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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福音第七章-《中文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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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福音第七章

四 上帝的诫命与人的习俗 七123

  上一次耶稣和文士们的争论是有关赶鬼的事(三20~30)。这一次的冲突是有关上帝的诫命和人习俗。

七1

  有法利赛人和几个文士从耶路撒冷来 上一次与耶稣争辩的文士是从耶路撒冷来的(三22)。这一次再来找麻烦的,很可能也是同样的一批人。不过,这一次文士是和一些法利赛人一道来的。声势因此就更大了。这些人仍旧不断仔细地在窥探耶稣和他的门徒的举动。

七2

  犹太人对各种吃喝的礼节和习俗是很重视的。外界人往往需要一些解释才会明白。接下来那两节经文的解释,似乎在说明了马可的读者是来自外邦人的背景的。

七3~4

  中文俗手的俗字(七2、5)以及“污秽”(七15、18、20、23)在希腊文是出于同样的字根。在新约好几处的经文都是指礼仪上的不洁净(参阅徒十14、28,十一8;启二十一27)。这也就是法利赛人和保守的犹太人最关注的问题。近年来死海古卷(Dead Sea Scrolls)的发现,特别是昆兰社团(Qumran Community)所遵守的纪律手册(The Manual of Discipline),更加显示犹太人对礼仪上保持洁净的重视。所谓古人的遗传,也可以翻成“父老们或先人的传统”。这主要是指犹太人口传的传统和口传的律法。这一些在犹太教中是有很崇高的地位和权威的。在犹太人的宗教生活上,它的地位实际上似乎与旧约的律法相等。市场是人们混杂在一起活动的地方。在注重圣洁和清高的法利赛人和文士以及保守的犹太人看来,这当然是容易被污染的场所了。因此,从市上回来,在饭前洗浴便自然成为一种很重要的洁净之礼仪了。历代拘守在原文是一个很重要的动词。可以翻成“领受”。这个字常用于犹太人中一些教导、规矩、风俗、习惯等的世代相传上。保罗也用这个字来表达他从主耶稣那里所“领受”的圣餐(林前十一23)以及纯正的福音(林前十五1)。

七5

  作者马可在解释了犹太人的一些有关洁净之礼仪的背景以后,便紧接下去记载法利赛人和文士向耶稣提出的责难。他们的语气与上次责问有关门徒不禁食的事很相似(可二18)。在法利赛人的眼中看来,耶稣的门徒仍旧属于传统的犹太人。因此他们所提出的问题可以假定是合理的。

七6~7

  假冒为善之人 耶稣称法利赛人和文士为假冒为善之人,并非意味他们是故意装作的人,而是指他们在教导和生活上的不一致。因此,他引用先知以赛亚的话来指责这些人是很恰当的。他们所遵守的“古人的遗传”的确是人的吩咐,而不是真正上帝的话。

七8~9

  耶稣很清楚地分别上帝的诫命和人的遗传。法利赛人和文士虽然在理论上将后者当作是维护前者的“围墙”,但在实际的宗教生活和实践上,后者不但与前者占有同样的地位,甚至有取代和曲解前者的危险和倾向。这是耶稣对法利赛主义最严厉的一个批判。也是法利赛人和文士最惧怕和恨恶耶稣之处。他们之间在许多问题上所争论的焦点也在此。耶稣接下去再以一个实际的例子来指责敌对者的不是。

七10~13

  孝敬父母是十条诫命关乎人际关系的第一条(出二十12;申五16)。上帝对这条诫命的看重可以从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这一句话清楚看出来(出二十一17)。这一条诫命也是十诫中唯一带应许的诫命。因为上帝应许说,那孝敬父母的,他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二十12)。然而,法利赛人和文士竟然以他们的传统和解经的技巧来废掉这么重大的一条诫命。因为他们容许犹太人把应当奉养父母的一份钱宣布作各耳板,就是已经分别为圣,供献了给上帝的意思。作此宣布的人,从今以后便可以此为藉口,免去对父母奉养的责任。倘若有人以后后悔,有意收回这样的宣布,好让他们可以继续承担奉养父母的责任,法利赛人和文士们也会为了死守传统与规条,不容许那人这么做。结果,真是废了上帝的道。这对耶稣来说,就是假冒为善了──以供献或事奉上帝为藉口,来废去上帝自己所立的诫命。十三节的承接是中文圣经依某些古卷的翻译。圣经公会所接纳的古卷应该是翻成“传授”或“传”(与林前十一23;十五\cs163的“传”字一样)。承接只是说明了法利赛人和文士只继承传统的人。而“传”或“传授”却表示他们不只是继承者而已,同时也是积极地参与制定更多规条和传统的人。实际上,法利赛人和文士既是承接人也是“传授”者。耶稣在这里主要是指出这些人以人的传统来取代上帝的道的大错误。在接下去的一段经文中,他进一步地向众人和门徒解明什么是真正的污秽。

七14~15

  法利赛人和文士所提出的责难,原是关乎污秽(用俗手吃饭)和洁净(洗浴)的问题。耶稣先前的一番批判的话,对一般人来说,可能还没有彻底回答敌对者的责难。接下去的解释,首先是对众人说的,后来只是对门徒讲解而已。你们要听我的话,也要明白这句话是强调性的,和耶稣以往讲比喻的时候那慎重的语气一样(四9、23)。有不少重要的古卷,包括亚历山大手抄本,还加上十六节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这一句话。倘若这一句儆诫的话是出自耶稣的口的话,那语气就显得更重了。其实,耶稣所用的这一个外面或里面的比喻是很浅显的。然而,缺乏领悟能力的门徒,却需要更详细的解释。

七17~23

  马可记载了好几次门徒私下请教耶稣问题的事(四10,九11、28,十10,十三3)。这也是很自然的。因为门徒与耶稣的关系是比圈外的人密切得多。在这个阶段里面,耶稣似乎认为某些真理和教训只需让门徒明白而已。耶稣为门徒对刚才那个简单的比喻的无知感到希奇。在解释比喻的时候,耶稣将外面的污秽与人心中的污秽作一个清楚的比较。他在这里无意否认人遵守生的重要,也并不明显地反对洗手这一类的习惯,对他来说这是一个轻与重或外表和内心的原则性问题。这一个原则性的问题往往决定人的宗教观和圣洁观。耶稣给予法利赛人和文士很严厉的批判,也正是因为他们过分重视外表的洁净,而忽略了内心的污秽,结果将轻与重的原则倒置了。耶稣在未列出人的各种罪恶与罪行之前,首先提到从人心里所发出的恶念。恶念的念字在此与罗马书一22的“思念”都是同一个希腊文。意思是指操纵人一切行动的主脑。一切的恶行都是出于人心中的恶念。外表与内心孰轻孰重就因此不言而喻了。

五 一言逐出希利尼女孩身上的鬼 七2430

  这一段的经文与马太十五21~28有些异同之处。就内容而论,并不容易肯定两者的实际关系以及各别的资料来源。

七24~26

  耶稣当日工作的地方几乎完全以犹太人的地区为主。推罗西顿的境内离开加利利湖一带是有一段路程的。经文并未清楚说明是从哪里动身的。这可能是指先前耶稣与门徒同在的屋子(七17),或其他地方。耶稣在这个时候突然要往推罗西顿去的目的何在,故事本身也没有表明。倘若是为了暂时离开群众找一些安静的机会的话,他的名声似乎并不容许他有这样的机会──虽然他不愿人知道,却隐藏不住。这是马可多次记载耶稣赶鬼的其中一次,事情是发生在一个希利尼小女孩身上。这小女孩的母亲只是听见耶稣的事而已。她俯伏在耶稣脚前的动作,不仅是表达了她那渴望求救的恳切,也显露了她的信靠。在马太的叙述中,耶稣还特别赞赏这妇人的信心(太十五18)。

七27

  耶稣对他说:“让儿女们先吃饱,不如拿儿女的饼去给狗吃。” 耶稣的这一个反应,曾经引起了不少读经者的误会。有一些甚至以为这是种族歧视的态度──将外邦人看成是狗。为了解除这一种的误会,读经者必须从两方面去看这个问题:一、狗字在这里的含义。虽然犹太人有将外邦人轻视为狗的习惯,耶稣本身并不采取这一种态度。原文的狗字,实际上也是指一般人家中所爱养的家狗或小犬而已,并没有意味“野狗”(参阅腓三2;彼后二22;启二十二15)这一类藐视的含义。二、儿女和狗的比喻,主要的是一个先后秩序的问题。在一般的家庭中让儿女先吃饱然后再给狗吃,倒是一个很合理和自然的事。这样的先后秩序,绝非表示对后者的藐视。耶稣以这一个比喻来说明犹太人和外邦人的关系,实际上是符合上帝的整个救世计划和启示的先后秩序。上帝在他的绝对主权和自由中,先拣选了以色列为他的子民,是一个拯救史的事实。因此,救主弥赛亚的使命也是先“使雅各众支派复兴,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归回。”然后还要使弥赛亚“作外邦人的光”,藉他“施行我(上帝)的救恩,直到地极”(赛四十九6)。马太特别清楚地强调耶稣在世的工作是遵照这样的一个秩序进行的(太十5~6,十五24,二十八18~20)。耶稣在马可这段经文的比喻,也是根据同样的原则。保罗也很清楚上帝拯救的秩序。他因此大胆地宣告说:“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罗一16)。倘若犹太人在时间的秩序上真正占有任何优先或特殊地位的话,上帝审判人的原则也是一样的。正因为以色列民在上帝的拯救计划中有特殊的地位,上帝的审判也是先从以色列民开始。正如保罗所说,在上帝施行公义的审判的时候,他必“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因为上帝不偏待人”(罗二9~11)。最终,只有这样的一个拯救史的背景,才能解除耶稣在给希利尼妇人回答中,可能引起的误解。妇人在回答中,似乎很清楚地领悟到这先后秩序的原则。

七28

  妇人在回答中称耶稣为主。这是在马可福音中耶稣唯一被称呼为主的地方。然而,这里的主也许只是“夫子”或“先生”之类的尊称而已,并不一定有救主的含义。

  碎渣儿 只能表达妇人很谦虚的态度,并不是耶稣的原意。

七29~30

  对耶稣来说,妇人那句话不仅表达了她谦卑的态度,也似乎反映了她对恩典的基本认识:就算是“碎渣儿”也是上帝所赐的恩典,而不是人自己赚取来的。正是这一种正确的观点和单纯的信靠感动了耶稣的心,最终答应了她的请求。耶稣这一种“隔地”赶鬼或治病的神奇能力,在其他福音书也有记载(太八5~13;路七1~10;约四46~53)。

六 耳聋舌结者获医治 七3137

  虽然马可曾经多次的记载“耶稣治好了许多害各样病的人”(一34,三10,六56),这是他第一次清楚地叙述一个耳聋舌结的人被医治的事。

七31

  这一个神迹与上一段赶鬼的事,在秩序的安排上是自然的,虽然经文并没有说明耶稣在推罗西顿逗留了多久。加利利一带原是耶稣主要活动的地方。

七32

  耶稣在加利利的名声到了这个阶段是完全不必再加以任何宣扬了。有需要的人都会主动地来到他那里求助。

七33~35

  耶稣这一种不太寻常的治病方法,引起了一些学者们的猜测,认为他在这里是仿效当时一些用法术治病或赶鬼的行医者的方法。实际上,这一类的猜测并没有真正的根据。因为耶稣是一位有主权和自由的工作者,他的工作并不需要刻板地遵照任何一些固定不变的公式或程序,虽然读者不一定会明白他采取不同的做法的动机何在。他带领病人离开众人到一边去的理由似乎是很明显的:为了使工作不受到外界的干扰。唾沫被用在赶鬼和治病上,不论在古时或现代的民间都是常见的事。耶稣望天叹息的原因并不明显。有学者建议说这是在表达他至恳切的祷求或是与恶魔争战的感受。这些观点并非毫无根据。因为这一类的病痛常被认为是跟恶魔捆绑人的工作有关系的。叹息在原文是一个很强的表达动词。保罗曾以同样的一个希腊字来表达宇宙万物,因为罪的后果,正在经验叹息劳苦以及在盼望中的基督徒那一种“心里叹息”(罗八22~23)。不但如此,甚至圣灵也“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罗八26)。在林后五2~4保罗也以这个字来形容人生的“叹息劳苦”。倘若耶稣所感受的真是出于和恶魔的“属灵交战”的话,他接下来所说的以法大,就是开了罢!便可以说是胜利的呼声了。开了和解了,实际上有“释放”的意思,不仅是耳朵开了,舌结解了而已。路加在记载一个被鬼附,腰弯了十八年的女人被耶稣医治的神迹时,很清楚地见证那女人的病痛是因为“撒但捆绑”所造成的。耶稣自己形容那女人的获医治是“解开他的绑”(路十三16),而路加的“绑”和马可在这里的结都是同一个希腊字。这个字常用以形容人被锁链的捆绑,包括使徒保罗,被罗马人的捆绑(徒二十三29,二十六31)。

七36~37

  根据马可记载,耶稣曾多次在施行神迹以后嘱咐人要保密(一44,三12,五43,八26)。主要的原因是为了避免人将事情过分渲染,以致阻挠了他工作的进行。然而,这一次的嘱咐反而使他的名声越发传扬开了。在耶稣所做的事上最令这些人分外希奇的,就是这一次的神迹:他连聋子也叫他们听见,哑巴也叫他们说话。倘若众人的赞赏是反映先知以赛亚所预言的弥赛亚国度的话,其中的意义就更深长了。因为以赛亚预言说,当耶和华上帝在新的国度中施行拯救的时候,“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那时瘸子必跳跃像鹿,哑巴的舌头必能歌唱,在旷野必有水发出,在沙漠必有河涌流”(赛三十五5~6)。──《中文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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