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二篇神子民的品德与操守-《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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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二篇神子民的品德与操守
这诗篇有清楚的题目:头4节属于第一类,其它6节属于另一类:
1.第1-2节个人与家庭:每个人因内心敬畏神,表现出乐意的顺服(1节)。独特的祝福会临到这种品德与操守──孩子得到认可(2节上;参箴二十7),而这祝福又世世代代延续下去(2节下)。
2.第3-4节幸运与不幸。「公义」是两面的:一方面与神关系良好,另一方面不断地持守生活上的公义。这样的人虽然不能避免人生中的黑暗面,但却是富足有余的(3节上;参一3,七十三23-26)。当黑夜来临,他们以信心等待必临的黎明。在黑暗延续时,他们仍持守「正直」和「公义」的品格,对人仍然有「恩典」及「怜悯」(参一一一4)。
3.第5-6节慷慨和保障。正如在黑暗中总会出现光明,「事情顺利」是必然的──但我们得注意诗人仍强调那坚定不移的特质──一个喜欢「施恩」的灵(5节上;与4下及一一一4下中的「恩惠」是同一个字词),能自由地施予(「借贷」),并生活公正,就是透过正确的决定应用公义的原则。
4.第7-8节威胁与信靠。义人的一生不是花香常漫。当「凶恶的信息」传来(不是4节下的黑暗,而是8节下的人的敌视),也无损平安。由于信靠神,所以「心」仍「坚定」;这不是短暂的情绪,而是一个坚持的态度,直至威胁消失。「看见敌人遭报」:「直看着敌人」(直译),可能是「见他最后一面」的意思,不过,这绝无幸灾乐祸的意味。
5.第9-10节品格、行为和命运。两节都有其表达次序:在与神和好及行为纯正的生命里显出的慷慨,令人得着尊荣(9节;罗二10);仇恨和恶毒使人自毁(10节),最终归于「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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