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福音第五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马可福音第五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5:1-20 应当留意主赶鬼的能力与人们对他行奇迹的态度,即被医治的人与当地人的态度(4:35-41)。关于被鬼附与赶鬼问题参看太8:16-18。马太(太8:28-34)记录被鬼附的有两个人,马可与路加(路8:26-39)记录的似乎是一个人,这可能是因为其中特别强大的鬼主要与耶稣交谈的缘故。
5:1 格拉森:广义上指低加波利地,狭义上指属于格拉森城的外邦之地。
5:2-5 疯子在坟茔里喊叫并弄伤自己的样子,揭示了罪人的属灵光景。换句话,从世界的角度看正常的人,属灵状态却仿佛这个疯子。
5:8 曾吩咐他说:耶稣看到污鬼的一刹那,就命令他出去,可见耶稣的爱的即刻性与绝对性。我们以罪人的样子来到耶稣面前的那一瞬间,耶稣就医治了我们(赛61:1;耶6:14)。
5:9 我名叫群,因为我们:这句话前半节用单数“我”,后半节用复数“我们”,语法上似乎不大妥当。这是因为污鬼的头领作为代表与耶稣说话的缘故。
5:10-14 约二千头猪淹死的事件不仅显明魔鬼的威力之大,同时生动地表现出耶稣的主权。他仅用一句话便行出这个奇迹。犹太人不吃猪肉,这些猪可能是外邦人的共同财产。事实上,格拉森是外邦人居住的地方。耶稣不顾大量经济财产的损失,拯救疯子,见证耶稣更看重人的生命(约12:26)。
5:15-17 就害怕……央求离开:当地人明明看到耶稣赶鬼的正义与能力,不但不信他,反而央求他离开,因为:①尚未领悟耶稣的能力是为了拯救他们;②担忧靠养猪维生的生活遭到更大的破坏。事实上猪的主人和当地的居民,都做出了极为愚昧的选择,迷恋物质财富,拒绝生命之主。
5:18-20 同在……告诉他们:疯子经历耶稣的医治后,肯定愿意全身心地跟随耶稣。但耶稣并非只拯救一个人,因此命令他先去向亲属作见证。所以圣徒也当用整个生活来为主作见证。主教训我们当努力扩张天国,不应只是安于个人对恩典的体验(林前4:1,2)。
5:21-43 治好血漏的女人与使睚鲁的女儿复活的神迹,请看平行经文路8:40-56。
—《精读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