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记第卅三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約伯记第卅三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約伯记第卅三章
神会攻击无辜者?(三十三1~33)
以利户特别针对約伯所强调的论点,逐一加以讨论及驳斥,显然以利户的论述较具积极的启导作用。
.事先声明(1~7)──以利户说他是诚意地站在平等的地位与約伯讨论,約伯不用害怕,可以随时反驳。
.立论于理不合(8~12)──約伯立论于自言无辜,指控神恣意攻击他。以利户认为神比世人要大得多,渺小的受造物岂可妄评智慧、能力皆无限高超的造物主?
.神不想人犯罪受苦(13~18)──約伯要求神站出来与他辩论,又埋怨神向他隐藏。以利户认为神并不像約伯所说的那样三缄其口。相反地,神本有权保密,他所做的也毋须向人解释(13),但是祂却多次向人说话,藉梦或夜间的异象警戒人,免得人因犯罪而受苦,可惜人不听(14)。言下之意,神又怎会攻击无辜的人呢?
.苦难有救赎的作用(19~\cs1628)──神将苦难加于人,是对犯罪的惩治(19~22),目的不是消极的刑罚,乃是积极的救赎。神甚至差派天使劝人回头,望人可以蒙恩得救,疾病得痊愈,心灵也得苏醒,以致人能见证说,神并没有按他应得的报应他(第27节末句译作「却没有受当得的报应」较佳),反而救赎他免死亡,又使他重得生命之光。这样一位神,会攻击无辜的人吗?
.有话请说(29~33)──以利户总结他对人受苦的见解后(29~30),他请約伯回答,因为他愿望約伯可以被宣告为义(32)。如果約伯不说,他要继续说下去了。这倒是很公道的辩论方式。
祈祷 神啊,没有按我的罪过待我,也没有照我的罪孽报应我,我感谢!──《新旧约辅读》
卅三1~7. 以利户这种立场,从他对約伯开始所说的话,便已表明出来。我们又看见周到的礼貌,是朋友们一旦在辩论的火气升高后很快就遗忘了的,但以利户接下来的啰嗦却使它负荷过重了;虽然他向約伯保证,要他不用害怕什么(7节),他却如此自尊自大,以致摆出一副要人领情的姿态,无可避免地破坏了其效果。他太过声明他的诚意(2~3节),不断覆述自己的话(3节)。第3节第一行缺少动词(和合本、RSV 加上要发明,但 NEB 就完全不同了),这不需要担忧,因为下一行的动词可以同时用在这两行。比较第4节与卅二8。提及创造的话是如此简单,以致不清楚以利户到底是不是在自称拥有特别的灵感,像罗利(Rowley)所认为的那样(p.269)。他在卅三6向約伯保证:对神来说,他们两个人是在完全相同的立足点上。他们共同的人性可追溯至创造380。
8~12. 以利户为約伯的立场──他自称无罪──公平和详尽的撮要(9~11节)。虽然「你说」这两个字没有出现在第9节的希伯来文中,从第8节可以清楚知道以利户认为他是在重述他听过約伯说的话,这不是逐字引用的,虽然有几行与十三24~27类似。但无辜的(吕译、思高、现中「清白」)这个字,在旧约圣经中除了这里之外,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所以,我们必须要问:以利户到底是不是公平的呢?在某种程度上,他是公平的,約伯一再自称是清洁而无辜的,无论他是用什么字眼〔九21,十7,十一4(琐法,引用約伯的话),十六17,廿三7与第卅一章整章〕;但与此并行的是,約伯也经常承认自己是个罪人。否定词句──无过的与没有罪孽──较难找出来源。第10b是引自十三24,但那里还有个平行问句:「为何掩面……呢?」在十三23(可能是第10a的起源),約伯问他的罪过是什么,彷佛暗示它们是想象的,目的是要有个借口可以刑罚他;神需要造罪名。但机会这个字的意义在这里并不清楚。无论如何,約伯绝对没有这么明白地指控神怀有敌意、不诚实,或不公平,虽然他的意思经常离此如此接近,以致听者似乎认为他说过这话。以利户像朋友们一样,因着听见約伯的话而震惊;但却没有掌握要点,像約伯一样,所以他如此轻易地提出答案:「你错了」(现中、NEB)。
他这个结论的理由,是他这篇讲论中头一个大败笔。神比世人更大(12b)这真理是如此明显,有如陈腔滥调一般,没有人会否认。約伯与所有的朋友们都继续断言它,再没有一个人比約伯自己更强烈地表达了这一点。以利户一定是采取了某种推论,与其说是回答約伯的主张,毋宁说是使它无效;若是如此,他并没有清楚说明它。
13~18. 約伯的另一个怨言是:当他呼求时,神没有回答。所以,虽然「说」(吕译、现中)这个字没有出现在希伯来文中,以利户在第13b可能是在引用約伯的话381。第14及下是他的答辩:「但神的确说话……」,神说了两次话,在诗篇六十二11提起过;约瑟重复看见一个梦,以证明它的神圣源头(创四十一32);以利户在第15~16节承认相同的启示媒介。我们记得約伯曾深受梦魇惊吓。以利户相信在梦境中也会赐下口传的信息(16a节)。但启示的内容又是格外无趣的事,在这一切的麻烦之后,神所说的一切,就只是警告犯罪的危险;谁需要启示才能发现这一点呢!那也不是約伯所要求的那种交通,因为译成死的这个动词意义是「过去」(吕译),将刀字改写以适合它,比将它取消掉要好,可以找到坑的平行字(见十七14)。彭马文(Pope, p.250)对「死河」(NEB)的确认有扎实的辩护。
19~22. 神也借着更多的每天患病的经历来警告人,約伯对此也不陌生。这个启示法没有暗示出带有清楚的神谕。以利户以病人面对死亡的另一个暗示,来结束他所列举之可怖的症状。22节给18节一个平行。mmtym(灭命的)这个字的意义虽然可以是「那些带来死亡的人」(RSV),却不是深坑这个字很好的外来语名字,彭马文(Pope)读作「死亡之水」(p.251),较能表达它的意思,虽然罗利的解释比较好玩:「对某种乌加列狂热者,这是查理王的头」(p.273)。
23~28. 第30节第三次提及深坑,标示出这个段落的结束,并且完成了「一次、两次、三次」的模式(参14、29节)。然而,这一段并没有记载进一步之启示的式样,反倒比较是一个正确使用梦或疾病作为来自神的信息之人所知悉的反应。他会把他的辩解信托给一个作传话的(RSV「仲裁人」)。罗利认为这是神的另一个举动──差遣天使;他这种讲法也具说服力。NEB 是不偏不倚的。作为神的使者,天使要指示人所当行的事,暗示着指教人治疗罪或疾病的正确方式。因为「仲裁人」这个字的意思是「翻译者」(在十六20,它通常被看作是「讥诮人的」),并且不是十九25的救赎主,所以可能是指为神传达启示的代理人;但第23b节可以译作「代言人……为一个人的正直作证」(Gordis, p.289);那「怜悯」他(思高、现中、RSV)并得了赎价(24节)或赎罪之方法(ko{p{er)的,正是这个存在物。但有些释经学者认为所暗示的主词是神。NEB 清楚地表明了天使的仲裁角色。指明「千位中有一位」(吕译)排除了这种观念──在这样的交涉中,有一位天使是专家;它毋宁是暗示着:神有一大人可以进行这类工作。吕译、RSV 继续以第25节为天使祷告的一部分;思高、现中、NEB 则以痊愈为祷告的结果。在这两种解法的任一种中,从深坑被搭救出来是恢复健康。在第26节根据思高、现中、RSV,现在向神(不是向天使)祷告的,乃是病人;但在 NEB 中,都是天使在为人向神求恩;我们认为后者稍嫌牵强。这里所描写的举动,与传统上得医治之人为了他的痊愈而喜乐地感谢赞美神,并在公开的见证中「向人详述祂的救恩」(26b节,RSV)类似。诗篇给了许多例子。既然,罪得赦免的主题是医治的一部分(27节),有些释经学者与译经者将思绪整理整齐了,这种工作是没有必要的。
29~33. 这种事情是神所作的。第30节几乎是第28节的重复。約伯被要求要听,如果他想要的话,也可以解释。而第33节几乎是第31节的重复。以利户给人的印象是:他知道得最多,并且对約伯的理直(32节)智珠在握。
380 关于塑陶或揉团(这使第6b节 的「形成」需要更好的译法:「成」)的比喻,见 Jonas C. Greenfield, 'The Root "GBL" in Mishnaic Hebrew andin the Hymnic Literature from Qumran', Revue de Qumran, No.6, T.2, 1960, pp.155-162。
381 但 NEB 使它成为另一个众所周知的宣言:「没有人可以回答祂的论证。」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