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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番雅书导论-《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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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番雅书导论

Ⅰ 时代与民族

  约西亚(主前 640 ~ 609 年)是犹大国的第十六个国王(王下二十一 26 ~二十三 30 ;代下三十三 25 ~三十五 27 );北国以色列于主前七二二年被掳后,南国仍存留着 89 。以西番雅名义发出的这些预言,就是在他作王期间(一 1 ),而这个日期也没有太大的争议 90 。因此,这位先知必定是和那鸿、哈巴谷及耶利米同时代的人。不过,有些讨论是针对∶这些预言究竟是在这国王统治下哪段时间发出的?约西亚的曾祖父希西家已经恢复了耶和华崇拜,但这政策后来却不孚众望,又被偶像崇拜和异教习俗所取代(见王下十八 4 ~ 6 )。这改革是短暂的,因为他的儿子玛拿西变本加厉地将已废除的这些行为都恢复了(王下二十一 1 ~ 18 ),而玛拿西的儿子亚们并未匡正这种情形(王下二十一 19 ~ 26 )。只有在约西亚作王期间(约在主前 621 年),官方才再次恢复耶和华崇拜,废止异教迷信。根据一章 4 ~ 9 节提及的异教影响力,按照前述废止异教的日子,有人提议说这些预言是在约西亚改革之前发出的。这是有可能的,但却不能肯定。因为在公众的行为上,甚至是国家的领袖间,官方的政策未必总是到处受遵奉。第一章列举的罪行虽然可以反映出改革前的光景,却也可以是改革运动开始后,混合宗教尚未完全根除的遗迹。

  这个预言的时期至少可以定在耶利米开始事奉之时,因为后者曾谴责同样的一些异教影响(番一 4 ~ 5 ;参∶耶二 8 ,八 2 ,十九 5 、 13 ,三十二 35 )。甚至在西番雅尽了他的职事之后,耶利米仍然谴责这些行为,这就证明了下面的说法∶约西亚的改革并不是像列王纪和历代志记载的那样激进、普遍。

  详细地分析约西亚作王期间的历史事件后,令人相信至少第二至三章的背景是在约西亚改革前的最后十年 91 。这主要是根据二章 4 ~ 15 节所描绘,犹大与列邦间交互影响的历史事件来分析的。在这段期间,约西亚企图加强国力,在周围地区扩张他的统治权(参∶王下二十三 15 ~ 20 ,那里提及他的部分改革,他能在邻近的撒玛利亚地区执行控制权)。

  从征服迦南时期开始,非利士人一直都是以色列人的世仇大敌。他们的力量逐渐强大,直到王国早期,才被大卫所征服,但大卫并未能完全根绝他们的威胁 92 。非利士人集中在临近地中海的五个城邦──亚实突、亚实基伦、以革伦、迦萨和迦特。在西番雅的时代,迦特已经衰退而不重要了,但其他四座城巿仍然存在。他们从针对列国所发的头一个神谕得了审判的警告(二 4 ~ 7 ;参∶赛十四 28 ~ 32 ;耶四十七;摩一 6 ~ 8 ;亚九 5 ~ 7 )。西番雅的神谕可以反映出约西亚的扩张欲望。有圣经之外的证据可以证明,在他作王期间,犹大至少控制了非利士部分地区 93 。

  摩押和亚扪是以色列人在约但河东的两个邻国,根据圣经记载,这两个民族有血缘关系(创十九 36 ~ 38 )。他们有时也主动侵略以色列(参∶民二十二~二十四;书二十四 9 ;士三 12 ~ 30 ,十一 17 ;撒上十一 1 ~ 11 ,十二 12 ,十四 47 ;王下一 1 ,三 4 ~ 27 ;代下二十 1 ~ 30 );因为他们在地理位置上最接近犹大地,很自然会受到约西亚扩张理念的影响(二 8 ~ 11 ) 94 。

  古实──或衣索匹亚──曾于埃及第二十五王朝时统治埃及(约主前 716 ~ 663 年),国力达到颠峰;却因亚述于主前六六三年入侵埃及而告终结 95 。西番雅所述的毁灭(二 12 )可以追溯到此次事件 96 ;而他所用的地理名称也可以用较广义的角度来解释,即泛指整体埃及(参∶赛二十 4 ;结三十 4 ~ 9 )。古实既是这个区域两个主要势力之一,也必面对耶和华以色列之神的大能(二 12 ;参三 10 )。

  亚述是主前第八至第七世纪的另一重要国家 97 。它于主前七二二年挫败了以色列国,将以国的领导阶层掳走(参∶王下十七 4 ~ 41 ,十八 9 ~ 12 );在约西亚的时代,亚述似乎仍是所向无敌。但是在主前六一二年间,她的首都尼尼微(二 13 )陷落,整个帝国也于主前六○五年亡于巴比伦人手中。所以西番雅书中的预言(二 13 ~ 15 ),必然是在主前六一二年以前写成的。

  整个预言首先是直接针对犹大国(一 4 ;参一 1 ),尤其是针对她的首都耶路撒冷(一 4 、 12 ,三 14 、 16 )。后者也称为锡安(三 14 、 16 ),使人回忆到这座城是大卫从耶布斯人手中夺来的(参∶撒下五 6 ~ 10 ;王上八 1 ),她也是神的圣城(参∶诗四十八 1 ~ 2 ;珥三 16 ~ 17 )。她的罪表明她不配圣城的含义(一 4 ~ 9 );但因着耶和华的恩典,她特别的身分将要得着恢复,她也将能再次承受此名字(三 14 ~ 17 )。

89 参布赖特,《以色列史》, 330 ~ 339 页。

90 L . P. Smith and E. R. Lacheman, 'Theauthorship of the book of Zephaniah', JNES 9 (1950), pp. 137 ~ 142 ,提议说这个题词是约主前二百年的伪作;但他们的建议并未被采纳。

91 D. L. Christensen, 'Zephaniah 2: 4 ~ 15: ATheological Basis for Josiah's Program of Political Expansion', CBQ(1984), pp. 669 ~ 682.

92 见 POTT , pp. 53 ~ 78; NBD, pp. 931 ~ 933.

93 ANET, p. 568 ,参在这地区一位犹大总督的便条。

94 见 POTT , pp. 229 ~ 258; NBD, pp. 30 ~ 31, 786 ~ 787.

95 布赖特,《以色列史》, 324 页; E. Ullendorff, Ethiopiaand the Bible (Schweich Lecture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8); K. A.Kitchen, 'Cush', NBD, pp. 256 ~ 257.

96 见\cs15 Christensen, 'Theological Basis', p. 681.

Ⅱ 先知西番雅

  除了西番雅在预言第 1 节的略传外,我们对这位先知一无所知。他的家谱是众先知中最长的,说他是希西家的后裔。这位希西家显然是指犹大国的第十四位国王(主前 716 ~ 686 年),他也是约西亚王的祖先,西番雅就是在约西亚作王期间说预言的(一 1 )。他的名字,“耶和华隐藏/保护”,可能是指他是在玛拿西作王期间(主前 686 ~ 642 年)出生的,神保护这个孩子免于玛拿西的血腥和危险(参∶王下二十一 16 ,二十四 3 ~ 4 )。

  西番雅熟悉耶路撒冷的地理和人口结构(一 10 ~ 13 ,三 1 ~ 4 ),这暗示他若不是在首都土生土长的,也必定是长久居住在城中。先知对祭司和献祭的事特别有兴趣(一 4 ~ 5 、 7 ~ 9 ,三 4 、 18 ),因此有些学者建议说∶西番雅是与圣殿有关的官方先知,但这提议的说服力不够。所有信靠耶和华的人,尤其是一个蒙神呼召作祂百姓先知的人,必然深受圣殿吸引,关切圣殿,因为那是他们属天的君王在地上的居所。所以先知这兴趣并不能证明这些学者的提议;相反地,先知若没有这兴趣,反倒显得突兀呢!

97 见 POTT , pp. 156 ~ 178; NBD, pp. 98 ~ 103.

Ⅲ 信息

  西番雅预言的中心──不仅在结构上(见 103 ~ 104 页的大纲 ),也在神学上将全书结合起来──是耶和华的日子这概念。西番雅虽非第一个(参∶摩五 18 ~ 20 ,八 9 ~ 14 ;赛二,十三,三十四;珥二),也不是最后一个(参∶耶四十六~五十一;结七)写到这个主题的先知,但像他这般专注于单一主题的,却是绝无仅有了。

  这日子就像一个钱币一样,虽然两面不同,却结合了相关的情况。这事实在本书中比其他先知书有更充分的发挥,别的先知通常都是强调某一个因素,却缺少或排除了另一个因素。同一个耶和华的日子之两面乃是审判与祝福。这日子具有这两种特征,每种都影响同一班百姓,也都有类似的时间架构,但每种都有不同的原因。

  神宣告那迫在眉睫的审判,有一般性的、针对人类的(一 2 ~ 3 ),也有特别的,针对祂的百姓犹大的(一 4 ~ 6 );这就引导我们思想耶和华日子的光景(一 8 ~ 18 ,二 4 ~三 8 )。这日子近了(一 7 、 14 )──迫近,而且正急速临近。耶和华立约之民──以色列的罪,和人类全体的恶行,正催促这日子来临。以色列人所犯的罪,是多次违背约中的重要应许,包括一切居民(一 4 ~ 6 、 12 )和领袖(三 3 ~ 4 )。这些罪包括混合宗教(一 4 ~ 5 ),即违背了第一条诫命(出二十 3 ;申五 7 )。同样普遍的是冷漠,这种态度的前提是∶“既然立约的神对这百姓不再有兴趣,那他们又何必顺服祂呢?”(一 12 )这也伴随着骄傲,确信他们可以自给自足(参二 3 )。

  列国的罪也促使神的手审判他们(参∶创六 5 ~ 7 ;摩一 3 ~二 3 )。虽然不是每个提及的国家都犯了特别的错,但却有两个错是与犹大被定的罪一致的。摩押侮辱、威胁神的百姓(二 8 ),所侮辱的乃是他们的王──耶和华自己。祂自己的百姓对祂本身和祂的能力兴趣缺缺(一 12 ),这使邻邦也采取同样的态度。他们感觉可以目空一切地轻蔑神而安然无恙。这也伴随着他们自己的骄傲(二 10 ;参 15 节),对自己的计划充满自信,与犹大本身的骄傲一样。

  因为普世都触动神的忿怒,神将要执行普世的审判。全地的主宰要在全世界执行祂的主权,刑罚那些敌挡祂的人。然而神的反应并非反覆无常、无缘无故的;相反地,这反应是建立在一位公义、圣洁之神的属性这根基上,祂本身是受约所约束的,而且祂也要别人遵守他们在约中的责任。这审判虽然是普世的,却不是永久不变的,因为主的日子还有另外一面。

  这日子的第二部分与祝福有关。这并非任何外来刺激的结果,乃是从耶和华的属性──一位守约的神──而来。祂赐下盼望给祂自己的百姓(三 11 ~ 20 ),不仅因为有些人将要归回这约(参∶申三十,尤其是第 2 节),也因为祂从来不曾弃绝这约,祂的应许必要实现。那些将要蒙福之人乃是余民(二 3 、 9 ,三 12 ~ 13 ),那些不倚靠自己的骄傲(参一 12 ,二 3 ),反倒谦卑倚靠神,相信祂有能力行善的人。盼望也延及列邦(三 9 ~ 10 );虽然他们与摩西之约的恩福无关,但他们却要接受耶和华的恩典。

  耶和华日子的这两面,同有两个时间架构。直接给犹大的信息是∶她和列邦要在非常近的将来受刑罚(一 4 ~ 18 ),但在短时间内也可能会有盼望(二 3 )。然而这信息在这两方面都要进一步发展,从历史上的临近往前推展,朝向末世的应验。在非特定的将来,犹大和列邦不仅都要面对审判(三 11 、 8 ),也都要享受恩福(三 13 ~ 17 、 9 )。

  在希西家有力的改革之后,竟然有如此严重之道德和属灵的堕落(见 93 页及下 );与西番雅同时代的约西亚仍需施行这些改革(见王下二十三 31 ~二十四 4 );当人注意到上述事实,就能看出预言的另一重要部分。光靠前一代的信心和敬虔是不够的。每一个后继之王,每一代的以色列人,都必须个别地顺服这约,教会中的每一代也仍是如此。无论是二十世纪的教会,或以色列的君主政体,都不能是神第二代的儿女。每一个人都必须个别、亲自地顺服神。

Ⅳ 西番雅书

  本书的完整性曾经一度受到质疑,但却没有客观的证据可以证明∶西番雅书在现有的形式之外,曾以另一形式流传。本书惟一一处编辑附记是它的标题,但却无法确定这附记是在什么时候加在这个神谕集成上的。附加上去的时间,最合逻辑的乃是在全书收集完成后,也就是在先知生平的晚期,或以后的任何时期。

  不同的学者曾以两个不同的根据为基础,提议说本书有第二手的附记。首先,书中有些经文代表的是约西亚王以后的历史,而本书却声称是在约西亚年间写成的。例如∶二章 15 节对尼尼微的描绘,仿佛尼尼微已遭毁灭似的,预设了她在主前六一二年陷落。然而,希伯来预言一个常见的形式是“预言的完成式”( prophetic perfect ),是用来表达一个已经完成之动作的动词。当神宣称一个未来的意图或预言,希伯来先知就视这些事件为确定的,好像是已经完成了似的;因着这些事件之源头的主权和能力,这些事经常被描写为已经完成了。其次,有人曾提议说∶被掳前,先知所传的是审判的信息,切合百姓所需──悔改离开自己的罪。但被掳期间,百姓的需要已经改变了。百姓遭受了被掳的痛苦,质疑耶和华的信实,甚至祂的存在;他们所需要的不是审判的信息,而是盼望的信息。所以,盼望的信息必定是属于被掳期间的(三 9 ~ 20 )。然而这是一种循环证论,所根据的是假设,而不是证据。惟一客观的证据是混合着审判与盼望的正典经文,有时虽有不同的比例,但总是两者并存。一个人若是根据自己的假设而修正经文,使适合这假设,他就不是诚实地对待证据了。

  从本书的内容可以看出全书逻辑上的一致(见 103 ~ 104 页 )∶审判(一 2 ~ 6 )促使先知想到终极的审判──耶和华的日子(一 7 ~三 20 ),并且描绘了这日子的两面。对于那些不遵守神之约的人,那日子确实与审判有关(一 8 ~三 8 ),但藉着神的恩典,这日子也带有盼望(三 9 ~ 20 )。

  本书预言虽是一致,却是由一些小单元组合而成的,这些小单元各有说话对象、内容、文学形式等转变。所用的文学类型包括审判的神谕(一 2 ~ 3 、 4 ~ 6 、 8 ~ 9 等)、回应的呼召(一 7 ,二 1 ~ 3 ,三 8 )──包括一个赞美的呼召和一首赞美的诗歌(三 14 ~ 17 )──以及救恩的神谕(三 9 ~ 13 、 18 ~ 20 )。这些个别的小单元证明了本书内在的完整,尤其是在喜乐的诗歌中(三 14 ~ 17 )。这首诗歌的文学结构是中心平行句( concentric parallelism ),在这种结构中,头一个句子与最后一句相称,第二个句子与倒数第二句相称,以此类推,最后在其中心达到高潮──“不要惧怕”。百姓在此欢欣的原因是神的爱,这是整首诗的开始;与此相称的是全诗的结束∶耶和华因着百姓归向祂而喜乐。神是大有能力的主,祂和祂的同在环绕着信息的高峰,耶路撒冷──神的城的盼望,她可以不再惧怕。这从下面的图解可以看出∶

  A  锡安歌唱(三 14a

  B   以色列的欢呼(三 14b )

  C    耶路撒冷的喜乐(三 14c

  D     耶和华的拯救(三 15a 、 b )

  E      耶和华王的同在(三 15c

  F       不再惧怕(三 15d )

  G        耶路撒冷未来的信息(三 16a

  F 1       不要惧怕(三 16b 、 c )

  E 1      耶和华神的同在(三 17a )

  D 1     大能的拯救者(三 17b )

  C 1    神的喜乐(三 17c

  B 1   耶和华的沉默(三 17d )

  A 1  耶和华歌唱(三 17e )

  预言的最后两节,也是由重复阶梯式或综合平行句( step or synthetic parallelism )而结合在一起。 19 和 20 节都是以时间副词修饰语“那时”开始,其主要构成要素则是聚集神的百姓。后面两个句子则与赐下“称赞”和“名称”有关,而且这是普世性的( 19 节“在全地”; 20 节“在地上的万民中”)。这种平行句可以图解如下∶

  A   那时──聚集

   B   称赞与名声

    C   在全地

  A 1   那时──聚集

   B 1   称赞与名声

    C 1   在地上的万民中

  西番雅的整个信息最后结合在一个庄严的包含句( inclusio ) 98 中。在这包含句中,开头与结尾都是耶和华,以色列公义与守约的神,祂的话(一 1 )已经说了(三 20 )。

98 包含句,是用一个字词或意念,在一个文学单元的开头和结尾作为重复的关键要素。

西番雅书大纲

Ⅰ 标题(一 1 )

Ⅱ 审判(一 2 ~ 6 )

 A 人类(一 2 ~ 3 )

 B 犹大与耶路撒冷(一 4 ~ 6 )

Ⅲ 耶和华的日子(一 7 ~三 20 )

 A 宣告(一 7 )

 B 那日子的性质──审判(一 8 ~ 18 )

   i. 审判神的百姓(一 8 ~ 13 )

   ii. 审判世人(一 14 ~ 18 )

 C 要求的回应(二 1 ~ 3 )

 D 审判的特别情景(二 4 ~三 8 )

   i. 非利士(二 4 ~ 7 )

   ii. 摩押和亚扪(二 8 ~ 11 )

   iii. 古实(二 12 )

   iv. 亚述(二 13 ~ 15 )

   v. 耶路撒冷(三 1 ~ 7 )

    a. 罪恶重重(三 1 ~ 5 )

    b. 忽略实例(三 6 ~ 7 )

   vi. 世人(三 8 )

 E 那日子的性质──盼望(三 9 ~ 20 )

   i. 列邦归正(三 9 ~ 10 )

   ii. 余民存留(三 11 ~ 13 )

   iii. 喜乐之歌(三 14 ~ 17 )

   iv. 神的应许(三 18 ~ 20 )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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