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福音第二章-《圣经背景注释》
马可福音第二章-《圣经背景注释》
马可福音第二章
二1~12
医治与赦罪
耶稣不单违反习俗,触摸了痲疯病患(一41),而且对自己权柄的宣示,远超过一般 * 拉比所敢接受的(一17、27)。马可福音的 * 故事一开头就记载,在读经、祷告的地方居然有魔鬼(一21~28),这是向当时的宗教文化挑战,同样,耶稣在这一段的角色,也向当时宗教文化的神学层面挑战。
二1~2 一般迦百农的家庭,大约可容纳五十个人挤着站在一起(考古挖掘出来的家,最长只有十八呎)。因此我们不可以按字面以为全镇的人都在屋里,或挤在门口。
二3~4 许多「床」只不过是席子;所以瘫痪者的朋友大概只是把他成天躺着的床抬来。房顶可以从屋外的梯子上去,因此他们上得去。一楼的屋子房顶通常相当坚固,在上面走没有问题,但它的作法是把树枝、兰茎等搭在房顶的大梁上,再用干土盖住,所以可以挖通。
二5~7 罪是借着在圣殿献祭而得赎清。按犹太教的教导,只有神可以赦免罪,但大半犹太人认为神的代表可以代替祂发言。被动式「赦了」,可以从这个角度解释(犹太教师通用被动式来描述神的作为);但耶稣不是祭司,当时也没有人献祭,而 * 文士没有资格宣告赦免,何况那人并没有明显的 * 悔改凭证。
* 旧约对亵渎(轻慢、不尊荣)神名字的刑罚,是死刑(利二十四10~23)。根据后来犹太教的教导,亵渎包括读出神的名字,或要人去敬拜别神。
因此,严格说来,这些律法专家把耶稣的话解释为亵渎,依照他们的规定来看也是不正确的。不过,当时这一词汇在通俗的用法上或许比松散,泛指一般对神的名字不够尊重。
二8 只有先知才会有超自然的知识(如:王下六12),所以耶稣的听众或许把祂当成先知;「心里这样」可能是一句成语(申十五9,十八21,三十14)。犹太教师大半认为,像旧约中的「先知」已经不再出现,但是一般民众则乐于见到新的先知,以为这些人是末日的先锋。
二9~12 有些犹太教师认为神迹可证明某位教师真是神的代表;但也有些人认为,倘若那人对圣经的解释不合乎他们的看法,神迹不能算是充分的证据。
犹太教师知道,惟有神才能真正赦免(在赎罪日献祭之后);但他们也承认,只有神才能真正医治。这两件事都出于神,不过可以由神的代表来宣告祂的旨意。
* 约瑟夫告诉我们,耶稣的时代有许多假先知自称可以行神迹,但却行不出来;有些批评耶稣的人或许也认为祂是同一类的人。然而,祂在众人面前所行的事,却让他们不得不重新检讨自己的看法。
二13~17
税吏的跟随
这段也像二章1~12节一样,耶稣的作为与当时犹太人所认为的敬虔标准相反。
二13 在地方上出名的教师,大多会固定教导几群 * 门徒,也在家乡进行某些服务。游行各地的教师则常有大批人相随,而当局会感到不安,恐怕他们带动革命。
二14 利未或许是位普通的农民 * 税吏,为希律安提帕工作;然而他既在迦百农有一间办公室,就更像收关税的人,从附近的商业道路经过这座城的商品,都要打税。他的工作比渔夫更稳定,收入更高,但他放弃这一切,跟从了耶稣的呼召。
税收一部分直接交给罗马政府,然而过路费与关税(通常为百分之二、三,而商人经过的地方愈多,要缴的税也愈多)主要作为该城市政的收入。即使利未只是地方政府的税吏,从这个 * 故事看来,他仍然被视为不道德的人;市府的贵族站在罗马政权一边,剥削犹太的贫民。
二15 * 税吏常被视为是罗马的走狗,为敬虔人士所不齿。有些注释家认为,这里的「罪人」专指不按洁净的礼仪吃饭的人,但是这个名词也许可指任何一位生活不敬虔、得罪神的人,他们不理会宗教人士怎样看自己。
二16 同桌吃饭表明彼此关系密切。* 法利赛人对吃饭的规矩特别重视,他们不喜欢和对这方面不够讲究的人一同用餐,尤其不会和税吏、罪人同席。他们以为,耶稣既然是位明智的教师,就应该和他们持同样的观点。
二17 耶稣采用当时流行的一个比方(把医师与教师相比),作为祂的答辩。
二18~22
正确的禁食时间
在传统主义者看来,耶稣的举止又再一次(参二13~17)不合敬虔的标准;但祂的心中有一套新的敬虔生活观。
二18 律法只要求在赎罪日禁食,可是敬虔的犹太人又加上了许多种禁食,尤其是 * 法利赛人(他们当中不少人每周禁食两次,连水都不喝,在干季尤其如此)。禁食是很重要的操练,应当与祈祷或悔改并行,而 * 门徒(未来的 * 拉比人选)居然不禁食,颇不寻常。一般认为,教师应当为门徒的行为负责。
二19~20 婚宴通常进行七天;在婚宴期间不可以禁食,也不可以参与丧礼,或做粗重的工作。耶稣以此为比喻,讲到当祂在场的时候,也不适合禁食。
二21~22 这段话同样是论当时不宜禁食。耶稣用两个常见的事实来说明。旧的布在洗过多次之后已经缩水。酒可以放在瓶子里或酒袋里;后者会膨胀。旧的皮袋已经装过发酵的酒,膨胀到了极限;如果再倒进没有发酵过的新酒,一旦膨胀,就会撑不下去而裂开。
二23~27
安息日的正确用法
耶稣在前一段与宗教人士的冲突,在此处守安息日的事件中达到高峰(二23~三6)。双方在宗教上所看重的不同;宗教人士或许认为耶稣质疑圣经的权威,但祂则坚持,应当从另一个角度来了解和应用圣经。
二23~24 住在加利利的 * 法利赛人并不多,而当安息日的时候,他们通常不会在麦田里──除非他们跟着耶稣;因此当地教法师大概是听到报告,知道耶稣 * 门徒做的事,而有所反应;马可则特地用法利赛人一词来称他们。(马可就像其他古代作者一样,会把较旧的字自由更新,也会省略与 * 故事无关的细节。)但可能有些法利赛人一直在观察耶稣,或与耶稣一起旅行。
法利赛人离他们所住的村庄,不会超过一个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因此,只要前一天准备得当,这些与法利赛人起冲突的门徒,一定是在某个村庄,在当天可走的路程之内。教师要为 * 门徒的行为负责,而许多 * 拉比认为,为门徒辩护是正当的。
二25 耶稣引用圣经的例子,显示因着饥饿可以超越圣经的规定;至于祂的对头是否同意,则是另一回事;但他们因此无法在当地的祭司院内责罚祂。耶稣既然是为祂的门徒讲话,祂便提到「跟从」戴维「的人」;从圣经上看不出当时是否有人跟从戴维(撒上二十一1),但戴维自己说还有别人(二十一2)。可能耶稣认为戴维是说真话,也有可能祂是按法律的前例来作说明:大祭司接受了戴维的话,容许饥饿超越圣经的规定。
二26 在给戴维圣饼的时候,亚比亚他还不是大祭司,但马可用这个词,是按当时的标准模式:「大祭司」可指大祭司家族任何具执行权柄的人,因此,虽然戴维是到亚比亚他的父亲亚希米勒那里去,但他也可包括在内。
二27 耶稣说,因为祂具有 * 人子(但七13~14)的权柄,所以有权解释安息日的规定,不过,祂的对头会以为祂的意思是,因为安息日是为人制定的(有些犹太教师也提到这一点),所以人在安息日应该有权去做他必须做的事。(「人子」是 * 亚兰文「人」的标准说法,祂的听众可能以为这就是祂的意思,而不会想到祂是说自己乃是但以理书七13~14的人子。)
—— 《圣经背景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