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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壹书第一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约翰壹书第一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约翰壹书相关章:

约翰壹书第一章

与圣徒相交、与神相交(一110

  相交这词语在章中出现了三次(3、6~7),这字在希腊文中有很深的意义,表示「彼此属于对方」,好像身体上的器官一样,互相联属,彼此贡献,组成一个合一的生命。换言之,他的事亦是我的事,我既然有分于他,就应有所贡献。

  此经文所提及的相交有两个对象:

  1. 与圣徒相交(3、7):相交的第一要点是自己个人与救主耶稣的关系。约翰强调自己的信仰和经验是何等的重要(1~3),他听过、摸过、见过,使他的信仰显得真实。没有真正悔罪和经历救恩的人,难有美好的人际相交生活。

  2. 与神相交(3、6):这是指我们信主后生命的改变,心地变得清洁光明,满有神儿女的荣耀形像和高尚品德,由黑暗之子变成光明之子,能称神为父;神属于他,他也属于神。

  此经文提及两个真正行在光明中的经验:

  1. 建立彼此团契和美好的人际关系(3~4、7):如果有人口里说相交,却使人彼此分裂排斥,建立党派,又或高举某些关系,破坏了信徒与教会间的和谐合作,他就并未真正行在光明之中。

  2. 靠主宝血常常自洁(7~10):接触和经历过基督大爱救赎的人,不但会接纳和喜欢与其它信徒相交,这信仰也为他带来道德上的改变;如果你真知道基督的牺牲为你成就了甚么,你就会天天靠主洗涤罪恶,追求圣洁,使自己更适合进到神面前,否则便是一个仍在黑暗里走的人。

  与人和睦相交和圣洁生活是光明之子必有的表现。

默想 我有行在光明中的经验吗?

祈祷 求使我更经历和体会的大爱,使我与人和谐,与神和好。──《新旧约辅读》

1.生命之道本身(1:1上)

1上 这句话与约1:1的「太初有道」意思相近。(1:1-5与约1:1-10相映对证明本书与约翰福音是同一作者。)本节「起初原有」N.A.S.B.作'from the beginning',而约1:1却是'inthe beginning',约1:1所注重的是「在」时间的开始时已经存在。本节所注重的是「从」时间的开始时已经存在。前者偏重于基督在永恒之中已存在的事实;后者偏重于基督在时间已经开始之后,对受造者之关系。二者都是说明基督在时间之前已经存在,祂是无始无终,自有永有的主。

「道」原文logos与约1:1同字,就是「话」的意思。但这「话」不是普通人所说的话或所讲的道理,而是指基督。因祂是「起初原有」,且是人所能见所能摸的。所以这「道」是指非受造的永生神的生命,借着基督的道成肉身,把神的公义、圣洁、良善、慈爱……都表达出来;就像话语是表达心思的那样,成了肉身的「道」,也把永生神的生命的一切美善都表达给人认识,又使认识祂的人得着永生神的生命,这就就是生命之道。

所以基督徒所领受的生命之道,就是一个会说话的生命,一种表彰神荣美、表达神心意的生命。我们应让这个生命把神的荣美表彰出来。保罗在林后3:3说信徒是「基督的信」,主要意思也是要信徒表彰基督。我们的整个人生就是一封荐信,一种「话语」,向世人讲说基督的美善。

2.生命之道跟父的关系(1:1上)

1上 「原与父同在」(1:2)这句与约1:1「道与神同在」的意思相同。都是证明基督本来的尊荣与神格,是与神同等、同时、同在、同荣的(约1:1-2;17:5;腓2:6;启1:4-5)。「同在」显示父与子的两个位格和相等的荣耀。使徒在提到基督怎样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之中的时候,特别提到祂原本与神同在,这是非常有意义的。如果我们忽略了基督原来尊荣的地位,就无法领会祂的降生、受死,为我们所舍弃的是何等多;也就不能更深切认识祂的爱是何等的珍贵了?

3.使徒对生命之道的经历(1:1下)

1下 使徒在这里用了一切最确切的话,来形容他认识生命之道的经过。

「我们所听见」原文「听见」ake{koammenqkouo{的过去及多数式。何赓诗译本作「我们所已经听见」,N.A.S.B.译作'whatwe have heard'。使徒们所听见的,就是主亲口所讲的。但并非仅限于四福音所记载的。因为主所讲的不是只有四福音所记的那么多,也包括旧约五经与先知书(参路24:27,44-49;约5:39,46)。「我们所已经听见」这句话,也可以包括施洗约翰所讲的,以及摩西、以利亞在荣光中所讲的,也都是使徒们所已经听见的。

「所看见」指主在世时所作的一切工作与大能,也包括复活后向门徒多次显现,直到升天为止。「所看见」原文heo{rakamen何赓诗译本作「亲眼所已经看见」,而N.A.S.B.译作'whatwe have seen with our eyes'(我们亲眼见过的)。

「亲眼见过」原文theaomai,有瞻仰、注视、观察的意思,这与约4:35之「观看」同字,是比较留心并思考的看。

「亲手摸过」,包括主在世时与门徒之接触,及复活显现。

集合以上四方面的经历,已经足够证明这「生命之道」绝不只是一种虚构的理想,或抽象的知识,乃是一位有形有体,人人所能认识,并与祂发生接触的救主,跟当时智慧派之异端所传的神秘「知识」绝不相同。另一方面,使徒对他所传的「生命之道」,既有这么确切的认识和经历,则其所传讲的道,当然是十分可信,具有权威的了。可见:

A.基督徒对基督,应有像约翰那么真切的认识,然后能使人对我们所信的主发生真实感,就自然会使人的信心得坚固。因为「见证」的能力在于真实,不在于夸张。

B.我们对主的认识应当逐步进深,从以上使徒所提的四种经历看来,他对生命之道的经历是逐步进深的。由「听见」「摸过」,越来越觉得主的实在。愈加进深,就是愈觉得祂的真实可信,愈亲切地觉得祂是一位又真又活的神。

4.生命之道跟我们的关系(1:2)

2 本节第二句解释了第1节所说的「生命之道」,并不只是一种信息,乃是一种生命永远的生命。一种原不是人所能接近,却已经在肉身显现出来的生命(提前3:16;来2:14),且已被使徒们和信徒们所领受的。

A.「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

说出神的爱怎样寻找罪人,是主动的爱。

B.「我也看见过」

说出人方面之经历,怎样跟这已显现出来之生命(基督)发生关系。

C.「现在又作见证……传给你们」

说出蒙恩的人应怎样尽责任,把我们所领受的生命,继续传播繁殖。

「传」原文apaggellomen是宣告或宣布的意思。N.A.S.B.译作proclaim(宣布,显示),何赓诗译本作「传播」

神主动的爱,叫人藉基督可与神发生生命的关系,又把生命传播出去,这三点都是基督福音的特色。

人间的宗教,都是人设法寻求神。但是基督的福音认为人已经在罪中迷失,不可能找到神。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神(参林前1:21),所以神打发爱子耶稣基督,亲自来寻找失丧的人(路19:10),并且借着祂所成功的救法,把神的生命赐给信的人(约1:12)。而那永生神的生命,是不会静止的,是必然结出子粒来的(太13:23;约15:16)。

作者特别强调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是他们所见过,又传扬的。显然是特别针对当时的异端。魔鬼对于那些只承认基督是神,或只承认基督是人的主张都必欢迎,因基督若只是神,与我们无关;若只是人,根本就不能救我们,因祂无法把神的生命给教们。但魔鬼最怕的是一位神而人的基督,这正是救恩的重要根据。借着一位取了可死之身体的神子,死在十字架上,败坏了掌死权的魔鬼,完成了一种能彻底拯救人脱离罪恶得着永生的救法,乃是基督最光荣的胜利,魔鬼最羞耻的失败。

二.使徒见证「生命之道」的目的(1:3-4)

使徒虽一再说明他所传的「生命之道」是他所亲自经历过的。但他这样地强调他的经历的目的,并不是要人注意他的经历,而是要人注意他所见证的主。我们在传扬基督之中,有时也需用自己的经历来作证,但若作证的结果只使人佩服自己的成就,过于对基督的仰慕,这见证是完全失败的。在这里约翰指出他作见证的目的有二:

1.使你们与我们相交(1:3)

3 「相交」原文koino{nia「共同分享」「合伙经营」「交谊」等意。这字在林前1:9译作「一同得分」,林前10:16译作「同领」,林后8:4译作「有分」,弗3:9译作「安排」,腓1:5译作「同心合意」,门6节译作「同有」,此外还有好几处都译作「相交」

英文标准译本圣经都译作fellowship(交谊,团契),中文新旧库本译作「团契」

所以这里的「相交」的意思就是共同分享基督的生命和基督里的一切。

「使你们与我们相交」──「你们」指受书人,「我们」指使徒和他的同工。使徒指出他写信的目的,是要受书人与他们「相交」,分享基督的生命。这是信徒相交的合理对象──与同一生命的肢体相交,反而即暗示受书人与那些智慧派的异端不应有任何团契。与使徒和父、主耶稣……相交,是抗拒异端诱惑的能力。常常与主亲密交通,得者生命的供应,或与属主的人交往,便生命长大,自然就有属灵智慧能分辨异端了。

既然那些受书人已经领受了约翰所传的道,约翰便在这里向他们说明他传道的目的,是「使你们与我们相交」。这句话应该有双重的意义︰

A.使徒约翰要使信徒知道,我们虽然自己已经因领受了生命之道,而在那生命之大团契中一同分享基督的生命,我们却有责任把这生命之道传给别人(像使徒那样),使更多人与我们同在这生命的团契之中。因为使徒约翰正是存这样的目的,把生命之道传给别人的。

B.使徒约翰要使信徒知道,我们既然有分于基督的生命,就该常与基督和属基督的人有团契交通。使徒虽然不跟受书人在一起,还是要藉书信,把主所给他的信息传给他们,好跟他们在主里分享他所领受的。

2.使我们的喜乐充足(1:4)

4 使徒约翰写本书第二个目的是「使你们的喜乐充足」

因罪恶是痛苦的根源,使徒将生命之道传给受书人,使他们既脱离罪恶的缠累,一同有分于基督的生命,在基督里得着满足,就可以有喜乐的生活。所以说他所传所写的,是使人的喜乐满足。

另一方面,基督徒若跌倒犯罪,或误入异端邪途,便失去喜乐。使徒的信息使他们重新与神恢复交通。所以他的信息是使人「喜乐充足」的。在这里我们注意下列的要训︰

A.神既藉使徒传这信息,可见神喜欢我们彼此相交,一同分享主的信息,这样必使我们更亲近神,而更有力量抗拒异端和罪恶。

B.使徒一心求使受书的人喜乐充足。这正是相交的重要态度。我们要存心凡事求别人的益处和壴乐,不是只求自己的喜欢,这样才能跟别人交通。

C.高举「生命之道」──基督,这是相交的要诀。高举人和人的主张,却必然引起争论。

D.我们若与众弟兄姊妹同在基督里分享属天恩典,必互相激发感恩的心,又因发现神在别人身上的恩典而喜乐充足。真正喜乐充足的人,都是能以别人的事为乐,又以神的事为乐的人。

第二段 在光明中跟神相交(1:5-2:17)

一.在光明中跟神相交该有的认识(1:5-7)

1.要认识「神就是光」(1:5)

上文使徒已经说明写信的目的,就是要把他所认识的父神传给信徒,好叫他们彼此相交。现在使徒开始介绍他所认识的父的第一样特性,就是「神就是光」

5 A.这里的「光」,不是指神的位格,而是指神的性格,和祂的「光」对这黑暗世界所显出的作用。否则,神便只是无形,无体,无生命的物质……。但上文使徒已经很清楚指明主是他们所亲眼见过,亲耳听过,亲手摸过的神。

祂是一位赐人光明、温暖、能力、生命,且是全善、全美、全圣的神。

B.「神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与约1:9「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的意思相似。在这里「照亮一切」就是「毫无黑暗」的意思。这也是「真光」的定义。「真光」是不会因黑暗之深重而减少其光亮的。没有一点黑暗不被祂照亮的。神是唯一的真光祂是圣洁,光明,不会因世界之污秽与黑暗而变得暗淡。在祂绝对的光明中是不会容纳丝毫黑暗的;反之,这与光能照亮一切生在黑暗里的人,叫他们得着生命的光(约8:12)。

C.这也告诉我们,真光是不会怕黑暗的。如果我们以为自己的环境比别人更黑暗恶劣,所以不能发光,是不成理由的。除非不是真光,若是真光,就必会在黑暗中更显得明亮。不过我们的「光」所能照亮的范围有限,程度有限,不像神那样「生无黑暗」,是能「照亮一切」的光而已了!

D.「神就是光」就是说神是显明一切黑暗,审判一切罪恶的神。「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弗5:13)。诚实显明诡诈,谦卑显明骄傲……。所以信徒为主发光,一方面荣耀神,一方面显明世人的罪恶;一方面为神所喜悦,一方面被世人所恨恶。

E.「神就是光」也含有神就是光的源头呴意思。信徒的光只不过像月亮,反射太舄的光那样(林后3:18)。如果我们的光不明亮,必是因为:

1. 远离光源,
2. 有了阻隔,
3. 反射器本身不洁。

使徒一开头就教导信徒认识神就是光。这跟创造天地时神最先要有的是光的事实也相合。光明的神最先创造的世界绝不是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被撒但败坏的世界,神最先要恢复的也是光。

2.要言行一致地离开黑暗(1:6)

6 这句话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信徒行为黑暗不端,却在口头上自称与神相交;使徒警告他们,加果这样,就是说谎话了。神是毫无黑暗,是人所不能欺蒙的。

本节从反面说出与神相交的条件,就是必须离开黑暗。这「黑暗」不仅指罪恶的事,更是指一切自欺或不自知的情形。这种情形实际上比罪恶更可怕。就加骄傲是一种罪,但一个骄傲的人,若完全不知道自己骄傲,那就不只有骄傲的罪,而且还落在黑暗中看不见自己。本节的语气也显出这个意思:……若说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一面在黑暗里行,一面还敢说与神相交,这正是一个落在自欺中的人的情形。

「这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本节对于「说谎话」给我们一项更严格的解释,就是:加果一个人只用言语表示他心中美好(高尚)的愿望,却不肯实行,也没有在行动上配合所说的愿望,这样的人就是说谎话的,他所说的美好的愿望也是虚假的。因此这行不一致就是说谎了。本书常有类似的句法(如:1:10;2:4;4:20;5:10)。

本节暗示一个人它落在黑暗中的原因乃是由于不用「诚实」的心敬拜神。不注重实际的追求,只贪求人前的虚荣。一面说与神相交,一面却行在黑暗中,正如一个人口里说要到礼拜堂,人却到了跳舞厅。

但与这位毫无黑暗之神相交,就必须确实地离开黑暗。绝不能仅用言语,或单凭一种不准备实行的愿望。我们绝不能带着丝毫黑暗或不诚实的成分与神相交。我们内心中的任何些微的虚假,都不能在祂的光中隐藏。

3.行在光明中的自然结果(1:7)

7 上文第5节既说「神就是光」,那么在光明中行事为人的意思,就是在神里面行事为人。这也就是:在神圣洁的脸光之中,或在神真理的亮光之中,完全不必掩饰地行事为人……。所有带罪和黑暗成分的事,都是不能在光明中行,而需要遮掩着行的。这些事都是在神的旨意以外的,都是损害人的,结果都会成为个人与神相交,或信徒彼此相交的阻隔。但如果我们在神的旨意和光明中行事,就自然地彼此相交了!「如同神在光明中」,意即如同神那样毫不容纳「黑暗」地行在光明中,这样,就与神合一了。

本节论在光明中行,有两项结果:

A.彼此相交(1:7)

7 何赓诗译本作「我们就彼此同结团契了」。这彼此相交,原文是指信徒间的彼此相交。(N.A.S.B.译作'we have fellowship with one another')但也可以包括与神彼此相交的意思在内。因按第3节下,信徒与使徒相交,而使徒乃是与父并祂儿子主耶稣相交的。可见信徒彼此的大团契,是因为在神的生命中与神联合而有的。注意:团契的意思就是「共同分享」。我们若行在光明中,就共同分享到神的恩典和属灵的喜乐,并且也叫神因我们的合一相交而有所享受了。

这些就是行在光中的自然结果。就像住在同一间房子里的人,自然会天天见面,不用另外寻访,也必然相遇的了。

B.宝血洗净(1:7)

7 行在光中的第二个自然结果,就是常得着耶稣的血洗净。在这里所我的「洗净」偏重于得救以后的经历(当然也包括初信而得洁净的经历)。因为这里所说的「我们」,乃是已经得着第一次洗净而得救了的人。主耶稣的血不但在我们初信时「洗净」我们这个人,也能在我们信了以后,不断洗净我们生活上的不洁,只要我们在光明中。按何赓诗译本,本节下半句作:「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洁净我们,使我们『脱离』一切的罪。」新旧库本也译作「脱离」

在这里我们看见「光」「血」的关系。人必先得着光照才能得着血的洗净。若还在黑暗中,主的血是不会洗净他的罪的。人若只在口里求主血洗净,却没有真正知罪的心,他的祈求是虚伪的;因为他根本还没有得着光照,还在黑暗里。就如上节所说:「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这说的人根本不是真正要与神相交,他所说的是虚谎的。

所以行在光中和离开黑暗实际上是同一件事的两方面,是同一动作,不是分开的两种行动。但我们若行在光中,就可以常得主血的洁净,常存清洁无愧的良心,而得能力,胜过罪恶。例如一个人偷了别人的墨水笔,只求神赦免,却不肯归还那枝笔,还想把它据为己有。这样的求赦免,实际上只是安慰良心,并不是真的得光照。因为他根本还没有看见罪的可憎厌,还不肯丢弃罪。

二.怎样保守自己常在光中(1:8-2:2)

使徒在这几节中的信息,主要目的是应付两种人的需要:

1.犯罪而为自己辩护的人,劝他们要老老实实的承认自己的罪,不要狡辩,神就必赦儿。

2.犯罪以后良心软弱而过份恐惧,或有胜不过的罪而灰心丧志的人,使徒劝他们要认识中保的功劳,不可灰心。

1.坦诚认罪(1:8-10)

对于那些犯了罪却不肯诚实认罪,反要狡辩的人,使徒的劝告包括两方面:

劝告他们不要自欺

抵赖罪不但欺骗自己,也是得罪神,把神当作说谎的;如果这样,真理就不在我们心里了(1:8,9)。

劝告他们要信赖神的应许

神既是信实公义的,必会赦免我们的罪(1:9)。这样何必为自己遮掩罪恶呢?何不向神认罪求赦呢?

8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这句话既是对信徒说的,信徒当然知道自已是罪人,所以这句话是指那些犯罪以后不忠实地承认自己的罪的信徒。他们想用方法辩解否认,这就不是保守自己常在光明中了。使徒在这里指出,保守自己常在光中的首要条件是「定罪为罪」,向神坦自不狡辩。可惜不少人在自己犯罪之后,反去挑剔别人的不是来掩饰自己的罪行。这样的人根本还在黑暗里。

为甚么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呢?因为真理是不姑息罪的。人若自欺而不认罪为罪,就是拒绝真理,使真理在他心中没有地位,不能发生功效。所以说:「真理就不在我们心里了」

9 本节说明我们得蒙赦罪,不但因神的慈爱,也因神之公义与信实。「神是信实的」──是指神之本性是信实的,祂不能背乎自己(参提后2:13;彼前4:19)。所以神的应许也是信实的(参林后1:20;来10:23;11:11),祂必为祂所应许的话负责。

「是公义的」这句话也同样指出神的本性和行事都是公义的(诗51:4)。基督既因神的公义而在十字架上担当了我们的罪刑,偿清了罪债,这样公义的神就不能再向我们索取了。

所以,神的公义比祂的恩典更有力地保证我们必得赦免和救赎。我们无须在信主以后,再逐渐行善来维持得救,因我们的赎价早已一次付清(来10:12,14)。

「赦免我们的罪」(多数式)和得洁净略有不同。赦罪只是刑罚的免除,「洗净……不义」却是犯罪者本身的行为或心性得洁净。

10不承认自己犯过罪的人,不但不得赦免,而且还轻慢神,以神为说谎的。因神的话是说:「世人都犯了罪」(罗3:23),神的应许却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必要赦兔……。要是我们根本没有犯过罪,或信主以后就再没有犯过罪,那么神赐人赦罪的应许,岂不是虚伪而说谎的吗?所以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就是以神为说谎的。――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约翰壹书第一章

【约壹一1论到生命之道,就是那起初原有的,我们已经听见的,我们的眼睛已经亲自看见的,也是我们仔细看见过的,用我们的手亲自摸过的』(新译)。

这里︰(1)说到生命之道的无始;(2)道成肉身的生命;(3)复活后的显现。『看见』与『看见过』原文是不同的,时体也不同,看见是一般的看见,是今成时体,意思说早日所看见所认识的神的儿子,到今天祂还是神的儿子。『看见过』是注目、仔细、惊奇、查考、研究的看,是已往式,是指主复活说的。── 牛述光

亲手摸过』,也是已往式,一次特殊的么,是指着主复活说的。── 牛述光

【约壹一2~3我们…将…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使你们也可以与我们有交通;而我们的交通乃是与父并与祂儿子耶稣基督的』(原文)。

这里特别题到两件东西:一件是『永远的生命』,一件是『交通』。永远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这里说,神这生命使我们有交通。所以我们所有的交通,乃是出于神的生命的,它的性质和内容也都是属于神的生命的,因此我们称它作生命的交通。生命的交通,就是神的生命进到我们里面,叫我们与神和主,并与一切有神生命的人,互通情素,相交为一。

【约壹一3使你们(信徒)与我们(使徒)相交,这个相交就是我们同神和祂儿子耶稣基督的相交』(新译)。这里没有圣品人居间的意思,只有圣徒与使徒。又使徒与神的交通和圣徒与使徒的交通都是同类的交通,原文共有三个『同』︰你们同我们,我们同父,又同祂儿子…。── 牛述光

【约壹一4生命的宣传就产生交通,交通的结果就生出满足的喜乐来。── 牛述光

【约壹一5「神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

在约翰福音里,我们的主耶稣在世人中间,被启示为恩典和真理,但在约翰书信里,这同一位的主,却被显示着是与父神同在的光和爱。在福音书里的真理,就是在书信里的光,在福音书里的恩典,就是在书信里的爱。为什么这样呢?因为在神里面的光,当带到人面前时,便成为真理,在神里面的爱,当带到人面前时,便成为恩典。在这里是真理和恩典,回到神那里就是光和爱了。正因如此,恩典很可能常常被人误用,而真理也很可能常常被人误解。人们常滥将这些属灵的事物错误的据为已有,然而,神是光,神是爱,人不能爬高到神那里去亵玩滥用。因此,为着要恢复那些已失去的(恩典和真理),约翰就不给我们提供任何新奇的东西,他只带领我们回到宝座前,叫我们再一次面对那从起初原有的(光和爱)。因为只有回到源头去,我们才能重新发现这些最初而首要的属灵事物。――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从主所听见,……报给你们。」愿主施恩给我们,叫我们每次讲道的时候,都是光从主处听见,而后才报给众人,不要照头脑所贮蓄的说出来。愿主保守我们的口,叫我们每天所说的,都是先听的──却不是听人说的,乃是听主说的。―― 倪柝声

神就是光』。只有神是光。我们要碰见光而不碰见神,那是不可能的。神是众光之父(雅一17),神是光源。所以,你说看见光,就是说你遇见了神,你在里面遇见了神。因为你遇见了神,所以你就有光。── 倪柝声

【约壹一7在许多时候,我们会在不知不觉中跌倒。神所以不因此而弃绝我们,乃是因『祂儿子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祂儿子的血不只一次洗净我们,并且继续不断的洗净我们。如果我们不幸跌倒,我们到祂面前一认罪,祂就赦免我们,祂儿子的血就洗净我们的罪。这是十字架永久的工作。── 倪柝声

这一节圣经,给我们看见一个条件、两个结果。一个条件,就是『行在光中』;两个结果,就是『彼此交通』与『宝血洗罪』。我们必须有了『行在光明中』的条件,就在主里的弟兄姊妹彼此能交得交通,并且宝血对于我们的罪,也要发生洗净的功效。如果基督人没有『行在光中』,就必定失去『彼此交通』与『罪得洗净』的益处。反过来说,要有交通,要血洗罪,就得行在光中,不然就是要交也不会通,要洗也不可能了。── 倪柝声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这意思是说,我们──基督人──若是行在光明中,或者说行在亮光里,就是不行在黑暗里,不犯罪,有光明的行为,没有黑暗犯罪的行为。再者,是行在那一种光明里呢?或说光明到甚么程度呢?这里说光明到『如同神在光明中』。按第五节说;『神就是光』,并且是毫无黑暗的那种光。(注︰别的光都是与黑暗掺杂的。)这样行,就是行在神的亮光里。── 倪柝声

我们就彼此相交(原文),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前者──彼此交通──是看得见的,是在地上能经历的,并且是在人面前的。后者──宝血洗罪──是看不见的,是在天上的事实,并且是在神面前的。在地上看得见的如何是事实,在天上看不见也照样是事实。所以如果你这一个犯罪的信徒,在地上不能顶自然地与其他的信徒有交通,看见主里的弟兄姊妹巴不得要躲开,不愿意见面,我就顶严重地对你说,你这犯罪行在黑暗里的人,你甚么时候失去了与信徒的交通,在天上神的面前,宝血洗罪的功效也临不到你身上。── 倪柝声

这里的『光明』两个字,或译作『光』。这一个光,不是指圣洁的光,乃是指福音的光,就是在福音里显现启示的神。韦斯利一派的人喜欢把这一段圣经的光,指着圣洁的光说。若是这样,就上面的一句话,可作『我们若在圣洁里行,如同神在圣洁里行』。可是下面说,『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的罪』,这就一点意义都没有。你如果圣洁,就用不着祂儿子的血来洗净。这里是说,我们如果在福音的光中行,像神自己在福音的光里面,那我们两个就能够有交通了。我们凭着恩典到神面前去,神凭着恩典到我们这里来,我们和神能够有交通。这样,祂儿子耶稣的血能洗净我们的罪,这是恩典。── 倪柝声

『如同神在光中』,意思是说,今天神不是在黑暗中,神是看得见的,神是能知道的,我们能认识祂,因为神启示祂自己。我们借着祂的光来和祂交通,这样,我们所有的罪,在祂面前,就都解决了。── 倪柝声

『在光明中』正对着『在黑暗里』。与神相交的地点是在光明中,不在黑暗里;我们道德的生活不能降低了真理的生活,我们的真理生活却能提高我们的道德生活,在黑暗中不能有真理的生活,真理的生活里也不能有黑暗的生活。光明和黑暗是神分开的(创一4);亮和暗是没有交通的(林后六14)。因此基督徒是不可能同时活在光明的真理生活里,又活在罪恶的黑暗生活里。在光明中行可以与神相交,在光明中耶稣的血才可以洗净我们的罪。── 牛述光

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洗净』原文的意思,是长久继续不断的洗净。

我们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相交』(原文)。我们必须在主的光中行动生活,才能与主并与圣徒相交,才能维持生命的交通。

【约壹一79凭圣经来看,一个信徒犯了罪,而要得到赦免,至少须有以下三个条件︰(1)心──忧伤痛悔的心(诗五十一17);(2)口──承认罪的口(9节);(3)行──行在光中(7节)。── 倪柝声

我们要注意这里的两个『一切』。一切的罪,一切的不义,完全赦免了,也完全洗净了。这是主所作的事。主如果说一切,就是一切,千万不要把它改变了。── 倪柝声

一切的罪…一切的不义。』主说一切,就是一切,千万不要把它改变了。不只是信主之前所犯的罪,也不只是已往所犯的一切罪,祂都赦免了,乃是一切的罪祂都赦免了。―― 倪柝声

你若是不太活在神面前,不太祷告,你还不太觉得血是多么重要。越是祷告、亲近神的人,越是活在祷告、交通里的人,就越感觉宝血洗净的必要。没有一次人到神面前去,是不经过祭坛,流血,然后带着赎罪祭牲的血,进到至圣所里,洒在神面前。这就是说,无论那一天、那一刻,你到神面前祷告的时候,良心都需要血的洁净。

【约壹一8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自欺的人,是世界上最的骗子。大骗子骗人,再大的骗子,就是骗自己了。我们真是肮脏,充满了罪恶的。── 倪柝声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别的事不知道,这一件事,总是定规的。我们如果自己欺骗自己,以为说,自己没有罪,这是证明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倪柝声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这里的『无』字,在原文是现在式的。这就是说,在我们得救后的现在,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罪,而不能犯罪了,就是自欺。

圣徒有无罪(约壹一8)

问:约翰一书一章八节:「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是指信徒及使徒约翰乎?

答:是!罪字(原文单数)指罪性。信徒虽然重生有了神性(参彼后一4),然而他的罪性尚在。约翰说:言自己现在没有罪性的,就是自欺。现在有一种圣洁教训,以为人的罪性能得消除,是最危险的。―― 倪柝声

【约壹一9曾有人说︰『我躲在宝血之下,天天犯罪。』又说︰『我白天犯罪,晚上到神面前去认一认,就得赦免。第二天再犯罪,晚上再认,再得赦免。因为约翰壹书一章九节说,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祂要因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替死,不能不赦免我的罪──就是在神面前承认过的罪。』无知的人哪!当知道神的恩典,是带领你悔改的,不是鼓励你犯罪的。你若以为宝血是可以由你去任意浪费的,就宝血从来没有洗过你『这样认』的罪。── 倪柝声

我们如果犯了罪,我们知道自己的罪,我们也承认我们有这一个罪。那么,神是信实的,对于祂自己的话;神是公义的,对于祂儿子在十字架上的救赎。所以,神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祂说了话,不能不赦免。祂有了救赎,不能不赦免。── 倪柝声

神的信实是保证神的应许,神的公义是保证主的救赎。主的宝血和神的公义、信实是我们认罪必得赦免的保障。── 牛述光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必要赦免我们的罪。』罪人得赦免的方法是『信』,信徒得赦免的方法是『认』――向神承认自己的罪,陈明自己的恶。

这里的『我们』,是指着信徒说的,不是指着罪人说的。认罪的意思就是站在神的一边来定罪为罪。―― 倪柝声

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因为『神是信实的』,祂对于祂自己的话,对于祂自己的应许,不能不守信,不能不兑现;并且祂『是公义的』,祂对于祂自己的工作,对于祂儿子在十字架上的救赎,不能不满足,不能不算数。―― 倪柝声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个赦免可称它作『交通的赦免』,它与永远的得救不发生关系,但是和神的交通发生关系。神的儿女,不能因犯了罪就变作不是神的儿女,但是能因犯罪的缘故与神失去了交通。只有你回到神面前去,承认自己的罪,你才能恢复和神中间的交通。―― 倪柝声

【约壹一10神所以给我们救赎,就是因为我们有罪,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那就是以神为说谎的。如果是这样的话,救赎便不需要了。── 倪柝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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