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注释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注释
十五1-20洁净与敬虔(参可七1-23;比较路十一37-41,六39)
反对势力总不离左右,如前一样(九3、11、34,十二2、14、24、38),法利赛人和文士再起事端,如今还有新的反对势力加入:从耶路撒冷来的人。他们可能是官方派来,要查探这位惹人争议的老师,况且耶稣又不在拉比之列。从现在开始,愈来愈清楚看见,耶稣将遇上的麻烦,会来自耶路撒冷(十六21,二十18)。
饭前洗手不单是卫生问题,也是宗教责任。旧约里没有这些规条,只规定祭司要在宗教仪式前洗濯自洁(出三十17-21)。法利赛人却将之变成日常生活的守则,他们要求作为宗教老师的耶稣及祂的门徒,遵行这些礼仪上的洁净规条。
耶稣在第10-11节回应法利赛人的责备。首先,祂反击他们对宗教权威的态度:他们坚持要守自己的传统,以致「废了神的诫命」。耶稣在此清楚划分旧约中的律法(神的诫命,第6节),和人加添的众多规条。耶稣引用以赛亚书二十九章13节,指出建基在人的规条上的宗教,是枉然的,并不讨神喜悦。
耶稣举例说明:旧约教导人要孝敬父母(出二十12,二十一17),但犹太教的律法破坏这诫命,容许人讹称将所当给父母的,奉献予神(事实上他是据为己有),就可以不供养父母。他们借敬虔而作伪,既扭曲旧约对起誓的规例,更违反了其中一条最基要的诫命(注意第五条诫命是神亲口颁令的,不单是摩西的律法!)。
耶稣不仅维护旧约的律法,因祂再次讨论第11节中提及的洁净和不洁问题,祂提出了根本的原则,最后引致祂的跟从者全盘否定旧约中有关食物的规条。祂提出人所吃的食物,不能使人「不洁」,只有心思意念才会使人不洁。彼得发觉这教训很难学(徒十9-15),但若学不懂这道理,以色列民的饮食规条,会妨碍教会平等对待非犹太裔的信徒。马太没有言明这些暗示(马可倒有说及;参可七19),但其中的原则颇明显,而17至20节有更清楚的解释。
这论点直接冲击法利赛人在宗教上的优先次序。耶稣不为此道歉,祂更形容法利赛人并非天父所栽种的,要如稗子般被拔出。他们是瞎子领路,虽有热心,但迷失方向,终要令自己及其追随者灭亡。耶稣谴责法利赛人,言词强硬,所反映的并非个人的敌意,而是完全推翻他们的宗教态度──只重外表仪式,忽略人的本质。
这段经文无疑充满矛盾,耶稣一开首便指责敌对者破坏神的律法,然后祂推翻那基于律法的「不洁净」原则。但一如第五章所记,耶稣不重视律法的表面,祂所关注的是律法的精义:如果外表的洁净重要,那么内里的洁净更为重要。最后,在外邦人和犹太人组成的新群体里,律法的一些条文因没有实际价值,将被摒弃。至于目前,那原则只适用于洗手之事上,此条文并非从旧约律法而来的(20节)。
附注
第15节「比喻」一词在此要作广义的理解,它是指需要解释的谜语式说话。第16节「不明白」(比较十三13,14,15,19及23)强调人必须明白比喻所指的是甚么。耶稣再度私下向门徒解释,但群众只听到比谕,没有得到解释。
十五21-28外邦妇人的信心(参可七24-30)
有关亵渎的问题,在此处具体地表现出来;身为犹太人的夫子,耶稣在外邦地方遇上外邦妇人,妇人的女儿被鬼附身。他们对话的焦点,就是外邦人可以从犹太人的弥赛亚(戴维的子孙)身上,得到甚么好处。
这事迹与医治百夫长的仆人非常相似(八5-13),首先是两人的信心得着奖赏,耶稣只说一句话,病人在远处便得医治,而且两者都记载了外邦人和犹太人的紧张关系,及外邦人的信心备受考验。马太道出妇人为迦南人,使问题更尖锐化。迦南人在旧约时期,是以色列人的世仇。
耶稣起初沉默(23节),接着说出令对方甚为气馁的话,重申了祂服侍的对象(24节,比较十5-6)。看来外邦人得救无望,可是妇人再三央求,却招来更伤害性的说话,耶稣将外邦人比作狗(犹太人视为不洁的动物)。
这些用词实在太冷酷无情,尤其是耶稣早前曾悦纳外邦百夫长的信心,指出外邦人最终会同享以色列民的福乐。可能单从字里行间,不能表达出耶稣实在说反话,又或者带着开玩笑的语气;无论如何,祂确实用上了当代犹太人对外邦人的评价,从而表现出妇人的信心经得起考验。她在第27节的回答,认同了耶稣要首先服侍以色列家,但救恩后来也要临到外邦人。由此得知,妇人明白神从呼召亚伯拉罕以来的救赎计划(创十二1-3),时候到了,救恩要延展到以色列家以外,就是这份信心,叫妇人得着应得的奖赏。
十五29-31外邦人对耶稣的回应(比较可七31-37)
耶稣曾医治了许多犹太人(十四34-36),同样,祂到了外邦地方,广行医治。马可指出地点在低加波利,加利利海的东南端,是外邦人聚居的地方。耶稣在21至28节医好了外邦人后,此段继续记载耶稣的医治大能,泽及外邦。从众人归荣耀予「以色列的神」,可见这群众不是犹太人。
十五32-39喂饱四千人(参可八1-10)
不久之前,有类似事件发生(十四13-21),使这段记载看似不必要,但这处的人数不同,证明是另一事件,其意义在于事件的背景:耶稣的事奉伸展到外邦之地(十五21;祂留在外邦直至第39节所记,才返回湖的另一边,即犹太境)。此处故意重复耶稣喂饱犹太群众的神迹,而这一次,外邦群众刚赞美以色列的神,耶稣便向他们显神迹。如果喂饱五千人,是让人先尝将来弥赛亚的筵席,这事件显示(八11-12曾预言)外邦人也要分享以色列最终的福祉。
事件的细节虽不同,但主要的情节却一样(参十四13-21之注释)
第37节另一细节显出这段事迹并非犹太背景,「筐子」是一般容器,有别于十四章20节中的「篮子」──特别指犹太人所用的一种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