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导论-《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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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篇在愤怒之日的祷告与盼望
不是所有人生的困阨都是神愤怒的证据──正如乔布所亲身体会的。但先知们的警告预言令以色列人在耶路撒冷陷落时,对巴比伦人(王下二十四至二十五)乃神施惩罚的工具一点毫不怀疑。这首诗篇写成之时,圣城已荒废了一段时间(5节),然而诗中的亲身经历感觉很是强烈,这反映诗人是一位敬虔的耶路撒冷人,他留在犹大地(王下二十五12),为国破家亡而哀伤,期望将来更好的日子(13节)。此诗篇交替徘徊在「他们」(1-3、5-7、10-11节)与「我们」的部分(4、8-9、12-13节)之间。过去在别人身上所发生的(1-3节),也在现今存留的人身上定罪(4节);过去引致神愤怒的罪(5-7、8节),也是「我们的罪」(9节)。神不会忘记那些轻慢祂的人(10节)和那些受苦的人(11节),而我们──「你的民」──将会再一次献上赞美(13节)。
第1-5节持久的审判首先受伤的是主自己。祂的「圣殿」被污秽(1节)。然而随着城的掳掠持续,那些委身于主的人(「仆人」,2节),并那些主所爱的人(「圣民」,2节),大量死亡,直至无一人留下履行爱的职务(3节)。情况持续没有改善,神子民一直被鄙视(4节)。落在永生神的手里,实在是一件可怕的事(来十31)。
第5-9节被定罪一定是某些可怕的事导致如此的审判!非也,只不过是罪而已──第8节「罪孽」:堕落和悖逆本性的后果;第9节「罪」:「缺点」,某些具体之错误。而且,不单是「他们的罪」,彷佛只有在掳掠中被杀和被赶逐至巴比伦的世代当受谴责:也是「我们的罪」(9节)──假如我们没有一同毁灭,这是由于这位恨恶罪恶之神格外怜悯罢了。第5-7节这节不应理解为诗人怀着困惑和不满而对神的不公抱怨。在人生遇到的所有困阨中,不论是出于神的愤怒,或是出于神无法解释的至高作为,我们第一个反应应是俯伏并接受,正如5节所暗示。但我们能不为那些残害我们以自肥,并破坏我们的财产之人的倾覆(7节)而祈祷吗?「听凭主怒」(箴二十22;罗十二19)的其中一个积极点乃是,祷告寻求倾覆苦待神子民的势力。第8节「不要记念」(耶三十一34;弥七18-20)。「先祖」:在圣经里,我们从先祖所继承的罪行,不可视为犯罪之借口,而永远是更恶之罪的成因(路十一50)。「慈悲」有同情和热爱的意思。「快迎着」(路十五20)。第9节「赦免」:「找到并付上了完全补偿我们罪债之代价。」综观第8至9节,这恳求的基础主要并非为满足我们的需要;这是一个以神属性为基础的恳求──注意「你名」(9节)的强调,即是:你所启示的本性。
第10-13节怀着盼望
第13节之盼望基于两点:第一,主会为祂自己的名声发热心(10、12节);第二,祂会为祂受惊吓的子民发热心(10-11节),因为就算当他们因愤怒击打而劳苦时,他们仍旧是「你的民,你草场的羊」(13节)。这两个基础反映在第5和12节之「羞辱」的对照用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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