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福音第十五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马可福音第十五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马可福音第十五章
15:1 彼拉多是罗马政府设立的总督,主后26年上任,管辖犹太地。总督的权力很大,可以指挥军队,管理财政,征收税项,设立大祭司,审断案件,且对百姓有生杀之权。彼拉多审讯耶稣时优柔寡断,为求避免犹太官民的冲突,讨好犹太人,以图巩固一己的政治地位,不惜牺牲耶稣。
彼拉多的行政总部设在该撒利亚,但有一行宫设在耶路撒冷。耶稣受审的“衙门”就是彼拉多的府第。逾越节期间,犹太人来京城的大增,动乱难免;彼拉多在耶城坐镇。
15:7 巴拉巴是著名乱党首领,可能是一次叛乱的主谋(参路23:18-25),后被捕下监。《约翰》18:40说他是“强盗”,此字希腊原文可指“乱党”。比较14:48。
15:15 罗马人鞭打犯人所用的鞭子,在皮条上嵌有骨头与金属,受过鞭刑的人很少能生还。
15:21 亚力山大和鲁孚一定是《马可福音》书当时的读者所认识的人,也许他们后来都作了基督徒(比较罗16:13)。
15:22 “各各他”是亚兰土语,意为“髑髅地”。《马太》27:33、《约翰》19:17都用过此字;唯《路加》23:33直接用了希腊文“髑髅地”。参《马太》27:33注。耶稣被钉十字架过程,请参书前〈参考资料〉。
15:24 这事应验了《诗篇》22:18的话。犯人的衣服照例由执刑的人拿去。
15:26 罗马人的十字架刑具有多种形状,包括丁字形,交叉形和十字形。犯人的罪状牌通常都挂在犯人的胸前或颈上。根据《马可》与《马太》27:37记载,耶稣的罪状牌却安在祂的头上,说明耶稣所钉的是今天我们所熟知的那种十字形的木架。
耶稣的罪状用希腊文、亚兰文(希伯来人所用)、拉丁文(罗马人所用)三种当时通用的文字写成(约19:20)。《马太福音》记下的是亚兰文字的罪状(“这是犹太人的王耶稣”);《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记下的是拉丁文写的罪状(《马可福音》:“犹太人的王”;《路加福音》:“这是犹太人的王”);《约翰福音》则记下希腊文的写法(“犹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稣”)。各人记下的虽不同,但都是十字架上那块罪状板上的文字。
15:34 此处记为“以罗伊”,《马太福音》记为“以利”。“以利”是希伯来文,“以罗伊”为亚兰土语,都是“我的神”的意思。参《马太》27:46注。
15:35 “以罗伊”和“以利亚”的读音相近,所以听者产生误会。
15:37 参《马太》27:50注。
15:39 这个百夫长显然是外邦人。从他充满信心的话,看出人与神之间的鸿沟可因基督的死而消除(参弗2:14-15;来10:19-25)。百夫长的相信不是因为耶稣的神迹奇事,而是因为耶稣证明了祂真是为了救赎人,在十字架上完成父神的旨意。这短短的几个钟头所发生的一切,远非任何人所能做到。
15:40 小雅各是亚勒腓的儿子。参1:19注。撒罗米很可能就是《马太》27:56所记“西庇太两个儿子的母亲”。
15:41 这时门徒都已逃散,只剩下一批妇女。七日的头一日清早去膏耶稣身体的,也是这批忠心跟随基督的妇女。
15:42 当天已是礼拜五,翌日是安息日,犹太人不作工,所以埋葬耶稣的事必须当天办妥。
15:43 议士是公会的成员(路23:50)。这位约瑟是社会上有财富有地位的人。参《马太》27:57注。
15:44 犯人钉在十架上往往要两三天才断气。耶稣早已死了,事不寻常,彼拉多深感诧异。还叫亲见此事的百夫长来查问。
—《启导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