礼节洗濯并使其洁净,凡盛在其中的东西都是不洁净的。结果是任何人摸了这件器皿就不洁净,吃或喝其中所盛的东西也成为不洁净。凡与这样吃喝过的人接触的人,也成为不洁净。
这不仅是犹太人的观念,其他的宗教也有这种看法,在印度的高阶级认为凡不属其阶级的人都是不洁的,若有人皈依了基督更是严重的不洁。伟大的印度基督徒披雷曼奈德在他的自传中告诉我们他的遭遇:他作了基督徒,他的家庭驱逐了他,有时他回去探望他的母亲,她虽然为了他的叛教而伤心,但仍然爱他。披雷曼奈德告诉我们:‘父亲一知道我在他白天上班的时候去看母亲,他就吩咐看门的兰罗布,他是一位健壮的内地人……不准我进到屋子里面来。’兰罗布被说服放松他的戒备。‘最后我的母亲说服子看门的兰罗布,才准许我到她面前。他们的偏见是如此之深,即使家里用的印度仆役,也不愿洗濯我母亲给我吃东西的盘子。有时我的姑母把恒河的水,或掺了牛粪的水洒在我所坐过的座位上,以求洁净。’披雷曼奈德是一个不洁的人,每一件他所摸过的东西都变为不洁了。
我们必须注意这种不洁与道德无关。触摸到某些物件就会产生不洁净,这种不洁净使人与人类社会及上帝隔离。好像是一种特别的力量或病菌,如同邪气那样挂在某些人或物上。为了使我们了解得多一点,可以记得即使在西方的文明之下,这种观念还没有完全绝迹,不过多半是相反的说法。有的人认为四叶的苜蓿(编注:一种植物),或一些金属或木头的咒诅物,或是认为一只黑猫,会带给人好运。
所以这是一个宗教上的观念,认为在宗教的立场要避免与某些东西接触,因为它们是不洁净的。如果已经有了接触,就必须依照洁净的礼仪,除去不洁。但我们还要更进一步地来看这个问题。
进到人里面的食物(十五1-9)(续)
这些洁净与不洁净的律例具有更广泛的范围。它们规定了人可以吃与不可吃的东西。广义的说,所有的食物与蔬菜都是洁净的,但是律法对于有生命之物,规定得格外严格,利未记第十一章就是记载这些律例。
扼要地说来,动物类祇有分蹄与反刍倒嚼的是洁净的,这就是犹太人不吃猪肉,兔肉或野兔肉的原因。凡自死动物的肉就不能吃(申十四11)。在任何情形之下,血必须要从尸体流尽,正宗派的犹太教徒,一直是从合乎犹太人律例的屠夫那里买肉,因为只有在这种地方才买得到经过这种处理的肉。普通的肥肉是可以吃的,但肾脏、肚腹与内脏的脂油,就是我们所谓的板油,不可以吃。至于海味方面,只能吃有翅有鳞的鱼,也就是说贝甲壳类,如龙虾等都不可以吃。所有的昆虫,除了在东方常吃的蝗虫以外,均属不洁。我们在动物类和鱼类中,有可吃与不可吃的标准。鸟类却没有这种标准,所以不洁与禁食的鸟类名单,记载于利未记十一章十三至廿一节。对于这一切,有一些可认出来的理由,我们可以把它们归纳如下:
(一)拒绝摸尸体或吃自死动物的肉,可能与邪灵的信念有关。人们很容易相信,鬼就是住在这样的身体里面,并且可以从口中进入吃肉者的身体。
(二)在某些宗教中,认为有的动物是神圣的;例如埃及的宗教以猫与鳄鱼为神圣。犹太人以其他宗教所崇拜的动物为不洁净,倒是很自然的一件事。那种动物可能会当作是异教敬奉的偶像,所以是危险而不洁净的。
(三)
(四)但是有许多东西,野兽和动物为不洁的规定是毫无理由的。禁忌常常是无法解释的,他们简直是无法说明的迷信,认为有些活物与好运、恶运,或洁净、不洁净有关系。
这些事本身并没有什么关系,但是最大的困难与不幸乃是文士与法利赛人把它们当作是生死攸关的大事。要服事上帝,要作虔诚的人,就要遵守这些律法。如果我们用以下的方式来说明,就可以看到这件事所发生的效果。禁吃兔肉或猪肉与禁止奸淫同为上帝的诫命,所以吃猪肉或兔肉,与勾引女子从事不合法的性交犯了同样的罪。宗教与外面的条例和规定混杂在一起,既然遵守外面的规条、律例,以及核对人是否做到都很容易办到,这些律例就变成正宗派犹太人的宗教了。
洁净的方法(十五1-9)(续)
现在我们到了研究这段经文特别有冲突的地方。避开一切礼仪上的不洁是不能做到的事。一个人自己可以不沾染不洁,但是他怎么会知道他在街上所接触的人,到底洁净还是不洁净?只要碰一碰就会使他不洁净,因为,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不洁净是传染的。因为在巴勒斯坦有外邦人,凡是外邦人脚底下新踏到的尘土都是不洁净的,因此这件事变得更为复杂。
为了抗拒这种不洁,便做出一套繁复的洗涤办法。这种洗濯方法是越来越复杂。首先要在早上起床时洗手,然后产生出一套圣殿内祭司所用的洗手方法,他们在吃自己的一份祭肉以前,必须如此洗手。后来正宗派的犹太教徒要求自己要与所有真正虔诚的教徒遵守这繁复的洗手方法。
厄德赛恩(Edersheim)在他所写的弥赛亚耶稣的生平与时代的书中,列出这最繁复的洗濯仪式。在餐前就要把使用的水瓶豫备好,至少需要一圆形木筒四分之一的水,也就是足够灌满一个半鸡蛋壳的水。首先把水倒在手指正面掌心向上的双手上,必须流到手背,直至腕关节;从腕关节滴下来,因为这水已为了接触过不洁的手变为不洁,如果这水再流回手指,就使手指再成为不洁了。这套过程还需要再重覆一次,双手背向上,手指往下,最后每一只手指用另一只手的拳头擦过以后就就是洁净了。一位严谨的犹太人不但在餐前遵守这些仪节,甚至每一道菜都要来一遍。
所以犹太正宗派的领袖向耶稣所提出来的问题是:‘你的门徒为何不遵守我们传统洗濯的礼仪?’
他们论到古人的遗传。犹太人认为律法有两部分,成文的律法记载于圣经之内。口传的律法,包括历代的文士与专家们所增添的,如洗手的规定之类;这些增添的就是古人的遗传,他们认为与成文的律法具有同等的约束力。我们一定要记得这个显著的特点──正宗派的犹太教徒认为所有这些礼仪就是宗教,他们相信这是上帝对他们的要求。做到了这一切就是讨上帝的喜悦,成为一个善人。换而言之,这些洗手的礼仪被当作与十诫有同样的重要。宗教已经跟一批外在的条规合成一体。用某种方式洗手好像遵守‘不可贪婪’的试命一样。
为遵守人的律法而违背上帝的律法(十五1-9)(续)
耶稣并没有直接回答法利赛人的问题,耶稣是用一个口传礼仪律法的例子,来说明遵守这样的律法,决非顺服上帝的律法,实际上倒是会与上帝的律法发生冲突。
耶稣说上帝的律法规定人应当考敬父母;然后祂接下去说,如果一个人说:‘这是献给上帝的礼物’,他就不必遵守孝敬父母的责任。我们若在马可礼音看到与这件事情相同的记载,就会看到‘各耳板’三个字。这模糊不清的经文是什么意思?其实它可以有两种意思,因为‘各耳板’具有两种意义:
(一)各耳板可以作为供奉或献给上帝的意思。如果一个人的父母在贫穷与需要之中,如果这贫穷年老的父母前来要求儿子的帮助,这个人有一个办法可以逃避帮助父母的责任,就是正式地把他所有的金钱、产业奉献给上帝的圣殿,他的产业就成为各耳板,专门奉献给上帝;然后他就对他的父母说:‘真是对不起,我没有东西可以给你,我所有的都奉献给上帝了。’这人可以利用遵守礼仪的形式,来逃避孝敬父母的责任。他可以用文士的规定来废除十诫中的一条诫命。
(二)各耳板还有另一个意义,在此地发生问题的可能就是这第二个意义。‘各耳板’被用为一个誓言。一个人可以对他的父母说:‘各耳板,我要是有什么东西,一定会用来帮助你。’现在假定这个人的良心忏悔,假定他在忿怒,发脾气或激怒的刹那间拒绝了他的父母,假定他在这件事过去以后,较有善心与孝心,感到帮助父母终究是他的责任。在这种情形之下,任何一个有理任的人都会说这个人已经真实的悔改,他的回心转意真是一件好事,因为他现在准备要做一件正当的事,遵守上帝的律法。
但严格的文士会说:‘不行’‘我们的律法说,不可背誓。’他会引证民数记三十章二节:‘人若向耶和华许愿,或起誓,要约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话行。’文士会根据律法辩称:‘你既起了誓,绝不可以背誓。’也就是说,文士把一个人束缚在一种因一时的情感冲动,在不留意之间所说的誓言上,实际上就是强迫一个人去破坏上帝与人类间更崇高的律法。
这就是耶稣的意思,祂意思说:‘你利用你们文士的解说和传统,竟强迫一个人不去孝敬他的父母,即使他自己悔改,并且看到更好的办法时,仍旧不放过他。’
当日的文士与法利赛人最奇怪与不幸的,就是他们实际上所作的与犹太人最伟大的教师的言论相违背。以利以谢拉比说:‘一个人为他父母的缘故,门是敞开的。’他的意思是说,若有任何人起了不孝敬他父母的誓言,后来反悔了,即使违反了他的誓言,改变他心意和采用另一种方式的门,依旧是敞开的。耶稣从不给人以不知道的真理,总是把上帝已经告诉人类的事来提醒他们,使他们可以明白祂的真理,这些事上帝早已告诉他们,他们早已知道却又忘记了,因为他们宁愿接受自己人为的繁文缛节,却不要上帝伟大单纯的律法。
这就是发生冲突与顶撞的地方,就是两种宗教与两种崇拜的较量。文士与法利赛人认为宗教就是遵守一些外表上的规条、律例与礼仪,例如在餐前正确的洗手方式等;这就是在人生的各方面严格地遵守一种外表的规条。而耶稣认为,宗教是一件内心深处的事,它是发自超乎律法的同情与仁慈的事。
文士与法利赛人认为崇拜就是仪式和礼仪,而耶稣认为崇拜就是洁净的心灵与爱心的生活。这就是冲突。这种冲突今天依然存在。崇拜是什么?即使在今天还是有许多人说,若不是一位具有使徒所承继的权柄,并经封立的祭司,在一所成圣的建筑物中主持的仪式,单单按照教会定规的仪式所举行的,并不是崇拜。而这一切都是外表的东西。
崇拜最伟大的定义之一,是由汤朴威廉(William Temple)所定规的:‘崇拜是藉上帝的圣洁来苏醒良心,以上帝的真理来喂养人的头脑,以上帝的美善来洗濯人的想像,使人的心向上帝的爱敞开,把意志奉献给上帝的旨意。’我们若因文士与法利赛人的盲目而吓一跳,若因他们对外在礼仪的坚持而震惊,就必须留意,免得我们在自己的方式之下犯了同样的罪。宗教决不能建立在任何的礼仪或仪式上,必须建立在人与人之间个别的关系上。
真正的良善与真正的邪恶(十五10-20)
耶稣所说的话中,使犹太人最为惊骇的,就是这一番话。因为它不但定了文士与法利赛人的宗教为有罪,实际上也是扫灭了大部分的利未记。这不但违背了古人的遗传,而且也违背了经典的本身。耶稣的话取消了旧约中一切食物的律例。这些食物的律例仍然可能是合乎健康、生、常识与医学的智慧,但却没有法子把它们当作是宗教上的事。自此以后、耶稣定规,一个人遵守礼仪到什么地步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一个人内心的情形。
无怪乎文士与法利赛人惊异万状,耶稣的这番话等于就是把他们宗教的根本,从他们脚下连根铲除,不但是足以惊讶,也是革命。如果耶稣是对的,他们整个的宗教原理就是错了。他们把宗教与守律例、条规讨上帝的喜悦混为一谈,把信仰和那些所谓的洁净与不洁、进食与餐前洗手的礼仪等混为一谈。耶稣是确定宗教和人的心合成一体,而且坦白地说,那些文士与法利赛人的规例,与宗教毫无关系。耶稣说法利赛人是不知上帝道路、瞎眼的领路者,人要是跟随了他们,只有偏离正道,掉进坑里。耶稣的见解实在是再正确没有了。
(一)宗教若在于外表的条规与遵守仪式,就是包含两种意思。它实在太容易了。不吃某种食物,以及在某种方式之下洗手,比之与饶恕那不可爱与不能爱的,牺牲自己的时间、金钱、安逸与娱乐去帮助那需要的人等等,实在是容易得多。
我们还没有完全领会这个教训。经常上教会,慷慨地奉献给教会,参加查经班都是外表的事,它们是走向宗教的道路,但它们并不是宗教。
我们总要常常提醒自己,宗教在乎个人的关系,在乎对上帝和待人的态度。
而且假如宗教只在乎外表的遵守,就完全领人走入迷途。许多人在外表上毫无瑕疵,但是在他的心里存有最恶毒与败坏的意念。耶稣的教训是说,一切世上外表条文的遵守,并不能救赎一颗充满了骄傲、恶毒与情欲的心。
(二)耶稣的教训是说一个人重要的部分就是他的心。‘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他们必得见上帝。’(太五8)伯仁斯(Burns)在‘致戴维的信’中写道:
‘总是内心的部分,才决定是或非。’
上帝所关心的并不是我们如何行,而是我们为何要行;并不是在乎我们实际所行的,而是我们内心盼望的。正如阿奎那(Aquinas)曾说:‘人是看行为,上帝是看内心。’
按照耶稣的教训──这教训定了我们每一个人的罪──无人能因遵守外表的律例和规则自称为善,惟有在他内心清洁的时候,才能自称为善。这个事实也是骄傲的尽头,就是为什么我们每一个人只能说:‘上帝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的原因。
信心的考验与答覆(十五21-28)
本段经文具有极丰富之含意。它描述耶稣在巴勒斯坦及犹太区域以外,惟一的一次事迹,实在是有无比的趣味。这段经文最有意义的就是豫告福音将要传遍全地,它向我们表明一切障碍的结束。
这是耶稣故意隐退的时间。结局将至,耶稣希望在它来到以前,可以有一段安静准备的时间。虽然有个目的在祂的心里,但祂主要的并不是为自己作准备,而是盼望他能有一点时间教导并准备祂的门徒,迎接十字架的日子。有许多事祂必定要告诉他们,也必须迫使他们了解。
在巴勒斯坦已经没有一处地方,可以让祂有私下安静的时间,无论祂到什么地方,众都会找到祂。因此祂向北行经过加利利,来到腓尼基人居住的推罗西顿地方。在这个地方,祂至少可以有一段时间不会受到法利赛人与文士恶意的仇恨,与众人危险的拥护,因为没有一个犹太人愿意跟祂到外邦人的地区。
这段经文向我们表明耶稣在末期的混乱尚未来到以先,要找一段安静的时间。这并不是一幅耶稣逃避的图画,而是耶稣沉地准备祂自己与门徒,应付摆在前头的最后决战的一幅图画。
可是即使在这片异国的土地上,耶稣还是免不了遇见人类迫切需要的呼求。有一位妇人的女儿生了很重的病,她一定听见过耶稣能够施行奇事,她就跟祂和祂的门徒,迫切地发出求助的呼声。起初耶稣似乎对她并不注意,门徒倒有些困窘。‘把她所要的给她,’他们说:‘打发她走吧!’门徒的反应并不是真实的同情,相反,他们认为妇人是讨厌的人,他们盼望越快赶走她越好。为了要赶走一个讨厌的,或可能令人生厌的人而答应他的要求,是一种很普通的反应,但它与基督出于爱心、怜悯的反应是不一样的。
然而耶稣在此地有一个困难。我们丝毫也不疑惑祂对这位妇女动了慈心;但她是一个外邦人,不但外邦人,还是属于迦南族的人。迦南族的人与犹太人有世仇。在当时,或不久以后,约瑟夫写道:‘在腓尼基人之中,推罗人对我们最有恶感’。我们已经看到,耶稣若要有任何工作的果效,祂必须像一位有智慧的将军那样地限制祂的目标。因此祂的工作必须从犹太人中间开始。在这里却有一个外邦人呼求祂的怜悯,耶稣惟一要做的事,就是必须唤醒这妇人心中真实的信心。
因此耶稣最后转过身来对她说:‘不好拿儿女的饼给狗吃。’称一个人为狗是一种极度的侮辱。犹太人以骄傲、侮慢的态度说:‘外邦的狗’,‘异教的狗’;后来又说:‘基督徒的狗’。在那些日子,狗是街上肮脏的吃腐物的动物──瘦弱,野蛮,常患疾病。可是要记得两件事;第一说话时的声调与表情是最有关系的。即使一件很困难的事也可以在说的时候带缓和性的笑容。我们可以笑称一位朋友为:‘一个老坏蛋’,‘一个无赖’,那充满了情感的语调可以除去一切的恶意。我们可以十分确定耶稣脸上的笑容与祂眼中的同情消除了这句话中的苦毒与侮辱。
第二、所用的狗字是(kunaria),并不是街上的狗,是家庭中所宠爱的小狗,跟在街道上徘徊、在粪堆里打转的最低级的狗大有区别。这妇人是一位希腊人,从她希腊人的急智中,她马上就看出来了。‘不错,’她说:‘但是狗也吃她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渣儿。’这不屈不挠的信心,使耶稣的眼中闪耀喜乐的光彩,祂给她祝福并将她所切望的医治赐给她。
鸁得福祉的信心(十五21-28)(续)
我们必须要留意几件与这位妇人有关的事:
(一)第一件最重要的是她有爱。正如本革勒(Bengel)论到她说:‘她将儿女的痛苦,当作是自己的痛苦。’她也许是一个异教徒,但在她心中有对她孩子的爱,永远反映出上帝对祂子民的爱。这爱使她接近这位陌生人;爱使她接受祂的静默,依然不断地恳求;爱使她忍受这明显的拒绝;爱使她看见耶稣言语之外的同情。这位妇人心中的动力就是爱,再也没有比爱更坚强,更与上帝接近。
(二)这位妇人有信心。(甲)这是她与耶稣接触而增长的信心。她开始称祂为大的子孙,这是一个尊敬人一般的名称,把耶稣当作是伟大有能力的行奇事者,但是这个称呼只是以属世的能力和荣耀的眼光来看耶稣。在她看来她是到一位伟大有力量的人面前求赏赐,她好像到一位魔术师面前那样,带一些迷信而来。但最后她称耶稣为主。
看起来好像耶稣强迫她来仰望祂自己,在祂的里面有一种无法用属世的名称来表达的、属灵的东西。这就是耶稣在赐给她所求以先,盼望她能够觉悟了解的。祂要她明白向一个伟人的要求,必须转变成对永生上帝的祈求。我们可以看出这位妇人与基督相遇以后,她的信心增长,终于虽含糊,却真正看见祂的真相。(乙)它是一种崇拜的信心。她是以跟随为开始,以跪拜为结束;以要求为开始,以祈求为结束。每当我们来到基督面前,我们首先要崇敬祂的尊荣开始,然后再提出我们的需求。
(三)这位妇人具有不屈不挠的坚忍。她永不灰心。有许多人的祈祷实在是因为他们不愿失去一个机会,其实他们并不是真正的相信祈祷,他们祇感到,可能会有某些事情发生,他们不愿失去一个机会。这位妇人前来,不是因为耶稣是一位可能的帮助者,而是她惟一的盼望。她带热诚的盼望,迫切的需要,永不灰心地来到耶稣面前。这位妇人的祈祷具有效率最高的条件──她是在极度的迫切之中。祈祷对于她并不是一种仪式,而是她灵魂中热切盼望的倾诉,使她感觉到她不能──决不会──也不可以,得否定的答覆。
(四)这位妇人有喜乐的恩赐。她是在困难之中,也是在热诚的迫切之中,可是她还能笑。她有一颗阳光普照的心。上帝喜爱欢乐的信心,具有这种信心的人,眼中永远带有希望的光辉,这带笑容的信心,能够照明幽暗。
这位妇人带给基督一种高贵与勇敢的爱,一种不断增长的信心直至最后俯伏在上帝面前敬拜,从永不失败的盼望中所产生的一种不屈不挠的坚忍,还有那永远不会消失的喜乐。这种信心使她的祈祷不能不获得答应。
生命之粮(十五29-39)
我们早已看到当耶稣动身往腓尼基境内去的时候,祂是故意安排一段隐退与休息的时间,使祂可以和祂的门徒为摆在前头的日子准备自己。福音书的一个难处,就是并没有给我们任何确定时日的指示,我们自己必须藉故事中所给我们的暗示去找。当我们按照这些暗示去找的时候,就会发现耶稣与门徒隐退的时间,比我们想像的要长得多。
当耶稣使五千人得饱的时候(太十四15-21;可六31-44),我们念到他们是坐在草地上,所以它是指春天,因为在热带地方祇有春天的草才是绿的(太十四19;可六39)。在祂与文士和法利赛人讨论之后,祂就退到推罗西顿境内去(可七24;太十五21)。这段路程靠步行是不算短。
为了以后的时间和地点,我们必须再回头来翻马可福音,在七章卅一节,希腊文正确的翻译是:‘离开推罗以后,祂经过西顿,沿低加波利海岸,来到加利利。’这样的旅程十分奇怪,西顿在推罗的北边,加利利海是在推罗的南边,低加波利是希腊十城的联邦,在加利利海的东边。也就是说,耶稣为了要往南边去却往北走,正像是从三角形的这一端走到另一端,祂却绕过第三端一样。正如从厦门到香港经过福州,或从日本到朝鲜经过新加坡一样。显示耶稣在尽量故意的拉长祂的路程,使祂未走向耶路撒冷的最后一段路程以前,有一段时间能够跟门徒在一起。
最后祂来到低加波利,我们从马可福音中(七章卅一节)念到这段经文所记载的事情。我们在这里得到第二点暗示,这一次当祂吩咐众人坐下,他们都坐在地土(epi te{n ge{n)此时正值炎夏,青草都晒焦了,只留下光秃的地面。也就是说,耶稣这次北上的路程,差不多走了六个月,我们不知道在这六个月的期间发生些什么事,但我们可以确定,这是门徒生命中最重要的六个月,因为耶稣在这段期间重地教导并指示他们,又使他们的心窍向真理开启。在试炼尚未来到以前,门徒有六个月的时间与主同在一起,真是一件值得纪念的事。
有许多学者认为五千人吃饱与四千人吃饱,是一件事情的两种记载,其实并不是如此。按我们看来日期已经不同,第一件事发生在春天,第二件事发生在夏天。人与地点都不相同,在本段经文中,使四千人吃饱的事发生在低加波利。低加波利实在是十座城的意思,这地方是希腊十个自由城松懈的联邦。这一次有许多外邦人在场,可能外邦人比犹太人还要多,这个事实也解释了在卅一节中的一句古怪的话:‘他们就归荣耀给以色列的上帝。’外的众,认为这是以色列上帝权能的显明。另有一点希奇的小差别,在五千人吃饱以后,收拾零碎的篮子称为kophinoi;在四千人得饱的事上,他们称篮子为sphurides。kophinos是一种犹太人时常携带的窄颈而呈水壶状的篮子,因为犹太人惟恐勉强去吃外邦人的手摸过的食物,他们常常带自己的食物。sphuris很像一只有盖的大篮子,甚至可以把一个人装在里面,这是外邦人所用的一种篮子。
这故事的奇妙就是在这些医治与饥饿者得饱之中,我们看到耶稣对外邦人的怜悯与同情。这是豫告上帝的粮不限赐给犹太人的标记,外邦人也可以分享到这位赐生命之粮的主。
耶稣的恩惠(十五29-39)(续)
我们在这段经文中可以看到耶稣基督的恩惠与纯全的仁慈充份的表露,我们看到祂满足了人类每一种的需要。
(一)我们看见祂治愈身体的无能。瘸腿的、残癈的、瞎眼的、耳聋的,凡来到主的脚前,都得到了医治。耶稣无限关心世界上身体有痛苦的;凡是带给人健康和医治的人,就是作了耶稣基督的工作。
(二)我们看到祂关心疲乏的人。人会疲乏,而祂要加强他们的脚力,使他们能够奔跑前面漫长艰苦的道路。耶稣极度关怀世上的旅客与劳力的人,关怀眼困倦、手疲乏的人。
(三)我们看到祂使饥饿者得到饱足。我们看到祂把祂所有的分给他们,解除他们身体的饥饿与需要。耶稣对于人的身体有无限的关心,如同祂关心他们的灵魂一样。
我们在这里看到上帝的权能与同情流露出来满足了人类许多的需要。
范德赛恩在论到这一件事时有一种可爱的思想。他说,在耶稣工作的三个阶段中,祂在每一个阶段都是以给予百姓饱足为结束。首先给五千人得饱,结束了祂在加利利的工作;因为从此以后,耶稣不再到加利利去从事教导、传道与医治的工作。第二、祂给四千人得饱,作为祂越过巴勒斯坦的疆界,首先在推罗和西顿的区域,然后在低加波利,向外邦人简短工作的结束。第三、也就是最后,是在耶路撒冷的最后晚餐,这是耶稣的肉身住在人中间,最后的一段日子。
这实在是一种可爱的思想。耶稣常赐予人奔跑的能力,祂常把生命的粮食赐给聚集在祂面前的人,使他们得到饱足。在祂继续前行以前,祂总要把祂自己赐给他们。祂更来到我们中间,赐给我们能够满足人类灵魂饥渴的粮食,使我们从其中获得力量,使我们能够走完我们一生的路程。──《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