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书第二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阿摩司书相关章:
阿摩司书第二章
二1 摩押人是罗得与大女儿所生之儿子的后裔(创一九37)。
二2 "加略"。可能是摩押的首都(赛一五1)。
二3 "审判者"。这词有时用来指君王,因为他常常充当审判官(弥五1)。摩押被提革拉毗列色三世治下的亚述所征服。
二4 外邦列国违反普遍的启示,而犹大拒绝神在律法中所作的特殊启示。
二5 在主前586年由尼布甲尼撒的军队完成了。
二7 富人渴望看见穷人被低贬至头蒙灰尘(悲痛的表现)的地步。"女子"。可能是庙妓。当时的家庭生活是多么腐败!
二8 "衣服"。人的外衣若被取去作为借贷的抵押,晚上必须要归还,因为穷人需要这大衣来当被子遮盖身体(出二二25,26)。寡妇的外衣不可被取去(申二四17)。这里描绘那些残忍无情的人取消借贷者赎回抵押品的权利。他们喝受罚之人的酒,为异教的神干杯。
二9 "亚摩利人"。迦南地被征服之前住在那里的居民。
二11,12 "拿细耳人"严禁喝酒(参看民六1,21)。
二14~16 这一切在主前722年亚述人入侵的时候应验了。
──《雷历研读本圣经》
查阅相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