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记导论-《精读本圣经注释》
路得记导论-《精读本圣经注释》
1:1 当士师秉政的时候:所谓士师时代是指从约书亚死后至王政时代开始的约三个半世纪的时间。约书亚去世后,因以色列十二个支派各自疲于扩张自己的领土。故很难在支派之间找到团结的力量。因此,他们不断遭受以米甸为首的外邦势力所加诸于身上的痛苦,据推测本书的时间背景是以色列与摩押暂享和平之时(士3:12-20)。国中遭遇饥荒:当时农耕生活受自然因素的绝对影响,因此饥荒并不鲜见。圣经一般将这样饥荒视为神的惩罚(利26:19,20;王下8:1;诗105:16)。当以色列违背神时,便会有欺压、饥馑、疾病等临到,当以色列在承受痛苦的过程中认识到神的旨意而悔改时,救恩便会再次临到他们。这样的现象尤为突出地反复出现在士师时代,因此若有严重灾难,以色列百姓就可视其为神的惩罚(16节),本节的饥荒亦是如此。去寄居的:以利米勒一家因遭遇饥荒便丢弃神所赐的产业而移居摩押,这是不信的行为。可以说,移居摩押后他们所经历的所有不幸皆源自这错误的选择。
1:2 以利米勒:是犹大人,路得的公公,遭遇饥荒后移居摩押,并在那地去世。
1:4 娶了摩押女子为妻:这是以利米勒一家所犯的又一过错。申7:3严禁与外邦女子结婚,士3:6也责备与外邦女子结婚。我们并不能单单从国粹主义观点理解这些律例,而视其为维护信仰纯洁的措施。
1:5 剩下拿俄米,没有丈夫,也没有儿子:描述了拿俄米的悲惨处境。她在陌生的异国失去了丈夫,而且含辛茹苦抚养大的两个儿子也竟离她而去了。在这世上,再没有一个人可让拿俄米依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一般多半会受挫折而进一步堕落,所幸的是拿俄米能深深痛悔昔日的过错,更加依靠安慰者、拯救者神(6节)。
1:6-7 在本文,故事的内容与舞台在急速转变。在异国他乡失去丈夫与两个儿子的拿俄米,除了对神的恳切的信仰之外,一无所有(亚13:9;彼前1:6,7)。 听见耶和华眷顾自己的百姓:忠于传统信仰的希伯来人相信人的一切生活都在神统治之下(13,20节)。拿俄米虽然在摩押地生活了10年,却尚未丢弃这种传统信仰。她听说伯利恒的饥荒结束了,就认识到拯救者神的膀臂。
1:8-14 路得恳求与婆婆同行:这是拿俄米说服情愿与婆婆同行的两个儿妇的场面。结果,俄珥巴回到了摩押,我们不能非难俄珥巴的行为,因为她对婆婆也尽了力(9,10,14节),后来只是顺服婆婆的劝告。从不顾婆婆的劝说,坚持与婆婆同行到底的路得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她对婆婆的孝心与在人类救赎史背后动工的神之主权。关于拿俄米定意要打发儿妇回去的行为,我们可作以下思考:①拿俄米不愿儿妇们也遭遇到自己所经历的痛苦与不幸;②拿俄米醒悟到自己遭遇困境的根本原因是对神的不顺服,并且意识到自己与儿妇之间信仰上的不同,便想要承担离别的伤悲;③拿俄米的不足之处是,虽然她在自己的生活中,间接地以耶和华信仰影响了儿妇们,却未能表现出进一步将儿妇们引领到神面前的积极信仰。
1:11 我女儿们哪……我还能:若要理解本节,就应该首先了解申25:5,6的继代结婚风俗。所谓继代结婚风俗是指存留的弟兄代替无子而死的弟兄,义务地和所留下的寡妇结婚<申25:5-10,继代结婚法>。在耶稣时代,撒都该人也曾以这种风俗来试探耶稣(可12:19-23)。
1:12-13 拿俄米用渐进的逻辑说服儿妇们,若与她同去终不免守寡的事实。这可以说是人的软弱限制神之护理的例子。倘若路得也默默听从了拿俄米的劝告,必未能拥有日后所得的荣耀。
1:14 本节刻画了俄珥巴与路得相对照的行为。希伯来语的“舍不得”超越一般的亲密感,具有全人性结合的含意。亦即,路得并非只因对婆婆的同情心而坚持留下,她对婆婆表现出了全人性的,甚至是宗教层次上的深深的共鸣。
1:15-18 路得的信仰告白:这部分记录了表现路得坚定决心的感人故事。路得下定决心,即使是与自己的民族与宗教相分离,也要跟随婆婆到底。这是欲承受所有牺牲的感人觉悟,也是路得对神的一种信仰告白。
1:15 回他本国和他所拜的神:因当时每个部族(民族)都各自事奉自己的神,所以拿俄米才会这么说。当时摩押人的神是基抹。拿俄米的这句话似乎包括要求路得作信仰决志的意图。路得所作的回答“你的神就是我的神”证明了这一点(16节)。
1:16 你的国……就是我的神:在旧约时代,外邦也可以成为以色列百姓。因以色列是信耶和华的信仰共同体。所以,外邦男子可藉着割礼,外邦女子则可藉着信仰告白加入以色列百姓当中。亦即,以色列社会并不是闭锁的,反而具有开放性性质。神虽然严禁以色列被外邦所同化,却喜悦外邦以色列化。路得虽然是外邦女子,却藉着对耶和华的信仰告白,成了以色列百姓中的一员。
1:17 除非死能使……愿:路得指着“耶和华”的名字起誓,离开婆婆拿俄米的惟一条件将是死亡。在这里,我们有必要注意路得使用了耶和华这一名称。当时,近东的外邦人以“伊罗欣”来称神(王上19:2),只有希伯来人才使用“耶和华”这一称呼。这些事实暗示我们,路得虽然是外邦人却持有对耶和华的信仰。最终,路得的信仰也得到了波阿斯的认可(2:12)。
1:19-22 拿俄米与路得归回:本文是拿俄米与路得归回的场面,为2章以下所展开的故事提供了新的背景。她们归回的时期为收割麦子(3、4月份)的时候(22节)。因此,很有可能多数男丁都去了田地,伯利恒城只剩下了妇女。她们看到拿俄米悲惨地回到故土,就甚为惊讶,说了许多表示同情的话。
1:21 耶和华……使我受苦:?“使我受苦”的希伯来语曾使用在书24:20,警告以色列若离弃耶和华而事奉其它外邦神,神便会收回其恩典,降祸与他们。由此来看,拿俄米的告白中,包含着对无视应许之地,而逃到外邦之地的悔改之情。
1:22 路得成为以色列人的背景:本文是整本书的历史背景,简洁地记录了为了躲避伯利恒所遭遇的饥荒,而移居到摩押地的以利米勒一家所经历的酸甜苦辣,及拿俄米与路得返乡的过程。尤其是,本文以感人的笔锋描绘了在极其困苦暗淡的境遇中,表现出来的一个年轻寡妇(路得)的孝心与爱心。当然,促使路得下决心要跟随婆婆,其中必有她对婆婆的责任感与关爱起了很大作用,但也不能忽视她对婆婆之神的信仰(16,17节)。就是说,路得因受到拿俄米所事奉的神的影响,才会来到伯利恒。结果,外邦女子路得竟作了大卫王朝的嫡系祖先,得以被记录在基督的家谱(太1:5)中,这很好地显明了在神的主权性护理之下所展开的救赎史<徒7:6,认识救赎史>。亦即,一个外邦女子得以加入到基督的血统(太1:5),这并不意味着从亚伯拉罕那一代所传下来的正统血统被断绝了,而是显明了藉着基督连外邦人也可得救的福音真理(加3:14)。
—《精读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