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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十七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翰福音第十七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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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十七章

17:1 本章是主耶稣向天父作的祷告,反映出神子内心的深处,充满了单独与神对话的亲切感。这也是主基督代求性的祷文,故有“大祭司祷文”之称。

耶稣先为自己祷告,让祂在世上侍奉的顶点,也就是十架的受死,能荣耀神(1-5节)。然后为门徒祷告,要他们可以在父神的保守下继续祂的事工(6-9节)。祂又为未来的教会祷告。教会是门徒传道结的果子,祂求天父赐众教会合而为一的心,遵守彼此相爱的新命令(20-23节)。最后,耶稣为全体祷告,信徒与教会在祂与父神里合而为一(24-26节)。

17:2 主耶稣在本章七次说信徒是天父赐给祂的。见2、6、9、11、24各节。本节即有两次。主耶稣是天父赐给世人的爱的礼物(3:16),而信徒也是天父赐给主耶稣的爱的礼物。

17:9 耶稣不为世人祈求,不是不关怀他们,而是门徒的安全关系到世人得听福音、获得拯救,必须先为门徒祈求(参23节)。

17:10 耶稣与父原为一(11节),所以祂可以说“你的也是我的”。

17:12 “灭亡之子”指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

17:15 门徒虽然不属这世界,但奉派去结果子(15:16),不能离开这世界。门徒生活在世上,须蒙保守,不为那恶者所胜,所以主教导我们祷告时也说:救我们脱离那恶者(太6:13)。

17:21 耶稣为教会代求。要求教会合而为一,就象祂与天父那样合一。这种完美的合一必须在教会的生命中充分反映;否则,便失去了见证,损害了教会所传讲的福音信息。信徒都属基督,成为一个身体(林前12:13),也是神同一个家里的人(弗2:19)。这种灵里的合一必须实行出来(弗4:3-16;林后1:11;来10:25)。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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