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约翰福音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约翰福音
注释
一1-18序言
本福音书与其它的福音书不同,它并不以历史上的耶稣作为起点。相反,作者先向读者介绍永恒先存的「道」(希腊文logos);且要待序言快结束的时候,才让读者知道这「道」就是耶稣。要对整卷福音书有全面的理解,首先必须对「道」有正确的认识。当时,在希腊文献中经常出现「道」这字,因此有很多学者也认为必须参考希腊文献来决定此字对约翰的意义。当时的斯多亚派(Stoics)的学者就以「道」来描绘令天地万物生长运作的宇宙理性(divine reason)。亚历山太的斐罗在其著作中给予更多的发挥,他认为万物藉以被造的正是此道。虽然,表面看来,约翰使用此字词与希腊文化中的观念有相似的地方,其实它们之间的差别很大。斐罗的观念强调道是没有位格的,也非先存的。其中斐罗和约翰之间最显著的不同点,乃是前者拒绝接受道成肉身,而使徒约翰却坚持道成肉身的真理。又有一些学者认为约翰对道的观念与早期教会一些提倡宗教融合(syncretism),称为希耳米(Hermetica)的哲学作品中的道之观念,有相似之处;但严格来说,他们主要的观念还是不同的。也许希腊化的观念和思想为约翰提供了一些使用的词汇,我们却必须往他处寻求它们的基本意义。
我们若研究约翰福音和旧约,必能发现他们在思想模式上有极多相似之处。犹太思想丰富了道的观念。我们在智慧文学里头,发现其中有神借着智慧的道来创造的观念(参箴八)。紧紧联系的则有拉比的教导:律法书有分于创造。死海古卷的发现更加使人理解到,犹太思想对于约翰福音是很重要的。
然而,本序言具有它的独特性。它的观念是基督教的,目的是作好预备功夫,以记录一位独特人物的生平事迹。本福音书就是理解此序言的最佳钥匙,而不是将它们颠倒了。细细的研读本书,将让我们发现序言其实是吻合了福音书即将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一切。
一1-5永恒先存的「道」
约翰福音与创世记的序言极之相似。约翰清楚表明「道」先存于世界的被造。这样的意思隐藏在序言里:「太初有道」。虽然这句的动词的用法属于过去时态,但其意义则属于连续式。现在所存在的道,其实在世界被造之前已经存在了。这4个字介绍了福音书中极深奥的主题,接着下来的两句话更加突显出道的深奥之处。译为with(和合本:「与……同在」的希腊文前置词,含有相交(communion)的意义。当中又有「面向神」之意,因此又指出道和神之间有区别。但是,紧接着来的「道就是神」,却又把读者引进另外一个层面的认识。这样的写法不能够以形容词(那就是:道具有神性)的用法来理解,因为这将削弱了「道就是神」这句话的意思。既然在原文里,在神之前没有冠词,那么这道必然具神的格性。既然神是个名词,约翰必定是确定道的神格(Godhead)本质。道不单有神性(divinity),祂就是神(deity)。
约翰随即宣告道有创造的大能。希腊原文中特别强调道的力量;重申没有道便没有创造。从创造工作中可让读者体会了道与神之间的亲密关系。新约圣经一再重复基督参予创造这个主题。约翰特别强调这主题是为了抵挡诺斯底思想(gnosticism)里的谬误,后者认为道于本质上与神不同,是神与世界的中介者,从而盼望保护神不受这基本上是邪恶的世界所玷污。约翰继续强调,由于道参与创造之工,生命也就理所当然的在祂里面。这也是本福音书的基础命题,在二十章31节这命题再次受到强调,就是读者在道里可以找到生命。
生命和光有十分紧密的关系。在物质世界里,没有光便没有生命,约翰把这个观念应用在属灵的范畴里。因此,我们必须用第4节所提及的「光」去理解第5节经文的意思。每个人的心中应有一道光,指的是良心与理性的光。
第5节的焦点却转移到世人所处的环境──「黑暗」。与道有密切的关系的光与人有关。人只有透过「道」才能得着灵性的醒悟。紧接的一句「黑暗却不明白光」(和合本:「黑暗却不接受光」),可以译为「黑暗却无法胜过光」,两种翻译都表达了相同的真理,而约翰福音就这两个翻译均有全面的解释。我们若参照第10至11节,前者的翻译则更加贴切上下文。
一6-8施洗约翰的见证
讲述了世界的光后,约翰用了施洗约翰的事奉来揭起耶稣生平事迹的序幕。
第6节指出施洗约翰的事奉「是从神那里差来的」。本福音书经常使用「差」字来形容耶稣的事奉,因此,使用同一字眼来形容祂的开路先锋,真有画龙点睛之妙。也许当时的读者给予施洗约翰的工作有过高的评价(参徒十九3-4),所以施洗约翰一开始就要改正人们的错误观念(参一15、26-27):一方面,约翰否认自己就是那光;另一方面,约翰一再强调自己只是为光作见证(7-8节)。施洗约翰作见证的目的与历代的基督徒相同:就是「叫众人因他可以信」。
一9-13光来到世界
作者从见证的先锋转移到耶稣基督身上。
第9节虽然还未清楚指明耶稣就是那真光。新国际译本的译法是:「那照亮人的真光正来到世上」,「来到」就是指道成肉身。另一个译法(参新国际译本旁注,并和合本)把来到世上这个动词与「人」联接,全句令人以为每个人诞生时就得到此光。相对之下,前者是比较合理的解释。在基督未降临之前,这世上所存有的光乃是被造的光。基督就如祂本身所宣告一般,乃是光的本体(参八12)。
有一点值得留意的是,约翰所说的「世界」不是单指个这被造的物质世界,乃是广泛的意味着被造却抗拒神的人类。实际上,相信神的信徒和抗拒神的世人(世界)之间存有明显的区别。
第10节「世界却不认识他」,显示在约翰的思想中确有信与不信的区别。世人必须自己面对拒绝接受光的后果。
第11节的翻译可引起多重的意义。一是道来到属于祂的地方。另一个则是道来到自己的家,如祂自己的子民以色列。这两种解释也是正确的;不过,根据原著者所使用字眼均属阳性词,则后者的解释较有可能,因为对于作者来说,相信与接受没有太大的分别。
第12-13节正在把之前数节经文的意思重新演绎。约翰现在将焦点放在那些接受这道的人。凡相信的人均能得到做神儿女的权柄,就是成为神的选民的意思,约翰指的并不是从血气生的儿女。这里间接提及重生的问题,但我们会在第三章再作具体的描述。因为属灵的重生与肉身的出生不同,所以约翰清楚的排除了男女交合之道(情欲、人意)。
一14-18道成肉身
序言的最后一段开始了耶稣的生平记载,也就是「道成了肉身」。这句重点放在「肉身」一词,代表了耶稣的人性。如果约翰只是用「道披上了人的模样」,就比「道成了肉身」来得逊色和缺乏震撼力了。「肉身」将读者的注意力转移至道介入了人间事的历史过程。神圣的道成了人子耶稣。「住在我们中间」有「支搭帐棚」的意思,它使人想起当年在旷野里神借着会幕住在以色列人中间。「住」变得只有「暂时寄居」的意思。「道成肉身」是一件惊天动地的事,约翰迫切地要把这见证公诸于世。约翰亲身见证了耶稣在世的荣耀(14节下)。因此,「我们」不能解释为所有的基督徒,而「荣耀」也不能解释为耶稣复活之后的荣耀。按上下文显示,的确有些人见证了耶稣基督在肉身时的荣耀,也可能是耶稣变像时的荣耀;但是,更加有可能的解释是,「荣耀」指的是耶稣一生的事奉。这种「荣耀」特别之处在于它是「父独生子的荣光」,是慈爱的天父给予蒙爱独生子的荣耀。因此,在本福音书的序言已经突显了耶稣基督的独一无二。然而,祂不单是从父那儿来,更是「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约翰盼望读者了解,耶稣的事奉是神恩典的彰显和真理的启示。
第15节的经文显然是特别介入的插句,因为文理显示第16节是紧随14节的。施洗约翰所说的话无疑是加强了约翰为耶稣做的见证。这句重申第1节的意思,指出耶稣的先存性。
第16节很清楚地指出这「丰满的恩典」是「我们都领受了」的。在此,约翰借着第一人称再次强调个人性的经验。新国际译本准确地以「一个接一个的祝福」(和合本:「恩上加恩」)译出原文的意思。这「丰满」并非一次的临到我们,而是要我们渐进式的去体验恩典。摩西和耶稣分别带来亲近神的不同方法,显然借着律法亲近神是比接受耶稣的恩典逊色得多。当然,这里的记载并非要我们去比较它们;我们应该晓得神的工作乃是借着摩西传下律法,而借着耶稣施予恩典的。
序言所欲达到的最高目的,乃是要提醒读者有关第1节所言的。若不借着耶稣,就是那「道」,世人根本就没有可能认识神。「从来没有人看见神」使人回想到旧约圣经,因为连摩西都不得见神的脸。因此,在耶稣里的启示无疑是最伟大的,因为祂将神表明出来。接下来的经文,新国际译本采用了相信是更可靠的原文读本:「在父怀里独一的神」来肯定耶稣的神性。不过,根据「在父怀里」的文意,「独生子」的翻译更符合上文下理。
一19至二11初期的事迹
一19-34施洗约翰为耶稣所作的见证
在序言里提及施洗约翰的事迹是为了阐明耶稣和施洗约翰的关系。从耶路撒冷的犹太人所提出的问题,让我们认识施洗约翰。本福音书中时常出现「犹太人」,但所指的群体并不是相同的。有时,它是指居住在犹大地的人,以区别和加利利的不同处;有时则是指不信耶稣的犹太人;更多时候是用来形容那些拒绝接受耶稣的犹太人领袖。这些领袖差了祭司和利未人来找施洗约翰。此段记载是为了突显先锋施洗约翰及耶稣基督的区别。作者记载犹太人对施洗约翰身分的质疑,是为了他记载的真实性。关于伊莱贾的问题,则使人想起了玛拉基书四章5节。虽然约翰没有特别的声明,有些人觉得这里的记载改正了符类福音的说法,在那里耶稣将施洗约翰等同于伊莱贾(参太十一14,十七12)。约翰本身否认自己是「那先知」,后者是指申命记十八章15至18节一般认为是末世的一位人物。这样的称号似乎与弥赛亚无关(参七40-41)。施洗约翰本身的声明表示他是以赛亚书四十章3节所说在旷野中的「呼声」(23节)。在符类福音里,这样的说法也应用在施洗约翰身上。能够作为耶稣来临前的呼声,施洗约翰已经觉得满足了。
既然约翰已经否认自己就是弥赛亚,人们很自然便开始质疑他施行洗礼的理据,如此一来反而成了他进一步澄清自己和耶稣事奉的分别,这问题使人想起洗礼的权柄。约翰并没有直截了当的回答问题,反而藉此机会阐明有关基督的事迹。约翰用水施洗和耶稣用圣灵施洗的分别(33节),突显了基督的尊贵。约翰的谦卑与耶稣的尊贵正是本段的中心。约翰施洗的地方,在约但河外的伯大尼和十一章1节的伯大尼是不同的地方。
作者在第29节连续提到数个「次日」,似乎是与耶稣的事奉末期互相照,因为耶稣事奉末期也是记载了连续的次日。施洗约翰称耶稣为「神的羔羊」,是使人惊讶的,因为对当时的听众来说,必定联想到献祭的羔羊。若不用犹太人熟悉的这个观念,相信他们很难了解「神的羔羊」的概念。其实,要犹太人将羔羊的观念转移到人身上才是真正的困难。很难想象当代的人会联想到以赛亚书五十三章,但我们不排除施洗约翰有这个联想。此外,他很可能不明白「除去世人罪孽」的真正意义,或许他所想到的是审判,而非牺牲。即或如此,我们却没有理由怀疑耶稣确实体会这句话的意义,就是按着出埃及记二十九章38至46节及以赛亚书五十三章4至12节的意义来体会。当然,作者本身必定完全领会羔羊牺牲的意义。有些人对「除去」的意思有争议。如果用以赛亚书五十三章作为经文背景,那么代赎的意思是呼之欲出的。不过,反对的人却认为由于逾越节的羔羊不是赎罪祭,因此不可能有除去罪恶的意思。然而,我们不用严格地按着逾越节的意义去了解约翰的声言。就作者来说,耶稣的羔羊身份是祂事奉的关键,因为在本福音书中,耶稣的事奉是由此开始的。此时,虽本书没有记载,耶稣已经接受了约翰的洗礼(参32节)。施洗约翰在此的声明宣告了耶稣事奉的普世意义。
由于施洗约翰后来表示怀疑耶稣弥赛亚的身分,因此有些学者认为约翰不可能说出第29节那段话。他们认为把耶稣比喻作神的羔羊是作者本身对耶稣的体验,及至后来将这意思写进耶稣的生平。不过,本福音书的内容确实让读者发现基督为人成就了许多事情。至于施洗约翰后来对耶稣的疑惑,并不足以表示约翰当时已经十分肯定耶稣的身分,况且约翰对耶稣的肯定也不影响羔羊的比喻。
第30节复述第15节,目的在于联系序言及再次强调耶稣的超越性。当约翰称说他不认识耶稣,那必然是指他不晓得耶稣就是那位「以后要来」的。在本福音书中,「犹太人」和「以色列人」是清楚区别的,提及后者多是语带友善的。
第32节「看见」有「确信」的意思。这里有关圣灵降临在耶稣身上的记载与符类福音是不同的;约翰亲眼看见圣灵仿佛鸽子降下,而符类福音所记载看见圣灵的只有耶稣一人。鸽子可能代表了温良的性情,或是证明圣灵降临的具体形象。圣灵降临在耶稣身上与在五旬节显现的情景,有显著的分别(参徒二2-3)。显而易见的是,这两次的降临都是特别为了见证耶稣的使命。约翰曾经领受了特别的启示(33节),能够认定耶稣就是「用圣灵施洗的」。圣灵的洗礼和水的洗礼是不同的,且具更崇高的价值。第34节呼应了序言所说的,耶稣就是神的儿子,这也正是本福音书的写作目的:「要叫你们信耶稣是神的儿子」(参二十31)。
一35-51呼召门徒第36节
约翰在第36节再次提及「神的羔羊」,意味着那两个选择跟随耶稣的门徒,实在是领会了约翰所要传达的重要信息。约翰说这话并不是鼓励门徒离开他,但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约翰了解自己作为耶稣先锋的任务和使命。两位门徒中,我们只知道其中一位的名字,相信另外一位就是使徒约翰。
第37节「跟从」原是中性的用法,到后来才有完全委身奉献作门徒的意思。门徒对耶稣的回答及「拉比」的称呼显示他们是认真跟随耶稣的。「拉比」的称呼表示门徒对耶稣的敬重,而非指耶稣曾经接受过拉比学校的训练。
在第39节提及「申正」,使人觉得十分奇怪。若约翰按着犹太人普遍使用的算法,那时应已是傍晚时分,意味门徒与耶稣同住直到这日的结束。
安得烈跟随耶稣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先」找来他的兄弟西门彼得,这表示他已经把握了跟随耶稣的宝贵意义。除此之外,我们也在另外两处经文看见有关安得烈的记述(参六8,十二22)。
第40节为了方便非犹太读者理解其意义,约翰将弥赛亚的翻译写出来。希伯来文的「弥赛亚」和希腊文的「基督」,它们字根的意思是「受膏者」。在旧约时代,只有在膏立君王时才使用此词的意思;在新约圣经有更广阔的含义,是指耶稣被膏立为先知、祭司和君王。由于符类福音记载彼得在该撒利亚腓立比才宣认耶稣是基督,因此有人认为这里的宣告和符类福音的记载有矛盾的地方。其实门徒此时只有最笼统的弥赛亚观念。
第42节的记述其实已经强调了耶稣师徒3人的关系。同时,在时间上的描述也显出二者的不同。在本书西门是在开始事奉的时候称为彼得,而在马太福音十六章18节则在彼得宣认耶稣是基督后,才肯定的。值得留意的是,耶稣在约翰的记载中是使用将来时态来称呼彼得,很可能便是预指该撒利亚腓立比的事件。彼得和矶法都是「盘石」的意思,可能意味耶稣要为西门塑造盘石般的性格。
据经文记载,至少已有3位门徒跟随了耶稣。约翰在开始论及耶稣的事奉时,首先提及另外两位门徒。耶稣主动呼召腓力,后来又有数处提到有关腓力的事情(六5,十二21,十四8),腓力似乎是一个非常务实的人。虽然腓力、安得烈和彼得都是伯赛大人,他们却来到迦百农定居(可一21、29)。当腓力见到拿但业的时候,立刻向他作见证并带他到耶稣面前。既然本福音书的主题之一是见证,因此彼得和拿但业信主的经历很值得我们留意。个人的见证在带领人成为耶稣的门徒,实在是非常有效的方法之一。腓力和安得烈见证耶稣的话是不相同的,安德烈没有提及「弥赛亚」的身分,却说是「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其实两者均是一样的。当拿但业听说耶稣是拿撒勒人的时候,他的态度轻蔑起来。当时,拿撒勒的声名不是太好,而拿撒勒人拒绝耶稣(路四14-30)的态度也是一个证明。
耶稣和拿但业的对话有深刻的启发意义。第一,耶稣对拿但业有很高的评价(47节)。当耶稣说「这是个真以色列人,他心里是没有诡诈的」的时候,极可能他正想到雅各布的故事,这可从51节得知一二。第二,便是拿但业好发问的性格,「你从哪里知道我呢?」,拿但业感到疑惑,因为他从未见过耶稣。第三,我们发现耶稣有预知的能力,以致拿但业对祂佩服得五体投地。我们无从知道究竟拿但业在无花果树下做了甚么,但拿但业已意识到耶稣那非比寻常的能力。拿但业的响应也非常有意义,他不单认识耶稣是「拉比」,祂也是「神的儿子」以及「以色列的王」。虽然拿但业对耶稣只有初步的认识,他却已经把握了耶稣是神的儿子这真理。约翰再次重申序言,强调耶稣是神的儿子,进而带出耶稣事奉的核心。
第50节「更大的事」是指属灵异象的显明(51节)。神的使者上去下来使人想起雅各布梦中所见的异象(创二十八12)。这话的含义在于天国已经为世人敞开了,天国的代表耶稣以人子的称号来到人间。值得我们留意的,是「人子」的称号取代了拿但业所说「神的儿子」,由此可见,耶稣的人性和神性是同等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