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导论-《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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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篇天庭:一个异象与一个祷告
诗人并不常常解释自己,而我们作为读者,须要尽所能捕捉他们的暗示。
第1节开庭「主审」(和合本:「站」)的原文在相同情景的以赛亚书三章13节同样出现。最高的审判者进来在「诸神中行审判」──但究竟「诸神」是谁?
第2节罪名「诸神」滥用其位,于审判时「徇恶人的情面」,屈枉正直,偏袒恶人。
第3-4节法律主控官开始陈述法律上的要求。这是「诸神」应该做的:维护无助的、「贫寒的人和孤儿」的权利,就是那些没有势力的人──无论在人事上或经济上;「困苦」人,就是被蹂躏,在众生中最低层的人;「穷乏」人,即一无所有的人;「贫寒」人,就是那些被强者所剥削的人。法律并不偏袒这些人,而是给予他们合理的维护,并且(4节)他们必须受到保护,脱离那违反法律之人的权势(「手」)。
第5节见证人陈述法律之后(3-4节),主控官传召证人。第一位证人(5节下)控诉「诸神」缺少智慧:他们无知,没有知识;他们的决定与行动都缺乏知识和判断力。第二证人(5节)表示,在这种统治下,人民被领往歧路,就好像活在黑暗里,没有目标,没有方向。第三个证人(5节下)见证了社会结构之崩溃。
第6-7节刑罚神或非神,不管他们是甚么身分(6节),他们要被判死刑,如同所有必死的人一样(7节)。
第8节祷告神施行审判的异象(1节)转为一个祈祷:祂必会施行审判──审判是普世性的,因为这是祂的权力(8节)。
究竟这一切是甚么意思?1.「诸神」可能是扑朔迷离,却是真实存在的「执政和掌权」者,他们行使邪恶的方法,把弄世事(赛二十四21;但十12-13、20;弗六12)。旧约圣经偶然用「神」/「神的众子」来形容天使(八5;伯一6)。2.第2至4节所说的职责却是属于以色列的审判官的(出二十二22-24,二十三6-7;申一16-17,十17-18,十六18-20);他们的工作是执行「神的审判」(申一17)。将一件案件带到「神面前」,或带到「祭司/审判官面前」,两者意思实是相同的(出二十一6,二十二8-9;申十七8-13,十九17)。此外,主耶稣曾形容「那些承受神道的人」为神(约十35)。
故此,证据显示,地上掌权者是这诗篇的主角可能性较大。他们地位显赫,他们向神负责,向神交代。3.当地上掌权者失职(5节),自己迷失了方向,令人民得不到安慰,造成社会分裂,此时,真神仍然存在,他们要向祂交代(1、6-7节),而我们也投诉有门(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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