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福音第七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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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福音第七章
7:1 耶路撒冷是犹太地的首邑,也是宗教中心。这些法利赛人和文士都是宗教领袖,派来调查耶稣在加利利的活动。
7:2 “俗手”不是指肮脏的手,而是没有依照传统宗教仪式洗过的手。比较7:5。
7:11 “各耳板”是希伯来话,指人向神起誓要奉献的财物。参《马太》15:5注。
7:21-23 耶稣指出罪有三种形式:1,表现在人性中:“从心里发出”(7:21)。2,表现在思想上:“恶念”(7:21)。3,表现在行为上:“苟合、偷盗…”(7:21-22)。
7:24 推罗、西顿是外邦人居住的地方,包括整个腓尼基,在今黎巴嫩国境内。
7:25-30 参《马太》15:26注。福音是全人类的。耶稣先把福音传给以色列家;但要如先知所预言,也要救赎外邦人归回祂的羊圈(赛66:19起;弥4:1起;亚8:20起)。耶稣的能力跨越空间,医好了那外邦妇人的女儿;隔开以色列民与外邦人的墙垣打破了。
7:34 “以法大”是亚兰话。亚兰语是当地人的日常用语。耶稣“望天”,天父是祂医治力量的来源(参6:41);耶稣“叹息”,悲伤神所造的人若非犯罪哪会有这些痛苦(罗8:19-23)。
7:36 参1:44注。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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