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哀歌导论查经资料
耶利米哀歌导论-《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利米哀歌导论
Ⅰ 卷名及其在正典中的地位
这一小本诗歌作品最早并没有书名,但马索拉经文一开始独具特色的哀叹“啊,何竟!”( ~e%k[a{h ),被希伯来文圣经拿来用做小标题。七十士译本称这卷书为 Threnoi 或“悲歌”,拉丁文圣经则在此之外又附加了小标题:“这是先知耶利米的哀歌”。各英译本采用了 哀歌 的名称,并遵照古时的传统把作者加在书名中,便成了 耶利米哀歌 。犹太法典的作者和犹太教的拉比,则只称此卷书为 qi^no^t[ (哀歌),或是 ~e^k[a{h 。
在希伯来正典中,耶利米哀歌在节期五卷( Five Megilloth or Rolls )中次序居第三,此乃依照犹太人圣卷( Hagiographa )中三卷诗歌作品的顺序,或依正典分类之一著作书的顺序。犹太人在埃波月第九日,亦即七月中旬纪念耶路撒冷圣殿被毁时,照例要读哀歌。七十士译本将本书放在耶利米书和巴录的记载之后,而此次序便为其他译本所采行,包括拉丁文译本。犹太法典把诗歌体裁的书卷和圣卷的次序重新调整,哀歌被置于雅歌之后。
Ⅱ 历史背景
像耶利米哀歌这一类的挽歌,在古时的近东并不罕见。苏默人( Sumerians )最早写下言辞悲壮的作品,以纪念其被敌军入侵攻陷的大城,其中最著名的是哀悼吾珥被灭的文章。 83 因此,当耶利米为公元前五八七年耶路撒冷的毁灭和犹大的荒芜而悲伤时,他其实是置身于历史悠久且受人景仰的文学传统中。耶利米用诗歌体裁来宣泄他的感情。他哀伤地评论犹大人在耶路撒冷被围时和之后所经历的痛苦;并且为全国的罪孽而认罪。对作者而言,举国犯罪才是犹大陷落的真正原因。哀歌中所记念的究竟是何事,是毫无疑问的;同样,这些篇章以强有力的笔触所描绘的浩劫,其阴郁亦毋庸置疑。
83 见\cs15 S. N.Kramer, ANET, pp. 455ff.
Ⅲ 结构、作者及写作年代
本书共有五首诗歌,每首自成一章。前四首都是离合诗的体裁,乃极为精巧和微妙的作品。作者以希伯来文的二十二个子音,控制前四首诗歌的长度,且依顺序以这些子音做为每一节的开始。然而,此一模式并非机械般毫无变化,因为这些子音虽然在第一首哀歌中依其字母的正常次序出现,但在第二、三、四首却有字母 pe 在子音 `ayin 之前出现,使得全篇增添若干不规则感。
前三章均遵循一种特殊的组合模式,即每三行成一诗节,但有两个例外是四行成一节(一 7 ,二 19 ),此两个例外可能纯属偶然。本书单纯的离合诗体裁,在第三首哀歌中尤为精妙,因为每一诗节中的三行经文均以同一希伯来文子音开始。第四首诗歌的每一诗节都只有两行;而第五首则完全不是离合诗的体裁,其中共有二十二节,且和诗篇四十四篇和八十篇这些团体的哀歌颇为类似。
虽然这五首诗歌在结构上有明显类似之处,但每一章却又展现了独特的形式和内容。第一首诗每三行成一诗节,其中描述耶路撒冷为她的毁灭哀哭,并大声呼求神为其复仇。第二首悲歌大致上依照同样的模式,除了子音字母 pe 和 `ayin 的次序对调,这一点前面已经提过。第二首的文思发展得较为完整,因为作者知道这场浩劫临到耶路撒冷和犹大的重要原因,是先知们并未清楚地警告百姓:大祸将要临头。结果神施行审判,而此哀歌强调未来若要有盼望,全民必要先悔改。
第三首诗歌在结构上迥然不同于其余的几首,它每三行成一诗节,且这三行均以同样的希伯来文子音开始。在此,这个被比拟作人的国家被敦促要悔改转向神,并要信靠神的怜悯必使以色列复兴且必惩罚她的仇敌。第四章和第三章极为相似,不同之处乃在每诗节只有二行而非三行。作者细数兵临城下时的惊慌,并指责祭司和先知当为全民属灵景况之低落负责。诗中并期待全民复兴,及包括以东在内的世仇受惩罚。第五首诗是一个祷告,祈求神拯救哀痛的余民脱离苦境并回转到昌盛。此诗的行数和希伯来文字母的子音数目相同,但其格式和前几首相去甚远。
虽然哀歌的作者并未具名,但犹太的传统一致认为耶利米为其作者(旧约亚兰文译本,耶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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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a Bathra
,
有些解经家提出,传统的看法应予扬弃,因为哀歌中显著的文学格式变化,与某些诗篇、以赛亚书后半,以及以西结书的部分风格近似,却和耶利米书的大部分预言有相当的差异。但此论点乃依据完全不当的假设──以赛亚书的某部分并非公元前第八世纪的作品。由于此一立场并无任何的事实根据, 85 因此大为削弱了其论点。既然耶利米书经常反映出早期作者们的思想,哀歌的作者并无理由不可以如此做。若果两卷书的作者为同一人,此一现象更是理所当然。主张耶利米是哀歌作者的人士,主要是因为这两卷书的风格和主题明显近似,其中包括:强调耶路撒冷这处女被蹂躏、呼求公义的神为其复仇,以及期待神的惩罚临到因犹大陷落而欢乐的那些国家身上。
无论支持或反对耶利米为哀歌作者各自的论点为何,单就风格和内容而言,这五首哀歌出于同一人之手,乃是毋庸置疑的,并且这位作者显然亲眼目睹犹大遭逢浩劫。虽然作者的身分无法确知,但另一方面,除了耶利米之外,实在极不可能另有他人,虽因耶路撒冷防御瓦解而痛心疾首,却还能够以动人的篇章记载他的感受,成为如此深邃的挽歌。本注释书尊重著作者匿名的心意,如有必要提及时,将只以“作者”称呼。
要推算哀歌的写作年代,并没有什么困难。书中已提供了足够的资料,让人得知这是目睹公元前五八七年灾祸之人的作品。前四章可能是在犹大人被掳往巴比伦之后不久写成,而最后的一首悲歌则可能写成于较晚的年代,但这一点并不确定。就算本卷书的部分写作年代与其他部分相去甚远,目前并无有力的理由认定现存的作品成书于公元前五五○年之后。 86
84 参 HIOT , p. 1069.
85 有关论述以赛亚书的著作,见 HIOT , pp. 774ff.
86 参 A. S. Herbert, Peake's Commentary onthe Bible (1962 ed.), p. 563.
Ⅳ 希伯来诗歌的模式
许多被掳之前和被掳归回后先知所写的神谕,其实都是以诗歌的体裁写成,而近代的翻译如 RSV 和 NEB ,亦都适切地反映出这种格式。既然哀歌全书都是诗歌体裁,似乎有必要简短地评述一下旧约诗歌的特色。
犹太人从极久远以前,即已在整个近东地区以能歌善乐而著称。虽然诗歌散见于旧约全书,但收录最丰富的希伯来诗集,当然是诗篇了。希伯来诗歌最为独特之处就是对仗,此特色在诗篇中尤为明显。这种结构中最简单的形式,是在对句的第二行,重复表达第一行已叙述过的思想。所以,这种体裁的基本单位是“行”,而一行通常是一个对仗的一半。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对仗表达了完整的思想,也因此有其文法和文章结构的连贯及一致。可惜对仗的单位并无统一的专用名词,所以“诗行”、“诗句”、“诗的半句”和“小句”,全都被用来形容“行”这个概念。
然而,在这样基本的单位上,犹太人表现了其精于设计的一面,他们可以变化出各种复杂微妙的对仗,以致一个对句第一和第二行的关系,可能是同义的、综合性的、反义的、交叉式的、渐达顶点的,或是象征式的对仗。 87 如果这单位有三行,则每行都是整个对仗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西方作品常讲究的音韵,并不见于古时的希伯来诗歌。因此,不论是重音或是母音的数目,均不须与韵脚相应以求押韵。
但是,希伯来诗歌仍有其独特的强烈音韵感,它将重音或扬音放置在某些字上,用以决定整段的韵律。一行诗节的每个重要字眼都可以有一个重音,而较次要的字则可以读轻音,或是以连字符号和其他字连在一起,然后整组字读一个重音。 88
根据这样的方法所形成的组合,其音韵模式通常具有相当规律,但绝非完全机械式的表现。就目前对古时近东诗歌的了解,闪语作者在重音使用上拥有一定程度的自由,这是希腊和罗马作者所没有的。故而在此必须再三强调,把古典诗歌互相比较,可能会有误导的作用,因为在希伯来诗歌中,夹在重音之间的音节,并无一定的数目。希伯来诗歌主要侧重思想而非音韵上的考虑,且其首要目标乃在藉着音节的重音来平衡不同的思绪,而这些重音的数目多半没有根据一定的法则。
除了希伯来诗歌所没有的韵律之外,旧约的作者们充分使用了诗歌写作的其他各种文学手法,包括:类韵、各式比喻以及押头韵……等。有些诗是以离合体的结构写成,最为人熟知的例子是诗篇一一九篇。如前所述,哀歌也遵循这种离合诗的体裁,只不过略有变化。
87
见
HIOT
, pp.
88 有关希伯来诗歌的各种问题,见 R. C. Culley in J. W. Wevers and D. B.Redford (eds.), Essays on the Ancient Semitic World (1970), pp. 12ff.
Ⅴ 哀歌的神学观
希伯来诗歌和所有真正受神默示而写下的诗歌一样,紧抓住永恒的价值,并将其光彩夺目地呈现,以引起世人注意。哀歌这一卷书亦不例外,即使它显然是以一贯较悲伤的调子写出。神的主权、公义、道德、审判,以及对遥远未来祝福的盼望,哀歌都在抑扬有致的调子中,以威严壮丽的气势流泻出来。全篇在许多方面自成一格,也可能因它相异于旧约其他书卷,致使有人认为哀歌的神学内容微乎其微。然而,如果说约伯记藉个人的一生描绘苦难及其结果;那么我们可以说,哀歌乃是在国家的层面论述受苦,其中涉及犹大先前所经历国破家亡的浩劫。
虽然哀歌的每一章都可将其视为完整且独立的篇章,但上述的主题,在五首诗歌中都成为中心思想。作者显然有时都难以相信神所说的灾祸最后竟然还是发生了。然而破败的城市正默默地见证此一悲剧,所以作者只得尽其所能地思考,这命运骤变背后的真正意义何在。
按照耶利米的教导,并不难找出犹大灭亡的原因。作者深知犹大的百姓背道已久,且更严重的是,他们竟然漠视北国被掳的惨痛教训,北国被掳是因为他们和犹大一样拒绝履行西乃之约的义务。现在同样的命运已临到犹大,突然人人都警觉到,公义和圣洁的神对罪的惩罚何其严重。
这些诗歌按照西乃之约的关系,实实在在地表明了神的公义;这些诗歌就和约伯记一样,彰显出历史舞台的中心人物是神而非人。随着哀歌的开展,诗歌亦陈明犹大灭亡最可悲之处在于:这一切本来均可避免。浩劫发生的实际原因,是百姓决意不惜任何代价都要追随卑贱的假神,却舍弃西乃之约至高的道德准则。
讽刺的是,神的仆人们几个世代以来一直警告犹大百姓,若他们持续陷溺在不道德的生活中,必遭到严厉的惩罚,然而百姓却对一切的警告置若罔闻。若说约伯记是神义论的著述,试图解释及说明神对待人的方式;那么哀歌则是针对先知“所种的是风,所收的是暴风”此一信念所著的悲痛评述。耶路撒冷的断垣残壁因此立刻见证了神如何彰显及证明祂的公义(一 18 )。
作者承认全国犯罪是导致灭亡的原因,伴随而来的是强烈的罪疚感(一 8 ,二 14 ,三 40 ,等等),促使他替背道的百姓及其领袖认罪,以作为求得神的赦免及国家复兴的第一步。虽然浩劫早经先知预告,但犹大最后所遭遇的打击之严重程度,似乎还是让作者吃了一惊,而作者便在第二首诗歌中,向神抗议且对神严厉的处置作出非难。然而,作者同时亦体认到,神的惩罚必与神的公义相应;但神的子民长久以来一直任意妄为,竟然对此一无所知,使得作者为他们的愚蠢至极而感哀痛。
和耶利米一样,作者在乌云密布之时,仍见到一线曙光。虽然犹大已然荒废,但她的景况并非毫无复兴和更新的指望。然而,限于诗歌的体裁和内容,作者很难将此清楚表明,虽然他总可以紧抓住确据,相信神必保守与祂立约的子民(哀三 19 ~ 39 )。对这样一位自我一致且足以信靠的神,人大可以信靠祂,并在全然顺从神的主权中,祈求神再次恩待祂背道的子民,将他们复兴到原本的昌盛。正如约伯记的作者一般,哀歌的作者体认到:以积极的态度回应受苦的经历,是灵命成熟必有的先决条件。这点认知使得他重新有盼望。他知道因为神的美善,真心悔改的子民在历经试炼后,必有复兴和祝福(哀三 25 ~ 30 )。此一展望是西乃之约的关系中重要的一环(参:申三十 1 及下),因为就像保罗指出的(罗十一 1 及下),神绝不会完全弃绝与祂立约的子民。
读者应当小心,不要期望在这几首诗歌之间,找出教义的逻辑连贯性,或是神学见解的逐步开展。各首诗歌虽都有某些程度的外在结构控制,但思绪的走向却绝未受类似的严格掌控,事实上,反而像是作者随忧伤的灵任意发抒而信手拈来。然而,这些诗歌中所预示的神学思想却是超越时间的,如果在巴比伦的流亡人士并未使用这卷书来记念耶路撒冷的倾覆(参:耶四十一 4 、 5 ;亚七 3 ),无疑它是传达全民悔罪及信靠神将来必施怜悯的最佳途径。
Ⅵ 希伯来文圣经及七十士译本
很可能由于这些诗歌的性质,希伯来文圣经被保存得极为完整,因此它的损坏非常少。但是,仍偶有不清楚之处,在本书的注释部分会将这些地方一一指出。七十士译本的译者们似乎选用了马索拉经文学者( Massoretes )熟知的那一份经文,或是与其极为近似的经文。然而,七十士译本本身有些出入,可能是因为在流传的过程中,希腊文圣经本身受到若干毁损所致。
Ⅶ 简要书目
1. Albrektson, B. Studiesin the Text and Theology of the Book of Lamentations (1963)
2. Goldman, S. Lamentationsin A. Cohen (ed.), The Five Megilloth (1959)
3. Gottwald, N. K. Studiesin the Book of Lamentations (1954)
4. Harrison, R. K. Introductionto the Old Testament (1969), pp.1065 ~ 1071
5. Hillers, D. R. Lamentations (1972)
6. Peake, A. S. Jeremiah and Lamentations (1912)
7. Streane, A. W. Jeremiah and Lamentations (1913)
耶利米哀歌大纲
Ⅰ 第一首哀歌(一 1 ~ 22 )
A 耶路撒冷被毁(一 1 ~ 7 )
B 灭亡随犯罪而来(一 8 ~ 11 )
C 呼求怜悯(一 12 ~ 22 )
Ⅱ 第二首哀歌(二 1 ~ 22 )
A 神对子民的忿怒(二 1 ~ 9 )
B 饥荒造成痛苦(二 10 ~ 13 )
C 真假先知(二 14 ~ 17 )
D 流泪的祷告(二 18 ~ 22 )
Ⅲ 第三首哀歌(三 1 ~ 66 )
A 灾民的哀哭(三 1 ~ 21 )
B 回想神的怜悯(三 22 ~ 39 )
C 呼吁灵命的更新(三 40 ~ 42 )
D 罪的后果(三 43 ~ 54 )
E 安慰与咒诅(三 55 ~ 66 )
Ⅵ 第四首哀歌(四 1 ~ 22 )
A 追忆往事(四 1 ~ 12 )
B 罪及其后果(四 13 ~ 20 )
C 预言以东遭报(四 21 ~ 22 )
Ⅴ 第五首哀歌(五 1 ~ 22 )
A 呼求怜悯(五 1 ~ 10 )
B 罪的本性(五 11 ~ 18 )
C 求神复兴(五 19 ~ 22 )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