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记第廿三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約伯记第廿三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約伯记第廿三章
神的超越(二十三1~17)
約伯似乎尝试顺以利法的劝导,去思考认识这个问题。固然一方面是因朋友令他失望,另一方面,乃因約伯对神始终存希望,深信祂仍然看顾。
.神知道我的道路(1~10)──約伯在心绪极度痛苦中转向神,冀望神能出来给他一个公断(1~5)。他相信神必不会像三友那样蛮不讲理,必会还他清白,塞住三友审判的口(6~7)。虽然神实在太高深,怎样也寻不见(8~9),但是約伯的信心却能宣告说:「祂知道我所行的路!」似乎約伯已意识到所受的苦难可能是生命的锻炼(10)。
.神的定旨令我恐惧(11~17)──約伯自问一向看重神的话,遵行祂的道,未曾偏离过(11~12)。他所要表白的是他受苦非因己罪,而是神奥秘的定旨。在約伯的心目中,他受苦的合理解释是神故意要他如此,而且尚有许多苦难在后头(13~14)。他实在猜不透神的心意。若然神令他受苦,则他并不怕周围苦难的黑暗,他所恐惧的是神本身,他不明白神为何要如此待他(15~17)!在約伯信仰的理性里面,他无法了解苦难的奥秘,他被困住了。神的隐藏,更令他惊惧莫名。
信心的试炼,其宝贵之处就是不了解为何神会这样做时,仍能在困惑中依靠神到底。約伯对三友越来越失望,但对神却从未失望过。虽曾抱怨神为何不早些出面干预,使他得脱困境,但他始终没有离弃神。这是約伯之长。
祈祷 神啊,的作为我测不透;但我深信知道我的道路,我的痛苦遭遇正是给我生命的锻炼。──《新旧约辅读》
ii. 約伯(廿三1~廿四25)
这篇讲论的第一部分是极好的,以利法摆在約伯面前的选择,厘清了他的思路,他得到相当不同的结论,并且以一篇独白来将它们表明出来,因为他并没有表现出是在对以利法或对神讲话。約伯根本就不会不情愿「与神妥协」(廿二21,NEB);相反地,他再也不期望别的事(廿三2~7)。但这不是像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神是难以接近的(廿三8~17),約伯承认这个事实时,比起他早先说过的一些事,较少埋怨,较多赞叹。
在第廿四章中,我们陷入各式各样的问题中。第一,经文的困难,造成许多行几乎都是难以理解的。但许多译经者都补掇它们到令自己满意的地步,如新美语圣经(NAB)就将第8~24节给废除掉,而在脚注中补充一段来自武加大译本的译文。第二,整篇的讲论对许多读者而言,似乎是不连贯的。许多解决的方法曾经被提出来;有些学者把最麻烦的经节归咎于后来抄写圣经的人,说他们插进这些经文以改善教义。现代学者们把这些假想的入侵者除掉,究竟有没有改善经文?这个问题我们必须留给读者去判断。究竟哪些经文应该接受医生的手术刀?研究的方法无法一致,这个结果应该会使我们在接受他们缩短的版本为原版之前暂停下来。其它人试着要去整理这章圣经,他们把这些经文像纸牌一样洗过一遍,变成不同的顺序,彭马文在 Anchor Bible 中所作的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另有人(我们在这里有一大堆学者,从杜姆到傅瑞)放弃在这章经文中寻找次序,而把它看作是多首不协调的小诗。根据这些方法所产生一个极端的后果,可以用史奈斯的结论为代表,整个从第廿四至廿八章形成了「一份多方面之片断的集成,不是放在任何可以辨认的次序中,也不是按照任何可以辨认的计划来安排的」337。根据这个假设,对话是以第廿三章结束的。
第三,第廿四章据说是表达出約伯绝对无法说出的心境,它们若是出自他朋友们的口中就会好些。据许多学者的见解,特别是第18~24节所代表的,是完全与約伯的信仰相反的(如果他真的说这些话当作是他自己的信念),所以把这几行另外归于某个人就会比较好。这个问题,一般都与第三循环讲论中,另外两个令人好奇的特征有关,即:说比勒达在第廿五章之第三篇讲论的简短,与琐法第三篇讲论根本就付诸阙如。約伯在第廿六章与廿七章中的一些言论被说成与廿四18~24类似,是不相称的。这类的经节都被以不同的方式挑选出来,归给比勒达或琐法,或同时归给他们两个人。只提一个例子,耶路撒冷圣经(Jerusalem Bible)很有把握地按照这些原则来重组经文,证明这一种解决方式具有何等的魅力,甚至连高度相信圣经默示论的学者也未能免俗。因为现在这本注释书的篇幅不容许再多说些什么,我们必须要满足于照着字面的意义来处理经文,并且竭尽我们所能的去做。
2. 在旷野中寻找饮用水的问题,使以色列人变得顽固。字义为悖逆与「痛苦」(思高;参吕译)的希伯来文发音近似,以一个流行双关语提供了这个传统。这种双关语的用法似乎就用在这里,从古时候开始,译经者都在两种可能性之中作选择,就如「大胆的」(哥笛斯),或「愤慨的」(NEB);既然約伯在这一章中的心态多少是受压抑的,他可能是在否认他是「悖逆的」(RV),但承认是「沈痛」的(吕译、RSV),这个字的意义与拿俄米所赋予它的完全相同(得一20),理由也是类似。马所拉经文读作「我的手」,但这里肯定是指「神的手」(NEB;参吕译、思高),就像米所波大米平行句所显示的一样。有证据可以证明词尾加词「我的」,在腓尼基文中的意思可以是「他的」;有时候在希伯来文中也是这么用的。这解决了问题,却不需要改变原文。
3~7. 約伯在这里勇敢的诚实,被认为是一件美事。他强烈的愿望,是要与神面对面(3节),不是像以利法所推荐的、借着应付性的补赎行为,而是在合理的审讯中(4节)。約伯已经放弃了他早先的迟疑与对自己的疑惑(九14~20、32,十三18);他现在确信自己一定能够很有说服力地陈明他的案件(4节)338,有把握能够无罪开释(7节);他准备要回答指控(5节;参十三22)。稍早,当每一个人都强调神无限的能力时,約伯害怕这样的会面,即使这是他正在要求的;充分地察觉到神「不是人」(九32),他知道轮到他说话时,他会因恐惧而瘫痪(九34,十三21)。在这焦虑的背后,甚至还有一个更吓人的思想:既然神与人之间的差距那么大,甚至每一方都有不同的道德规则,約伯发现辩论没有共同的依据,那该如何是好呢?朋友们赞美神之公平的诗歌,非但没有使約伯感觉有罪,反倒造成了反效果。现在他确信自己是对的(7a节:正是伯一1的钥词),同样也相信神必定不会利用祂不公平之优势的大能(6a节),而是要公平地听他(6b节)。他所期盼的无罪开释,不是一个罪人因着恩典而得着赦免,而是一个义人因着法律而得着辩白。这并不意味着約伯记不知道后来在保罗神学中更加强化的真理,保罗说因信称义是有「律法和先知」为证(罗三21),包括約伯记在内。約伯正在寻求的,是从神而来的确认(与他朋友们所说的相反),承认他与神之间对的关系──这在他一生从头至尾都是建立在「敬畏神」上,而不是在他自己善行的功德上──分毫无损。約伯扩充的信心现在能接受他的苦难,因他知道,这个苦难包括在他和神正确的关系里。
8~12. 看见这一切,并不就是达成它了。約伯无力来安排他所期望的对质,他向每个方向探索:往前、往后、左边、右边339。但甚至是在彷佛没有神而独行时(8~9节),約伯仍勤勉地追随神的步履(11~12节)。这是个大胆的声称,即使不是在自我消灭。在这首小诗的结构中,关键的思想(10节)解决了围绕着它的两个单元(每个单元各有一首四行诗)的矛盾。約伯的信心结合了这些不相容的点──借着顺服衪的道,敏锐地意识到个人与神有亲密的关系340,以及同样敏锐地察觉出被弃绝了与神的交通。后者完全是神所作的:「耶和华赏赐,耶和华收取」(参一21),約伯并没有作任何事以丧失神的恩宠;所以他看出他的经历是为了什么:不是为刑罚,不是为惩戒,而是为了试炼。衪知道……路\cs8(10a节),路这个字,在希伯来文中既没有定冠词,又没有人称接尾词,传统上都是以之为約伯的行为,古代的译本已经读作「我的路」;但是,虽然衪知道我所行的路汇集了几个世纪以来许多敬虔的意见,却把希伯来文的「同我」给弄模糊了;比较有可能的是:这个失去的人称接尾词是指动词的主词──神,那条路就等于第11节的衪的道;这样,较直接的译法就变成:「但祂(神)知道(祂)要怎样带领我。」因为神知道祂正在对約伯做什么,約伯已进到一个境界,即使神从未解释祂怪异的行为,他也会心安满足。早先的时候,約伯曾经请求要知道神为什么会这样对待他,发现他的试炼是难以忍受的(七18);现在,他接受这试炼,因为他知道:我必如精金,这幅取自冶金术的图像,并不一定暗示着洁净,它可能只是意味着:这试验证明約伯一向都是纯金。在这里将約伯比拟为金,可能是廿二24~25的回音,那里的暗示较不清楚,以利法在那里劝約伯以神为他最宝贵的;約伯在这里是在说:他是神所宝贵的;亦只有有价值的金属才会经过火炼。
13~14. 以色列人至高的信仰告白是:耶和华是独一的(申六4);一旦介系词确认为 beth essentiae341,那么約伯在这里所说的显然就是同一件事;不需要将它解释为「永恒不变」(现中;参 RSV),或加上「心意」(AV;参吕译注)这个词;许多现代译本(如吕译、思高、AB、NEB 等)受到平行句的影响,采纳了修正的经文(我认为这么作是错的),译成「祂抉择了」或「祂决定了」。「祂是独一的」这陈述带有肯定神独一的权能之含义,衪心里所愿的,就行出来(和合本、吕译、思高、NEB),神的计划是多方面的,过于人类所能理解(14b节,参现中);約伯已经接近了他在故事结局所要到达的点,他的神与他朋友们驯良的神是多么不同啊!但約伯的神并未迷失在祂自己的广大中,約伯不能测度「那不合道理而三裂的神」之高度342;但他知道神的计划是集中在他个人身上(14a节)。
15~17. 根据我们在早先几章经常看见的结构看来,我们不应该只因为这些话较晚出现,就认为它们代表着第10~14节之信心的失落,彷佛是「他的恐惧又回来了」(罗利,p.203)。如果认真地看待所以这个字,他的惧怕是他的信心重要的一部分(见十三11的注释)。「被黑暗包围」(RSV)的感受与第8~9节描写的经历有关;但鉴于希伯来经文几乎是无法了解,第17节不应该作太多的解释。──《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