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记导论-《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約伯记导论-《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十二2至十三19朋友的智慧与神的智慧相比
約伯这段发言是对3位朋友说,而非单单响应刚才发言完毕的琐法说的。他不认为他的几位朋友比他更有智慧(2-12节),并且将他们的智慧与神的智慧对比(13-25节)。他第一次用鄙视的态度来面对他们。他一开始就以讽刺的话说:「你们死亡,智慧也就灭没了」,但我「并非不及你们」(3节)。他其实是要指出,自己更胜一筹,那是因为他凭他的经历获得比他们更高的智慧。他知道一些他们不知道的事情:义人也有可能受苦,同样,恶人的恶行也能逃过惩罚(4-6节)。
第7-12节我们在这里不见約伯对他的朋友发言,其实約伯是以嘲讽的笔调想象他们可能会对他说甚么。他指出他们对神行事的方式看得过于简单;他们对罪和惩罚的全部想法是那么的简单直接,甚至连走兽也知道。第10至11节那几句平淡和显浅的说话,是出于那几位朋友的口,是他们亲口承认「年老的有智慧」(12节)。
第13-25节这首陈述全能者拥有摧毁性能力的诗,展示了約伯刚刚获得的智慧(3节)。他如今所经历到的,再不是一个冷静管治一个井然有序的宇宙之神,却是一个不合常规的神;祂不能被人理解,也不能被人威吓。这位神最大的特性,是喜欢不遵守稳定的秩序,要反其道而行。在其它的诗歌(例如以利法在五9-16所用的诗歌),则指出这种反其道而行的目的,是为了带来救恩和纠正不义。然而,这里描述神的变乱行为,却没有任何道德或造就性的意义。
十三1-3約伯最大的心愿,是与神「理论」;他运用了法庭上的用语。但他的主要目的并不是想获得胜诉,反而是要与神和解。他并非要提出一个诉讼,控告神不公平,没有为他辩明清白;反之,他是邀请神指控他,以致让他可以听清楚究竟神控告他犯了甚么罪(十三23)。
第4-12节但他仍然有话要对他的朋友说。他继续用法律术语指出,他们刚才的表现,是代表神作假见证。虽然約伯对神的公义有很多质疑,但他毫不怀疑神要为到他们对他的不公平对待(十三10),和欠缺客观性而惩罚他们。他们若听他的分诉(6节),将对他们有利,不过,主要不是听他对他们所说的话(7-12节),而是他与神争辩的话(十三13至十四22)。可是,在他开始认真争辩之前,他想让他们知道,神不高兴查出(9节)他们为了证明自己这样对待約伯是合理,而说了一些有关罪和惩罚的谎言。任何神学若没有空间容纳約伯的经验──即义人会受苦──便是一个谎言,而谎言竟关系到神,更是令人震惊。对于有人竟为了真理而运用谎言,約伯透过连串的反问来表达他的惊异(7-9、11节)。
第13-19节最后,約伯想向他的朋友解释他将要对神讲的说话之意义(十三20至十四22)。他在第七章已经要求神不要再理他,第九至十章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但他在这里却开始踏上一条更险峻的道路,蓄意要求神与他争辩(22节)。这是危险的(14节),事实上,更是自毁的路(15节);可是約伯肯定自己有义(18节)。
十三20至十四22神指控約伯甚么?
約伯在这里对神的说话蕴含了两个主旨。首先(十三19-27),是要求神公开祂对約伯的指控;第二(十三28至十四22),是相当矛盾的,要求神任凭約伯独个儿死在寂静中。我们先前已听过約伯提出这两个恳求。
第19-27节約伯首先召唤神与他进行诉讼,为了宣布证明約伯无罪(19节)。他提出了两项公平的条件(20节):第一,神必须把祂的「手缩回」,和第二,祂不要用「惊惶威吓」他(21节)。惟有这样,神才可以开始诉讼的过程,又或是,如果祂呼唤,約伯就回答(22节)。約伯用法庭的术语,要求一张列出他罪状的清单(23节)。他当然不会承认犯过任何罪,但这表示「你所指称的是我的罪状」。对約伯来说,神是制造无中生有的麻烦(25节),为了他幼年的错失而惩罚他(26节),和正如我们先前已经听过(例如三23),是为了约束和限制他(27节)。
十四1-22这里的焦点从約伯本人(例如十三20-28),转移到全人类的一般光景。当然,約伯仍然是讲述自己,不过,正如他在前面也试过,他是将本身的感受和经验投射在全人类的身上(参三20,七1-10)。本章的重点是要指出,人类实在太过微不足道,不值得神的检视,就約伯的亲身经历一样。人的一生既是那么短暂,神不去计较他们的罪恶也是合理的;它们其实不能对世界的秩序构成任何挑战(4节)。
第7-12节第5节的思想背后,其实是将一棵树的「指望」,与人盼望死后的生命这两者之间作出对比。人的生命有限,不能延续。树可指望生长不息(7节);但对人而言,则没有「等到天没有了」(12节)──就約伯所知,永远都不会有这个日子。約伯的思想在盼望复活的边缘颤抖:惟愿阴间并不是最后的安息之所,却是一个没有出口,而能逃避神检视和愤怒的隐密处(13节),一个最终能等到「劳役」将要过去的地方(14节;译注:和合本的「争战」可译为「劳役」)!惟愿神将会高兴地从那里领回人类,不再搜查他们可能触犯的任何罪过,还把他们的「过犯……封在囊中」(16-17节)。可惜,約伯说,这只是一场空想;他问道:「人若死了,岂能再活呢?」(14节)。不!正如山会崩塌,地上的尘土被水清洗,即使是人类最坚定的盼望,也被死亡这痛苦的现实所侵蚀(18-19节)。人没有盼望,只等待神的最后「攻击」(20节),孤独地被带进阴间,不再知道地上所发生的事,连自己的儿子得尊荣也不知道(21节)。在这种隔绝的境况中,他只感到「身上疼痛」(22节)。基督徒的复活盼望,可算是以它独有的方式满足了約伯颤栗的期望。約伯虽然已有心理准备,要等到来生才能证实自己的清白,但对他的生平而言,在今生发生的事情才至为重要。
在这段说话中出现了一些戏剧性的事件。当約伯要求让他的痛苦尽快得到解脱,和他一再声称没有希望能与神争辩之后,他发现自己正做一件危险和不可能的事。約伯如今正式要求神列出他要接受惩罚的罪状。他一旦发出要求,就不能再收回。約伯来到法庭,并非想恳求人饶他一命,或作任何求情,他只是想讨回自己的清白。他完全不相信神的美善,也不甚相信神的公义,但由于他深信自己确实无罪,所以,他肯定自己迟早会获证实无辜。
当然,这些法律用语都属于比喻性质。但这并不表示所讲的只是点缀的措辞。它是发乎感情的说话,诉说了与神的关系失去和谐的那种感觉。一辈子都过着敬虔生活的約伯,此刻却发现自己的人生竟然岌岌可危,他需要学习一套全新而更加苦涩的语言,来表达在他那个生存领域里的不和谐感觉。此刻的言语,必定是冲动和决裂,是抗争和挫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