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第12章查经资料
约伯记第十二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伯记第十二章
vi. 约伯(十二 1 ~十四 22 )
约伯的回应很长(只有他在第廿九至卅一章的最后讲论可以超过),出现在对话中极为重要的时刻,标示出第一循环的结果,引向第二循环;这时可以看出约伯的心情有了重要的改变,到目前为止,约伯爆发与绝望迅速转换的情绪,为他的发言注入了汹涌澎湃之气息,有时候近乎支离破碎。他在自制上获得大量的成就,从他下一篇谈话平静的语调与清晰的思想就可反映出来。章数的划分将这篇讲论标示成三个主要的段落。在第十二章中,约伯以他自己对神的行动的解释来抗衡他朋友们所说的。
2. 到目前为止,我们无法同意那些在约伯的陈述中看出讽刺味道的释经学者;然而,他们的看法在这里却是错不了的。他以嘲蔑回报嘲蔑是正当的,因为他感觉到: 我……竟成了朋友所讥笑的 ( 4 节)。他的嘲弄 你们真是(这)子民哪 的意义并不清楚( RSV 所用的冠词并没有出现在希伯来文中,这个事实使解释的工作更为困难),因为 子民 这个字十分普遍,有些人将它改成他们认为比较适合的另一个字;另些人则找出局部的意义,有着优越的含义──“绅士阶级”(彭马文)、“品行端正的人” 255 等等;也有人提出许多其他的字根,产生出诸如“完全”、“刚强” 256 等类的意义;我们仍然找不到解决的方法。既然只有神才拥有智慧,所有人类的智慧只不过是稍稍分享了特别蒙恩之人的智慧而已,朋友们自称有独占权( 2b 节),即意味着他们自认为像神一样,这跟第 6 节中所描写之恶人的态度是类似的。
3. 约伯反驳说他是头“驴子”(十一 12 )的污蔑,回嘴说他至少也像他朋友们一样聪明;所用的代名词是复数字,他是在对他们全体说话;事实上,他们所说的都是常识,没有必要不同意。他论到神的话语,似乎表达了这个共同的信仰;但是,仔细查看一下,可以看出约伯加上了他自己的重点。
4 ~ 6. 我们不清楚这几行是如何扮演转接的工作,从他开头的责备转换到第 7 ~ 25 节的主要诗歌。其要点似乎是这样的:朋友们的智慧并未解释在约伯的处境( 公义完全人 竟成了讪笑的牺牲品)与 安逸 之 强盗 的处境间之矛盾;这种相反的情形更为极端,因为约伯 求告神 ,而强盗却“将他们的神放在他们手中”( RSV );将第一句话解释为暗示约伯过去与神良好的关系,似乎是相当率直的,但罗利却认为“这些话是约伯把朋友们嘲弄的话语给陈述出来,他们认为神已经藉着患难答覆了约伯”( p.112 ),但这是太不可思议了,这里所用的分词没有丝毫暗示现在的光景。约伯时常祷告,恰与那些 惹神的人 相反,但“将他们的神放在他们手中”( RSV )到底是什么意思就十分不清楚了 257 。它可能是驳斥那些 强盗 ,他们将自己的 安逸 与稳妥归功于他们的手所造的神明;或者是指以人自己的力量当作神明的偶像崇拜。
所以,第
4
与
6
节所陈述的对比,反驳了他朋友们的理论。犯罪的人安全无虞,敬虔之人却名誉扫地。介于其中的这一节(
5
节)出现相当大的困难。根据新英语圣经:“亨通与安逸”(可能是指
6
节的
强盗
)
藐视
“那已经是摇摇欲坠的人”(大概是指约伯);约伯的
灾祸\cs8
只能证明他们的生活方式比他的好(参诗七十三篇)。另一方面,有些人认为约伯是在批评他的朋友们,接续着
7 ~ 8. 这里从复数变作单数,仿佛约伯现在已经把注意力锁定在他的一个朋友上;但另一个可能是:约伯是在引用他们当中一位对他说过的话,为他那占据本章剩下之篇幅的辩驳作预备。这里没有使用引句的格式──如“你说……”──来确认说出这些引文之人的身分,是相当微妙的事,对于解释的影响是极为深远的,因为引用的话未必就代表发言之人的意见。许多人更进一步地认为,第 12 节是朋友们的另一个信仰,是约伯所不同意的,并且在下面的话语中予以驳斥。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朋友曾经提议约伯可以从走兽与其他受造之物习得智慧(但见伯五 23 )。这个提议预示出本书的末了,在那里,约伯在神的指引之下,将会透过这样的询问找到他的答案 258 。
这个未标明之引句的可能性,不能立刻就草草了结;但我们有意将第 6 节以下看作是构成下面之话语不可或缺的要素。约伯的论点是:神所有的行动──无论是对待动物的( 7 ~ 10 节)或对待人的( 14 ~ 25 节)──都显出相同的特征。约伯详述毁灭的行动,它们显出神无可抗拒的大能来。它们似乎是如此杂乱无章,很难在其中找到任何道德模式。
9
~
10.
有关
活物的生命
(
11 ~ 12. 既然这几行打断了第 10 与 13 节之间的连续性,新英语圣经就把它们放在括弧里 259 。这有点道理,因为这问句听起来像是朋友们所发出的旁白,而以智慧为 年老的 人之特权,似乎不是约伯会持有的见解。第 11 节所引用的格言可能是试验见解( 言语 )像品尝食物一样吹毛求疵的一个藉口(品尝言语的比喻已经在伯六\cs16 6 、 7 用过了);但它也有可能是在抱怨他的朋友们正在享受优美言语的滋味,这是他对比勒达在八 2 之攻击的报复。
13. 第 14 ~ 25 节对于神的行动做了很长的描述,暗示在善恶之间并没有什么差别。大部分例子都证明神破坏了人的成就,关键的想法似乎是“被诱惑的与诱惑人的”同样“都是祂的”( 16b 节)。为防万一,以免以为这句话在暗示神是反覆无常的,或是盲目的力量,约伯坚持说神的 能力 总是伴随着 智慧 260 、 谋略 和 知识 ,有着可以理解之目的。这些行动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即使人几乎不能看出它们的意义,或道德上的正当理由。
14 ~ 15. 在自然与历史之间,并没有画出任何一条线来区隔。创世记中创造的故事如何毫无打断地转入亚伯拉罕的故事,也可以照样在神绝对地支配一切中,察觉出人们所住在其中的这一个世界,与大地、天空、水,以及它们周围的事情之间的统一性来。如果这里是在说到任何一个特殊事件的话,那就是洪水,举例来说,动词 留住 正是用在创世记七 16 的那个字;但 翻 字却是倾覆所多玛与蛾摩拉所特有的。
17
~
25.
除了第
22
节──听起来比较像是原初创造的状态──的例外,这首诗的其余部分都在详细地处理人类历史舞台上所发生的事。所列举之
谋士、审判官、君王、祭司、有能的人、忠信人、老人、王子
(吕译)
、有力之人、首领
是一连串的灾祸,不需要去找出特定的历史事件,因为例子甚多,无法计数。这些毁灭并没有被解释为对恶人的审判,以致可以为神的公平辩护。着重点是在于:所有这些大人物在神手指中只不过都是微不足道的人罢了;而且,历史上毁灭的力量并不只是天然灾害──如洪水(
15b
节)──而已。约伯已经分析了社会的崩溃,并追溯它的原因到神在人类心智中更为内在的活动去。
衪将……聪明夺去
(
约伯在此证明他自己是个比他朋友们更诚实的观察家、更丰富的思想家,滔滔不绝地说出他的神观,真是精采极了。在以利法、比勒达与琐法之神学中的小神,是很容易想出来,也可以轻而易举地相信的;但是像约伯那样的信心,却把人类的精神放在有奋斗之必要的工作上。──《丁道尔圣经注释》